他展开报纸,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支付宝”这三个硕大的花式字体,哦?难道是这位宝先生又出什么新作了么,那到可以看一看。
是的,冬秀的读者们嫌“支付宝”这个名字太绕口,现在都亲切的叫她宝先生呢,这称呼里透着十分亲昵,五分可爱,和三分俏皮,可见大家对她的喜爱。
胡竞之很快就看完了报纸上的篇章,这篇《才子变身记》是完全不同于《提刑官宋慈》的小说,但相同的是,它们都是新题材,构思都十分巧妙,轻易就能让人沉醉到书中的世界去。
初看时,还以为是讲进步青年追求幸福婚姻的故事,结果本以为的美满结局却不过是神转折的开端。
作者语言描述也十分有趣,简直将白话文的妙处运用到了极致,写得得心应手,既不拖沓冗长不知所云,又能比文言文更加细腻充分的展现人物情绪,即便是件悲伤的事,用一种不同角度的内心独白讲出来,也让人觉得妙趣横生。
这种吐槽式的幽默,是今人从未见过的写作方式,却轻易的就能让人在犀利的话语里找到共鸣。
可惜文章才讲到转折处,才子居然变身为幼童,还是女童。
哎,这后面到底如何了呢,可恶,刚好卡在这里,让人不上不下的。
跟胡竞之同感的人不在少数,有离得近的人还专门去报社询问后续了。
可惜这时候是清朝,连信件邮递都还不甚方便快捷呢,更别提电报、电话了,也不是什么人家里都能安得起的,要不然,这时候估计报社的电话都得被打爆了。
要知道,这时候的娱乐业,简直匮乏到后世人无法想象的地步,就是有钱人也只能选择听戏、上茶馆、逛妓院什么的,稍微拮据一点的人,那就只能等天黑回家生孩子玩了。
报纸绝对是一种对人们生活方式起到了冲击作用的产物。
可以说,许多人,特别是读书识字的人,一天的娱乐活动可就指着看报纸上那些新奇有趣的东西呢。
而一部抓人眼球,撩人心绪的好小说,又绝对是广大群众最喜闻乐见的,好容易看到一部对胃口的,那还不得盯着看。
可惜报社没法快速收到读者的心声,在收到反馈前,唐才常还着实惴惴不安了好几天,他现在可是亏本赚吆喝呢。
但是不出一个星期,他就彻底放下心来,前几天他们还在跟散传单似的白给人送报纸呢,这才几天啊,就供不应求了,而且发行量还一天比一天高,连带着他们的主报《沪报》的销量也是持续高涨,喜得唐才常恨不得抱着那书稿亲上几口。
这就是通俗小说的魅力啊,能不能开启民智、救亡图存不知道,至少能让人精神愉悦,可以带动更多人开始读报,他们办报的初衷不就是要让国民通过报纸开眼看世界嘛。
冬秀对沪市的情况一无所知,按照列好的大纲,她十分顺畅的就写到了才子长成大姑娘的情节。
长大成人后,前世,才子作为一个富家少爷,家里给他安排了教导人事的通房丫头。
而这一世,作为一个深闺小姐,家里给她安排了教导月事的老妈妈。
本以为变身女子,被锁深闺,还要裹脚已经够惨了,不想长大后还要迎来这更加惨烈的噩梦,从此以后的每个月,他都将有那么几天要忍受着胸口肿胀,肚子绞痛,浑身冰凉,甚至连床也下不得的凄惨下场。
冬秀当然没有怎么描写葵水,这时候的人都认为这是一种污秽邪祟,是决不能提起的。
她重点通过才子的身心感受,来描述女性为此所受的折磨,这样的事发生在女人身上那是习以为常、不值一提的,有谁会为女子痛经而产生重视和怜悯呢,可发生在男人身上就不一样了,每月一次的酷刑足以叫他对人生感到绝望,正是这种强烈的情绪才足以引起读者对这件事的正视。
而且才子是留过洋的,知道很多卫生健康常识,冬秀便通过他的口,对女性如何保护自己做了详细描述,比如不能碰冷水、不能嗜辣、不能过夫妻生活、要勤换月事带等等,否则留下病根,损坏根基,生出来的孩子也不会健壮,这一点自然是针对男性读者的,要让男性读者们学会体谅女子的不易,那很困难,可一旦牵涉到子嗣后代,那就没有男人会不重视的。
冬秀只希望男人们为后代计,也能顺便怜惜一把女性。
这时候的才子虽然还是忘不了自己的一颗男儿心,可很多东西早已潜移默化的改变了。
在家中兄弟可以去读书,而他只能被关起来学女工、厨艺、管家时;在兄弟们每年参加祭祖,而她只被允许在门外叩头时;在她一向柔弱温和的娘当着她的面惩罚姨娘、打骂丫头时;在她被庶出姐妹欺骗陷害,推入池塘时,在数不清的让他心灰意冷的时候,他胸中那些前世的意气风发、肆意盎然不知不觉间便消失殆尽了。
他一直以为,就算自己变成女子,凭自己的才华,也能闯出一片天地,最不济也能成为巾帼才女,却不想,身为女子,本身就没有去争取和奋斗的资格。
渐渐的,他也在这深深宅院中学会了另一种活法,争宠夺爱,三从四德;渐渐的,他不再开怀大笑,步行如风,而学会了低头浅笑,莲步轻款;渐渐的,他都快忘记他到底是谁了,反而越来越像记忆中原配的模糊形象。
他身不由己的被礼教裹挟着、被家庭压制着,成了木讷寡言的淑女。
他一直安慰自己,只要离开这个家,他就自由了,而目前来看,唯有嫁人这一途径了。
冬秀对才子转变的描写,是很详尽的,力求自然而不突兀生涩,不会使男读者们产生在看脑残文的感想。
至于本文的结局,冬秀也早已设定好了。
后来,才子见到了前世的自己,那个真正的才子周谦,他今生的丈夫。
事情果然如前世的记忆一般,他嫁给了周谦,却无法对他吐露实情,他深知自己是怎样高傲自我的人,怎会信这荒诞之语,话一出口,他只怕就要被当成疯子给锁起来,小时候那神婆道士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实在太大了,他可不敢再贸然开口。
所以他打算慢慢来,一点点从细微处透露出来。
然而周谦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不仅无视他躲避他,即便见到了,也用一种鄙夷嫌弃的目光看着他,好似看着一坨什么脏东西。
才子在那目光中恍惚了,他曾经是这样冷漠无情的人么,对一个刚嫁过来的女孩子,连丁点的礼貌都做不到,只顾发泄自己的不满,毫不留情的将一腔怨气撒到无辜的人身上。
在他还没来得及与周谦说上一句话时,对方就把她撇在老家,只身回城了。
再然后,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就接到了一封休书。
婆家本来对他还有几分愧疚之情,待他也不错,可一听儿子新娶的媳妇是大官的千金,立马就把他打包送回娘家了,而娘家爹娘已经不在人世,哥嫂只嫌他晦气,质问他:为什么不在婆家一根绳吊死,也算全了自己的名节,他们也好借此打上门去讨公道,可他居然还厚着脸皮回来了。
然后他就直接被刻薄的哥嫂送去了尼姑庵,要他好自为之。
等才子终于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被剃光头发、身披缁衣,强压着下地干活了。
不堪忍受的才子,终于设法逃脱了,坐在顺路的憨厚老农的牛车上,他想:自己总算是自由身了,他可以出去找工作养活自己,想自己前世,随便写篇文章就能赚够几个月的花销呢……
做着美梦,带着对未来无尽憧憬的时候,他被憨厚老农卖到了妓院里,换了十几块钱拿去抽大烟了。
老鸨为了使他顺从,对他棍棒加身,大肆辱骂殴打,最后深知直接给他下了药,药性发作后,他渐渐的浑身无力、大脑晕沉起来……
等他再次睁眼时,身边躺着他新娶的娇妻,他又回来了,那所有的一切,原来不过是一场怎么也醒不过来的噩梦。
等他带着妻子回老家祭祖时,才听说他那个原配接到休书的当天晚上,便为保名节在那冷冰冰的新房里上吊死了。
才子不由想起了梦中那个女人的一生,浑身一抖,末了,也只是叹了声可怜,做主把她葬在了祖坟里,也不至使她做个孤魂野鬼。
晚上,才子拥着妻子说:咱们以后一定要生男孩。
妻子笑他:如果生了女孩呢?
才子沉思良久,坚定的说:那就不要给她裹脚,叫她自由自在,平安喜乐的长大,还要送她去上学读书,使她明理晓事,懂得一技之长……
全文就在这样怅惘压抑的基调中结束了,可以说前面有多欢脱,后面就有多郁闷。
其实冬秀完全可以写一篇才子的逆袭记,全程在搞笑和不断打脸中升级,绝对能保证是这时代人看过最舒爽的小说,读完让人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可这样娱乐至上的快餐小说,并不是这个时代需要的。
冬秀想通过这篇小说引起那些男人的反思和改变。
这篇小说现在只有沪市的人才能看到,而沪市恰好就是除了北京以外最让人向往的天堂,那里的一切都能成为全国效仿的风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后未必就不能扩散到全国各地让更多人知晓。
哪怕有一个女孩子因此而受到善待,改变境遇,冬秀也是欣慰的。
远在乡村的冬秀,可没有诸葛卧龙的睿智和远见,不出屋门,便能知天下事。
所以她还不知道这篇小说在沪市引起了怎样的轰动。
第41章 离开
唐才常是个爽快人,即看好了这篇小说和支付宝本人的能力,做起宣传来自然是毫不吝啬的,本来他们《消闲报》也一直走的财大气粗的豪放派,白道黑道的都沾点边,一时沪市本地不仅各大报纸上,就连妓院酒馆茶楼内,也是各种小广告满天飞,可以说这部小说真正做到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又很懂得吸取经验教训,生怕再次出现跟《绣像小说》一样的烂尾情况,早早的就将报社进行了梳理,确保能顺利实现每日发刊。
小说本身质量过硬,作者名气又正盛,前期宣传也给力,不火简直没天理嘛。
倘若《提刑官宋慈》是一本极具新意,开人眼界的奇书,那这本兼具变身与重生元素的小说,则完全可以说是开先河的创新之作。
以前的人即便有过这种想法,也没有具体的概念,更没人能实实在在的写出来。
这简直就是打破了他们脑中的屏障,一时催生了无数的脑洞。
现在追着这篇小说的人,不免一边爽歪歪,一边暗自YY。
一时间沪市到处都是“假如我回到了某某年”、“若是我变成了某某”之类的畅想。
唐才常只恨这本小说太短了,只够连载大半年的,根本不能叫他好好享受够被人吹捧敬羡的感觉。
自连载之日起,江澄平涨了薪资,报社涨了销量,茶馆多了一本新的说书题材,而最让人欣喜的莫过于沪市又掀起了一波大规模的天足运动,很多新式学堂的男学生甚至直接喊出了“不娶小脚太太”这样直白的口号,这股热潮越演越烈,一些革新志士,进步青年,越发积极的在报纸上撰文呼吁放脚和废除裹脚,并鼓励兴办女学。
胡竞之曾写过《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其内容与这篇小说传递的宗旨如出一辙,读完全本的小说,便越发敬重这位宝先生,直呼其为知己。
不过他的文章因为发表在校报上,本身又没有什么名气,读者不过就是校内一些同学而已,况且有几人爱看正儿八经说教式的文章呢,因此即便那篇文章如何针砭时弊、鞭辟入里,影响也不过尔尔。
这位宝先生可就不一般了,他居然另辟蹊径,能够用这样别致受欢迎的通俗小说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这样不仅更能让人接受,还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实在叫人叹服。
他将所有的剪报,齐齐整整的装订好,打算自己收藏起来,这可是他第一份剪报小说,值得纪念。
然后他买了一本带有大量插图的全书,随信邮寄给了母亲,乡村生活单调无趣,希望这本小说可以稍解母亲孤单之情。
这种类似连环册一样的小说比正常的价格要贵一倍不止,是专门给那些识字不多的人看的,就像这时候开办的新式小学学堂里使用的国文教材一般,尽量的图多字少,给人以阅读的趣味,这还是唐才常从《绣像小说》学来的一招呢,就因为他们的书里面带了插图,销量足足提升了两成呢。
冯氏接到儿子的书信时,颇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这孩子又转学了,去了另一所新公学,还当上了外文教员,言外之意自然是不能回来成婚了。
冯氏微觉不快,虽说儿大不由娘,可穈儿今年就十九岁了,而江家姑娘也已经二十整了,再不成婚可就是老姑娘了,这不是耽误人家嘛,她打定主意,明年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们先把婚结了,男人嘛,哪个不是先成家再立业的,结了婚,有了孙子,随他想去哪上学……
请人念完了信,冯氏又原样叠好,妥善的放在专门的小匣子里,然后打开儿子寄来的包裹,里面果然有本小说,听儿子在信里把它夸得天花乱坠的,她不由得也起了些兴趣。
她本身就是个穷苦人家出生的姑娘,为了帮家里筹集盖房子的钱,才答应做了老爷的第三房继室,那时候她才刚满十八岁,而老爷已经五十多了,老夫少妻的,老爷倒也疼爱她,她能识得几个字,全靠老爷闲暇时手把手的教她。
因此她比一般官太太们多了几分不羁和泼辣,又比寻常村妇们知书达理。
可惜不过三年,老爷便去世了,她带着幼子千里迢迢从任上赶回绩溪老家,整日忙于生计和周旋,本来识得的字也逐渐忘得不剩几个了,自己看封家书都困难,何谈看小说呢。
好在穈哥儿贴心,还知道专门买那满是图画的版本给她。
冯氏这一翻开,立马就入了迷了,虽是插图并着几句极简短的话,不如小说本身引人入胜,可也别有一番趣味和吸引力,特别是那画师功力着实匪浅,非但将剧情巧妙的浓缩在了一幅幅的插画中,就连画中人的神态也是栩栩如生,生动极了,叫人看来即浅显易懂,又代入感十足,几可与现代的漫画相媲美了。
冯氏直从中午看到天黑,晚上草草吃了几口饭,回去便点了油灯继续看。
冯氏的两个儿媳妇都是那第一任胡太太所生的儿子们娶的,年纪比冯氏还大着几岁呢,素日便不太尊重她,又尖酸刻薄小心眼,若非冯氏性情豁达不与她们计较,这个家里早鸡飞狗跳不知闹得怎样了,也正是这样,冯氏才被胡氏宗族的人都高看一眼,在家里的地位也是稳如泰山。
两个儿媳今日见到冯氏一反常态,吃完饭既不做针线,也不念佛,而是匆忙回房,便挤眉弄眼的嘀咕道:“今儿穈哥儿来信了,还寄了个大包裹来,也不知是什么好东西,居然一个人偷偷的在房里看了一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