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有一个徒弟,是个妙人。这辈子有这么个徒弟,足矣。
仔细想来,到底萧月华是要出色到什么地步,才能让容青野将她那个“足矣”的弟子抛却一边,转而要收萧月华为弟子?
既然这话是太子爷问的,萧月华自然不能不答,但是也不能答得太过于准确,她是个通透玲珑的人,只笑了笑,不慌不忙道,“容先生的才学足以令天下文人折服,她的弟子料想也不差,彼时我作诗一首,幸得先生一句‘比之顽徒不知胜了多少,要是我那顽徒也如你一般就好了,只可惜我只有这么一个徒弟,整日糟透了心’。”
这句话乍一看确实是没有要收她为徒的意思,但是有心人细细揣摩,确实也能揣摩出暗示她拜师的心思来。模棱两可的结果就是舆论往哪一边,事实就成了那个样子。
“能得容先生夸赞,月华,你果然不负你父亲所望。”长公主欣慰地拍了拍她的手。
萧月华谦虚地笑了笑,紧接着再谦虚地说两句哪里哪里云云,这件事就这么拍板儿定案了。
锦笙塞了五颗葡萄表示不服!容青野这句话明明还有后半句!
彼时容青野的原话说得是:“才华斐然,比之顽徒不知胜了多少,要是我那顽徒也如你这般好学就好了,可惜,我就这么一个徒弟,还整日让我糟透了心。”
容青野想要表达的是她就一个徒弟教着竟都这么费劲而已。
后来萧月华私下里追问,“月华冒昧,那为何容先生还要称自己的弟子‘是个妙人’?”
容青野明确地回答过,“妙字何解?有才学的人天下何其多,你也只有才学胜过我顽徒罢了。”
后来不晓得前半句怎么就被曲解成了容青野想要收萧月华为徒,然而这个舆论一起,萧月华竟也没有出来辟谣,只是被人问及的时候总是模棱两可地回答,教人不知真假。
可别人不晓得,她还能不晓得?容青野口中那位才学不及萧月华又整日里让她老人家糟透了心的“顽徒”,说得就是她,锦笙。
所以方才傅轻音问的时候,锦笙只抱着看戏的心思,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这也是为什么锦笙会觉得萧月华虽然教养好,但也脸皮厚的原因。
萧月华回答完,君漓又追问道,“既然你被容先生赏识,那必然也参加过三月七日三更时,她在竹林中举办的‘明珠遗光’?”
“明珠遗光”四个字一出,锦笙一口茶水没包住猛地喷了出来,恰好就喷了顾勰一身,后者被她一喷,惊得跳了起来,“阿笙!你干什么?!”
“对不起我的哥!我不是故意的!”锦笙惊觉这里不是她和顾勰独处,而是在国公府,于是又立马跪下来,官方道歉,“世子恕罪,长公主恕罪,太子爷恕罪,草民并非有意……”
顾勰最看不得朋友屈于自己的身份地位给自己下跪迎合,赶忙给她扶起来,“起来起来,不是故意的有什么罪?走走,陪我去换衣服!”
锦笙不敢起,她虽然喷的是顾勰,但怕的其实是长公主,这可是人家捧在手心的亲儿子,容得江湖混混与他称兄道弟?
好在长公主也觉得没什么,让她赶忙起了,“你的衣裳也湿了,赶紧随着勰儿一起去换身衣服吧。”
锦笙应是,这才从地上爬起来,被顾勰拉着离开了棠雀轩。
走的时候她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君漓,可巧,君漓也正面无表情地挑着眉好奇地看着她。
锦笙敛了神色,若无其事地跟着顾勰去了。
直到脱离了棠雀轩能看得到的视线范围,锦笙才松了一口气,撑在墙边久久不能平复心中的震惊:两年前君漓竟也去过柳州?!君漓竟然去拜访过师父?!君漓竟然也知道明珠遗光?!他不会也参加了吧?!
“阿笙,你怎么了?脸色这么白?”顾勰一边拂身上的水渍,一边疑惑地问道,“不会是被君曦见给吓的吧?”
锦笙叹了一口气,真是知我者亲生的狐朋狗友,她这个惊吓可不小。如今平静下来,又觉得方才自己反应那么激烈才是真的惹人生疑。
因为仔细一想,她又觉得是自己吓自己。
首先,那时候是半夜三更,谁也看不清谁,就算她落荒而逃的时候有些许月光,但她跑那么快所有人都只可能看到了背影。
其次,参加明珠遗光的文人墨客都是打堆结伴站的,太子爷这么尊贵,根本不屑和别人扎堆的好么?那么当时被她扑倒在地的那个男人就一定不是他。
最后一点,如果两年前太子爷真的看过她女儿身的模样,前几天再次见面的时候他怎么可能这么淡定?!
再进一步说,那个男人那么温柔,怎么可能是冷冰冰的太子爷呢?
如果真的是太子,她当时做了那么多逾距的事,最后还害他绊倒受伤,还绊在他身上亲了他一口……这样真的不会被全城通缉的么?这样都不通缉真的没问题么?
综上所述:想多了!是自己想多了!一定是自己想多了!
第18章 溪中涧有凤衔杯(修字)
锦笙自我暗示了许久才放下心来,再回神的时候已经被顾勰拉进了他的房间里,有两个贴身服侍他的婢女进来要为他宽衣。
两个生得貌美如花的婢女还没伸手碰到顾勰,他就自己解了衣带随意丢了外裳,“诶不用帮我,我自己来,你俩给阿笙换就好了,手脚都放温柔点儿,我家阿笙细皮嫩肉的……”
“不用不用!”锦笙连忙摆手,把自己的衣裳扯直,低头看了看,“我身上没多少水,要不了多久就干了,你换了就行,快点儿吧。”
语毕,她就兀自在茶桌边坐了下来,抬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滴水溅到锦笙的指尖,她的思绪渐渐回到两年前,三月初七的那晚。
锦笙记得很清楚,那晚的明月恰巧被乌云遮住,整个竹林只有师父的竹舍那处是亮堂的,挂了火红的灯笼,还有金黄的烛光。
明珠遗光是她的师父容青野一时无聊找的乐子,召集一些文人墨客到竹舍里来,趁着夜黑风高,大家结伴而行,分头寻找遗落在竹林中的十二颗夜明珠。
乍一看这个乐子和他们这些文绉绉酸溜溜的文人墨客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也并没有什么好乐的地方,不仅不乐,还有些许瘆人。
竹林之大,虽然没有生禽猛兽,但一些顶漂亮的菜花蛇就足以吓得一些顶漂亮的闺秀小姐花容失色,而且深更半夜的,还不准点灯,只能依靠竹舍那方仅有的火光摸索着走,试想想,但凡遇上个穿白衣服的,夜明珠再反个光,魂儿都能给吓出来。
但因为举办明珠遗光的人是容青野,来的人还是只多不少。
当晚锦笙就混在这一群人里,她只是来凑热闹的,谁教她早知道这些夜明珠的藏匿地点,这一把就是来装装|逼稳赢的。
那一晚就是她作假妆的前一天晚上,刚好着的就是那身绣有云中仙鹤的青衣,青丝高束,手中折扇啪嗒一开,端的就是玉树临风。
“诸位不要以为找到夜明珠便是赢家,还须得在找到夜明珠后结合夜明珠所在之地,为此物赋诗作词一首,要是不能找到夜明珠,折下竹枝或是花草,赋诗作词一首,若是作得好,十首诗词便可抵一颗夜明珠,但若是找到夜明珠的人作的诗词不如折下竹枝花草的人作的好,那这颗夜明珠便作废。”
容青野执杯一笑,“我本是无聊之人,也只能想出如此无聊的法子了。不过,应我那顽徒的主意,还须得给你们加些难度,同时也是为你们安全着想。花官,把东西拿上来。”
“好!”她身边的婢女笑吟吟地走下竹舍的台阶,将手中的红绸发下去,“按照名单我已经算好了,你们刚好可以两两分组,将红绸系在各自手腕上,这样一来两个人就必须形影不离,若是有什么事也能相互照应。若是发现你们谁把红绸取了下来,算为弃权。”
花官一边笑一边发,走到锦笙面前时瞬间敛起笑意惊了一惊,低声疑惑,“你来凑什么热闹?”
锦笙挑眉不答,自己伸手拿了红绸,先在右手手腕上系了,“玩一玩。”
花官摇头,发完红绸后步上台阶凑在容青野的耳边说了几句,容青野的视线在下方一片人群中一扫,果然扫到了正在与人攀谈的锦笙,然后摇头笑道,“让她玩儿吧,反正她也作不出什么好诗。”
这真是一语中的,且这一语中了个颇为扎心的的。
因为锦笙的加入,原本两两成双的人定然就要多一个出来,她也不愿意活活拆散别人,于是只好自己出发。
锦笙走了大概半刻钟的样子,就模模糊糊地看见不远处似乎有个人影。一旦远离了竹舍,就什么都看不见,人脸都是乌漆墨黑的一片,只有衣裳能够反一些光,辨识出那里有个人在。
她兴冲冲地摸过去,径直摸到那人的手,那人颇为抵触,或者说厌恶地想要挣脱。
由于太过兴奋,锦笙直接用了本来的声音,“你没有系红绸啊?那我们俩一起好不好?我是知道内|幕的,保证不出半个时辰就带你找到所有的夜明珠!和我搭档很占便宜的!”
在光线充足的地方,最灵敏的感官是双眼,第一印象也是双眼传达的,但是一旦到了光线不充足的黑夜,其他的感官都会格外敏锐一些。
因此,从锦笙摸上那人的手开始,那人从扑鼻而来的淡香、柔软滑腻的手上肌肤、纤细清瘦的骨骼、脱口而出的声音都将锦笙判断为了女子。
“好不好啊?”锦笙一直捉着他的手,等待着他回话,小小的一个巴掌捏住他的大掌,满心满眼都是期待。
这种期待感已经冲破黑暗让他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
他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小小的、软软的一个小肉丸儿,那时候小肉丸也窝在他怀里一边扯线团儿一边拉扯他的手,胖嘟嘟的小手温温凉凉,小肉丸望着他的时候也是这般期待,仿佛在期待他能和她一起笑出来,但是他还没笑,她自己就笑得咯咯咯。
眼前这个女子的手也柔软温凉,声音清脆明晰,竟让他无端想到那个早已消失不见的小团儿。
鬼使神差地,他温柔地轻声回道,“嗯,好。”
他的声音放得很轻,似乎是故意不让人听出音色,锦笙没有顾及那么多,将手腕上的红绸给他系在了左手手腕,“这样连着,就不会走丢了。”
就像是一潭平静清澈的湖水被投入了一颗小小的石子,他的心里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是不是这样就真的不会走丢他不知道,但莫名安心。
仿佛失去了很久的东西又回来了,回来告诉他,这次不会再走丢了。
“诶,我叫衔杯,就是词牌名凤衔杯的那个衔杯,你叫什么名字啊?”锦笙信手拈了一个假名来,面不改色地问道。
那人似乎是想了想,然后温声道,“溪涧。”
锦笙长哦了一声,问道,“是‘清溪曲折涧潭悠’里的溪涧?”
他顿了顿,慢吞吞道,“是啊。”
“名字挺好的。”这里的路锦笙熟的不得了,就是闭着眼睛都能走,聊天的时候她已经带着溪涧径直朝着有夜明珠的地方走了起来。
溪涧也觉得她对这里的路很熟的样子,用手上的红绸拉了拉她,“你常来这里吗?”
“是啊,我从小就仰慕容青野先生的才华,家人想让我拜容先生为师,所以我就常来这里拜访她,但是她和我说自己这辈子就收一个徒弟就够了,她的徒弟那么优秀,旁人怎么比得上?所以我只能日日拜访她,祈求她能随便教我些什么东西了。”
锦笙撒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就算了,居然还把自己捧了一把,实在是无耻,忒无耻。
“容先生的竹舍不是每个人想来就可以来的,你能来这么多次,不惹她厌烦,还能让她教你东西,你也很了不起了。”溪涧温声说道,仿佛是怕两个人话题间断,让锦笙尴尬,他又道,“你家住在柳州?……要是不方便说也无碍。”
锦笙还不晓得对方已经把自己当做一个女子看待了,一心以为自己还是男子,于是爽快道,“这有什么不方便说的?我就住在柳州落雁河边。诶,溪涧,马上就要到了!说好了,我负责带你找,你到时候负责作诗。”
溪涧“嗯”了一声。他顿了顿,忽然意识到,如果有了夜明珠,是不是可以看清她的模样?不晓得为什么,他倒是有点儿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子。不过,也仅仅如此而已。
第19章 幼时情(修字)
溪涧一边沉吟思索着,一边任由锦笙拉到竹林深处,听得耳畔有溪水潺潺之音,他还没反应过来,被手腕上红绸的作用力拉扯了一下,他下意识跟着作用力蹲身下去。
虽然看不清楚这里的地形,但不难猜到眼前有一条水速湍急的溪流,溪水流淌的叮铃声十分清晰,仿佛是从竹林最深处蜿蜒而来,拂过溪水的清风再拂过肌肤,微微泛凉。
他们面前有一个巨大的石块,旁边生了些幽草。
锦笙拽了拽他的袖子,一边说一边坐在溪边开始脱鞋袜、挽裤脚,“我记得这块石头旁边藏了一个,嵌在溪流底部的泥土里,蹲这里够不着,我下去摸摸。”等她说完的时候,一只白皙的玉|足已经踩进了冰凉的溪水中,“你拉住我。”
溪涧从善如流地伸出手,但要拉她的时候还是顿了一下,不晓得她说的这个拉是指拉紧红绸,还是指拉紧她的手?
谁知就在他思忖之时,锦笙两只脚在溪底的青苔上打了滑,身子只不过歪了一歪而已,竟带着溪涧的手往下重重一压,溪涧猛地回神,下意识就将她的手拉紧,将她扶住。
比起溪涧思虑的男女之防这一说,锦笙就显得不在意多了,首要的原因就是她还不晓得溪涧已经知晓她是女孩子,其次,她是被当男孩子养大的,在断袖之风盛行之前,义父从来只教她防着女孩子,千万别随便摸人小手亲人小脸祸害了人家好好的姑娘。
虽然这话以前听着有点儿怪,但是听得久了,她的潜意识里就真的防女不防男。
后来年岁渐长,梁朝开始因着远在汜阳的太子爷越长越龙章凤姿、越长越男女通吃而盛行断袖之风,义父才开始叮嘱她如今世道不一样了,见着男孩子也要适当地防一防。
不过这话教育得晚了些,不够根深蒂固,锦笙就没有听进去。
她弯下腰,一只手被溪涧的大掌握住,另一只手则在水里掏掏摸摸。为了让人好找,夜明珠本身就嵌在泥沙表面,因此不消片刻锦笙就摸出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