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心比心,忽然明白了,之前自己看着搞笑视频哈哈大笑,还硬要拉林琳一起笑时,在林琳尴尬而不失礼貌的淡漠表情下,究竟掩藏着怎样的内心独白。
这个傻X!
不过看林琳心情愉悦,看之前,那个在十四岁时便开始看《荒原狼》、看存在主义思考生命意义的女孩,如今却成了一个快乐的傻X,一美又有点欣慰。
虽然在快乐心境下,人会失去深度思考的能力,失去斗志,但还是当一个快乐的俗人比较幸福吧。
而在这样的甜丧甜丧中,一美的感冒也慢慢退去。
一美多少有点拖延症。
开学前的某一天,学习热情一上来,兴致冲冲和林琳说下学期一起报托福班,只是已经开学两周了,一美也没再提过此事。做其他事时,时不时也会想起来,只是网上琳琅满目的补习班信息,班型、价格、质量都参差不齐,不知该如何选择,叫人头痛。
本学期课程又多,若上了补习班,还要把自己的周末时间也贡献出去,一想到这里,更是心窝子疼。
一美选择遗忘此事。
反正时间还长,如果林琳不提,她便当自己什么都没说过。
林琳却是彻头彻尾的行动派。
本来没想过这学期报班,不过一美提了,便去查了一下补习班信息。查社交媒体,问学长学姐,最后选出一个,离学校也不远,来回方便,问一美要不要去看看。
一美便捡了现成的,说:“好啊。”
而后深刻地意识到,原来林琳依然是林琳,而觉得林琳成了快乐的傻X的自己,才是一个真正的大傻X。
周末,两人抽空去补习班咨询了些问题,最后说回去想想再决定,不过之后大概率也会选择这家。
出来后,林琳问:“你下午有事吗?”
“没事啊。”
“那我们在外面吃吧,你有什么想吃的吗?”说着,不等一美回答,自顾自说,“我个人想吃排骨。”
一美:“……”
勉为其难比了个OK的手势,说:“行吧。”
“吃完陪我逛逛,我得买衣服。”
“行。”
到了商场,吃完饭,两人便开始逛。
每到换季时,便觉得自己没衣服可穿,林琳在商场扫购了一通,拎了满满两手东西。一美则只是看了看,看到好看的也试了一下,只是没到惊艳的程度,买回去也是可有可无,最后便什么都没有买。
以后读硕士,又是报班、又是中介、又是学费,挺贵的。
一美想能省点,便尽量省点。
第138章 .
四月初,书庭结束了实习。
书庭情商高,又待人真诚,无论到了哪里人缘都混得极好,于是书庭离职,同事们都是很不舍的。
书庭办事利索,人也热情,这几个月来不仅独揽下HR的大活,让HR小姐姐可以安安心心生孩子,不必再操闲心,平日里还杂七杂八地还帮了大家不少忙。
下了班,女同事们也喜欢约书庭出去。
吃吃饭、聊聊天、逛逛街,又看书庭皮肤好、衣品也好,便时常叫书庭推荐化妆品、帮忙选衣服。
书庭要走,同事们又嚷着要老板请客。
老板欣然同意了,那天晚上大家便吃饭、唱K,欢送书庭。
这几个月虽累,虽舍弃了毕业旅行的想法,但作为职场菜鸟,在大家的热心帮助下学到不少东西,还收获到大家满满的喜爱,想想,也是不虚此行。
书庭的小房子已经装修好,正在开窗通风。
临走之前,书庭便退掉了出租屋,把一些杂七杂八的日用品搬到了自己房子里,还买了一堆竹炭放在屋子各处,等七月份回来,便可以直接搬进来住。
书庭回林城呆了一周,之后便回学校忙毕业论文。
于是那段时间,一美每次与姐姐视频,姐姐都总是抓耳挠腮,向一美发牢骚说:“怎么写啊,怎么写啊……”还截了自己电脑桌面的图发给一美,整个桌面都布满了各种格式的文件,全是要看的参考文献,说,“我都快疯了。赶紧毕业吧,还是工作简单。”
不过倒有一点值得庆幸。
一美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姐姐整个人的状态好了许多,有点之前那活泼开朗的样子了,气色也好了不少。
姐姐又发了一通牢骚,说:“哎?等我论文写完了,咱俩一块儿去哪儿玩啊?你们端午放几天?”
“三天。”
“三天……”书庭觉得有点短了,不过也行,问,“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在国内,去玩两天。”
一美想了想。
重庆?西安?成都?
据一美所知,这些都是很适合吃的城市。
但毕竟是姐姐的毕业旅行,还是反问了句:“姐姐呢?”
书庭想了想说:“之前和婷婷说过去重庆玩,不过最后也没去成,咱俩去重庆啊?去逛吃两天。”
一美便欣然同意了。
想到要出去玩,一美还有些小兴奋,仿佛自己每日上课上课,永无止境的日子,总算有了点盼头。
后来一美又查看了课表,发现到了端午时,大部分课程已经结课,一周课表上只稀稀拉拉排了四门课,如果把四门课全翘掉,便可以拥有十天的假期。
只要胆子大,端午十天假!
一美和姐姐说了此事,姐姐也说OK,只是叫一美别告诉叔叔婶婶,免得他们以为是自己带坏一美。
书庭又问:“哎?北京有什么好玩的吗?”
小时候倒是报团和妈妈去过,只是那个年代的旅行还能有什么新意?小时候她最害怕的就是旅行。
天还没亮便被叫起来到天安门看升国旗,还要参观故宫,参观北大清华,在北大食堂里吃午饭,妈妈还一个劲儿地说“你可给我多吃点儿,这是北大的饭。”,然后到国子监祈祷自己能考上名校……
当然,最可怕的还是爬长城。
被客车拉到长城脚下,一看到长城,书庭便死活都不要爬,还被妈妈骂了一顿。那时,妈妈多少还有点和二姨攀比的心态,出来玩,就是要拍照回去给别人看的,说:“你不爬,你不上去怕张照片,别人怎么知道你来过北京,来过长城?”
书庭天生带着一股倔劲儿,尤其小时候,两手在下面攥着拳,气哄哄地说:“没来过就没来过!”
“不到长城非好汉!”
“不是好汉就不是好汉!”
书庭誓不妥协,但最后,还是被骂着拖着拽着爬上了长城。妈妈叫书庭摆pose拍照,拍了几张发现书庭全哭丧着脸,便又把书庭骂了一顿,还说:“看看人姗姗,让摆什么姿势就摆什么姿势,让笑就笑!带你出来玩儿你还不乐意了,下次别出来了!”
“不出来就不出来,哼!”
妈妈对全世界温柔,也就敢对自己和爸爸横!
……
电话那头,一美说:“有啊,姐,你来找我玩吧!你提前几天来,然后等端午放假我们再去重庆!”
书庭也同意了。
五月末,书庭总算绞尽脑汁编出了一篇论文,答辩也顺利地一次通过,她的本科生涯便如此结束。
周末,爸妈开车到禹州,把她在学校的衣物、被褥带回家。
书庭回林城住了几天,便飞来北京找一美。
姐姐在的那几天,一美是幸福的。
姐姐在学校附近找了酒店,一美便收了东西,到酒店陪姐姐一起住,室友们问一美晚上不回来了吗,一美都会开心地说:“嗯,我姐姐来找我玩啦。”
每天中午,姐姐都会到一美的教学楼前等一美下课。
温热的六月,一美穿了简约好看的T桖、牛仔裙,穿白布鞋,斜跨一个粉色链条包。结束了一上午充实愉快的课程,抱着书本和三两好友聊着天,走出教学楼,都总能看到不远处姐姐在对自己招手。
一美便和朋友们说:“我姐姐在等我了,我先过去啦。”
朋友们指着不远处的姐姐,问:“那是你姐姐吗?”隔着一定距离,也能看出姐姐五官优美、穿着精致。
“是的!”
朋友们便说“天啊,你姐姐好漂亮!”
一美便由衷感到高兴,甚至骄傲,比朋友说自己漂亮还骄傲。
有人等自己下课,有人请吃饭,有人给买衣服,那段时间,一美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仔。
姐姐的情绪状态也很好。
不过有一点值得怀疑的是,姐姐又开始整日对着手机聊天,时而平静地聊,时而也会开心地笑笑。
让一美不得不怀疑:“姐,你不会恋爱了吧?”
姐姐会心一笑:“算是吧。”
一美便生气地说:“好哦!谈恋爱了都不告诉我,姐,你变了!”
“我打算稳定了再告诉你的嘛。”
一美便问:“是什么人啊,有照片吗?”
书庭摇摇头:“没有。”
“骗人,怎么可能没有男朋友的照片啊?”
“这个真没有!他很忙,不会没事拍自拍发给我的。”
一美又问:“是什么人啊?”
“就有那么一个男的,说了你也不认识。”顿了顿,“哦不,你应该认识,就是上次送火锅的那个。”
第139章 .
他叫陆维均,是书庭实习公司的创始人。
美国名校MBA毕业,回国后,在家人的经济支持下,与学室内设计的朋友共同创办了如今的公司。
年纪三十出头,与书庭相比确实有点大了,不过从最近相处的点点滴滴,书庭也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年纪大了会疼人”。
陆维均对书庭,几乎一见钟情。
见到书庭第一眼,觉得她长得真好看。
再多看几眼,发现不仅好看,而且耐看,百看不厌。两道眉毛弯弯的,面相温柔中又带着可爱。
后来接触,发现这姑娘性格真好,开朗大方、坦坦荡荡;再进一步交流,觉得书庭好有意思,不仅善谈,而且还有着这个年纪所难得的风趣幽默。
书庭刚入职,陆维均便时常关心照顾她。
是润物细无声的照顾,并未引起书庭的反感,也叫她无法拒绝,久而久之,自然积累了对他的好感。
但只是作为朋友的欣赏。
也曾想过,他的妻子一定会很幸福吧。经济上无忧无虑,老公又体贴顾家。但从未想过要与他发展感情,毕竟他与自己一直以来的理想型完全不一致。
再后来,陆维均开始约书庭出去。
书庭不愚钝,也感觉到对方八成是看上自己了,只是自己并没有开始一段新感情的打算,于是找理由拒绝。只是这个老男人脸皮不是一般厚,情商又高,总有办法叫书庭无法拒绝他的小恩小惠。
陆维均也是个爽快之人,又这把年纪了,不喜欢拐弯抹角,也知道书庭是一个知性、大方的女生,平日里笑呵呵的,接得住玩笑。第一次和书庭吃饭,便对书庭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知廉耻地说:“其实看到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喜欢的那种姑娘。”
书庭听了,一口红酒呛进了气管里。
看书庭咳嗽,陆维均也吓到了,问:“你没事吧?”
书庭一边咳一边摆摆手,说没事。
等书庭恢复过来,陆维均又暗自庆幸——
幸好刚刚理智克制了他,叫他没把那句更不要脸的话说出口——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娶你。
原来书庭再大方,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自己这句话说出口,指不定要把人吓跑了。
只是看书庭咳嗽,脸都红了。
又觉得——这姑娘怎么这么可爱呢?
每一次与陆维均见面,书庭都是轻松愉快的。
陆维均很幽默,常常把书庭逗笑,追姑娘的手段春风化雨,而从未让书庭感到过丝毫的不自在。
直到书庭离职。
书庭离职,陆维均心情复杂,当天晚上的聚会也并未参加,只是叫她们好好玩,花费由自己承担。
而在第二天,陆维均单独请书庭吃饭。
在西餐厅,陆维均送了花和项链,正式向书庭表白。
又解释说,项链并无特殊的含义,只是去年年底在商场看到,觉得好看,书庭戴了一定很美,但不知送不送得出去,在柜台前来来回回了好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买了下来,一直在办公室里放着。
他叫书庭别抱负担,轻松收下。
听到他由衷的话语,又看到他的眼睛里,甚至闪烁出一丝孩子般真挚的光芒,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她为难了很久,最终婉拒。
她没有准备好去迎接下一段感情,她不知两人适不适合,当然,最致命的还是,这么久以来,她一直拿他当朋友,甚至当哥们儿相处,而从未对他有过感觉。
在她这里,“她爱的”与“爱她的”,她永远选“她爱的”。
对方在多大程度上爱自己,于她而言并不重要。她爱的人,哪怕一周一句不咸不淡的“干嘛呢?”,也比她不爱的人每天嘘寒问暖的关心,要来得更有价值。
那天晚上,书庭的态度很决绝。
拒绝了花束、拒绝了项链、坚持晚饭一定要自己买单,最后,还拒绝了陆维均要送自己回去的邀请。
两人不欢而散。
之后有十天时间,两人都未再联系。
而十天后,在一个书庭为毕业论文而苦恼的夜晚,陆维均发来一条信息,说:“我很难受。这几天吃不下、睡不着,每天大半夜在阳台上叹气。我不知道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为什么还会这样。”
这段话,让书庭失眠了整整一夜。
其实那十天里,每每想到陆维均,她都会被一种揪心、难缠的情绪所折磨。她自认自己对陆维均不是爱,和陆维均在一起,没有和许翼辰在一起时的怦然心动,没有灵魂碰撞摩擦的火花,而只是淡淡的愉悦和满足。但如果不在意,又为什么会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