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恶婆婆[八零]——千冬叶
时间:2019-07-06 09:24:19

  “我也最喜欢奶奶了!我也要跟在奶奶身边!”
  向东已经十岁了,王桂花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但是只要手里有点好吃的都会给孩子们吃。
  所以向东吃的好睡得香,小小年纪个头已经快到王桂花肩膀了,这么突然抱过来,手上的力气也不小,着实把王桂花唬了一跳。
  “文谦才六岁,还是个小豆丁,你今年已经十岁,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怎么还和弟弟吃这个闲醋?”
  王桂花有些哭笑不得,揉了揉大孙子的后脑勺。
  “可是我才是最喜欢奶奶的!比文谦还喜欢!”
  向东有些委屈的撅着嘴,嘴上都可以挂油壶了,黑亮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王桂花,希望夺回奶奶的宠爱。
  “才不是!我才是最最最喜欢奶奶的!比你喜欢多得多得多得多!”
  文谦不干了,甩着小手想要去打哥哥抱着奶奶的手,不想让他抱自己最喜欢的奶奶。
  向东冷不丁的被打中了两下,文谦下手没有轻重,打得他直抽冷气,只好放开了手,有些生气的反驳。
  “我才是最最最最最最喜欢奶奶的!不接受反驳!”
  “我才是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喜欢奶奶的!不接受反驳!”
  文谦才不愿意输给哥哥,一口气说了不知道多少个最,直到说的都快没气儿了,才喘着粗气停了下来,坚决捍卫奶奶在自己心中的地位。
  文谦和向东像两只小斗鸡一样,为了心爱的奶奶作斗争,谁也不服谁,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在王桂花的身边,吵了好半天。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这俩小子怎么那么可爱,哎呦,好想抱回家玩儿,这可比家里那几个臭小子好玩多了!”
  陈素云在旁边看了半天的戏,终于忍不住捂着肚子在炕上大笑,笑得拍桌子蹬腿的,简直停不下来。
  她也实在佩服自己女儿,居然这么得自己孙子的喜欢,以后肯定不愁没人养老了,说不定为了给她养老,这两孙子还得打起来。
  文谦和向东以后确实为了给奶奶养老,争来争去打了好几架,最后王桂花只好两边都住,才算让两人消停下来,不过这是后话了。
 
 
第12章 山的那边还是山
  孙小雨有些羡慕的在旁边看着,其实她也很喜欢奶奶,只是不好意思像弟弟们一样表达出来,亲妈不靠谱,带孩子十分没有耐心,他们基本上都是奶奶一手带大的,和她十分的亲近。
  小时候只要在妈妈那里受了气,她就会偷偷的跑到奶奶屋里,和奶奶一起睡,奶奶会给她唱好听的小曲儿,还会给她讲有趣的故事,拍着她的后背哄她睡觉。
  只可惜随着年龄的增长,奶奶的炕已经被年纪更小的弟弟们给占据了,她也不好意思和弟弟们抢,不过小时候被哄着宠着的那些回忆,一直被她很珍惜的收藏在心里。
  “好了好了,我们先吃红烧肉,再不吃肉就凉了。”
  王桂花弯腰将小文谦放到炕上,拿起筷子给孩子们碗里夹肉。
  “哇,这个好吃!这个比之前的肉还好吃!”
  孩子们之前没有吃过红烧肉,刚吃了一块,就喜欢上了这个咸香的入口即化的口感,一块才咽进去又夹起一块塞进嘴里,脸颊被塞得鼓鼓囊囊,嘴上吃的都是油乎乎的酱汁,香甜的不得了的样子。
  不一会儿,一大碗红烧肉就给孩子们分吃了干净,连汤汁都没有剩下,泡着窝窝头吃掉了。
  王桂花也坐下吃了两块红烧肉,仔细品味了一下,宋珊父亲的手艺很不错,这五花肉做的肥嫩多汁,调味恰到好处,咸鲜中带着一点甘甜,咀嚼过后唇齿留香,难怪老妈会专门让宋珊跑一趟,这味道确实十分值得。
  “宋珊的老爸以前在山外头做厨子的,只是当年外面实在太乱了,就回到了山里,后来家里分了田地,就在家里务农,只是每到逢集的时候,会到集市上卖点自己做的五花肉,听说是有什么独门秘方,一小坛子五花肉,顶多一斤肉就要一块钱。”
  陈淑云吃下碗里最后一块五花肉,唧了一下嘴,有些羡慕的啧啧了两声。
  “本来以为肯定是卖不出去的,哪想到生意好的不得了,那些走亲访友的人家都会特地去买一罐,无论去到哪里,只要拿上这么一罐就倍有面子,比红糖鸡蛋之类的还要受欢迎。”
  “不过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做红烧肉了,宋珊的哥哥得了个什么病,宋珊她爸专门背着儿子翻山越岭去了县城医院,折腾了好大一通,还做了手术,虽然病是治好了,可是家底也全部掏空,还欠了很多外债,这红烧肉的生意也做不成了,一个月才逢一回集,赚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还债。”
  陈淑云有些唏嘘的摇了摇头,“穷人家不怕苦不怕累,就怕得了病,宋珊家境原本还是很可以的,现在一下子家徒四壁,能拿去抵债的都拿去抵债了,听说宋珊他爹准备过段时间就出山继续做厨子,想多赚点钱把债先还了,一大把年纪了还要在外面奔波,也是不容易呀。”
  吃饱了饭,几个孩子都挺着个大肚子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开始闹瞌睡,陈淑云收拾完桌子,一边给孩子们盖毯子,一边和王桂花说点家常闲话。
  王桂花吃饱了之后也懒洋洋的,半靠在炕柜上,一只手轻轻的拍着文谦的小屁屁哄他午睡,一边随意的和老妈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眼皮开始打架。
  “妈,山的那边是什么呀?”
  “当然还是山呀。”
  “更远的地方呢?”
  “有一条大河。”
  “翻过了大河呢?”
  “又是一座山。”
  “除了山还有什么?”
  “我们这鬼地方,除了山就是河,哪还有什么别的。”
  “县城在哪里啊?”
  “翻过一座山,再翻过一座山,渡过一条河,继续翻过一座山,翻过两座大山三座小山,就到了最近的县城。”
  王贵华被这句话吓的睁开了眼睛,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老妈,“竟然这么远?从我们这走到县城究竟要走多久啊?!”
  陈淑云脱掉鞋子,盘腿坐在炕上,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腿脚快的要走上三天三夜,腿脚慢的说不定要走上四五天,像你这样磨磨唧唧的,肯定一个星期都走不到头,我们山里人啊,有很多一辈子都没有去过县城,一代又一代的被这一座又一座的山峰困在这里,说不定我们的子孙后代,也依然要被困在这崇山峻岭之间,看不见外面的世界。”
  王桂花低头凝视孩子们纯洁无瑕的睡脸,温柔的目光慢慢变得坚定,“不,我一定会让他们走出去的。”
  “哪有说的那么容易,我让你几个侄子去大河村学捕鱼,这心里都战战兢兢的,生怕他们在那里过得不好,这可是吃饭的手艺,说不定会受到村里人的排挤,但是这大山里又没有什么好的出路,多学一门手艺以后就多一份活命的本事,我这也是没办法呀,只能委屈他们了。”
  陈淑云一想到自家的那几个孙子,眼里就满是担忧,虽说是交了学费的,但也不知道那家人愿不愿意倾囊相授,最后到底能学会多少,也只能看几个孙子的悟性和努力,希望那钱没有白花,人也能全须全尾的回来。
  “我想送孩子们去上学,妈你知道哪里有学校和老师吗?”
  “以前村里还有一些知青教孩子们读书写字,等知青们回城以后,想要让孩子们读书上学就只能去县城里,那么远怎么可能去得了,就只能呆在家里做睁眼瞎了,哎……”
  陈淑云摸摸孩子们乌黑的头发,有些心疼的摇摇头,只能自我安慰一下。
  “算了,在我们这个地方就算读书又有什么用呢?难道还能考大学不成?一辈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能吃饱肚子就不错了,别的就不要多想,想了也没有,想了更难受。”
  “这怎么行,到了年纪就应该学习文化知识,睁开眼睛看看外面的世界,不能做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文盲,一个人除了吃喝拉撒也要有点别的追求,这山山水水不会永远困住我们,总有一天是能走出去的,我相信这一天绝对不会远。”
  王桂花语气很坚定,她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将孩子们送去上学,这件事绝对不能再拖了!
 
 
第13章 甜言蜜语
  王桂花和陈淑云将孩子们哄睡了之后,将碗筷都收拾出来,外面客人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锅里的杀猪菜和那一大碗红烧肉都吃得精光,一个个吃的是肚大腰圆满面红光,神情满足的不得了。
  “今天这杀猪菜可真好吃,陈大姐的手艺真是棒棒的!”
  “是啊是啊,好久没有吃肉吃得这么痛快,真的要感谢王家妹子,帮点小忙而已,竟然请我们吃杀猪宴,实在是太敞亮了。”
  “下次家里有什么事儿,一定还要叫我们呀,别的没有就这一身的力气,什么重活累活脏活都不怕。”
  一看到王桂花和陈淑云,吃饱了的众人连忙围过来说些恭维的话,表示一下感激,然后就三三两两的散去了。
  毕竟马上就要秋收了,家家户户都有做不完的活计,这吃了一肚子的油水,下午肯定有力气多干点活。
  看人走的差不多了,王桂花对着六顺勾了勾手指,六顺连忙屁颠屁颠的跑过来。
  “你去屋里把你三哥拎出来,他在床上躺了那么久骨头都要给躺散了,让他去地里多做点活计运动运动,你要严格的监督他,不能让他有一点点的偷懒,一定要让他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
  “妈你就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六顺一想到快要到手的一块钱,心情就激动的不得了,恨不得像赶牛一样的把三哥赶进地里,快点把地里的活做完。
  五福听到谈话的内容,有些好奇的凑过来,“妈你是要让六弟监督三哥去种地?这么好玩的事干嘛不让我去?六弟这小胳膊小腿的能管得动三哥才怪呢。”
  六顺才16岁,1米7出头,体型偏瘦,皮肤黝黑,小鼻子小眼连胡渣都没有,看起来一团孩子气。
  而五福人高马大体格健壮,浓眉大眼高鼻梁,五官轮廓十分硬朗,麦色的肌肤,手臂肌肉虬结,身高大概1米8出头,是家里长得最壮最好看的儿子。
  “你这不靠谱的劲儿,我哪里敢把事情交给你,”王桂花嫌弃的将粘过来的五福推到一边。
  “妈,你怎么能这么不信任我?”
  五福有些委屈的眨巴了一下大眼睛,又死皮赖脸的贴过来,搂住王桂花的肩膀。
  “我什么时候不靠谱了?干活我可是最卖力气的呀,村里的人都说我做起活来一个顶十个,这不就相当于你有十个儿子了吗?”
  “我看我不是多十个儿子,而是白养了一个儿子,你干活确实很卖力气,但是每次干着干着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谈对象的事,你是跑别人家干活去了?看这个倒贴劲儿,我养你有什么用?还不如养个闺女呢。”王桂花嫌弃的又把黏黏糊糊的五福推开。
  听到老妈戳破了谈对象的事儿,五福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发,眼神心虚的往一边飘。
  “哎呦,她们家人比较少,这大热天的一个女孩都要下地干活,我也就是随手去帮帮忙,都是乡里乡亲的,帮忙干个活也没什么嘛。”
  “我不喜欢他们家,重男轻女就算了,竟然硬生生耽误了大闺女的婚事,非要往家里招赘一个瘸腿女婿,这又不是封建社会,竟然还搞这一套,绝对是脑子有坑。”
  “虽然姐妹俩都挺漂亮挺能干,但我不乐意和他们家结亲,万一他们也要求你入赘,你还真的要去当上门女婿不成?”
  王桂花一提起这事儿就有点生气,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自己这个傻儿子。
  在山里哪怕是穷得要吃土的人家,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儿子入赘别人家,这绝对是极其丢脸的事儿,这种事一旦发生,家里所有人都会遭到嘲笑,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五福的对象叫陈秀娟,她姐姐叫陈秀琴,姐夫叫王土,不过一般村里人都不叫他名字,叫他的外号王瘸子,他天生就左脚畸形,走路一瘸一拐的。
  那王瘸子之所以愿意入赘,一个是因为40多岁还是光棍,另一个就是因为和家里人闹了矛盾,一气之下净身出户入赘陈家。
  也不知道他入赘之后有没有后悔,一般入赘的男人都是非常遭人鄙视的,在村里没有任何地位可言。
  一个20多岁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配了一个40多岁的瘸子,完全都是陈秀娟爹娘一手造成的,简直想儿子想疯了,为了传宗接代不惜牺牲女儿的幸福。
  “我怎么可能会去入赘,绝对不可能的!”五福坚定的摇了摇头。
  他眼珠子机灵的转了转,笑眯眯的低头,想替未来岳家说点好话,希望能改变一点王桂花对陈家的糟糕印象。
  “其实他们家也还好,没有传闻中那么奇葩,姐姐姐夫人都挺好,秀娟爹娘每次见到我都殷勤的端茶递水,还给我煮糖水鸡蛋吃,一个碗里整整放了五个鸡蛋,特别特别的甜。”
  五福舔着嘴唇意犹未尽的样子,似乎又回忆起了糖水鸡蛋的香甜滋味。
  “小小一碗糖水鸡蛋就把你收买,看来今天这杀猪菜和红烧肉算是彻底喂了狗。”
  王桂花冷笑一声,觉得这儿子可能真的是白养了,给吃给喝的养他这么多年,反而只记得别人的好。
  “汪汪汪~汪汪汪~”
  五福敏感的察觉到王桂花是真的生气了,于是睁着一双黑亮的大眼睛,果断卖萌学狗叫,求生欲超强。
  王桂花:“……”
  “哈哈哈哈哈哈哈……”孙六顺抱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简直佩服死五哥了,这脸皮这反应这求生欲,绝了。
  “老妈我爱你。”
  “滚。”
  “老妈你千万别吃醋,人家最最爱你了!”
  “闭嘴!”
  “就算我娶了媳妇也不会忘了你的,你永远是我心中的第一位!”
  五福又黏黏呼呼的搂住王桂花的肩膀,嘴巴像抹了蜜一样,甜言蜜语的哄着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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