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老头儿赶紧劝:“看看你,一大把年纪了,和这些龌龊人置什么气!”
“说咱们若华家境不好的,那才是胡说八道,就方家这一屋子书,便是最大的财富,若华是最富有的姑娘!”
“不行,这事没完!我看,就是那个项君,要不就是那个叫什么心不心的丫头搞出来的!”
李老气哼哼,连棋也不下了,起身就走。
他老人家一生气,连家都没回,直接奔阳城晚报报社,就在人家主编办公室里,洋洋洒洒,痛痛快快地写了一大篇文,扔下才走。
主编哭笑不得,不过心里也高兴,李老都有一年多没动过笔,他的稿子,哪个报社都不敢等闲视之。
第二日,阳城晚报一个上午卖到脱销。
尤其是各个学校,别管中学还是大学,包括周围省市,几乎人手一份儿。
李老在文章里写的是女性意识的觉醒,把方若华作为当代新女性的代表好好夸奖了一通,写她出身名门,说她品性高贵,知识广博,富有爱心,简直连她自己看了都要脸红。
至于她和项君的离婚,在李老笔下,那是合理合法的巨大进步,代表了女性能独立自主,能走出泥潭。
一篇文章就让全城三分之二的小报闭了嘴,剩下的那点儿胡搅蛮缠,也不足为虑。
谢冰心也看了报纸,为此一整天没吃下饭去,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李老这般护着她,转头看到项君阴沉的脸色,心下难受,连忙过去抱住项君的胳膊:“子南,这些人再无聊不过了,随便对别人的家事指手画脚的,个个如长舌妇,咱们不理会便是。”
项君眯着眼睛,半晌才点点头:“我不愿意和方若华在一起,她有怨气,我不怪她。”
他声音很低,目光在阳城大学教师那几个字上逡巡徘徊,心中充满疑虑。
她怎么会做老师?她不是不识字吗?只是,印象中的前妻形象过于模糊,项君到现在也说不清楚,她究竟识字还是不识字!
李老一带头,阳城大学的老师们也纷纷发言,眼下在报纸上发言辩论的事情很常见,每日报上都是唇枪舌战,刀光剑影。
陆先生也开了口,只一句话:“方若华,方三妹,此篇《荆衣记》,结尾看样子需要修一修。”
语气沉重,又有一点儿悲伤。
众人这才得知,最近在阳城文人圈子里被讨论很多的女作家方三妹,居然就是最近几日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方若华!
霎时间议论四起。
第30章 不耻
即便是在这个消息不很畅通的时代,方若华的经历还是被扒了出来。
出身言情书网,家境富贵,落难于乡野,为向家童养媳,后和项君结合,为丈夫连累下狱,老天怜悯,保下性命,却又遭遇离婚!
议论归议论,不过这一回,众人心中方三妹是那忠贞刚毅,自强不息的受害者,项君则是那糊涂的负心人。
《荆衣记》写得极好,真情实感,还有陆先生的推荐,读过的人,大部分对其评价很高,其中主人公秀娘,既贤良淑德,又有几分侠气,属于极为讨喜的形象。
男人爱她贤良,少女羡她浪漫,少妇赞她坚定!
本来只是个故事,大家读一读也就罢了,现在方三妹便是方若华的消息一放出来,大家都是明眼人,看看方若华的出身来历,哪里还能不知道秀娘的原型便是她自己!
众人一想到秀娘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熬过了苦难,结果全心全意保护着的丈夫,给她的却是迎头一击,痛彻心扉,就忍不住伤感。
《荆衣记》这本书登时又火爆起来,付梓印刷之后,销量极高,远销全国。
方若华不管这些,照常该去上课就去上课,该在家读书写作,便在家读书写作,连学习绘画,练习大字也没有搁下,纯粹当功课做。
另外还添了一个活儿,阅读回复读者来信。
她在自由谈的专栏如今的读者也越来越多,以前愿意分享心事,希望她能给予指点帮助的读者还是少数,但她闹了这么一出,不少或者婚姻失败,或者生活惨烈的女子,都快把她当偶像了,毕竟有那么悲惨的经历,还那么乐观向上,一点儿都没有被苦难打倒的女人,很是少见。
方若华还收到过一封感谢信。
湖南的一个女子来的,她说自己不幸被拐卖,困在山窝里七年,后来被父兄千辛万苦地找到,带她回了家。
可是她却害怕,她已经为那个畜生生了孩子,还有这样的经历,哪怕逃离了地狱,但周围人的嘲讽耻笑,还是让她倍感痛苦,那些人责骂她,说她连孩子都生了,哪怕不为别的,为了孩子,也该忍受,就是要走,也要把孩子带走,作为一个母亲,怎么能舍了自己的骨肉!
可她恨,她恨那里所有的人,恨冷眼旁观的路人,恨把不把她当人的那一家子,更恨那个欺负强迫自己的畜生,还有那个孩子,那些人妄图用孩子捆住她,她却连见那个孩子一面都觉得痛苦,那根本不是她的骨肉,那个男孩儿会和他的父亲一样打她,拿石头砸她,对她吐口水,那哪里是个孩子,在她眼中,那就是个恶魔!
“我不敢出门,不敢见人,我想过死,直到读了您的文章……方老师,我觉得我还有机会,我还想活着,我熬了那么多年都没有死,现在我解脱了,又怎么能屈辱地死去!”
方若华读过读者的来信,倍感欣慰,也许她的文字很渺小,并不可能拯救很多人,但哪怕只救下那一个,她也是功德无量!
在她本来生活的年代,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也能去做点儿什么有意义的事,可是来到这里,看到,感受到这里的一切,她身上的桎梏仿佛松开了些,她开始觉得,即便平凡如她,也该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写作本来只是为了她自己而已,她要名要利,所以写作,但现在,或许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了。
“为了你自己,那也没什么不好,若是她们的感激能让你觉得满足,那你也有了继续做下去的动力,一举双得,再好不过。”
方肖揉了揉姑娘的头,笑眯眯地道。他把这几日的变故都看在眼里,也不动声色地帮自家的女儿处理掉了些麻烦。
其实,只要他和妻子在,就不会有人轻侮女儿,这时代女子艰难,有一个好家庭至关重要。
名门千金落难与穷小子成亲后又离婚,和乡下女子被丈夫舍弃离异,那绝对不一样。
虽然,他家若华并不是那个原主,但女儿替原主受了那一回牢狱之灾,接下来的人生也是他女儿的,总不能让女儿被人提起来,永远只是项君的前妻,是一个失败者,败给了那个谢冰心。
现在女儿活得洒脱至极,那就很好,旁人中理智的看了也会觉得,和项君离异,及时止损,那是聪明的选择,离开项君,离开项家,若华会更光彩夺目。
项君的消息有点儿滞后,他从自己租下的宅子出来,和老同学吃饭的时候,方强生才躲躲闪闪,旁敲侧击地问他,有关他前妻的事儿。
“她?她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是父母给选的女人,为了父母,只能从命,如今得遇冰心,自不能委屈了心爱的女孩儿。”
方强生瞠目结舌,半晌才半复杂,半嫉妒地叹气:“你这小子真是,连那位方先生都看不上,你那位冰心小姐该怎样兰心蕙质啊!”
像方先生那般女子,自己连多看一眼都不大敢,觉得是亵渎,人家却弃之如敝履,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把报纸摊开在桌子上,又去看上面的介绍,阳城大学的老师,学子们不说视若神明,却也是言呼老师,尊之敬之,阳城著名女作家,才气逼人,而且家世不凡,还温柔可亲,贤惠孝顺。
能娶她为妻,简直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吧,恐怕现在阳城的未婚男人们,真得有三分之一以上想诚心诚意地求娶这么一位小姐回去,离过婚怕什么,娶回家绝对是贤内助,还是能让自己少奋斗三十年的那种。
项君皱眉,看方强生的眼神不大对,心念一转,落在报纸上,细细看,越看,身体越僵硬,他努力让自己不失态,还轻声笑了笑,做出混不在意的模样来:“无论报上怎么吹捧,我的生活是自己的,我喜欢的是冰心。”
方强生耸耸肩——人家为你在监狱中苦苦坚持,你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情投意合,别管怎么狡辩,总让人不耻,当然,这种话心里想想就是了,也没必要说出来让他难堪。
第31章 不好过
好像忽然之间,项君就觉得自己的日子有些不好过。
写的文章,报纸,杂志都不收,以前他不算大名家,但也是薄有声名,算是熟手,十篇里面,到有七八篇能过稿,可如今却是一篇都过不了!
他知道是因为什么,怕那些杂志社,报社,都欺软怕硬,不愿意得罪方……家,自然不肯收他的稿子。
心中郁闷,愤恨,只是一想到,旁人欺软怕硬,自己竟成了那个软,他心中更是不是滋味。
前些日子,报纸上满篇都是方若华,他不想看,他觉得那些全是虚假不实,全是阿谀奉承,但又管不住自己,总在不知不觉间把报纸上的内容记在心里。
项君曾去了阳城大学两次。
第一次没有赶上方若华讲课,但也听了一耳朵方家一家三人的‘英雄事迹’。
第二次到是碰上了方若华上物理课,他本是抱着挑刺的心态来听,结果听了一整堂课,到有八成完全不懂,当时坐他左边的那小子跟他讨论……自己不搭理他,他到还嘲讽起自己来,说什么让让他先去预科班跟读一年去!
听了半天天书,方若华始终对他视而不见,那一瞬间,项君觉得自己几乎快要气炸了,要不是涵养够好,都想冲过去撕碎那张云淡风轻的脸!
要是若华听到他的心思,肯定要大喊冤枉,她是真没看清楚项君。
虽说老师站在讲台上,对下面的情况一览无余,奈何项君不知是什么想法,缩头缩脑,抽抽成一团,还耷拉着脑袋,方若华讲课,光是学生们就坐了满屋子,连老师们都在,再加上校外慕名而来的旁听生也有那么几个,密密麻麻的人头,她也不可能把每张脸都看得清楚。
天上落了雨,雨水淅淅沥沥,屋里也在下雨,地上一片潮湿,歪歪斜斜的桌角下面垫的黄历糊成一团,让人看了便心烦气躁。
项君有些懊恼地按了按眉心,随手把桌上的稿纸团了扔一边。
他父母暂时都送去了舅舅那儿,连他也不敢轻易回到自己的家,一开始还好,顾大少给他定了阳城酒店,住的好,吃的好,又有美人作伴,潇洒惬意,可他不可能无限期地住酒店!
最近他还不太敢去见顾长生和乔军,一来顾少爷的意思,暂时少见面,目前情况有些不明,二来,他私藏了蒋菲的事情,还瞒着顾少爷,虽然他从不觉得自己有错,菲菲是个弱女子,组织里对她的怀疑,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可私自行动,总是违反纪律的,而且要让顾少爷知道,说不定菲菲连命都保不住。
没人贴补,他那教书的工作又因为那帮同事妒贤嫉能而主动辞职,单靠写作维持生计。
当日辞职的时候,他可一点儿都不在乎,只要一笔在手,在阳城就绝对饿不着,但现在却有了一丝紧迫感,如果再不过稿,那他恐怕连房租都交不上。
项君叹了口气,摊了摊手,呵,他们以为自己会妥协?会委曲求全地回头找方若华,开什么玩笑!那些人别想打压他,总不至于全阳城的人都是瞎子,杂志社也不只是阳城才有!
方若华要是能钻到项君的脑子里去,一准儿会哭笑不得,真是到项君这儿就要躺枪,都已经离婚,再不相干,最好连相见都不要……好像有一个倒霉的前夫,她会觉得很光荣似的!
慢慢拿起桌子上的退稿信,一摸就皱眉,连看也不看,一点点撕碎,扔进旁边的垃圾篓里。
“还剩下一份儿!”
就在此刻,阳城晚报的编辑部内,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编辑随手把一份废稿扔到旁边的盒子里:“拿去退了。”
站在桌前的小编辑皱眉:“这篇稿子也不行?我记得南山君子是老作者了,以前写的稿子到大多能用。”
老编辑叹气,“就是因为他是老作者,所以才不用他的。”以前这个南山君子是新人,写的东西即便稚嫩些,但他们作为编辑愿意给对方机会,这也是鼓励的意思,但是这人文章越写越不成熟,不光内容越发空洞,不知所云,思想说愤世嫉俗,甚至近来还带出些敷衍的味道。
他从业这么多年,什么人是认真写作,什么人是应付了事,还能看不出来?
“不知道这个南山君子最近在做什么,是不是遇见事儿了,希望他别虚耗时光,浪费才华。”
说着,老编辑还是摇摇头,把那篇简直看不下去的稿子拿过来,执笔再给他写一点儿意见,稿子毫无诚意,没有改的必要,但是提醒一二,也许下一篇就是好文章,虽然他已经提醒过好几次了。
项君可不知道自己垃圾篓里的信件中藏着一位老编辑的期盼,听见外面传来清脆的脚步声,转身回头。
“项大哥!”
谢冰心撩开门帘,展颜一笑。
项君神色顿时柔和下来:“冰心。”
“城西开了家新的西餐厅,咱们去试一试好不好?”谢冰心偎依在项君身边,整个脸都在发光,眼中流光溢彩,项君看得几乎入了迷,伸手一拢,把美人拢在怀里,双目相接,心荡神摇,“好,只要有你作陪,去哪里都好。”
谢冰心顿时喜笑开颜,挽着项君的手臂,大跨步地向外走去,两个人一出门,正好看到小贩在道边卖杂志,最上面一层的杂志上有一大幅照片,十分显眼。
项君脚步顿了顿,神色间忽然有一点儿恍惚。
那是方若华吗?
她的形象再一次模糊起来,以前她是害羞腼腆,任劳任怨的普通乡下女人,后来初见,她神色黯淡,却是腰梁笔直,气质优雅,即便没有倾城色,也自有傲骨在,现如今,她端庄优雅,身上更是有了些特别的东西,说不好,但那种感觉,着实微妙。
项君闭了闭眼,把那点儿复杂的心绪抛开,他心爱的女孩儿就在身边,怎么能去想那……再也不相干的人!
专心致志地陪伴美人,一顿饭吃得极美,也几乎花干净了口袋里的钱。
项君心里叹了口气,瞧着谢冰心无忧无虑的脸,隐隐有点儿不是滋味,随即就暗暗唾弃自己,她一个大家闺秀,本就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若是自己把那些忧愁烦恼都加在她的身上,那才是真正无能,又怎么配和她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