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里走,走过弯弯曲曲的长着青苔的山石道,站在山石上,回首望能望见院子外头,观光大道上纷繁的游人和水天一线的白亮镜湖。
“这里是你朋友开的吗?”明熙早有心理准备,应湘时隔三年回来,他们聚餐,肯定不止费忆南一个老朋友作陪。
果然,他点头嗯了一声。
三个大人,一个不正经小孩一齐往上走,还没到长廊那儿,明熙抬头恰好望见一个正解着围裙的高壮男人笑容满面地叉腰等在上面,性情之豪放,从他神态姿势便一清二楚了。
那三人先简单寒暄,明熙和果果站在旁边多余。
“叫黑叔叔。”应湘神情愉悦,没过一会儿让果果叫那个男人叔叔。
这可为难果果了,“百家姓没有姓黑的呀。”
明熙对这小姑娘深表同情的时候,也再一次确定应湘养的这女儿胆大不怯场,话多且句句在理。
“百家姓没有黑姓,但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其中的回族就有黑姓,不过念得是he,第四声,因为妈妈和朋友们都觉得这个叔叔皮肤很黑,所以就念第一声。”
应湘可真有耐心,明熙在旁边听的不住点点头,不一会儿,黑大哥和果果过招完毕,轮到她自己了,她就始终把浓淡适宜的笑挂在嘴边,表现可比果果大方端庄多了,“黑老哥,你好。”
突然电闪雷鸣想到这两天她追的剧,原著中大名鼎鼎斩魂使,到了剧中人送称呼黑老哥,底下弹幕一听男主这样喊,全都出戏狂喊求求你别黑老哥了……
“哈哈哈。”明熙就笑场了,枉顾他人在场,笑地胸脯都在颤。
果果递了个白眼给她。
明熙朝小东西摇手,觉得这娃儿没有纯真,不像小孩子,费忆南轻轻搂过她笑地打颤地纤腰,夫妻俩一起寒暄了片刻,才算救了场。
“弟妹,你可真活泼。怎么也想不到,当时躺在那一动不动的你,是这般性情,那我早知道,咱俩肯定早就是朋友了。”
一伙人在楼上包厢里坐定,黑老哥说的这话里信息量有点大。
明熙望了望旁边沉默不语的费忆南,再转过来盯着颜笑嘻嘻的黑洞,她又失礼了,笑地眼泪都飚出来,“哥,你姓黑就算了,怎么还叫黑栋呢?”
“这得问我爷爷去。三十来年了,我也一直挺疑惑的,可惜他老人家走的太早了。”
“好吧黑大哥,”明熙忍了忍笑,和他聊起来,“听你刚才的意思,我住院前,你没见过我?”
“不止我,应湘也没见过是吧?”黑栋说着笑看了看应湘,她正在给果果拧水壶盖子,闻言,抬起头,露出一张清丽脱俗的脸,唇角弯了弯,点头,“嗯。”
“你们结婚太突然了。弟妹,忆南不简单对不对,盯着自己师母的女儿,不声不响就把人娶回家了。”
“也许是我勾引的他,他那张脸,谁不喜欢呢。”
“那你觉得哥哥我这款怎么样?”
两人越聊越上头,菜还没上齐就先醉了。
明熙眨巴着眼睛,慎重其事的观察了对方一番,斩钉截铁,“喜欢啊——”
她对男人没有任何要求,虽然刚才说费忆南的长相,是人见人爱型,但明熙从小就有一个特点,看男人长相只是一个方面,如果没有长相,只要和她聊得来,她感觉自己都可以嫁过去。
可惜她一苏醒过来就有丈夫了,否则,今年二十六的明熙是绝对不会有被“剩”的恐惧的。
“我只怕自己会心动太多次。哥哥你刚才就让我心动,我喜欢和你聊。”
“哎呦我的妈,应湘你听到没,这么多年,哥我可不容易,这是翘了费忆南的墙角啊!”真是活见久系列,黑栋得意地酒杯都差点抓不住了。
“明熙和什么人都可以聊,连和果果都玩得很好。”应湘望着费忆南,声音轻轻地补了一句。
费忆南扬唇一笑,不置可否。
应湘看他的眼神顿时变得复杂难懂。
。
饭毕。
午后的春光直叫人犯困,但明熙现在可不想睡觉,她要带着果果去爬山,尽情接触自然,放松身心。
在医院碰见时,她身边还有秦云陪着,这会儿秦云不在,费忆南不放心她一个人瞎跑,何况还带着一个孩子,从饭桌上下来,眼神就意味深长地瞄着她。
明熙对此视而不见,她性格就是你偏不让我干什么我就非要干什么,“你不是陪应湘去市区处理房子的问题嘛,我在这里等你就是了。”
“我说和我一起去。”
“费先生你搞清楚,对方是你朋友,不是我的,而且人家指不定把我当情敌看呢,我干嘛自讨没趣。”明熙大大方方摆摆手,就想挣脱他。
费忆南把她牵得更紧了,一边心里也很不痛快,碍着果果在,才没跟她翻脸,“费太太,注意你的身份。”
呦呵,他还不高兴了?
明熙白眼翻了翻,大力地哼了声,“非要跟我胡搅蛮缠是吧。那我就跟说道说道,我就问你,你早上上班不是十万火急吗?这会儿悠闲逗别人女儿是怎么回事?”
“不悠闲,傍晚我还有个公务聚餐。鉴于你已经出来了,我顺道带着你去。”
“好一个顺道。”明熙被气地七窍生烟,把他手狠狠地一甩开,拉着果果往后退了三大步。
她身后就是爬满青苔的假山,费忆南惊提了一口气,张开手要扶她,她反应灵活,一下扭开身子避开了他,还稳稳地站在安全地带,挑衅地抖腿看着他,“你有时候很会哄女孩子,有时候又很笨。在你老婆面前,怎么能用顺道这个词?我看你是原形毕露,霸道,控制欲齐上阵,就是想让我乖乖回家,不在外面玩呗?”
费忆南低头挫败地笑了一声,被她气地胸口疼,偏偏,对着这张粉嫩倨傲的脸,他一点发火的动力都没有,半晌,盯着她看了半晌,他居然还是心情很好地朝她伸了伸手,哄孩子一样,“乖,房子的事处理好很快的,到了地方,我和你在楼下等,应湘一个人上去就行了。然后送她和果果去车站,我们再一起回家,或者你跟着我去办公。”
应湘在市区有套大三居的房子,本着在南方定居的意思,她准备把外租几年的这房子卖掉了,今天回来,顺道去和中介上去谈谈相关事宜。
但这不是重点,明熙听了他半晌,眉头皱了皱眉,小手一指果果脑袋,“你是说,这母女二人下午就回去了?”
“嗯。”费忆南笑眸望着她,点点头。
明熙脸色一变,惊道,“那我更不能打搅你们了——我带果果玩,你们处理好事情直接来接我们,好好聊,回来一次多不容易!”
费忆南脸色铁青,看着她灵活的身姿牵着果果在假山后面一闪而逝,跑得比兔子还快,他整个一双手都握成了拳头,然后无可奈何松开,改为捏鼻梁……
费太太,你可真大方。
。
应湘的房子在滨江商务区,开车穿过半个城才到,这几年成了宁城新兴崛起的旅游大热景点,尤其夜晚,滨江灯光秀在全国闻名,而白天却透着开阔与生冷。
“这里大不一样了。”坐在副驾上,应湘望着窗外青白色广阔的江水,深深勾唇笑了笑。
“确定下午走?”费忆南单手打方向盘,往她曾经住的小区侧转。
“嗯。”应湘点头,侧眸,怔怔地望着他摆在大腿上左手,还是和从前一样,戴着那一块表。
他是个很长情的人。
长情到什么地步,高中时穿的校服外套,大四时还在穿着打球;她和他同届,在诺大的校园,寻找他的身影,通常不废吹灰之力,他所钟爱的食堂在哪层,她闭着眼找到;他在图书馆喜欢坐在什么位置,她双脚自动带着她走进;身体形成反射,所有关于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唇角上扬到什么程度,才是喜欢你,哪种才是敷衍,她是最了解他的人。
后来他到美国留学,再回来时他们仍在a大聚会,应湘从没有感觉他离开过自己,直到有天,他穿着一丝不苟的正装,无名指戴着戒指,从登记处出来时,她恨上帝给了自己一双眼睛……
“她身体还好吗?”这种无意义的太过于寒暄的问题,应湘不想问的,但是身为朋友,如果不关心与他切身悲喜相关的人,这朋友做的不是太假了吗?
“能醒,其他问题都不是问题。”费忆南情绪很淡,仿佛当年那个为明熙暴瘦三十斤骨瘦如柴的人不是他。
“听说失忆了?”应湘勉强维持着笑容,“今天,我看她,好像对你真的没有任何印象。”
“在我眼里,她是完整的。”费忆南停好车,侧眸看她,“到了。”
应湘下了车。
中介早已在旁边等候,双方见了面,简单的了解过后,应湘跟着中介上楼,她表示不需要费忆南出面,于是他等在楼下。
这套房子地段好,房型优越,中介信誓旦旦保证,一定会卖出好价格。
应湘点点头,这一瞬间,她其实听不清外人在说什么,说她矫情也罢,说她傻也罢,她认了,可能别说三年,就是三十年,再见到自己整个青春爱过的男人,依然会魂不守舍。
会希望车子永远开下去,到不达目的地。
也希望她下楼时脚步如蝼蚁般缓慢,那样,隔着重重油桐花瓣,会看到一个高挑英气的背影,永远的在等候她一个人。
怎么办,人生没有他如何才能完好的过下去?
费忆南沉沉地将剩下半只烟蒂按进垃圾桶,身后,有个女人沉重地呼吸声提醒他,两人不过分开半支烟的功夫。
“这么快?”费忆南若无其事转过身,长臂一只按着烟头在垃圾桶上的碎石子里,一只垂在身侧,面料挺括的西裤版型完美,将大腿肌肉崩地结实而恰到好处。
应湘的目光随着他最后一个唇部上扬的动作,而停止了在他身上的搜寻,最后对上他的眼睛,同样若无其事笑了笑,“对,就是很快。走吧,我想提前去车站。”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只怕自己会心动太多次——划重点,失忆前的明熙可是很狂野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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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初潮
明熙在山上玩得尽兴,这种天气就该踏青。
镜湖边上的这座山不高,但妙就妙在几百年前这山就是皇家后花园,明□□皇帝曾来山里的寺庙,在庙前的曲折山路上下了高头大马,自己一步一步走了上去,因此现在被修整的满是山间碎石铺着的山路,被称为一条街——下马街。
下马街绿树成荫,来往游人闲适,明熙牵着果果的手,在快到终点的时候,抱腹蹲在了地上。
“怎么了呀婶婶?”果果奶声奶气,虽然上一年级,但人家不折不扣是个才虚六岁的孩子,见到明熙出问题,本着友好相处的原则,像模像样地关心了她一句。
“果果,你有没有忘记什么事的时候?”
“没有。我什么都记得,包括小时候妈妈骗我说眼睛进沙子,其实她是抱着叔叔的照片在哭。”
“照片这个词,咱们最好不要用抱。”
“为什么?”果果眨巴着眼睛问她。
“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明熙试着牵着果果的小手站起来,这丫头虽然嘴巴刁钻,但关键时候还是很管用的,她把小脚抵在石头缝里,狠使了一把小力气,将明熙半拉扯起来。
“你怎么了?”果果倨傲的小表情褪去,微微吃惊地看着明熙满头大汗的虚弱样子。
“果果,我们得立刻回黑叔叔的饭店。”明熙秀眉搅在一起,声音十分抱歉,“灵谷塔我不带你去了,因为婶婶来了女人都要来的事,现在肚子好痛,我得回去找卫生棉。”
“什么是卫生棉?”果果惊呆了,身为天才小少女她脑子里竟然没有卫生棉这个词,她感到十分不开心。
“就是止血的东西。”明熙真服了这小鬼,“你怎么什么都问。”
摇摇手,不待那小鬼头强辩什么,她懒得搭理,将人手拉着,也不知道是小孩拉她,还是她拉小孩,两人一路磕磕碰碰回到黑栋的店里。
黑栋正在院子里给一颗米叶罗汉松浇水,抬头看到她俩回来,笑了笑,“这是爬多高啊,咋两人都搞残了呢。”
明熙正想着怎么开口,恰好看到院门口进来的那两人,是费忆南和应湘。
“果果我们去车站了。”应湘笑着朝果果招了招手。
果果直直地朝自己亲妈飞奔过去。
费忆南与小孩方向相反,刚好做了后补把明熙扶住,一贴进她就闻到一股血腥味,他身经百战的人,明熙昏睡的那几年,新陈代谢功能基本停滞,月事基本没有来过,和她结婚前倒有一次到师母家吃饭,那时候她还小,十四五岁花苞一样稚嫩的年纪,因为初潮的到来,整个人骄得跟夜半才开的昙花一般,见到他来,笑嘻嘻闪了个影子,便一整晚都没见着她。
还是明予安喝多了提起,吾家有女初长成,做哥哥的心情奇妙极了。
费忆南当时忍不住笑,一方面觉着这做哥哥的心大,这事儿都往外面说;一方面他心中又痒麻麻地,他的小明熙,长大了。
那时起便种了祸根。
她前些天问他,到底谁追的谁?
费忆南其实无法明确回答她,行动,算是她在先,而心动,从她初潮起,他另眼相待。
时光荏苒,十载排山倒海地过。
。……
“你别碰我,我感觉我要山洪爆发了。”明熙坐在费忆南的车里,虽然已经浑身上下干净了,也用了厚厚的卫生巾,但她就是心里作用大,费忆南一靠近,她就惊慌失措低呼,弄得跟要生孩子了似的。
费忆南怕了她,身子往回收,靠回真皮座椅里,打电话给秘书推掉晚上的公务聚餐。
明熙靠在一旁,听他低沉有力的声音拒绝这个,应声那个,感觉他好忙,一个下午不去,仿佛整个集团都要瘫痪。
她闭上眼睛,打算睡一小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