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竞之接过钱,给她拱手致谢:“多谢太太慷慨解囊。”
冬秀笑:“谢什么,不过是借你的花供你这尊佛罢了。”
接下来两天,两人便包了辆黄包车满城转悠,到家什店里定了书架、书桌、窗帘、门帘之类的,店里人管送管装,又到各杂货店买了洋瓷盆、洋毛巾、洋胰子,还淘到一对香柏木的泡脚盆,只是价格略贵,花了三元钱,路过一处集市时,遇到卖盆栽的,想到院子里只有两颗大槐树并几从夹竹桃,又买了许多盆五颜六色的鲜花盆栽回去。
看着那些东西流水一样搬进院子里,王妈直咋舌,天呐,先生这三两个月也就买了几床被褥,这太太一来可了不得,这两天时间估计花了不下五十元了吧,啧啧,真是个败家的。
东边的房间做了胡竞之的书房,而冬秀则要了他们卧室的那间耳房做书房,又花了三天时间,把箱子里装的衣裳、书本、笔墨、摆件都收拾出来,该挂的挂,该摆的摆,原本空旷的房间里顿时就有了生气。
白天胡竞之照旧是大早上就要坐车到京大教书去的,一般直到晚上六点才能回来,冬秀便提议让他包个车夫在家里,一来每日接送他上下班,即方便又安全,二来她也想每日坐车出门逛逛,有个熟悉北京地形的车夫倒是省了许多事,三来家里有个男人住着门户也安全,而且那些跑腿送信的杂活,或是搬搬抬抬的重活也有人帮着做了。
冬秀跟他说的时候不由想起了那本名叫《骆驼祥子》的名著,里面的祥子也曾被包月住在主顾家里,其中有一家就小气又苛刻,分明只给了包车钱,却把他当个万能的长工使唤,不仅要劈柴担水做饭,甚至还要照顾小孩伺候茶水,想到自己说的那几点设想,好像也有些过分啊,要不然就多给点钱吧……
然后冬秀就找了前几天买东西时包下的那个车夫。
冬秀对他印象很好,人老实还爱干净,当时她跟胡竞之去招黄包车的时候,其他车夫都冲上来围着他们七嘴八舌的自荐,也不管那唾沫星子有没有喷到人脸上,也不管那车把子有没有戳到人,搞得冬秀一瞬间以为自己回到了现代火车站出站口。
最后两人就选了那个在原地不动的车夫,因为他的车座罩布和本人身上的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连车轮上的钢筋条都被擦拭的闪闪发亮,在那群浑身散发着汗臭的车夫里可谓鹤立鸡群了。
而事实证明,这第一眼的眼缘十分靠谱,这个车夫不仅身强体健,拉着两个人跑上五六公里路都速度不减,而且见多识广却毫不油滑,他对这北京城的大马路、小胡同了如指掌,知名的景点、饭店、商铺更是如数家珍,却从没带着他们绕路或是给他们介绍坑人的店子。
虽然只短短的相处了两天,却也足以让冬秀对他的品行有了一个大概的判断,因此直接就找了他来。
“黄包车我们出钱买辆新的,你就不要去租车行租车了,每月给你五元的工钱,包吃住,你除了负责每日接送先生上下班,还要负责守门和分担家里的一些杂事……”
冬秀把条件讲给他听,其实那不详不尽的所谓“一些杂事”对他是很不利的,谁知道这“一些杂事”是指什么呢,不过这时候的人签的劳动契约就这么写,很多还没有一纸契约,只是口头承诺呢,反正一切凭良心,想了想又补充道,“如果咱们合作愉快,你干满三年,走的时候,那辆黄包车也归你。”
那个名叫崔有粮的车夫听完兴奋的直搓手,胸膛起伏不定,立马就要给她下跪磕头,倒把冬秀吓了一跳。
而冬秀开出的条件也把车夫和王妈吓了一跳,这可以说是天下难寻的好待遇了,简直就是天下掉馅饼啊。
想一想《骆驼祥子》里的年轻力壮的祥子,省吃俭用、拼死拼活的拉了三年车才攒到一百元,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黄包车,而冬秀不仅给了车夫稳定的工作,还包食宿,那工钱基本就可以攒下来,一年就能有个六十元,三年后不仅能攒下媳妇本,还能白落一辆车,怎么不叫崔有粮欣喜若狂,不叫王妈羡慕嫉妒恨呢。
于是从这天起,车夫兼门卫的崔有粮住到了四合院的倒座里,而王妈和带弟则挪到二进西南角的耳房里去住。
冬秀看他抱过来的被褥,已经破旧的不成样子了,基本可以说就是拿补丁缝出来的,里面的棉絮板结成块,看着油腻腻的有些恶心,想来也起不到什么保暖作用了,关键他之前都是睡的大通铺,这褥子上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跳蚤之类的小虫子,实在不忍心再看他用下去,便拿了她和胡竞之没用过的一床被子给他。
另外带弟干脆就没有被褥,还是和王妈合用的呢,也给了她一床,结果她和胡竞之就只剩一床被子用了,想着现在也没什么事忙,干脆就做几床好了。
王妈眼见的太太来了才一个礼拜,这家里边却已经变了大样儿,屋里添了家具,摆放得井井有条,红木的窗棂上换了轻薄的白纱布,窗台边摆着几盆鲜艳的盆栽,在阳光下开得正盛,透过那白纱布望出去,院里的大槐树下架了一座秋千,正随着微风惬意的摇摆,几株鲜花点缀在不起眼的角落,鲜活却不夺目,让这座小院立马变得温馨起来。
虽着败家了些,倒真是个极会收拾摆弄的!
家里有个老人,又有个北京活地图,干起事来就是方便许多。
冬秀本想直接去买被子的,王妈实在忍不住了,这日子哪能这样过啊:“太太,不瞒您说,这被子我就会做啊,我们胡同里但凡有姑娘出嫁,那都要请我去做喜被的,您要买被子,一来价钱贵,二来那料子也不知被夹杂了什么腌臜东西,用着也不安心呢,哪有咱们自己做的好哇!”
冬秀想着反正家里也不急等着被褥用,干脆就叫王妈带着带弟做好了,免得她俩闲得没事,老在她面前转悠。
崔有粮是个闲不住的人,何况雇主给了那么丰厚的报酬,更要好好干活报答人家,一大早送完先生,回来顺道就把早点和一天的菜给买了,接着就扫地、擦窗、担水、劈柴火……
王妈和带弟可算是解放了,一天天的就是做两顿饭,再洗个衣裳,真是要闲出病来了。
自从王妈接了做被褥的任务,便好像找到了奋斗的目标一般,亲自带着带弟去找进城的农民收棉花,又找最好的弹花人去弹棉花,回来了就窝在房里缝被子。
冬秀看着她们搬回来的大包裹,里面是云朵一般宣软雪白的棉花,看着就叫人欢喜,王妈告诉她这是做被子剩下的,冬秀便干脆叫她们拿这些做几个抱枕和靠垫。
正岁月静好间,崔有粮拿了一封信进来,冬秀一看便知道是哥哥江耕围寄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她上个礼拜就写了报平安的信回去,也不知道他们收到了没有,按这时候的交通状态来推算,多半是没收到的。
撕开信封,里面却又是未开封的一封信和一张字条,冬秀看过才知道,原来她前脚刚走,江耕围就收到了沪市唐先生的来信,恐怕有什么要紧事,便直接给她邮过来了,而唐先生则在信里催她赶紧续写《上错花轿嫁对郎》,不要沉迷于家庭享乐,要努力码字答谢读者云云。
其实冬秀也一直记挂着这事呢,她在乡下胡家做媳妇那半年,每日不过陪婆婆冯氏学一下拼音、读一下小说,其余时间基本自主,她早便开始了《上错花轿嫁对郎》的续写,只是不便再往外邮寄信件,因此便与沪市断了联系。
她打开自己存放书稿的箱子,取出写好的章节放在包里,便叫崔有粮送她到邮局去寄信。
填写寄信人姓名时她还有些犹豫,以前都是假借哥哥的名义与人通信往来,在这个对女性很不友好的时代,身上多层马甲,总是能省去很多麻烦、带来安全感的,现在再无马甲可用,便不得不亲身上阵了,只希望那位唐才常先生不要大惊小怪,是个胸怀宽广的进步人士,不会因为她是女子便轻视她。
冬秀寄完信件,又一气买了许多信封和邮票,还定了好几份报纸。
她一直以为这时候的报纸要到报社或报摊、报童的手上去买呢,原来邮局就有各类报纸杂志的售卖订购服务,本地报纸每日有投递员送上门,外地报纸在本地有分社的最多间隔三天也能送到家里去,实在是方便得很。
第59章 天桥
寄完信件冬秀也不急着回去,而是叫崔有粮拉着她各处逛逛,她现在可以自由出门了,逛街的瘾头大得很,而且每次逛街总要带点东西回去,特别是那种老手工艺做出来的小玩意儿,她简直喜欢得不得了,其中好多在现代都被列为文化遗产了,有的甚至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就像那种绢花灯、内画壶、脸谱、虎头鞋、剪纸、绢人……东西不贵,却真是精妙绝伦,让人爱不释手,冬秀仿佛一下子就有了收集癖一般,每每路过那些小摊子,总是忍不住挑上那么几件带回去。
这天她照例在一处摊子前买了对彩绘泥人,一路上心满意足的拿着把玩,路过一处地方时却突然觉得气氛热闹了起来,听着好似有集会一样,便忙叫停崔有粮,问他:“那边是在赶集么,怎么听着那么热闹,我们也过去看看!”
崔有粮转头朝那边望了一眼,笑道:“哦,那片儿是天桥,江湖艺人扎堆卖艺的地儿,都是我们下层社会里人去玩的地方,乱糟糟的,太太您还是别去了罢。”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天桥啊,那能不去吗,当下便叫崔有粮把车寄放在一处饭店里,两人步行着过去了。
远远望着绿树成荫,花木扶疏,真是风景一派独好,顺着河流走进去,那梆子、胡琴、锣鼓声,傍着各种吆喝叫卖的声音便一齐涌入耳内,两边也有三两层高的木制楼房,楼前挤满了各色小摊,有肩挑的小担子、独轮的小推车,也有拿几块木板支的小台子,或者直接在地上铺块席子的,有卖衣裳首饰、古董书籍的,也有支起大铁锅现煮牛羊杂碎,甚至狗肉、蛇肉的,挤挤挨挨几乎连走动的路都没了,只好在里面小心翼翼的瞎绕。
崔有粮护着她穿过这一片杂乱的摊子,来到一处桥头,那里有两个穿警服模样的人守着收钱,崔有粮告诉她,要买了票才能到那里面去看到卖艺的,四个铜钱一张票,对冬秀来说简直便宜的要死,现代随便看个杂耍还要花上百的门票呢。
里面倒是布置的很有规矩,一溜过去都是拿芦苇花架或深色素布围成的棚子,里面有唱大鼓书的,有摔跤的,有弄口技的、有说相声的,还有那表演拉弓、举刀、爬杆、吞剑、喷火的,每一个都精彩得了不得,每个棚子前都围满了人,笑闹喝彩声不绝于耳。
冬秀简直是目不暇接,乐不思蜀了,她一个棚子一个棚子的看过去,一直在使劲鼓掌,直把巴掌都拍红了,一开始她还不好意思开口,后来受到那热闹氛围的影响,也跟着吆喝喝彩起来,把崔有粮看得目瞪口呆。
那些棚子里也有卖各色小吃的,与外面那暴露在灰尘与唾沫里,甚至围满蝇虫的肉摊子不同,这里的小吃既干净又漂亮,种类也多得很,冬秀一路走一路买一路吃,别提多痛快了,真有一种在现代逛夜市的感觉。
直到崔有粮不断提醒她天黑了,该回家了,她才念念不舍的离开,那条卖艺的棚子她才看了一小半呢,而且走马观花的也没看仔细,压根就没过瘾。
这时候电灯做的路灯还不普及,各处都是挂的红灯笼或煤油灯照明,灯火攒攒的,看着倒是别有一番朦胧静谧的美感。
两人到家时,胡竞之果然已经回来了,他今日没等到崔有粮来接,想着是不是家里冬秀姐要用车给耽误了,也不在意,便自己招了辆车回家了,到家一问,果然是冬秀姐出门去了。
冬秀最近每天都会出去转一转,总也不超过一个时辰就回来了,今天出去时,带弟和王妈也不以为意,直到过了崔有粮出发去接先生的点,两人也要开始准备晚饭了,这才发现太太居然还没回家,等先生回来了,饭也做好了,天也黑透了,还不见太太和崔有粮的人影,两人这才慌了,只怕她在外面遭了什么意外,正胡思乱想间,听到门外传来一阵耳熟的铃铛声,那是家里黄包车上的响铃发出的声音,崔有粮每次到家时都会按响铃铛,好叫她们知道人回来了,过来给他开门。
两人欢天喜地迎出去,果然是崔有粮拉着太太回来了。
“先生回来了?哎,拿上东西,那都是我买的好东西。”
两人这才看见太太怀里抱的、车座上搁的、车把上挂的各种包裹,忙帮着拿到屋里去。
冬秀早在天桥的小吃摊上吃了个饱,也不饿,精神又很亢奋,便在胡竞之吃饭时不断与他唠叨自己今天的大发现,说那天桥上如何的热闹,那些卖艺的多么厉害。
直到入睡时她还意犹未尽的拉着胡竞之感叹:“我舅母,也就是你姑婆,她们村里每年都要举办的那个出神赛会你还记得吧,那么热闹有趣,我一直就想去逛逛,可惜我们女孩子只能坐在楼上隔着窗户瞧一瞧,憋屈得很。”
胡竞之自然是记得的,那是他童年时期不可多得的快乐记忆,每到年末母亲便会带他去出神赛会烧香祈福,顺便也给姑婆拜年,在她家住上好几天。
“其实咱们两家在路上碰见过,就那个薛家小店,你记得么?”那时候哪里能知道这次碰面竟然无意中促成了两人的姻缘呢,不待他回答,冬秀又继续道:“那时候虽然没见过面,可你的名字我却没少听姐妹提起,大家都说你聪明,又会讲故事,娉婷对你简直崇拜得不得了。”
“那你呢?你也崇拜我么。”胡竞之饶有兴趣的问她,那时候因为看了些通俗话本,也爱与人分享故事,那些小伙伴们倒真的很是推崇他。
“我?不瞒你说,自从有了我,娉婷就把那崇拜之情给了我。”冬秀对那熬夜讲故事的几个晚上印象深刻,这件事对她的影响也极为重要,她之所以开始写小说,可以说跟娉婷是离不开关系的。
“哦?为什么?”
娉婷表妹是他少数几个能记得住的女孩子,就因为她不太像个女孩子,最爱跟兄弟们混在一起玩闹,也极爱听故事,倒比那些规规矩矩的姐妹们讨人喜欢得多了。
“自然是因为我讲的故事比你讲的更加精彩啊。”冬秀不无得意,论编故事的本事,她也可以笑傲群雄了吧。
胡竞之翻身抱住她,目光灼灼的看着她说:“我记得当时娉婷给我们讲了个画皮鬼的故事,的确别具一格,精彩至极,难不成是你说给她听的?”
看着他突然激动起来的样子,冬秀突然有些气短:“是,是啊,怎么了?难道我说不得吗?”
“当然说得了,不过那时候你也才十三四岁吧,居然就看过《聊斋》了,家里人也不说你?”
他们家乡的礼教如何森严,对女子如何的严苛都不肖再说了,这样的闲书就连他都是偶然到别人家做客时,无意间在落灰的阁楼上捡到的,看的时候也要偷偷摸摸背着大人,要不然一顿训斥戒板那可是逃不脱的,冬秀姐家里也是当地望族,规矩只有更严的,她哪里弄来的书,而且听说她就只是跟着族叔念了几年私塾而已,那种乡下私塾他是知道的,老先生一向不屑于过多管教学生,连男孩子也未必能学到多少东西,更何况女孩子,顶多也就跟着认识百把个字罢了,那《聊斋》她居然能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