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校园的休闲日常——庄九儿
时间:2019-04-19 09:48:31

  男生便说:“行行行,你行你上啊!”
  “我试试。”
  周楚儿想了一个方案——说这里正班级聚会,叫一美过来,一美作为副班长,班聚再不济也该露一面,这时,再叫一美把林琳也一起拉来。
  这是胜算最大的一个方案。
  只是给一美发了QQ,也去了电话,过了十几分钟却皆无回应。眼看七点了,怕再晚一点林琳不会出来,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直接打给了林琳。
  没说有一帮男生,只说是班聚,并报出了几个林琳还算认可的女生名字,并说一美待会儿也会过来,好说歹说,这才把林琳骗了来。
  林琳刚刚洗了澡,把头发一吹,随意绑在了后面,便换上卫衣、牛仔裤,打车过去了。
  却不曾想,等待自己的,竟是一场鸿门宴。
  十几个男男女女,也不知喝了多少,个个都显出醉态。明明是同学,在这个场合里,林琳却一个都不认识了。
  一个个像脱去衣冠,张牙舞爪的禽兽。
  林琳一只脚迈进包厢,只见狼藉的杯盘、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空啤酒瓶,以及空气中消散不去的,啤酒与香烟混合在一起的古怪气味,只觉得厌恶,顿了顿,毅然决然转身离开。
  招呼也不打一声那种。
  却被楚儿一把拦下:“林琳,你多少坐一坐嘛!”
  紧接着,三四个女生八爪鱼一样缠了过来:“林琳,你不要一直这么高冷嘛,你进来,进来坐一坐嘛,我们大帅哥可想你了。”
  大帅哥…
  林琳一扭头,便看到了林宇轩。
  她知道,这事百分之一千,与他相关。
  只是与往日的嚣张不同,那一日,林宇轩竟显出一丝不知所措,甚至是一丝——歉疚?
  林宇轩对大家说:“算了算了,林琳不想呆,就让她走。”说着,走到林琳面前,“抱歉,让你跑了一趟。”而后,竟从口袋掏出一把钱,从一堆叠得乱七八糟的钱中,抽出一张一百递给林琳,“你打车回去吧。”
  林琳摇头:“不用。”
  有一个男生便说:“林宇轩,你是不是傻?人家爸爸搞房地产的,是大款,缺你这一百块钱啊?”
  一句话,引起了林琳深深的厌恶。
  厌恶到,已经勾起了生理反应。
  胃部一阵绞痛,紧接着便是消散不去的恶心,脑子里,“滋—”的一阵杂音在四处乱窜。
  林宇轩“哦”了一声,把钱收了回去。
  而林琳,则不再理会大家。
  对大家的纠缠、提问不予任何回应。
  她有点恶心,有点难受,现在一心只想回家好好消化这一切,回归往日的平静。她迅速离开了那里,摆脱大家,像摆脱一群阴魂不散的恶鬼。
  身后,林宇轩仿佛又道了一句:“对不起。”
  回到家,林琳又洗了一次澡。
  一遍一遍涂抹沐浴露,一遍一遍地冲洗,却仍能在某一瞬间,或是从头发、或是从指甲缝中,再次闻到那令人作呕的气息。
  那啤酒与香烟混合在一起的气息。
  那种,属于她亲生父亲的气息…
  林琳的心境,仿佛一瞬间,被拉回了过去,那冰冷、绝望又无助的童年。那无丝毫快乐可言,只能要紧牙关,坚持生活下去的日子。
  一种既怨怼,又怜悯;一种既恨,又爱;一种恶心,却又忍不住去思念的情绪,再次涌上心头。
  那是她从小到大,对亲生父亲全部的感情。
  在此时此刻,竟全然投射到了林宇轩身上。
 
 
第50章 
  [夜不归宿]
  关于林琳的父亲——
  那是在她小学一年级的某段日子,父亲从她的生活中悄无声息,而又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在一开始,林凤娇母女也没在意,毕竟林庆山出去喝酒、赌博、乱搞,十天半个月不回家很正常,直到过了一两个月,林庆山仍未露面,林凤娇问了他几个狐朋狗友,却无人知晓其行踪,林凤娇这才明白——或许出事了。
  那一刻,是悲哀,是庆幸。
  是不舍,还是痛快。
  林凤娇分辨不清。
  平日大打出手时,脱口而出的咒骂,竟成了现实…
  有人说,他喝得酩酊大醉,跳河自尽。
  有人说,他喝醉了酒在高速公路上游荡,被车撞死了。
  亦有人说,他去了外地打工,改头换面,努力生活。
  穷人命贱。
  在那贫民窟一样的地方,时不时死个人,或人口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尤其林庆山那种,也不工作,终日游荡的无业游民。
  …
  洗了澡,林琳走出浴室——
  穿一身干净的米白色睡裙,披一头吹到半干的头发——头发很厚很长,像瀑布,一直重重垂到了腰间。
  路过客厅——
  客厅只开一盏小夜灯,光线十分昏暗,对面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看着那窗子,林琳见自己映在了上面,清瘦如一具没有灵魂的枯骨。
  正在这时,随一阵行云流水的密码输入声,门开了,林泰走了进来。
  像喝了点酒,身上带些酒味。
  好在他不喝啤酒,只喝白酒或洋酒,与他共处一室这么多年,他每每应酬,喝了酒回来,林琳对那气味,倒未曾感到不适。
  林泰见林琳站在客厅,问了句:“还没睡?”
  “嗯。”淡淡应了一声,林琳便回到了房间。
  走进去,无力躺倒在洁白的大床上,头脑一片空白,只是听客厅的声响,脑补客厅正在上演什么。
  听到门声,弟弟咕噜噜跑出来。
  林泰似是抱起弟弟,搂搂亲亲了一会儿,又照例询问了些,今天做了什么、吃了什么、有没有听话之类的问题。而明明原本还好好的,也不知怎么了,忽然开始传来弟弟大声的啼哭。
  林琳并不惊讶,只是习以为常。
  至于是因为什么事——是弟弟要吃冰激凌,林泰不让,还是弟弟不想睡觉,想玩iPad,而没有得到允许,林琳没太听清。
  只听林泰开口教训:“林正浩,你是不是想挨揍?”
  于是,林凤娇与保姆立刻跳出来阻拦。
  这样的戏码,家里每天不知要上演多少次。
  聒噪、吵闹,叫人心烦。
  林琳好想逃离这个家,找一美去江边走走。
  于是难得主动找一美说话,问一美在干什么,只是等了十多分钟,一美却一直没有回应。
  林琳“嘭—”地把手机甩回床上。
  门外,弟弟的哭闹声愈来愈大,紧接着,便是“哗啦—”的巨大噪音,想来,是弟弟赌气,把玩具桶里的玩具一把倒到了地上示威。
  空气宁静了片刻。
  紧接着,便是“啪—”的一声耳光,而弟弟撕心裂肺的大哭,自然而然地接踵而来。
  林琳明白接下来会是什么。
  妈妈的哭闹,妈妈的歇斯底里。如果林泰心情好,或许会哄妈妈两句,如果心情不好,两人便会发生大声的争吵。
  以弟弟本就令人崩溃的哭声为背景…
  林琳只觉得厌烦。
  于是立刻起身,换上衣服,走出了房间。
  撞见客厅里一家人讶异的目光,也只是说:“我出去走走。”
  林凤娇愣了愣,但“这么晚了,要去哪里”之类的话,终究没有问出口。她知道林琳自己有分寸。在林琳很小很小,大概只有小学三四年级时,林凤娇便不再拿她当孩子看待,更不拿她当小孩管教,甚至在某些需要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刻,还会征求一下林琳的意见。
  很多时候,于林凤娇而言,那个年纪虽小却异常强大的女儿,已成了心灵的依靠与支柱。
  …
  下了楼,林琳狠狠吸了一口深秋夜晚,凛冽无比的寒风,这才感到自己又活了过来。正想着,出了门,自己可以去哪儿,拿在手中的手机便“嗡嗡”震动了两声。以为是一美,于是举起来看,不曾想,却是林宇轩。
  林琳有些厌恶。
  她不想听任何解释、任何道歉,这毫无意义。
  只是当林琳不耐烦地打开手机,想看看他还想搞什么幺蛾子,却见林宇轩说:“我想见你。”
  这句话,倒是合林琳心意。
  顿了一会儿,又一条信息弹了出来:“林琳,我想见你。”
  “见我干嘛?”
  “干嘛都行,就是想见你。”
  “我不想见你。”
  “我想见你。”
  他还赖上了?
  林琳明白,不应该因为无聊,而随随便便找一个人填补心中的空洞,不应该解决不了一个麻烦,又去惹另一个麻烦,这作法很不成熟。
  但此刻,她就是很想要人陪。
  顿了顿,林琳说:“把你那身酒味弄干净了来见我,我在华茂下面的星巴克等你。”
  “我能回去洗个澡吗?”
  “能。”
  “你能等我多久。”
  “一个小时。”
  只要林宇轩能清清爽爽来见她。
  林琳走进星巴克,在寒凉的夜里,点了一杯冰美式,找到自己习惯的位子坐下,一个人听听歌,刷刷TED演讲,等林宇轩来。
  五十分钟后,林宇轩到达。
  穿一件Adidas黑卫衣,一条黑色牛仔裤,一双白球鞋。而林琳则是红卫衣、牛仔裤、白球鞋。两人都喜欢Adidas,平日穿衣风格便很类似,而今天,更是穿得像一对情侣。
  林宇轩走到林琳面前坐下。
  一开始自然尴尬。
  林琳不言一语,一副,“你能不能让我开心,不能我走了”的大爷样,而林宇轩则百般寻找话题,极尽讨好之能事。最后,林宇轩搬出了郑诗庭同学,说:“你跟诗庭关系还挺好的。”
  林琳这才开口说:“是啊,她很好玩。”
  说曹操,曹操到。
  正巧这时,帮婶婶绣了一晚上十字绣,连手机都没兴趣看一眼的,失联了一晚的一美,趁上厕所的空档翻了翻手机,竟看到林琳找她?
  一美问:“怎么了?”
  于是,林琳漂亮的深空灰iPhone 5s,在星巴克漂亮的桌上“嗡嗡”震动了两下。林琳看到一美的话,只是回了句:“没什么,只是想说,别一天到晚干些有的没的,成天拖延,这次数学作业依旧很难,英语作业依旧很多。”
  一美:“…”
  顿了顿,回:“我已经把作业全做完了好吧!”
  “行吧。”
  两人聊了一会儿,林琳放下手机。
  在对面一直默默等待的林宇轩问:“你今天几点回家?”
  “我今天不想回家。”
  林宇轩有些惊讶:“啊?你爸妈让吗?”
  “没事。”
  林宇轩便问:“今天不回去的话…你有没有什么想做的?或者想吃的?我都可以陪你。”
  “想喝酒。”林琳说。
  “那去酒吧?”
  “可以啊。”
  “行,我带你飞。”
  于是那天晚上,林琳尝了人生第一口酒的味道。是一瓶威士忌,因为林琳不想喝啤酒。
  倒到杯里,加上冰块。
  林琳摇了摇酒杯,便把冰凉的杯子,对准自己温热的嘴唇,轻抿一口,那在嘴中绽开的酒味,竟叫人想吐。
  于是身旁,林宇轩哈哈大笑,笑过后,又绅士地说:“第一次都这样,你可以兑点可乐。”
  “兑可乐好喝吗?”
  “嗯…”林宇轩说,“对不懂酒的人来说。”
  于是,林琳又叫了一罐可乐兑上,那味道还算喝得下。反正她又不懂酒,再好的酒在她这里都是令人作呕。她喝酒,只是想求一醉,只想尽可能喝到一种没有酒味,但含酒精的饮料。
  那天晚上,林琳也尝了第一口香烟的味道。
  是一支万宝路。
  林琳喝得微醺,见林宇轩抽烟,便说:“我也想抽。”
  “不行,我不能把你带坏了。”
  林琳说:“我自己不想变坏,没人能带坏得了我,我自己想变坏了,也没人能拦得住我。”
  林宇轩:“…”顿了顿,“行吧。”
  林宇轩抽出一支烟,递给林琳,叫林琳含在嘴里,为林琳点烟。
  很呛。
  哪怕不吸,光让它在嘴上燃着,那烟雾也熏得人流泪,若深深吸上一口,则更是要大咳出来。
  林琳试了一口,又试了一口。
  没什么意思——想着,林琳在烟灰缸捻灭。
  原来烟、酒都不过如此,也不知这么一个东西,怎就成了那么多人的精神食粮。
 
 
第51章 
  [结束]
  喝了两杯,林琳竟有些上头。
  很快,心情不自知地愉悦起来,那张万年冰山脸上,也不受控地浮出了微笑,经久不散。
  坐在酒吧吧台昏暗的灯光下,眼前的景象开始晃影。林琳看着对面一整柜各式各样的洋酒,看着它们漂亮的瓶身,看着站在它们面前,穿衬衫、马甲,系领结的服务生,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句话来——酒精真是一个好东西,当你不怎么想活,又不想死,它可以让你半死不活活下去,并快进掉一段时光。
  想着,林琳轻轻笑了。
  “你不会醉了吧?”林宇轩问。
  “可能吧。”
  “我送你回家。”林宇轩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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