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疼,头疼到扎心,锦笙仰躺在浴桶中,惆怅地道,“早知道就不告诉安兄陈祁连贪污的事儿了,这下要怎么帮陈祁连保住官位呢,霍奕又不管他,明摆着就是钱拿够了就让他自生自灭。”
“什么?你打算帮陈祁连保住官位?”像陈祁连这种拿着朝廷俸禄不做正事,整天钻研贪污路数的人,云书想不到锦笙竟然打算接下这一单,“就是个地方官罢了,还用得着天枢阁来管?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锦笙也不想管,但是没有办法,“他出得起钱,天枢阁有什么理由拒绝?要是不帮他保住这个官位,不是砸了我们天枢阁的招牌么?要是霍奕不知道这件事还好,直接把陈祁连弄死就谁也不知道了,可就是霍奕让他来找天枢阁的,要是我们没办成事,霍奕自然也会知道。”
自天枢阁开创以来,还没有别人出得起钱,天枢阁办不成事的道理。
“那你打算怎么办?”云书思忖道,“不如直接把整件事都告诉陛下罢?”
锦笙想都不想,径直摇头,“不行,没有用的。根本问题还是没解决。要是陛下知道了原委,那肯定直接把他给革职,这一单还是毁了。况且我本来就在考察期,要是有点儿什么事情就找陛下,那不是在说自己不行吗?”
云书叹气,“那要怎么办?”
“先把他的官位保住,让他把尾款交完,这一单就算是完成了,这之后再动手想办法把他弄下去。”锦笙撑着下巴沉吟道,“安兄明日一定会派人去泯南,你赶紧拿纸笔来,赶在安兄的人马到达之前给陈祁连去一封信,先把赃银变成粥米,立马开始设棚布施,再协助朝廷好好剿匪,别动那些歪脑筋,牢里那些无辜的百姓赶紧放了。”
云书拿了纸笔过来,一边措辞书写,一边听她说话。
锦笙见她已经起好了头,便接着道,“这些只是表面上的,他自己要是不傻,应该已经开始施行了,还有一些贪污来的银子……把我们在泯南的古董行和当铺都告诉他,让他拿着这封信去把钱洗干净。最关键的一个,我记得泯南那儿有个山头是匪窝,虽说和这次的流寇盗匪没什么关系,但他要是能把这个土匪窝一锅端了,也是大功一件,够他功过相抵的了。你把那个土匪窝的具体据点告诉他。”
云书顿了顿笔,抬眸疑惑地问道,“土匪窝……你是说那个专门在山上打劫过路富商的黑寨子?他们劫来的银子可不少。”
“那就更好了,再添一条,让他把土匪窝里的银子都拿来救济泯南当地的穷苦百姓,专挑穷的救。”锦笙想了想,终究还是信不过陈祁连的能力,又道,“派阁内的高手跟着他一起去,一个都顶了天了,你给他派十个,务必在一个晚上把那窝给一锅端了,功劳全记在他头上就行。”
云书一边写一边摇头,“单子结束后,你要是不能把他拉下马,可就犯了大事了。”
“慌什么,我已经有对策了,顺便还能给霍奕来个迎头痛击。”锦笙嘴角勾了勾,顿了下又恍然道,“哦,还得辛苦你再写上一封陈情表一起寄过去,以陈祁连的角度,记得让陈祁连把这张表用自己的笔迹抄下来,到时候呈上去。”
“陈情表?”云书满头问号,“写什么?”
锦笙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写他得知泯南百姓受苦后每日心力交瘁,难民涌上汜阳时他简直沉痛得不能呼吸,为忧国忧民的陛下添加了麻烦他感到分外愧疚,因此日夜为此事操劳,每晚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如何如何,照着忠心耿耿日月可鉴天地可表上瞎写就成。”
第12章 赏花宴(加字数)
不是什么难办的事情,最后锦笙仔细地看了云书写的两封信,再斟酌着加了一两句话之后,便吩咐她交给手底下轻功马术最好的下属,让那人务必在明日安怀袖的人马抵达之前赶到泯南,将信完好无损地交给陈祁连。
天枢阁的效率岂是朝廷那等小兵小卒的脚程可以相提并论的,不消一日的时间,这封信就交到了陈祁连手里,如锦笙所料,写在前头的那些诸如将剿匪搜刮来的钱财变为米粮发给难民、立即释放牢中无辜百姓等简单到只要不是个傻子就能做的事宜,他已经办好了。
十天后,锦笙照例询问了一番那边的情况,得知窝在山头黑寨子里的土匪已经被陈祁连全数剿灭。
“安怀袖派去的人马到的那天晚上,陈祁连正带领着官兵蹲在山头上剿杀黑寨子的山匪呢。”云书嗤之以鼻,“他倒是个聪明人,你让我写的陈情表他一字不差的背下来了,见着安怀袖的时候背得跟咱们小时候学国文朗诵似的,声情并茂字字铿锵,愣是把小九他们听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天枢阁的资料里有陈祁连的画像,膀大腰圆,鼓得跟铜铃似的眼睛,肥厚的嘴唇,酒糟鼻,整个人都写着“富得流油”四个字。
锦笙能够想象到他说那些话的时候是何等的油腻,她倒嘶了一口凉气,“幸好我不在场。”
此事先说到这里,暂且告一段落,且说半个月后长公主的自家府上办的赏花宴。
其实春季本就是个百花争艳的季节,走到哪儿哪儿都能看见含羞待放的春晓之花,谁家府上开个花根本没什么稀奇的。
但是长公主乐意,长公主开心,长公主有钱,长公主愿意开一朵花就拿出来显摆,开两朵就要到处显摆,开了一串儿就正好可以摆个宴给大家一起显摆显摆。
当然,显摆那一溜串儿的花还是次要的,主要的是给君漓选拔称心如意的太子妃。
不过让锦笙觉得难以捉摸的是,太子爷不是已经以寻找安清予为借口推延选妃了吗?为什么皇后娘娘和长公主殿下依旧在进行这项伟大的事业?
难道她揣度错了太子爷的心思,其实太子爷并不是为了推脱选妃才让她去找安清予的?那他究竟是为什么想要找到安清予呢?锦笙百思不得其解。
四月初三的这一天,锦笙一大早就爬起来了,下人禀报说看见某顾姓世子正自己架着豪华镶金马车以一种炫富的姿态朝着天枢阁四平八稳的驶过来。
锦笙笑了笑,拿起玉笛回头问正在整理书柜的云书,“你真的不跟我一起去啊?”
“我就不去了,顾世子带你进府还能说是至交好友,要是你再带着我,难免惹长公主不快。”云书将手里的一沓书放上书架,“你快去吧,晚些我去接你。”
说得有道理,锦笙点了点头,便径直朝楼下走去,刚一推开天枢阁的大门,就看见架着马车从街对面驶来的顾勰,他显然也是一眼就瞅见了她,一边露出白白的牙齿大笑一边将手中的柳条儿挥起来,扬手大喊,“阿笙!”
顾勰今日穿得比之上回是不一样的骚气。上次的粉色已经很骚气了,万万没有想到他还能突破自己的骚气,没有最骚,只有更骚。那是一身鲜艳的金菊底纹妃色华裳,越是鲜艳的颜色就越是衬得他肌肤雪白,乌黑的长发间隐约可以窥见其编了无数个细小的辫子,用彩色的纤细短带缠束在里头。
锦笙一直不能理解顾勰的装束,总是莫名其妙间给她一种“又娘了一个”的错觉。
顾勰没把马车驶到天枢阁门口就随意扔在了路旁,而后飞奔下马车直冲着锦笙而来,一张开双臂把她抱了个满怀,兴奋地道,“阿笙!我这几天在家里的时候可想死你了!”
锦笙猝不及防被他抱住,吓了一跳,概因她这个身高虽在女子中算是高挑的,但在男子中委实算是个矮的,倘若搞断袖,攻受一眼就能分明的那种,因此被顾勰一抱,脸直接被他埋在了胸膛!
她挣扎了好一阵才将他推开,揉着撞红的鼻子道,“上次走的时候还说过几天找我吃花酒,怎么也没见着人?”
“别提了!还不是君曦见!”曦见,是君漓的字,大概除了皇室长辈以外,也就只有顾勰敢直呼太子爷的字了,“拜他所赐,我这几天被关在御书房里抄了整整两遍《山河通鉴》!”
“《山河通鉴》才多少点儿字?我小时候被义父罚抄的书比你吃的盐都多!”
锦笙不是吹牛,她小时候调皮的很,奸|淫|掳|掠,杀人放火,当然是没有干过的,但除了这些,能干的坏事儿都干过了,能罚抄的书也基本都抄完了,最后锦笙言辞诚恳地提议还可以抄一抄时新的《春|宫图》,义父慈祥地对她笑了笑,然后大手一挥让她把抄过的书都再抄了一遍。
“可是我本不用抄的啊!”两人一边说一边往马车边上走,顾勰很生气,蹙眉道,“我就是那天去皇宫看望舅母的时候说君曦见怎么见天儿在外边晃悠,都没人管一管他了,得赶紧找个嫂子成亲,最好今年就能把婚事定下来。”
锦笙挑眉,心道那你这是撞枪口上了,太子殿下如今最反感的就是选妃成亲,容得你这么说?
见锦笙坐上了马车,顾勰便也坐上去,两个人并排坐在赶车的位置上,扬起柳条儿调头往国公府去。
顾勰接着道,“我就说了那么一句,第二天他就上门拜访我娘,我娘让我亲自去给他端茶来,不晓得他在屋里跟我娘念叨了什么,我茶刚端过来我娘就问我‘勰儿啊,你果真喜欢《山河通鉴》?真是为娘的好儿子,今日天色有些晚了,明日一早再随曦见入宫罢。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儿终于上进了’。我正懵着,君曦见竟面不改色地来了一句‘子渊近日确实颇有长进,我那里还屯着几本书,你要是喜欢,就都拿去抄罢’。”
“噗哈哈哈哈!”锦笙毫不留情地大笑,“你怼回去呗!下次就说‘太子哥哥,那些书金贵,还是留着给你未来媳妇儿看罢,我怎么能跟嫂子抢呢’,你看看他是什么表情!”
“呿,你现在跟我倒是什么都敢说,那天晚上装得跟什么似的,案子案子案子的我听得瞌睡都来了。”顾勰也笑话她,“诶,你是不是害怕君曦见啊?我看你在他面前一脸谄媚的样子。”
锦笙伸了个懒腰,“我是跟你熟才什么都敢说,而且我在你面前胡乱说话你会治我的罪吗?我跟他又不熟,万一说错话他杀我头怎么办?你是不晓得,我后来和他坐在一辆马车上的时候有多尴尬,憋死我了都!”
“他这个人就是无趣得很,汜阳的美人儿都跟没长眼睛似的。以后谁要是嫁给他,肯定得独守空房。”顾勰想了想,又恍然道,“哦,本来就得独守空房,他以后是皇帝,免不了三宫六院。”
顾勰的马车赶得悠哉悠哉,丝毫不着急,锦笙与他两个并排坐着说说笑笑,有一搭没一搭的,直到快要午时了才抵达国公府。
站在门口小厮老远就看见了穿得亮晶晶的顾勰,赶忙招呼了好几人一起迎上去,“世子!你可算回来了!”
顾勰把手里的马绳丢给小厮,又随意扔了柳条,锦笙先从马车上跳下来,小厮连忙上去扶顾勰,顾勰却道,“我什么时候下个马车还需要人扶了。”说着也从马车上跳下来。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恰好不远处也有一名女子正说着类似的话,“哎呀你们烦死了,下个马车哪儿这么矫情,我自己连马车都下不来了吗?”
锦笙挑眉,不动声色地循着声源朝另一边停放的马车看去:一名身着红色马装的娇俏女子正双足蹬地腾身而起,只见空中一道优美的弧度划过,一个漂亮利落的前空翻后女子稳稳落地。
第13章 假妆
那女子眉眼张扬跋扈,顾盼间熠熠生辉,烈烈的红唇饱满水润,一身鲜艳的红衣,腰间配着一把金色小弯刀,青丝用金冠高高束起。明明是作男子装扮,却故意上了女子的妆容,两腮间若有似无的一抹初春浅红的桃花色,映衬着鲜红的唇脂,眼尾处也勾了一抹红,一剪秋娘眉,眉心还点了一朵梅形花钿。
这是近几年很流行的装扮,时下把这个称为假妆,概因女子虽然身上穿的是男子装束,但实际上点的还是女子的妆容,既不是女子的装束,也不是男子的装束,更不是正儿八经的女扮男装。
只是这样好看而已,既有男子的英气飒爽、干净利落,又有女子的温婉动人、娴静姣好,或者说既有男子的恣意洒脱,又有女子的清丽可人,总之,不同的男装配上不同的女妆,便是不同的风格,搭得很舒服。
倘若锦笙没有记错的话,这个装束还是她兴起的。
大概是两年前,她还在她柳州大街上当街霸的时候,有一天看见一个新开的胭脂铺子人头攒动,生意很好的样子,心血来潮之下就顺道进去逛了逛,因着长到了十五岁都不曾接触过女人的玩意儿,一时好奇,就拿了一匣胭脂水粉和一盒口脂膏子把玩。
她从来没有穿过女装,更没有抹过女子的脂粉,年少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长大了之后看见那些女孩子穿得抹得都漂漂亮亮的,心中自然生出好些向往来,因此这一玩儿就玩儿上了瘾。
观察了几番身边那些女孩子的妆容,她就对着镜子学那些姑娘们的样子这里点点,那里点点,竟也点出了些名堂,看着还挺好看,旁边逛铺子的千金们看了,纷纷笑问她,“姑娘,你这是什么打扮?虽穿着男装,却作女子妆容,竟也没有丝毫奇怪违和之处,还怪好看的。”
长这么大头一回有人唤她姑娘,锦笙当时吓了一跳,心中却又滋生出些喜悦来,便抿了唇随口回道,“随意抹的,作假的好玩罢了。”
好歹是自己抹了小半个时辰的结果,锦笙舍不得就这么洗了,于是顶着这张脸回去,一路上不少男子纷纷对她侧目,还有些胆子大的直接上来堵她,问她家住何方,其中有一个还是以前与她有过过节的富家公子哥儿。锦笙当时心虚得很,也就没有说话,只是绕过那些人赶忙跑了。
回到家里给云书看见了,她也笑着说好看,后来她便兴冲冲地跑去给义父看,没有料到义父大人登时怒火冲天,“是谁让你打扮成这样的?!!”说完就给了她两巴掌,两巴掌打完不解气,又带着招儿揍了她一顿,直接把她撂翻在地生生吐出一口血。
锦笙当时都被打懵了,不要说用招式还手,就是基本的躲一下都没有,她头一回见义父发那么大的火,竟只是因为她一时兴起扮作了女子模样。
她伤得很重,却没有请大夫,其实她从小到大生了什么病都没有请过大夫,因为害怕被别人把脉摸出来她是个女孩子,所以都是等她自己病几天就好了,当然,她体质不错,一般病了恢复得很快,也不怎么生病。
后来夜半三更的时候义父消了气,到房间里来看她,给她输内力疗伤,她其实没有睡,但是也不想和义父说话,她当时很委屈,究竟为什么呢,她为什么要扮作男孩子呢?义父从来没有告诉她,只说是因为她以后要继承天枢阁阁主的位置,女子是不能当阁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