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管她,都成亲了也不改改那刁钻的性子,以后有得苦吃,”娉婷皱皱鼻子,与冬秀做了个鬼脸,又悄悄指向她的脚:“表姐,你,你这是放脚了么?”
冬秀今天已经被不少太太小姐明里暗里的指指点点了,她今天穿了一双缎面绣花鞋,软底圆头,舒服极了,大大方方的走在人前,自己破有种扬眉解气的感觉,好像孙大圣破出五指山,自此解封了、自由了,当然了,她能如此自信,那是因为有足够的底气啊:放脚可是她未来婆家的要求,别人管得着么。
冯氏进到后院,自然有那碎嘴的人跟她说冬秀放脚的事,这事儿简直成了今天的大新闻了。
冯氏自然很是愕然,她一直以为冬秀说谎了呢,还打算一会遇到了便用目光谴责她一番,给她个教训,不想今儿她居然大着一双脚来了。
姑娘家放脚要承受多少流言蜚语她不是不知道,所以当初也没有强求,现在人家姑娘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把脚露了出来,这得多大的勇气啊。
冯氏顿感百般熨帖,觉得这姑娘说一不二,诚实守信,而且心性坚强,正是一个好儿媳妇啊。
看着那些八卦的嘴脸,冯氏不由出声维护:“这事儿我早知道!”
轻飘飘一句,也不多过解释,却瞬间止住了那些想挑拨离间看笑话的人的心思。
一时冬秀出来,冯氏见她大大方方的,毫无扭捏自卑之态,更是多了几分喜爱,拉着她的手直说:“好孩子!”
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倒把冬秀弄得不好意思了。
外面大厅,胡竞之与众位兄弟热切攀谈,他本来就温和圆润,惹人亲近,又机敏善谈,说起沪市的见闻来,更是天花乱坠,直把众人听得如痴如醉,只觉那仿佛是天宫一般的好地方。
“今年沪市还有一个流行的,就是一本叫做《提刑官宋慈》的小说,那真是精彩至极,读来让人耳目一新,还能锻炼思维,使人更添几分敏捷,我们学校里的那些个同学几乎没有人不爱看的!”
胡竞之才说完,江耕围就止不住的咳了几声,嘴里的酒都流到衣襟上,好不狼狈,幸亏大家都盯着胡竞之,没人注意到他,便忙悄悄的擦拭了。
《提刑官宋慈》几个字一出来,江耕围还真是被惊到了。
然后就又是骄傲又是自得,还有点做贼心虚,他只知道妹妹的小说赚了许多钱,可不知道这么受人喜爱呢,妹妹真是太厉害了,江耕围在人群里独自品味着这份隐秘的快乐,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呐。
“嘿,以后你要是知道这小说就是冬秀写的,还不得整天吹着捧着我妹妹啊!”
江耕围看着未来的妹夫,默默的在心里YY着真相大白那一天的场景,妹夫肯定要惊得瞪掉眼珠子啦……
这边胡竞之已经有些熏熏然了,突然灵机一动,笑着说道:“我给大家出个脑筋急转弯吧!这可是那本小说里顶有趣的玩意,保证大家从没听过。”
“什么是脑筋急转弯啊,穈哥儿”“就是我出一个问题,你们快速的告诉我答案,不准长时间的思考,我数完一二三就要立马说出答案来,好,第一个问题,一个巡捕见了小偷立马拔腿就跑,这是为什么?”
江耕围跟周围人都是一愣,别人发愣是想不出答案,觉得不可思议,天下还有巡捕怕小偷的么?而江耕围愣住,却是因为这个脑筋急转弯他没在妹妹的书上看过,可见是这穈哥儿自己仿照着妹妹的脑筋急转弯自己编的,不愧都是爱读书的人,举一反三,这脑子就是聪明啊。
胡竞之看众人说着什么这小偷武艺高强,巡捕打不过他或者这巡捕是假冒的,他其实也是个偷儿,怕被揭穿之类的猜测,心中暗笑,嘴里不慌不忙的数着:“1~2~”在座的人纷纷急切得交头接耳,不过答案五花八门,就是没一个答对。
“巡捕看着小偷拔腿便跑,是因为他要去抓那小偷啊,哈哈哈!”胡竞之公布答案,得意的哈哈直乐。
众人听了简直绝倒,可不是么,大家都钻牛角尖里了,哪能想到答案居然这么简单啊。
“再来一个!”众人被提起了兴致,觉得这脑筋急转弯比划拳行酒令还好玩呢,果真新奇有趣,而且听完答案之后,他们觉得自己已经知道该怎么去解答了,再出一题肯定就难不倒他们了。
“好,那就再来一个,要快速回答哦,我数到三就公布答案了。”
“听好了,你们一群人比赛跑步,最后你超过了第二,请问你现在是第几名!”
众人不假思索,纷纷说:“第一名,第一名!哈哈,太简单了!”
胡竞之公布答案:“超过第二名,你自己就成了第二名啊,怎么会是第一名呢。”
众人闻言,略一思索,纷纷拍案大笑:“好你个穈哥儿,从哪儿看的这样刁钻的问题啊,真是好玩!”
大厅里闹闹哄哄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连新房里也听得到。
娉婷看了外面一眼,不无伤感和羡慕:“前几年我还跟兄弟们一起说故事玩呢,那时候真是快活,我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冬秀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在这样的世道,做女人有多难啊,她宁愿变成个男人,忍受生理的总总不适,换来一份自在行走于世间的自由。
“我可真羡慕你,表姐,你能嫁给穈表哥多好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亲戚,离得又近,想家了,抬抬腿半天就回了,哪像我……”娉婷忍不住又红了眼。
“哎呦,好姑娘,快别哭了,一会儿花轿可就来了,仔细把妆哭花了!”
“就是,就是,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啊,出了门子再哭不迟哟。”
屋内一堆妇人婆子围上去七嘴八舌的劝,冬秀心中实在憋得慌,世道艰辛,犹如洪水,而女人就是这激流中的一叶浮萍,一生只得随波逐流,飘荡零落。
屋内屋外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影,忙忙碌碌的惹人心烦,连个躲清静的地方也没有,冬秀也不敢到处乱走,只好又回到吕氏旁边,继续接受各种复杂目光的洗礼。
好容易挨过这一天,冬秀只觉身心俱疲。
一来为娉婷感到忧心,二来也是受够了众人的打量。
她本以为自己真的能如猛士一般,敢于直面所有流言蜚语呢,哪知却差点在别人异样的打量目光里败下阵来。
她第一次切实的明白了如芒在背到底是种什么体会。
那些人毫不避忌的目光几乎要把她的双脚生生灼烧起来。
在那些人眼中,她和吕氏估计是傻了吧,好好的小脚偏要放开,莫不是打算以后到了婆家还要下地去干活吧,好好的小姐,居然把自己弄得这样上不了台面,啧,真是白瞎了那张脸。
胡家,冯氏看着微醺的儿子,责怪道:“你这病才好些,就不知道顾忌,怎么能喝酒呢,回头病又发了可别叫苦!”
“娘说的是,以后一定注意,不过今儿实在高兴,跟兄弟们也好久不见了,这才多喝了几杯!”
冯氏无可奈何的拧了把毛巾给儿子擦脸,又沏了杯浓茶与他醒酒。
“今儿我可见着江家姑娘了,咱们可错怪了人家。”
“嗯?”
“人家姑娘真个把脚放了,今儿所有人都看见了,我也亲自仔细打量过了,绝不是作假的。”
胡竞之听闻倒略清醒了几分,惊诧道:“她真的已经放了脚?”
“那还有假,她今儿穿了双绣花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一去就听见那些人在那嚼舌头,倒是委屈了人家姑娘!”
胡竞之听了心下很是欢喜,不想自己未婚妻还是个果敢有决断的人,比他预想的无知村姑倒是强了不少。
“那为什么说好的写信又变卦了呢,莫非她不识字吗?”这可不好,无知文盲比之裹脚还要更加可恶。
冯氏笑道:“人家姑娘也是念过几年书的,还是给你保媒的那个五叔祖教的,你忘记啦?才女说不上,也不至于不识字,这事倒要怪我,我当初就忘记把你的收信地址给人家了,人家姑娘就是写了信也不知往哪寄啊,估计也不好意思找我主要讨要,我看还是你先写封信给人家寄过去才好……”
胡竞之嗯嗯啊啊的应着,在母亲轻柔的絮叨声中,渐渐沉入梦乡。
在家里足待了三个多月,脚疾总算痊愈了,胡竞之便依旧回到沪市公学求学去了。
沪市的生活多么快活而繁忙,他每天的时间和生活都被安排的满满的,便将给未婚妻写信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忘在脑后了,到底是少年人,都不太知道这门亲事对他意味着什么呢。
第39章 消闲报
酝酿了大半年,冬秀终于正式动笔开始写《才子变身记》了。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上过新学堂、留过洋,名叫周谦的富家少爷,因其博学善辩、文采非凡,又年轻俊雅、气度风流,甫一归国,便在国内文化圈内享有盛誉,是个大有名望的才子。
这样的风流才子,却抗不过家中封建古板的父母以死相逼,娶了个没见识、裹小脚的乡下老婆。
这老婆整日低头弯腰,唯唯诺诺的话也不敢大声说,长得丑、还不会打扮,整天好似一道鬼影一般在那老宅里飘荡,也似冬日的枯木,一身陈腐,毫无生气,让人生厌。
忍耐着拜过堂后,他便迫不及待的回城了,而她,自然是留在乡下伺候父母,他可不愿这道“污点”被同事朋友们知道。
回城后他很快就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学生,那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能与他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也知道他的抱负和理想。
她青春靓丽、谈吐不凡,好似春日的清风一般叫人喜爱,才子决定与她共结连理,当机立断便休了老家的原配。
却不想洞房花烛夜后,他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变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
而这个名叫平儿的小女孩,居然就是他那个原配老婆。
真正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对于看惯了网络小说各种新奇设定的后世读者来说,这篇文简直毫无新意,可对这时代的人来说那就是异想天开,脑洞破天。
这篇小说围绕着这个变身后的大才子如何与封建礼教相抗争的日常而缓缓展开,而那里面描写的一幕幕场景,很多都是冬秀的亲身经历,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相当于冬秀的自传了。
除了主角,配角的故事自然也是不能少的,平儿的几个姐妹也是各有各的境遇和坎坷,从多个方面展现了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苛待。
本来阴暗颓靡的悲惨事,却被冬秀以一种搞笑调侃的方式进行了描写,而且相当的细致,让人读来感觉真实可信,代入感极强。
哥哥江耕围是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读者,冬秀将已经写完的前几章拿给他看,想从他这里收到一些反馈,以便调整和更改。
江耕围看着标题,有些意外,居然不是《提刑官宋慈》一类的破案小说。
《才子变身记》,唔,该不是妹妹闲书看多了,开始写些风花雪月的小说了吧,哎,真是女大不中留,这不是想嫁人了吧。
江耕围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翻开往后看,不知不觉就沉浸其中了,书页不停的往后翻,很快就翻到底了,这,正看得精彩处呢,他不甘心的又翻了两遍,才不情愿的承认真的已经看完了。
“妹妹,你这脑瓜子怎么长得,我可真是服了,你是怎么想到的,居然让一个大才子突然变成了个小姑娘,哈哈,他居然以为是在做梦,狠扇了自己几巴掌,把自己生生打晕过去了,真是蠢死了。”
“这有什么难想的,像我就一直想变成男孩子啊,可我又不知道变成男孩子会怎么样,干脆写一个男孩子变成女孩子的,让男人也能体会一把做女孩的感觉!”
“哎呀,真是妙,亏你想得出来,那后面呢,这个才子因为想变回去,胡言乱语,还想绝食自尽,他成功了么?”江耕围追问道。
冬秀看着他的反应,完全放下心来,看来她的设定和描述很成功,江耕围居然很轻松的就接受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冬秀故意卖了个关子。
江耕围心里痒痒的,十分想知道这才子到底如何了,不过按妹妹的习惯,估计明天就有新的篇章能写出来,大不了明天再来看。
“那你还打算发到报纸上去么,我看这篇小说比之《提刑官宋慈》更有一番别样的吸引力啊,要是发出去,肯定也能红。”江耕围兴奋的说着,然后顿了一下:“可惜上次那个报社倒闭了,澄平兄也不干这行了,咱们往哪发啊?”
冬秀这大半年,可不止是光写了个大纲而已,经过层层的筛选,她已然锁定了一份名叫《消闲报》的报纸。
这份报纸的名字已经十分直白的显示出了它的定位,报上的内容上自国政,下及民情,时事新闻、艳冶娱情,无一不备,里面不仅有诗词、掌故、传记、笑话,还有各类有趣的新闻故事和名人轶事,说白了就是现代版的“今日头条”,其宗旨就是“遣闷排愁”,尺度大、包容性强,简直就是《才子变身记》的最佳奶妈啊。
而且这《消闲报》还是《字林沪报》的副刊。
《字林沪报》可能很多人都没听过,但是它的老冤家、死对头《申报》,大家还是有所耳闻的吧。
这《字林沪报》也是光绪年间就创刊了的老资历,跟《申报》死磕了好多年,一直旗鼓相当,本身实力可以说很牛皮了。
这《消闲报》就是作为一份赠送的报纸而存在的,也就是所谓的副刊,专搞文艺工作。
冬秀觉得这份报纸简直就是为她的《才子变身记》量身定做的一般,娱乐性强、发行量大,后台还稳固不用担心随时会嗝屁,最重要的是它不定期发行,有时一星期发一次,有时一天发一次,如果行情好,是很有可能变成日刊的,这对小说连载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哥哥,你的那位好友不还在沪市工作么,我看咱们还是可以托付给他,请他帮忙去投稿。”
经过上次的报社倒闭事件,冬秀便对这个叫江澄平的人很有好感了,觉得这个人十分有操守,是个可以相信的盟友。
“那没问题,他不还每月给咱们寄报纸过来嘛,等你的稿子再积攒一些,我就给他去信请托。”
兄妹两商议完毕,江耕围便催着冬秀去继续写小说了。
等江澄平收到小说稿件的时候,已然入冬了,阴沉沉的天空中飘着雨夹雪,空气湿漉漉的,裹挟着冷气直往人的骨头缝里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