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思甜拿过来用手比划了一下,这东西最好能用指甲,这样掐出来会比较齐整,辫子编的齐,相应价格就会高上一些,有时候说不定能高出一两毛钱。
“这才两月没动手就忘了!什么记性!”秦氏嘟囔一句,将辫子拿过来,给贝思甜做了个示范。
“掐的齐点,你瞅瞅你以前掐的那是啥玩意儿,卖不出个三花俩枣的!”秦氏嫌弃地说道。
秦氏掐的辫子能卖到一块钱一把,甚至最高的时候一块一一块二左右,贝思甜掐的也就能卖出三四毛钱,差了不少呢!
贝思甜第一次接触这种东西,不过大概是原主掐的多了,脑子里也有原先的记忆,她上手很快,主要也是因为这东西很简单,编了几下她就完全掌握了。
掌握了之后,贝思甜开始往好了掐,越掐越顺手,长长的辫子拖在炕上,明显就能看出变化。
掐整齐了不难,贝思甜一开始就是在插梃子那适应了一下,每根梃子也就一寸长,一根用到头,需要插上另外一根,这个位置衔接不好,很影响整体的感官。
秦氏一心一意地纳鞋底子,也不去看贝思甜,她那手艺她早就领教过了,教了多少遍也没用,手太笨,她也不多指望,能卖出一点是一点。
贝思甜前边掐的不快,主要是熟悉摸索的过程,她做事喜欢动脑子,以前在闺阁当中,每日除了练字,便是刺绣,织、钩、编、绣她样样都会,这个会,可不是那种粗浅的会。
这其中,以绣为精,贝思甜的双面绣,在整个京城都是出名的,连太后娘娘也夸赞不已。
那时候贝思甜还没有遇到师父,所以这些就是她闺阁当中的所有生活日常,自然是每日钻研,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上了很多自己的心意,这些随便挑出一种来,都比掐辫子要难上无数倍。
所以手里的活儿对贝思甜来说,十分简单,简单到后来,贝思甜已经失去了兴趣。
不过能够挣钱,她没兴趣也会掐下去,熟能生巧,对于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计,贝思甜速度很快,一会就将一簸箩的麦梃子掐下去大半。
秦氏纳了会就开始揉眼睛,一边揉一边纳,到后来就要放下鞋底子歇会才能继续。
贝思甜见状说道:“娘,别纳了,明天再说吧。”
秦氏揉着眉心,“没多少了。”
秦氏是着急了,这两个月因为贝思甜卧床也没去集上,她也没工夫做活,这回看她好多了,杨五郎说再有个十天八个月就没什么大碍了,她便想着去赶集。
家里啥也没有了,得去集上买点,另外再卖点活计,弄点零花钱,现在赶活儿都不一定能赶出多少,再加上自从她眼瞎之后,做出来的东西品质也不行,卖相更别提了,价格就低了很多。
秦氏心里也是烦闷,近几年来她做出的活儿好几次都卖不出去了,家里本来就没多少钱,还老多灾多难的,这一次做出的活儿光是摸着就刺刺拉拉的,能卖出多少还真不好说。
秦氏心情不好,回答完贝思甜后就瞪了她一眼,“你要是小心点,离连巧那死丫头远点,哪至于躺床上这么久,要不是家里刚卖了羊毛,你就躺床上等死吧!”
贝思甜也不恼,秦氏现在的状态是心理有郁结,适当应该发泄一下,反正说两句也不会少块肉,她就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
贝思甜拿过簸箩里的鞋面,纯黑色的鞋面,再加上白色的鞋底,看上去朴素无奇。
她发现村里头的男女都穿着这种布鞋,有的家里条件好的,鞋面上会有点装饰,或是换个颜色。
这种鞋底子厚,透气,穿起来很舒服。
“娘,咱家有红线和黄线吗?”贝思甜问。
“有点黄线,你干啥用?”秦氏问。
家里一般都买白线和黑线用来做活,其余颜色的线基本上不买,虽然不贵,但是买来也没用,白花钱,这点黄线还是以前大儿子在的时候,有件黄褂子,用来缝补那个的。
“在哪呢?”
贝思甜下了炕,听秦氏的话在柜子里翻了起来。
东屋西屋的构造是一样的,都是北墙有一个大柜子,有墙的三分之一大小,贴着墙放。
柜子不是立柜,正方形的两个,有前后左右都是一米,上边有半扇可以打开,另外半扇上边可以摆放东西。
在柜子前边是一条长凳,可以坐下三五个人,除此之外,东屋还有一个靠墙桌,下边是玻璃的,上边供着财神。
这些家当之外,就是大土炕了,除了东屋靠墙桌上的玻璃,就连窗户都是纸糊的。
不过村里头家家户户的窗户都是纸糊的,有个玻璃物件也算是比较新鲜。
贝思甜翻了翻柜子,便在靠边的地方找到了一包纸,打开里边有几轴彩线,三轴黄的,一轴绿的。
可惜没有红色,不然在鞋面上绣上两朵花,卖相就会好看许多。
贝思甜将黄线拿出来,坐回炕上,拿起鞋面就着油灯开始绣起来。
秦氏一看吓了一大跳,伸手就把鞋面夺了过来。
“干啥呢!别给我祸害东西!”
秦氏吼了一嗓子,东屋那边立刻传来问声,她直说没事,说着还不忘瞪贝思甜一眼。
贝思甜也被她吓了一跳,茫然地看着她。
“我还当你拿线干啥呢,到时候你把这鞋面祸害了,我怎么往上缝!”秦氏生气。
本来成品就少,再让她祸害一个,就更少了,这么多天日日夜夜的赶出这几双来,哪那么容易!
她那笨手,掐个辫子都卖不了几个钱,更别说绣花了!
贝思甜一听她说,便苦笑起来,的确,原主的手很笨,秦氏倒是没冤枉她,虽然没绣过活,但是每次掐辫子都被秦氏说,绣活就更是想也别想!
第16章 意寓脚踏祥云
贝思甜没和秦氏对着来,将一旁掐好的辫子拿过来,道:“娘,您看看这一次掐的怎么样?”
秦氏愤愤地放下鞋面,离贝思甜远远的,因为生气,劈手夺过了那把辫子。
脸上阴沉的脸色,在手摸到辫子的时候愣住了,她眼睛看不见,但是掐了几十年的辫子,这辫子怎么样,一摸就能摸出来,而且模模糊糊的能够看到一条整齐的辫子!
秦氏将辫子凑到眼前,仔细看了看,嘀咕道:“你该不是把我掐的拿过来了吧?”
这么说着,她自己先是摇了摇头,她掐的辫子都在东屋,那簸箩也是因为纳鞋底子拿过来的,里头存着麦梃子,才让贝思甜没事掐的。
秦氏顺着辫子一路摸过去,摸到起头的地方,发觉起头的地方很粗糙,包括后来的一段也不是很工整,过了这一小段,大概有五六寸的长度,这辫子便能入眼了,而且越编越好!
摸到后来,秦氏脸上的诧异越明显,后边的似乎编的和她这个几十年的老手差不多?!
秦氏几乎不敢相信,她拿到眼前看了又看,有点恨自己这眼睛不行,要是能看见,就知道是不是真的和她编的差不多了!
“你咋忽然掐的这么好了?”秦氏抬头看着贝思甜。
那双眼睛蒙上一层白雾,又因着脸上的横肉和眉心的‘川’字,被这么一双眼睛盯着,一般人心里都会犯怵。
贝思甜脸上的笑容不变,仔细看了那双眼睛一眼,发觉她这眼疾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厉害,嘴上说道:“爸不是说了厚积薄发吗,好歹也掐了那么久,熟能生巧,时间长了也就会了。”
她将罗安国搬了出来。
秦氏听她说话还用上了词儿,没好气地放下辫子,也不那么生气了,道:“你倒是会说,哪有突然就掐这么好的!”
贝思甜闻言垂眸。
“肯定以前不好好掐!”秦氏补了一句。
贝思甜一颗心落下,还以为露出破绽了。
“娘,家里这因为我的事把钱都花出去了,就连平安明年上学的钱都没了……”
“行了行了,说这干啥!”秦氏打断她,虽然语气带着不耐烦,不过脸上却是缓和下来。
果然像当家的说的那样,这孩子经历了一场大难,变得懂事起来,以前哪知道这些,给指令了让干啥干啥,没指令的时候就往那一呆,就跟个木头傀儡没区别。
秦氏或许心里想的有些夸张了,不过以前的原主,一天不说一句话也是常事!
贝思甜的话让秦氏心里的郁结散了一些,原先家里一个瘫的,一个小的,一个不顶事的,就她一个瞎婆子撑着,别提过的有多累了。
如今有个人能说说话,她都很欣慰,更别提贝思甜现在还懂事了。
贝思甜见秦氏心情好了,于是说道:“娘,这鞋面上若是绣上两朵祥云,卖相会好很多,说不定就好卖了。”
肯定会好卖的,村里那些老太太们家里稍微过得去的,都会买鞋面上带着小花的,一个个还都很高兴,那在她看来简直粗鄙不已,若是绣上两朵祥云,再说点好听的,老爷们定然会喜欢。
“那你也得会绣啊!”秦氏白了她一眼。
贝思甜刚才转念间已经想好了借口,说道:“会啊,以前杜姨就老让我这么绣,说这样好卖,还买了好多花样子让我照着学,我学了好多呢,有几次去镇上,杜姨还专门找人教过我!”
杜姨,就是贝思甜的后娘。
秦氏一听这两个字,脸就先沉了沉,那姓杜的老娘们能好心教她学绣活?
秦氏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变着法的压榨贝思甜,等到她眼睛跟自己一样了,非后悔莫及,幸好离开的早!
不过听到贝思甜真的学过,不但是杜春梅找人教的,还特意拿到集上卖,就相信了贝思甜。
杜春梅那个人她太了解了,能让她下本钱,说明贝思甜是这方面的苗子!
贝思甜见她不说话,知道她心动了,趁热打铁,道:“娘,往年这些鞋也不好卖,不如让我试试,我看杜姨每次都背着一箩筐去,回来箩筐都是空的!”
秦氏有些出神,村里的箩筐都有半个水缸那么大,真能都卖出去?
“真行?”
“真行!”
“那就先绣一双试试吧。”秦氏最终松了口,见贝思甜拿起针和鞋面就要绣,又给夺了过来,“明天再绣!白天一天天的都没事,非得晚上浪费我灯油!”
贝思甜看着又向鞋底子扎下一锥子的秦氏,心里忽然一暖,她这哪是怕费灯油,她这是怕自己跟她一样把眼睛绣瞎了!
上辈子唯一关心她的人就是师父,堂堂侯府嫌她当街怒打登徒子丢了侯府脸面,后又被夫家以此为由退亲,拖累家里姐妹的因缘,父母因此在家族抬不起头来,对她的态度便也冷了。
“我听娘的,娘也早点休息吧,不急在这一时片刻的。”贝思甜道。
秦氏揉了揉眼睛,实在撑不住了,便将针线和鞋底子放进了簸箩,准备回屋睡觉去了。
她一边往外走,心里头一边怪怪的,这大晚上,她居然和小甜儿聊了这么久?
能这么正常和贝思甜聊天,秦氏之前是想也不敢想的。
第二天,贝思甜就开始了绣活,两朵祥云对她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不说分分钟绣好,也不过就是一时半刻的事儿,不过考虑到原主的能力,她还是放慢了速度。
她将绣完的第一双鞋拿到东屋给秦氏看。
罗安国半躺在被子垛上,一眼就看见她手里的鞋,白色的鞋底,黑色的鞋面,鞋面上两朵紧邻的祥云,栩栩如生!
布鞋本身就朴素,更何况是黑白的,还显出几分老气,如今配上这两朵祥云,虽然只有一个颜色,但是那样子很精巧,好像凭空增添了好几种颜色一样,立马就不一样了!
“这就是小甜儿绣的鞋?”罗安国大感诧异。
“是的爹,意寓脚踏祥云,您说这么说是不是好卖一些?”
第17章 玄医传人
脚踏祥云?
罗安国差点拍手叫好,这么说真是妙,赶集的都是十里八乡的,不是庄稼人就是猎户,谁不想有个吉祥的说法。
这说法听起来就有文化,而且不论怎么说,单看这鞋,肯定就有不少人买!
“肯定卖的好!肯定卖的好!”罗安国连声说道。
秦氏拿近了看不见,远视还能瞧见一些,看见那两朵祥云,虽然看的不那么真切,可是模模糊糊的,却好像真的看见了祥云!
贝思甜进了东屋就站在门口,为的就是让他们想远距离看一下,再细密的针脚,离得近了也能看清楚,反而是远了,看不到针脚的痕迹,整体的花样子才能活过来。
这花样子本来就是绣在鞋面上的,谁会趴在人家的脚上去看,所有的绣品都是在一定距离之下才会变得好看。
秦氏看见那鞋,忙招了招手,从贝思甜手里拿过那双鞋,普通的男鞋,绣上两朵祥云,就跟变了个模样似的!
秦氏拿着鞋摸了又摸,想不到小甜儿手艺原来这么好!
她抬起头来刚想说以前咋没见你绣过,随即一想,以前老觉得她掐辫子都掐不好,绣花这种难度的就更别提了,从来没让她试过,却原来是自己想岔了。
“我们小甜儿其实挺有能耐的,要不是……要不是……”
罗安国说了两个‘要不是’也没说出杜春梅的不是,不是他说不出来,而是他一个长辈,又是当公公的,没法当着孩子说人是非。
贝思甜笑眯眯地说道:“我会的还多着呢,只不过以前不敢让杜姨知道,不然得累吐血,我爸说过,有时候要懂得藏拙!”
她趁机给今后的一些变化打点铺路。
罗安国连连点头,不错,人有时候的确应该知道藏拙,不然他们罗家这一支又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举家迁来乡下。
“你爸说的不错,他是个明白人,要不是娶了那么个婆娘,也不至于如此!”罗安国说道。
他是百般看不上杜春梅这个人,但是最重的话也就是这一句了,他毕竟上过学受过教育,即便没受过教育,也不应该在背后说人是非。
“娘要是满意,那我就接着绣了?”贝思甜道。
秦氏当然满意,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绣吧,免得你啥活儿也不敢,白天干就行了,晚上费灯油。”
她不忘了提醒一句。
贝思甜答应了,蜡烛比灯油贵,所以停电的时候一般还是用灯油,鲜少会用到蜡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