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
侦探顿感好笑,同时也感觉自己是被骗了。
这还没见到最近事件的矛盾中心呢,他本人已经被拿出来当宣传材料了?
到这个地步,在尚且没有接触到案件的任何细节前提下,他已经在心中认定所谓的盗窃案实属子虚乌有,完全是马戏团老板普鲁托为了宣传自己的马戏团表演,从而放出的假消息罢了。
因此,在见到警察局的副局长、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再见到马戏团老板普鲁托时,路德的态度极其冷淡。
与之相称的,则是老板本人的热情。
“路德侦探!”
路德来到马戏团,普鲁托迎面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无比亲切地套起了近乎:“早在伦敦巡演时我就想找时间见一见你,没想到当时没了机会,在巴黎我们终于相见了!我一直在等你,再不来的话恐怕就晚了!”
路德挑眉:“什么晚了?”
普鲁托:“自然是《蒙娜丽莎》被盗窃团伙盗走。”
路德一凛:“盗窃团伙,你的意思是说,想偷《蒙娜丽莎》的不是你。”
马戏团的老板失笑出声。
他笑吟吟地观察着菲利普·路德,这是老板普鲁托一贯的神情:态度亲切、眼神热情,仿佛把来自天南海北的观众都当成自己最亲密的朋友般相待。因而在社会上,比路德还要著名的马戏团老板普鲁托虽然有着不太好的名声,但他身边的人却没有一个讨厌他的。
“你瞧,”老板说,“自从我把我要展出《蒙娜丽莎》的话放出去后,整个巴黎街头的警力加强了三倍,卢浮宫更是戒备森严,生怕我带着我的马戏团成员们变个戏法,就把达芬奇的画作偷了出来。”
“所以……”
在普鲁托的暗示下,路德大概懂了。
“巴黎政府加强了警力,假设真的有盗窃团伙想去偷盗《蒙娜丽莎》,也绝不会在这段时间动手。”
“是这样没错,”普鲁托点了点头,“但凡稍有智慧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这个时机自投罗网。”
“那么,你是怎么知道有人要偷画,还一定就是《蒙娜丽莎》?”路德问。
普鲁托双眼一亮。
“这个故事。”
他退到了马戏团早已搭建好的舞台中央,衣冠楚楚的马戏团老板摘下了自己的帽子,对着菲利普·路德深深鞠了一躬:“你也算是非常幸运,侦探,有幸来观赏我们为巡演谢幕和提前排练的最后演出。”
马戏团老板的话音落地,整个舞台蓦然亮了起来。
呈现在菲利普·路德眼前的,是一场盛大的、精心准备过的马戏表演。路德并没有因此而惊讶,相反地,他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就意识到了普鲁托马戏团的谢幕表演是什么。
这正是一场反应这次盗窃案的表演。
表演的一开始说明了马戏团停留在了意大利的第三站,他们在佛罗伦萨。马戏表演一如既往的成功,欢乐与热闹的气息点燃了整个古朴的城市。随着老板普鲁托的名字登上了报纸头条,他的一位旧友也因此找到了他。
自十九世纪开始,不少意大利人相继来到美国,意裔的移民问题,直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仍然是美国的一个重大问题,为不少文学影视所反映。而在当下,普鲁托的这位朋友,正是年轻时随着亲人偷渡至美国,想要发发“淘金财”的意大利人。
可惜的是,这位旧友好吃懒做、偷鸡摸狗,在美国活不下去,又灰溜溜地回到了祖国。没想到的是他回家后却机缘巧合加入了当地的帮派,混的风生水起。
他找到普鲁托,与其说是叙旧,不如说是炫耀。非要拉着普鲁托喝酒不可,喝多了还直言他的马戏团不过是些拿着畸形怪物诓人的把戏,甚至要马戏团中美丽的空中飞人女郎过来陪酒。
饶是八面玲珑的普鲁托也免不了拉下了脸色,酒局以争吵结束,帮派分子离开时愤愤说普鲁托根本看不起他,现在看不起,等几个月后他和他的兄弟们“做了大事情”,他会后悔的。
两个人不欢而散,第二天这位意大利人便把醉酒时的豪言壮语忘了个精光。他照常出门,找到自己的朋友,策划起他们的“惊世大案”来。
是的,正是这位意大利人想要和他的同伙们去偷《蒙娜丽莎》。
醉生梦死、无恶不作的盗窃团伙根本不懂《蒙娜丽莎》的艺术价值,只是听说达芬奇这位意大利画家的代表画作竟然摆在法国人的博物馆里,这可激发起了混混恶棍们的“爱国之心”,非得要把它偷回来不可。
他们想的很简单,这是意大利人的画,自然要交给意大利政府。到时候政府为了表彰他们的赤诚“爱国心”,怎么也得发点奖金什么的——要是没有,卖给国内收藏家也好。
说干就干,意大利人和同伙们策划好了案件,定好了大概前去巴黎的日期,正准备庆祝时,突然听到外面有声音。
他拿着刀冲了出去,却看到的是一位穿着简单马褂的中国人。
那时的中国仍然是清朝,梳着辫子的亚洲人在欧洲几乎是最为下等的存在。意大利人见他满脸惶恐的神情和唯唯诺诺的姿态,嘴里更是嘀咕着听不懂的外国话,当即心生厌恶。
他抓住了中国人,逼问了好久发现两个人之间根本语言不通,他压根听不懂意大利语,左右无法,便打了一顿,把人放走了。
然而他没料到的是,等到这位中国青年狼狈离开街道后,竟然脱下了脏兮兮的衣服,拐了个弯,回到了普鲁托的马戏团。
原来这位听不懂意大利语的中国人,正是马戏团的成员之一。他虽然听不懂意语,但有着过耳不忘的本领,竟然把意大利人和同伙们的发言一字不差地背诵了下来。
听到所有的内容后,普鲁托大惊:这人竟然想偷《蒙娜丽莎》!
并且马戏团巡演的最后一站正是巴黎,时间竟然也和意大利盗窃团伙定下的偷盗时间相同。
普鲁托陷入了犹豫之中:这就告发他吧,他们并没有证据,谁能证明这些话语不是一些醉鬼的戏言呢?要保持秘密吧,就算普鲁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的马戏团成员们也不会同意的。
最终是那位空中飞人女郎给了他灵感。
“既然左右为难,”她说,“不如就放出我们知道计划的消息,吓一吓他们?一群混混而已,说不定就为此打了退堂鼓。”
但普鲁托比她更了解自己的旧友,马戏团老板不认为他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相反地,说是以此威胁,说不定还会激出对方的血性,做出更可怕的事情来。
普鲁托冥思苦想了整整一夜。
幸运的是,他不仅是个脑子好使的人,更是个思维灵活、富有商业头脑的人。
第二天普鲁托对马戏团的成员宣布,他已经想好了对策,不仅能让意大利盗窃团伙绳之以法,他甚至在其中寻觅到了新的商机。
马戏团成员们不禁询问:“什么商机?”
普鲁托微微一笑:“一场狂欢。”
表演到此戛然而止,音乐和表演者们纷纷退场,普鲁托重新走到了台前。
“我们的新演出怎么样,侦探?”老板问。
“很精彩,但你们并没有表演完全,这只是一个开场。”路德回答。
“我们还没有排演完毕。”
“没有排演完?”
“因为,”普鲁托坦荡荡地说,“接下来的事情,还没有发生啊。”
路德顿时懂了。
普鲁托打定主意,要将表演按照真实经历表演给观众,意大利团伙的动机不过是个开篇,真正精彩的是追查线索的过程。
而这部分不是由普鲁托来完成,而是由路德来完成。
所以……
马戏团老板站在舞台中央,对着路德伸出了手。
“你愿意同我一起,”老板笑道,“为巴黎的人民们呈上精彩无比的狂欢表演吗?”
——第一期《狂欢之王》的连载到此为止。
玛丽觉得,这次霍尔主编总算是“大发善心”一回,没让故事截断在要紧情节上,而是停在了一个剧情点前。
当然了,这也和《狂欢之王》的情节部分本来就比《连环杀手棋局》更为简单分明也有关系。
“怎么样?”
待到福尔摩斯和华生都阅读完连载后,玛丽期待地问:“新故事如何?”
华生一脸震惊地放下了杂志。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玛丽好几遍,还是没能从玛丽·班纳特小姐就是菲利普·路德的震惊中走了出来。医生看了她半晌,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你究竟从哪儿冒出来这些天马行空的想法,小姐?”
“怎么,我不应该吗?”
“不,当然不是!”
怎么说,震惊归震惊,可是仔细一想起来又不是什么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在米尔顿,华生医生还是见识过玛丽小姐的学识和远见的。
“只是想到那些评论还在猜测路德其人恐怕是什么退休老警察,”华生忍俊不禁,“要他们知道这样风格干脆的小说竟然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怕是要吓掉眼镜了!”
福尔摩斯却持有不同的意见。
听到华生提及那些评论家,他线条硬朗的面孔中浮现出了几分不屑神情。
“若是说作家们常常天马行空、以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切入案件和主题,”他毫不客气地说道,“那至少他们经由了想象,而那些评论家,则是空长着大脑却连用都不用,拿着‘体面’当遮羞布的商人罢了。”
“还有不少评论家拥有真才实学的。”玛丽说。
“我不否认这一点,玛丽小姐,”侦探说,“但抛去作品所有优点不看,只抓着伤风败俗不放,我不认为这样的‘评论家’有什么可取之处。”
知道福尔摩斯先生是在为自己说话,玛丽也没再同他辩论。
“没关系,”她说,“我倒是不介意旁人怎么说。”
只要给钱就行了!何况霍尔主编在这方面格外注意,从主编特地将他那位《泰晤士报》朋友的书信和评论留下来给玛丽就能看得出来,他是毫无疑问站在玛丽这方的。
“真是太厉害了。”
华生再次感叹道:“我实在是没想到,你就是菲利普·路德本人,玛丽小姐,你得好好给我签个名不可,要是以后成了名,那签名可就值钱啦。”
玛丽失笑:“医生你想要签名,自然是多少都——”
“福尔摩斯先生?”
她的话还没说完,房东哈德森太太突然敲响了房门:“一位工人上门,说是你的老朋友,有紧急事件要告诉你。”
“工人?”
玛丽立刻放下了玩笑话:“是爱尔兰的工人吗?”
显然福尔摩斯也没料到会有工人上门拜访,他流露出几不可查地讶异神情:“请他进来。”
来的还真是贫民窟的爱尔兰工人,在亨利·戴克被解雇之后,带头到工厂抗议的青年道森。
他神色匆忙,走进客厅后看到福尔摩斯和玛丽后双眼一亮。
“太好了,玛丽小姐也在,”工人道森抓下来头顶的帽子,有如看到救星般急切开口,“你们得去贫民窟看看,出人命了!”
作者有话要说: 马戏团老板是美国人,当时的美国,意大利移民和爱尔兰移民一样,地位都挺低的。阿瑟·米勒的话剧《桥头风景》就是反应意大利移民偷渡问题的一部作品,你们马强老师有演过的,b站有资源搜索作品的英文名称就可以,我都说了这么多了不考虑吃一下安利吗!【你
《蒙娜丽莎》在历史上确实被偷过,也的确是一位民族主义者的意大利人,偷画只是为了“抢回国宝”而且过程也不特别人间真实根本不刺激……哭笑不得,《狂欢之王》里稍作修改,我没有黑意大利人的意思啊,你们姜花很喜欢地中海风情的帅小伙哒!
第80章 作家真辛苦12
出了人命?
玛丽几乎是立刻站了起来:“什么人命?谁出事了?”
道森气喘吁吁, 显然是一路从工人聚集区跑过来的。哈德森太太好心地递他一杯水,爱尔兰青年一口气把清水喝了个底朝天后才缓了过来。
“不,不认识, ”他解释道,“我和亨利他们几个今天照常出门上工, 走出街口就看到一个女人趴在地上,我们原本还以为是喝多了或者突发什么疾病, 就走过去看了看,没想到——”
说到后面,青年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竟然是一具尸体,脑袋被砸的稀烂, 太恐怖了!”
福尔摩斯挑眉:“你走近后才发现,附近没有血迹吗?”
道森:“没有。”
福尔摩斯双手合十,陷入了沉思:“那就是被抛尸到工人聚集区的附近, 第一现场不在那里。你不认识受害者, 附近可有人认识?”
道森摇了摇头。
“我们急忙叫来了人, 附近谁都不认识,”他说,“实在是没办法, 亨利留在原地维持秩序, 我抓紧跑来找你了。”
侦探听到道森的求助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急切、或者终于来了案子的神情。
他反而一哂:“寻常的凶杀案, 你理应跑去找警察,而不是找我。”
“找警察?!警察有什么用,”道森愤愤地说, “等他们破了案,凶手早就跑出国外去了!”
“……”玛丽顿时无言。
虽然说没那么夸张,但道森不信任警察是有理由的。
工人聚集区算是贫民窟中治安比较好的位置,那些小偷、恶棍或者其他歹徒的歇脚处则更为鱼龙混杂。同样是死了人,一名躺在贫民窟的无名女尸,和躺在豪宅的受害者,待遇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