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同意了?”于父喜道。
罗衣看了白意容一眼,摇摇头:“他太高了,我不喜欢。”
于父有点失望,随即劝道:“可是他长得好。你瞧,再难找到比他好看的了。”
“可是他太高了。”罗衣说道,她皱起眉头,有些不悦地道:“父亲,您非逼着我纳一个并不喜欢的男子做什么?我是不是您亲生的?您非要给我找不痛快!”
于父哑然。
罗衣不饶,又道:“您要真的喜欢白意容,舍不得他没有妻主,叫他给我母亲做侍君好了。我母亲这辈子也没纳一个侍君呢,我一个做女儿的,怎好跑到母亲的前头去?”
于父给她说得瞠目结舌,连连拍着桌子:“胡闹!你简直胡闹!满口说的什么胡话!”
罗衣撇撇嘴,又道:“是了,本是父亲挑给我的,怎好再给母亲?我再挑挑别的,捡着年轻又好看的给母亲送几个,父亲就不要操心了。”
于父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是给你挑侍君来了!你管你母亲做什么?”
“我是个孝顺的女儿。”罗衣说道,“有好东西,总要先想着母亲和父亲的。”
“什么好东西?侍君是什么好东西!”
“既然不是好东西,父亲干什么塞给我?”
于父再傻也知道了,罗衣这是堵他的嘴呢。
他气得脸色铁青,一拍桌子就走了:“我管不了你!”
于父气呼呼的背影很快消失在视野内。
“你怎么还不走?”方尽上前,推了白意容一把。
白意容被他推得后退半步,抬起一双狭长的眸子,目光深沉难懂。
“很好。”他低低笑道,“你真是很好。”
深深看了罗衣一眼,转身走了。
“他要干什么?”方尽心中有些不安,摇着罗衣的手臂问道。
罗衣不以为意地道:“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她笑着抬起手,勾住方尽的下巴,“小可爱,刚才很凶嘛?再凶一个我看看?”
方尽没好气地拨开她,都懒得说她不正经了。
“我说真的,你刚才凶起来很帅。”罗衣笑吟吟的,一手勾住他的脖子,“来,再凶一下。”
方尽被她缠得没办法,只觉得自己妻主跟别人家的都不一样,娇娇缠缠的,叫人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他只好瞪起眼睛,露出凶相:“再缠我,就亲你!”
他从前内敛得很,眉眼总是柔和的,如今被她宠得,那些藏起的爪牙都渐渐舒展开来,眉峰不知何时刚强,脸庞轮廓不知何时硬朗,又精致又帅气。
就是个子矮了点,其实白意容的个头是罗衣比较喜欢的。
她笑嘻嘻的,吊在他的脖子上:“就缠你,看你敢不敢亲我。”
话落,就被方尽扣住后脑勺,狠狠亲了下去。
他就亲了!怎么样!大不了晚上被她收拾!
白意容离开了彭城。
他带了三千人,前往离得最近的城池。这三千人,有一千人是从山寨带出来的老兵,还有两千人是招募的新兵。
收复彭城后,他们到处宣扬,男子也是有用的,不比女子差,把那些被留在城里的男子们召集起来,有孩童,有老人,还有被自家妻主抛弃的年轻男子、壮年男子。
白意容带了这些人,收复了三座城池。
当白意容的战绩传来,方尽不禁十分佩服。
“他真是很厉害。”他忍不住赞道,又往罗衣身边凑了凑,“妻主,我跟他比起来,十分没用,是不是?”
就像白意容说的那样,他只会纳鞋底、填锅底,虽然如今被妻主教着识字了,可是跟白意容比起来,相差太远。
罗衣最近闲来无事,正在写一个话本,闻言便道:“你自己觉着呢?”
方尽没想到她会反问。呆了一下,一手撑着腮,看着噼啪有声的灯芯,思索起来。
他没觉得自己不好。但他也没觉得自己有多好。这才是一直以来,他总是没有安全感的原因,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这样好的妻主。
他偏了偏头,看向正在聚精会神写话本的罗衣。她这样好。喜欢她的人数不清。可她从来对别人不假辞色,只对他笑意盈盈。
她会变心吗?方尽忍不住想,她现在对他好,以后呢?她以后会变心吗?
从前他想到这个问题时,心里总有些彷徨与不安。但现在他不再彷徨了,他无比确信,她不会变心。她承诺过他,这辈子只喜欢他一个。
她是个讲信誉的人,她说到就会做到。所以,就算白意容比他出色,那又怎么样?白意容纵然很好,可有一点比不上他——他的命好。
他命好,才遇到了妻主。
被人蹭到跟前,罗衣笑着抬起头:“想通了?”
方尽没说话,凑过去,攫住她的唇。
既然妻主宠他,他大可更加放肆一些。这样想着,他愈发吻得动情。随即不管不顾的把她抱起来,按在了书案上……
特别篇:穿成总裁家的狗
第263章 穿成总裁家的狗
空气中飘散着清新的青草香气,视野中整齐摆放着洁白的花篮,耳边缓缓流淌着婚姻进行曲,两旁坐着打扮得体的宾客。唐遇抬头看向前方,是神态庄严又慈祥的神父。
他要结婚了?
新娘是谁?叫什么名字?他们怎么在一起的?什么时候筹备的婚礼?唐遇皱起眉头,他怎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
正想着,就听到神父对他说:“唐遇先生,您是否愿意娶您身边的这只狗为妻?”
???
唐遇低下头,就见自己的手中牵着一只毛绒绒的狗爪子。再一抬头,就看到一只硕大的毛绒绒的狗头,两只耳朵支棱着,此刻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唐遇吓了一跳!
后背上冷汗都出来了!
只见他的“未婚妻”,此刻蹲坐在一个小推车上,坐得板板正正,姿态非常优雅,只有一只爪子矜持地伸出来,被他握在手里。
他一定是在做梦!
唐遇胸腔中砰砰地跳着,大脑却十分冷静。这么荒唐的事,绝对是在做梦。
他活了二十七年,一直是个守规矩的人,做过的最出格的事便是十八岁那年,被朋友们簇拥着去看脱衣舞娘,并且请人家喝酒。
跟一只狗结婚,打死他都做不出来!
就连做这样的梦,都不是他的风格!
“唐遇!你宁可跟一只狗结婚,都不愿意娶我吗?”这时,宾客中传来一声大喊。
唐遇抬头看过去,就见他的前女友宋昭昭站在人群中,弓着身子,神情崩溃地看着他。
随着宋昭昭的出现,唐遇的脑中闪过一系列记忆。他想起来了,今天做的这场荒唐的梦,是有来由的。
宋昭昭嫌他忙工作,要跟他分手。他同意了,她却又反悔了。不仅要跟他和好,还要跟他结婚。
唐遇觉得两个人的感情没到那一步,就拒绝了她。当初跟宋昭昭谈恋爱,是因为身边总有桃花,对他造成了不小的困扰。他想摆脱这种困扰,便打算找个学历、样貌、家境都不错的女生解决单身问题。
恰好,宋昭昭安静、体贴,追他的手段含蓄、尺度拿捏得好,他觉得她不错,便跟她走到了一起。
然而工作比谈恋爱快乐多了,他忙于工作,陪伴宋昭昭的时间便比较少。宋昭昭提出分手时,他心中愧疚,打算送她一辆车作为赔礼。没想到,宋昭昭一反常态,逼婚不成,居然拿到他公司中的一些重要文件作为威胁。
唐遇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她。他宁可搂着毛毛过一辈子,也不愿意跟这种人品低劣的女人同框。
嗯,毛毛就是他手里牵着的狗。
白天想着,他宁可跟一只狗过一辈子,也不跟她结婚,没想到晚上就做了这样的梦。
虽然是在梦里,但是唐遇还是很客气,他对宋昭昭道:“宋小姐,我们已经分手了,我也被你害得失去了公司的职务,请你以后都不要再打扰我。”
她用那些文件要挟他,让他跟她结婚,否则就送他坐牢。他手里还有些人脉,最终以主动辞去公司职务为收场。栽了这么大的跟头,唐遇不想再看到她,连梦里都不想。
“你会后悔的!”宋昭昭冲他喊了一声,就消失了。
唐遇微微笑了。做梦就是好,他想让谁消失,谁就立刻消失在眼前。
他低头看着身前坐得板板正正的毛毛,它的脑袋上不知什么时候用发卡固定了洁白的头纱,层层波浪垂下,一直盖住它的臀部,只露出一截尾巴尖。
它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端庄优雅,此刻那根尾巴尖一下下甩动着,把头纱甩得一摆一摆。
“唐遇先生,您是否愿意娶您身边的这只狗为妻?”前方,神父再次问道。
唐遇笑了笑。
“不,我不愿意。”他说道,解下毛毛头上的洁白头纱,并用力搓了一把它的狗头,笑着道:“毛毛是我的朋友,不是我的妻子。”
就算是在梦里,也不能做这样荒唐的事。
他的话才落下,本来晴空万里的天气,转瞬间变得乌云滚滚,与此同时,狂风呼啸起来。
伴随着的是宾客席中传来的愤怒斥责:“你居然欺负狗!你还是不是人?”
“毛毛这么可爱,你居然不愿意跟它结婚,你这个渣男!”
唐遇惊呆了。
当有人拿苹果核砸他的时候,他更是觉得不可思议,这真是个奇怪的梦!完全跟他的逻辑不相符啊?
“毛毛深深地爱着你,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你的妻子,照顾你,陪伴你,跟你一生厮守,你居然欺骗它的感情!”
“渣男!”
愤怒的宾客们站了起来,一把撕下身上的衣服,摇身一变,变成了黑色的、黄色的、白色的,高大的、敏捷的、小巧的——狗狗们。
它们“汪汪”大叫着朝他扑过来,要将他撕成碎片!
唐遇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脸上挂着惊惧。
“我怎么做了这么古怪的梦?”
他越想越好笑,摸到手机看了看时间,五点多了,马上天就要亮了。他索性起身,去隔壁看毛毛。
自从公司职务被罢免后,找他的人络绎不绝,他嫌麻烦,就带着毛毛搬了家。
这里是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比不上之前的别墅宽敞明亮,毛毛大概是不适应,这几天情绪都不太高。
唐遇轻轻推开次卧的房门。
屋里光线昏暗,他只能看到床中央蜷缩着一团黑影。
毛毛是一只柴犬,是他两年前在路边捡到的,当时生着很严重的病,大概是被主人抛弃了,蜷缩在阴影中,冲着路人低声呜咽。他一时心软,就将它抱回了家。
“毛毛?”他走过去,将它抱起来。
毛毛的体温很高,他抱它在怀里,像是抱了一个大暖炉。他忍不住揉了揉它的毛皮,柔软,温热,手感极好。
毛毛被他揉着,在他臂弯里动了动,两只前爪扒住他的胳膊,脑袋抵在他怀里,发出轻轻的呼声。
他不由得笑了。
女朋友会背叛他,事业会抛弃他,但是毛毛不会离开他。
他这样想着,心中一片安静,脱掉鞋子,抱着毛毛倒在床上。
也好,就当是给自己放个长假。
再醒来时,唐遇的脸上湿漉漉的,他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只硕大的狗头。
“毛毛?”他哑着嗓子叫道,“你自己玩,我再睡会儿。”
他昨晚做了个古怪的梦,没有睡好,打算补会儿觉。
毛毛本来在舔他,听到这句话,抬起爪子就踩他脸上了:“汪汪!”
唐遇:“……”
闭着眼睛,一把将它推了下去。
“咚!”床垫一颤,想也不用想,毛毛又跳上来了。
唐遇知道自己是别想睡了,木着脸坐起来。
“你什么时候养成的这个坏习惯?”他一把揪住它的脖子,使劲撸它,“明明以前是个很温柔懂事的小姑娘!”
话落,就见毛毛露出一个微笑。
这个微笑与梦中未婚狗妻的微笑重叠在一起,令唐遇不禁打了个冷颤。
“你是一只狗,笑什么笑!”他在它脸上搓了一把,然后起床。
罗衣跟在他后头。
嗯,是的,她这次跑到一只狗的身体里来了。
前几天,她在路边救了一只被车撞了的柴犬,它临死前放心不下自己的主人,恳求她替它照顾他。
“我的主人很好。善良,温柔,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
罗衣想了想,答应了它。
她答应毛毛的时候,唐遇还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执行总裁。她成为毛毛没几天,他就栽了跟头,成为了无业游民。
现在,无业游民要去吃早饭了。
罗衣跟在他后面出了门。
小区门口有卖早餐的,唐遇点了油条和豆浆,就着咸菜丝吃了起来。
罗衣蹲在他旁边,看着他吃得香,就抬起爪子,拍了拍他的腿。
唐遇扭头看她:“要吃?”
“汪。”
唐遇就撕下一块油条,递给她。
罗衣咬了过来。
油条很酥脆,味道不错。她一边嚼着,一边看其他人。见有人把油条泡豆浆里,就也想试试。
又拍了拍唐遇,眼睛往他碗里溜了溜:“汪。”
“想喝?一会儿给你打包。”唐遇很好脾气地道。
他还是很宠毛毛的。
然而毛毛今天不太听话,一直用爪子拍他,一下比一下力气大。
他扭头看她:“这么想喝?”
“汪汪。”毛毛看一眼油条,又看一眼豆浆,来回看了几遍。
唐遇竟然奇迹般地看懂了,但他觉得很不可思议,试探着问:“你想吃油条泡豆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