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觉得难了便轻易放弃,有什么诱惑,想着算了算,何苦刁难自己,便轻易缴械投降。
上一世,她最大的问题,便是太容易放过自己!
不可以轻易放过自己!
想着,一美又贪恋了片刻在大床上舒展四肢的瞬间,便毅然决然起身,打开房间灯与书桌上的台灯。
那么多作业,今天想睡觉,已然是不大可能。
于是走进厨房,烧了一壶水,泡了一杯速溶咖啡喝下去,又从冰箱拿了一颗苹果啃着,回到了房间。
只见桌上堆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杂物,桌上那么乱,心情当然跟着乱,想着,又用二十分钟时间把桌子收拾了出来,把零食、玩偶,全收进了抽屉了,只留一盏台灯、一个闹钟与一个笔筒,露出宽大、整洁的整张桌面。
看了看时间,一点了,如果熬通宵,她还有五个小时时间。
足够了。
想着,一美在桌前坐下,拿出物理习题册,拿出参考书,从第一题开始耐心地、耐心地往下解下去。
逼迫自己做一件不情愿的事,总归是煎熬的。
而煎熬的,莫过于在做之前——千般纠结、挣扎、思考有没有一个方法可以逃避,询问自己,我到底为什么要做这些?
而一旦说服自己,一旦“认了”,其实事情真正做起来,也没有想象中痛苦。
再厌恶的事,你一旦接受了,全身心地拥抱它,便不会再痛苦,完成后,甚至还能感到满满的成就。
第49章
[波动]
不知不觉,便已入了后半夜。
家里一片寂静,空气中,只有一美“刷刷刷”的翻书、写字声,很宁静,很充实,很享受。
一美写着题,时不时抬头——面前墙壁上,胡乱贴着一些记着单词、公式、历史事件的便利贴,凌乱而不失温馨之感。
一美望着它们,发发呆、休息休息。
房间窗帘敞着,每一次抬头,一美总能看到窗外的天又亮了一点点。从一开始的漆黑一片,到深深的蓝色,而后,那蓝又渐渐变淡、变薄。
合上最后一本习题册,一美伸了长长的懒腰。
虽仍有一部分题没写出来,但也算一丝不苟、问心无愧地完成了作业,这感觉真叫人清爽。
看了一眼桌上的闹钟,时间已是凌晨五点。
早在上一世,一美便发现了自己一个特质,便是前天熬了通宵,第二天非但不困,还异常亢奋。
一美走到窗前,打开窗子。
秋天早上五点的风,裹挟凛冽的凉意,狠狠吹了进来。一美只穿一身单薄的碎花睡衣,不禁一哆嗦,紧接着,脑子便更清醒了。
还有一个小时自由时间,一美可以干点自己想干的,正想,要不要看看闲书,刷刷微博,客厅里便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想来,是婶婶起床在准备早餐了。
出去帮婶婶打打下手也不错——一美想着。
也不知是上了年纪还是怎的,一美越来越能从琐碎、而无意义的小劳动——如摘菜、扫地、收拾房间、做手工中获得满满的充实感。甚至有一次,帮婶婶绣了一整天的十字绣,而未感到丝毫厌烦,而只觉得满足。
走出房间——只见婶婶穿一身长袖长裤,手拿环保袋,正站在门口穿鞋,像要出门,见到一美不禁一惊:“这么早就起来啦?”
一美揉了揉干涩的眼球:“嗯。”
“上个厕所,再进去躺一会儿吧?”
“睡不着了。”说着,一美走过去问,“婶婶去哪儿啊?”
“早市,买点早餐去。”
早市?
倒是很久没逛过早市了。
一美忽然来了兴致,说:“我也想去!”
“行,那去换衣服。穿长袖长裤,早上冷。”
“嗯!”
一美小跑进屋,迅速换上小脚裤、薄卫衣,利索地绑了一个高马尾,出来,坐在门口的地上蹬上一双运动鞋,便和婶婶出了门。
两人步行到早市——
秋天早上的天,难免有些寒凉,却又清凉舒爽,而一靠近早市,便能感到腾腾的热闹之气。
道路两侧,整整齐齐排列两列小商贩。
有卖水果,有卖蔬菜,有卖各种肉类,当然,也少不了各种各样可以当做早餐的小吃。
外酥里嫩的麻花,炸得金黄的油条,热腾腾的甜豆浆。
豆腐脑、小面包、韭菜盒子…
一美琳琅满目,见到什么都想吃,婶婶便说:“那就都吃!吃不完剩下,拿回去给你叔叔吃。”
于是那天早上,叔叔的早餐,全是被一美咬过一两口,或撕下一小快的残次物品…
把长长的早市从头逛到尾,也吃到了尾,一美肚子已经撑了,回去洗漱洗漱,换上校服,便背上书包上学校。
这一日,林琳来得出奇早。
一美走进教室时,时间不过六点三十,只见里面稀稀拉拉的四五个人里,竟有一个是林琳?
要知道,林琳永远是踩着铃声,悠哉悠哉来上课的那一个。
对于前一天的不愉快,一美仍心有芥蒂。
在往日,一美或许可以把林琳的话当玩笑,并且,林琳越损,她还越开心,但在昨天,一美正饱受学习的摧残,饱受自我价值感下降的煎熬,正处在极度的自我怀疑中,林琳却来那么一出…
老实说,一美心里很不爽。
你了不起。
你天才。
你不怎么刻苦,随随便便就可以碾压我。
对,你厉害。
走到桌前,一美也没和林琳打招呼,正要坐下,竟见桌上放着几本练习册,有数学、物理、化学,每一本封面上,都写着好看的“林琳”二字。
林琳知道,有时一美完不成作业,会第二天早早来学校恶补,林琳今天也因此来得早了些。
她怕一美崩溃,所以早早来,巴儿巴儿把自己的作业本借给一美…
一美看了看桌上的习题册,又看了看旁边的林琳,林琳正戴着耳机,预习数学课本的下一个章节,知道一美来了,也不抬头看她。
一美心中有触动,但也只是把书递给林琳,语气淡淡地说:“不用了,我做完了,谢谢。”
林琳也不回答,只是收下习题册,继续预习。
不尴不尬的情绪一直介于二人之间,一美放下书包坐下,又把椅子往边上拉了拉,离林琳远了一些。
而后打开书包,翻了翻——
糟糕…
笔袋忘拿了…
一美懊恼地叹了一口气,低下头,翻了翻自己的书桌,好在书桌下放着一支陈年旧笔,虽然很破,油也断断续续,但好在还能用。
第一节 地理课。
不知道为什么,经昨天林琳那么一说,一美竟对自己新买的,花花绿绿的文具感到羞耻!
原本打算把另一个粉色皮面笔记本,当地理笔记本用,只是想了想,竟不好意思拿出来…于是拿出原来一个破笔记本,开始听课、记笔记。
写着写着,不小心写错一个字。
一美用余光瞥见不远处,林琳桌上,正放着林琳的修正带——平常两人用文具从不分你我,于是,手便像往日一样自然而然伸了过去,却忽然意识到——自己在和林琳闹别扭…
于是,硬生生把手收回!
由于反射弧过长,当一美的手接收到大脑指令,准备收回来时,手已经戳到了林琳面前…
林琳也在记笔记,正巧,也写错一个字。
于是拿起修正带涂改,涂改好后,“吧嗒”一声把修正带丢到了一美桌上,而后抬头,继续看向黑板,也不去看一美。
“嘁—”一美说着,拿上修正带,涂改好后,盖上盖子,再“吧嗒”一声丢回林琳桌上。
一上午,两人也没再说话。
直到上午最后一节课结束,林琳说:“去吃饭吧。”
“嗯。”
于是,两人沉默着走向食堂。
打了菜,端着盘子找到位子坐下,今天竟是林琳第一个开口说话:“我决定学文了。”
“啊?”
林琳重复:“我学文。”
一美在欣喜与讶异之余,竟不知该说些什么,磕磕巴巴了半晌,最后也只是“哦”了一声。
而后舀了一勺汤递到嘴边,也不知为什么,心情一下子多云转晴,萌生笑意,且笑意愈加浓烈,嘴巴咧着,竟怎么也合上了…
一美感到某种微妙的变化——
一开始,她拿自己的热脸去贴林琳的冷屁股,贴了好几年,中间不知受了多少内伤,而如今,林琳这冷屁股,也总算是捂热了。
林琳也学会了妥协与退让。
无论今天早上,出现在一美书桌上的三本习题册也好,到了食堂,第一次主动开口说话也好,一美知道,这都是林琳高冷的讨好。
她不敢奢望林琳学文,也有自己的因素,却能明显感觉到,在这段“博弈”中,林琳退让了一步,而自己,则近了一步。
话题一出,一美便叽叽喳喳说开了。
女生每天平均说一万个字,且其中,废话越多,幸福感便越高,总是憋着不说话,会把人憋死的。
吃了饭,路过小卖部,一美提议吃雪糕,于是两人一人拿一根雪糕,吃着走向了教学楼。
虽然林琳不喜甜食,吃了两口便腻得不行,丢进了垃圾桶…
总归两个小女生,成功和好如初。
…
晚上回到家——一美看着抽屉里自己买来那一堆五颜六色、华而不实的文具,有点脑壳疼…
花里胡哨假学霸,性冷淡风真学神。
她要效仿林琳,用一根黑色中性笔解决全部问题!笔记本也统一用最最原始简单的那一种!
看着那堆文具——
真想把它们全退回去,只是包装,能拆的,她已经全拆了…
她不想再看到它们。
真想一个魔法棒,把它们变消失。
想了想,一美找来一个箱子,把那堆文具全装了进去,马克笔只留一个颜色,彩色中性笔也只留一支,剩下的全部装好,封上,压到了床底,等现在的用完了,再换一个颜色。
由于昨天一夜没睡,收好了文具,一美便困得不行。
好在今天作业少,已经在晚自习全部完成,于是拿上干净睡衣,进浴室洗了个澡,吹干头发,又躺着刷了刷微博,便沉沉睡下。
…
十一国庆很快到来。
国庆前一日,书庭下午五点结束了军训汇演,便立刻赶到车站,乘坐晚上七点的火车回林城。
书庭上大学第一次回来,家里的重视程度,不亚于迎接出嫁的女儿第二天回门。
早在几天前,婶婶便开始准备。
收拾书庭房间,逛超市。
和叔叔两人开车去,东西一箱一箱扛回来。
水果,饮料,肉类一应俱全,全是书庭爱吃的。
当天晚上9点钟,叔叔载上婶婶来到一中,接上放了晚自习的一美,三人一同开车去往火车站。
夜里,三人开了一盏昏暗的灯,坐在车上等了一会儿,很快,书庭电话便打了进来,打到了叔叔手机上:“我出来啦!你们在哪儿呢?”只是不等叔叔开口,便立刻说,“我看到你们啦!”说着,推着行李箱一路飞奔过来。
叔叔用后视镜看到书庭,说:“来了!”便立刻下车迎接,坐在后座的婶婶一美也下了车。
书庭一路飞奔过来,撞到叔叔怀里,与叔叔拥抱雀跃起来:“想死你了,爸爸!”爷儿俩抱了好一会儿,书庭才放开,又慢慢走过去,对婶婶敞开了双臂,婶婶抱住“失而复得”的女儿,竟忍不住偷偷抹了一把泪。
“好啦,妈,就怕你这样。”
抱完了妈妈,书庭走到一美面前,自然而然挽起了一美的胳膊:“走。”说着,同一美坐进了车里。
叔叔在后面,把箱子抬进了后备箱。
今天下午军训汇演一结束,书庭来不及洗澡、来不及吃饭,只回宿舍匆匆换下军装,便赶往了火车站。在火车上,随便吃了点零食,抚慰自己的辘辘饥肠,于是十一点到家时,早已饿得不行。
书庭刚想问家里有什么吃的,婶婶便开了门,书庭走进去,只见桌上婶婶已经备下了一桌饭菜——六七道菜,全部用盘子扣好。
婶婶洗了洗手,把盘子一个个揭开,展示给书庭说:“看看,浓油赤酱,都是喜欢吃的。”
书庭正饿着,一见大鱼大肉便瞬间来了胃口,正伸手要去捏一块红烧肉,只是还没碰到肉,手便被婶婶一把打掉:“洗手去!脏死了!”
“哎呀!我就吃一个嘛!”
婶婶无奈地斜了她一眼,便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肉送进书庭嘴里,完成后,又觉得动作过于亲昵了,便匆匆放下筷子:“行了,洗洗手,来吃饭。”说着,把书庭轰进了洗手间。
书庭嚼着五花肉,打开行李箱:“我先洗个澡,今天出了一身汗,还没洗呢,我马上!”说着,拿上换洗衣服,走进了洗手间。
过了一会儿,披一头吹到半干的长发,换上一身休闲、好看的T桖、超短裤,光着脚,迈着大长腿走出了浴室,见叔叔婶婶一美已经在桌前等候,便走过来坐下。
四人上一次一起吃夜宵,已经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这天晚上,氛围和乐融融,甚至已经成年的书庭,还陪叔叔喝了几杯酒。
叔叔见书庭四杯酒下肚,竟一点儿事没有,脸都不红,便打趣道:“看来上大学这几天没少喝啊。”
书庭也与叔叔坦诚相见:“何止是上大学这几天啊。”
叔叔怔住了:“你高中时候喝过酒?”
书庭淡定地答:“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