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米迦乐
时间:2019-08-13 07:36:56

  妈妈和姐姐不太喜欢爱丽丝写的《英格兰恐怖故事》,觉得她写的有点吓人,不适合晚上尤其是冬天的晚上听。她俩都喜欢简的小说。简正在连载《傲慢与偏见》,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人们为了达西先生与伊丽莎白·班纳特的爱情着迷, 太太小姐们每天都要讨论剧情,有人认为达西除了骄傲一点, 其他都十分完美, 也有人认为达西太骄傲,不太适合做丈夫。
  妈妈和凯茜之前看过一点《第一印象》,但当时还是书信体,简写了一半就私奔去伦敦了, 等她从伦敦回家便改成第三人称,她们就没看过了,都不知道剧情走向,每天都很期待新章节。
  妈妈认为达西虽然傲了点, 但一个他那样成长背景的男人就是会很傲气的,不足为奇。伊丽莎白差点被维克汉姆哄骗了, 妈妈看到那一段,一眼就看穿维克汉姆是一个满口谎言的虚荣又不忿的男人。
  “得了!要我看,达西就该乖乖的去讨好丽兹。”妈妈说。
  “可是达西就是很骄傲的人啊,他总是会端着那股子少爷的劲儿,不肯好好说话。”
  爱丽丝琢磨着,还是不要告诉妈妈,其实达西是简,而伊丽莎白是汤姆。就是不知道柯林斯的原型是谁,班纳特先生和班纳特太太实际上在他们斯蒂文顿周边也没有原型,所以除了男女主角之外,应该都是简结合了一些旁观来的群众的特色结合而成的。班纳特太太或许有一点点奥斯汀太太的影子,在女儿们的婚恋方面,除去班纳特太太俗气的部分,那股唯恐女儿们嫁不出去的焦虑,是一模一样的。
  凯茜拒绝了布里吉斯少校的求婚,仍然待在家里做她的奥斯汀小姐。爱丽丝充分尊重姐姐的决定,家里现在不差钱,不在乎多她一个人吃饭。妈妈现在也对凯茜的固执没有办法,只好认了。
  乔治牧师退休后收入骤减,没有了教授学生的收入,也没了教区收入的大部分,只靠着存款度日,他的收入现在只够吃饭钱。妈妈的存款因为凯茜和爱丽丝都还没有结婚,还有几百镑,她留出将来给爱丽丝的嫁妆,将凯茜的那部分嫁妆给了凯茜。凯茜则将这300镑交还给妈妈,用作生活费。
  凯茜另外给家里每年50镑的生活费,爱丽丝给50镑生活费;亨利、爱德华分别给80镑,詹姆斯也给50镑,这样就足够家里的一应开支了。
  家里的仆人多了几个,除了两个家务女仆、两个男仆、一个厨娘、一个马车夫之外,还有爱丽丝带回来的梅丽,梅丽现在约等于管家;雅各布也是男仆,但他的情况比较特殊,基本上专属于爱丽丝;另外,雅各布把他的大妹妹席德妮带了来,做为爱丽丝的贴身女仆,席德妮之前在表姐安娜家里做女仆。
  马车也多了一辆,都是新买的,一辆厢式马车,一辆夏天的可敞篷轻便马车。
  相应的也就对了几匹马。还有专供骑乘的马,干农活的马。奥斯汀家的地皮有一些可供耕种,于是租给了邻近的农夫,农场马用来租给农夫干活。家里自己也有一些菜地,雇了人种点蔬菜、玉米、马铃薯等等。
  养了鸡鸭、鸽子、鹌鹑、奶牛、山羊,除了红肉和水产之外,很多菜都能自给自足,爱丽丝很喜欢吃自家种的菜。
  要想吃什么烤乳猪,就从邻近的农家买;水果则从伦敦的水果店里买,还会买一些家里没有种的蔬菜,食材扩展了很多。
  奥斯汀家新居没有盖跳舞厅,也不太常外出参加邻居的舞会。凯茜这几年轻易不会外出参加舞会了,妈妈认为既然不需要物色女婿人选,确实没什么必要参加舞会。乔治牧师今年身体状态不太好,妈妈正要跟女儿们商量,是否让爸爸再去巴斯疗养个一年半年的。
  “爸爸想去巴斯吗?”爱丽丝问。
  妈妈犹豫:“爸爸放心不下你。他要去巴斯,我也得去,家里就只有凯茜照顾你了。”
  “妈妈!我又不是小孩子了。”爱丽丝抗议。
  “你还没到16岁呢!就是凯茜在家,我也不放心你俩。”
  凯茜正要说“放心吧有我在家”,一听妈妈这么说,只好闭上嘴。
  “家里还有仆人,有雅各布。”
  “雅各布也还是个孩子。”
  妈妈的担心是正常的,前几年因为英国地产歉收造成的大饥荒,导致到处都是吃不饱的人民,引发了多地的无数小型大型骚乱,伦敦的暴民们甚至袭击了前往议会的乔治三世国王。
  爱丽丝想了想,确实,安全问题很重要。要是在斯蒂文顿,小村庄里只有200多人,陌生人会很引人注目,大家都会有所防备,但伦敦郊区这儿就不好说了,他们的新居不算偏僻,主路车来车往的,拐进岔路,走个10分钟就能到了。
  木门再厚,也就是一扇木门,经不起有心人惦记。
  “那我再去雇佣几个男仆,或者——”她有点犹豫,威廉说过,伦敦这儿情况是比乡村复杂多了,无业游民多,流氓多,但稍微会一点拳脚功夫的人基本就是流氓了,警察局的人手连市区巡逻都不够,郊区都是靠当地治安官来维持地方安全的。
  这个她知道,爱德华就是他的歌德慕沙姆庄园那块领地的地方治安官,手底下有一些人,不算是正式的警察,大概相当于后世的派出所合同工吧。偏僻的乡村还算很安全的,可能几十年都不会有什么恶性刑事事件,最大的暴力行为可能就是底层男人家暴揍老婆孩子。
  “总之先去雇佣几个男仆吧,家里的男仆确实也不太多。”爱丽丝拍板了。“爸爸还是住上次那个麦克斯韦花园吗?”
  “爸爸写信去问过了,可惜已经租出去了。或者我们到了那儿再找房子,没找到房子之前可以住旅馆。”住旅馆倒不是住不起,也很方便。
  “那就先住旅馆吧,也不用找房子了,租一个长租套房,带一个女仆去就行。”本着“谁赚钱多谁说了算”的基本原则,奥斯汀家很多事情其实都是爱丽丝说了算,当然,最后还是妈妈说了算。
  乔治牧师放下手里的书,“我是不放心你,或许你该跟我们一起去巴斯。”
  爱丽丝皱起小眉头,“我才不要去巴斯!巴斯的牛奶太淡了不好喝,物价又高,比伦敦也差不了多少。你们住旅馆也用不着自己买菜做饭,可以去餐馆吃,旅馆要是包早餐和正常就更好了,方便。”
  凯茜笑得不行,“巴斯的牛奶确实很淡,听说是因为掺水的缘故。”
  小海伦娜说:“宝宝想喝牛奶。”
  爱丽丝站起来,抱起海伦娜,“你也应该喝一杯牛奶,然后上床睡觉了,来,我们回房间吧。席德妮,去热牛奶。”
  *
  不用上课的生活说起来要闲散很多,但人生总是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爱丽丝不用做家务,每天的生活就是弹弹琴看看书打打字,在笔记本上做做小说设定,给简写信,给小伙伴们写信:住在白金汉郡的露辛达、在剑桥大学上学的奥利弗、在牛津大学上学的伊沃、在哈罗公学上学的拜伦,还要给贝克尔夫人、黑斯汀斯先生和贝克福德先生写信。
  苏珊·贝克福德仍然锲而不舍的给她写信。苏珊已年满18岁,她信中的内容扩大了,经常会跟她说她在舞会上遇到的年轻男子。苏珊成了一个调情高手,在舞会上跟年轻漂亮的男孩们调情。贝克福德仍然是英国最富有的平民,所以想结识他的女儿的男人一直络绎不绝。
  露辛达17岁,来信的内容现在也渐渐越来越多的开始谈论男孩子们,和男人们。
  女孩子似乎到了适当的年龄就会想要追求爱情,不分阶层和家庭背景。她们谈论男孩子的样貌、穿着、举止和舞步,都很挑剔,金钱反而不是她们看中的。
  露辛达的文采一般,苏珊的文学素养要高很多,两个人的叙述方式截然不同,但都充满了少女芳心暗动的可爱。
  当然还有一点讽刺,如果男孩或是男人有什么不合时宜的举止,就会被她们嘲笑,这也是属于美丽女孩特有的刻薄。
  *
  简做了妈妈,汤姆继承了遗产,他们买了一栋大一点的小楼,雇佣保姆来看护孩子,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个档次。偶尔会在家招待一些汤姆的同僚,汤姆成了议员,法院的工作就不做了,但法院的旧同僚也不会就此忘记他,时常来往。简不太喜欢在家里待客,汤姆很多时候会在外面餐馆请客。
  奥斯汀打字机公司是议员汤姆·勒弗罗伊的背后金主,这在下议院不是秘密,没什么,下议院里一半是家里有钱的,一半是背后有金主的,奥斯汀公司是汤姆妻子娘家的公司,成为他的经济援助再正常不过。
  利默里克的勒弗罗伊家原本有12个孩子,除了幼年夭折的一个女儿之外,汤姆的4个姐姐都已经结婚;第二个儿子安东尼比哥哥结婚还早,21岁就结婚了,妻子出生在英格兰威斯特摩兰郡的一个小镇,随父母在爱尔兰探亲的时候认识了安东尼,安东尼夫妇现在也住在伦敦;另外3个弟弟本杰明22岁、克里斯托弗20岁、亨利15岁,也在伦敦,汤姆为本杰明找了一份法院的助理工作,克里斯托弗在奥斯汀打字机公司做业务员,亨利送去斯蒂文顿的詹姆斯牧师家接受教育。
  亨利·勒弗罗伊是个机灵男孩,知道自己接受教育的机会来之不易,很懂事,学习欲望也很强烈,肯定比不上大哥,但也能算是很聪明的男孩了。
  他每个月都会来伦敦看望哥哥们,奥斯汀家也留他住过几次。他比爱丽丝大半岁,1789年5月5日出生。
  勒弗罗伊家的男孩长相都不错,兄弟们长的挺像,眼睛都很漂亮,鼻梁挺直,亨利是个漂亮男孩,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有时候不免要觉得自己可美了,将来一定很招女孩子的喜欢。
  不过,亨利·勒弗罗伊的自得在这个冬天遭遇了对手。
  *
  威廉·金斯利带着未婚妻回到了伦敦,住在父亲家里。邓波儿太太很快跟金斯利男爵商量好了结婚日期,以及仪式举行的地点。莎莉·邓波儿以后大部分时间住在英格兰,邓波儿先生为女儿提供一年3000英镑的年金,金斯利男爵为儿子提供一所伦敦的住房,一间乡村别墅,一年1500英镑的年金。
  皆大欢喜。
  邓波儿太太虽然不满意威廉不是男爵的继承人,但想想看老邓波儿离开白金汉郡的时候不过是个乡村穷小子,如今后代能够跟男爵的儿子结婚,这可是待在英格兰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做人还是要踏实一点好。邓波儿太太也懂这个道理,毕竟邓波儿家还不是能一口气砸出上万英镑年金的大庄园主,她还有其他孩子,大笔家产肯定是要留给儿子的。
  结婚事宜谈妥之后,金斯利男爵很快就为小儿子和他的未婚妻举办了一个订婚宴会,宴会之后是舞会,邀请了一大帮亲朋好友。
  奥斯汀一家也是座上客。
  亨利·勒弗罗伊这一周正好在伦敦,于是跟哥哥嫂子一起参加了宴会。
  威廉的眼光很高,自己就是个漂亮青年,于是挑选未来的妻子也得金钱与美貌兼备,莎莉·邓波儿的教养还不错,有点天真,但不笨。格兰特·邓波儿自带那种被宠爱的殖民地庄园主少爷的傲气,是个神采飞扬的大男孩。
  宴会上的饮食都很精致,宾主尽欢。吃过饭后,客人们上楼换衣服。
  汤姆带着弟弟换好了衣服,抓紧时间卷了一支烟,过过烟瘾。
  “小心!简不喜欢你抽烟,等她闻到你身上的烟味,准要责备你。”亨利说。
  “不怕,等一下用香水瓶喷一下衣服。”汤姆一副“这不算个事”的得意表情。“我叫你带的薄荷叶你带了吗?”
  “带了。”亨利·勒弗罗伊从换下的外衣里找出一只小袋子,里面装了一些干薄荷叶。
  “你也嚼几片。”
  亨利打开袋子,拿了两片薄荷叶放进嘴里,一边含糊的说:“我看有人嚼丁香粉。”
  “奥斯汀家喜欢薄荷叶。”当初就是亨利·奥斯汀带他领略了干薄荷叶的滋味。
  “爱丽丝现在改用薄荷精油兑水漱口。”
  “嗯?那我该找她要一点薄荷精油了。”
  “我也带了一瓶。”亨利又掏出来一只扁扁的银酒壶。
  “太棒了!”兄弟俩于是都用薄荷水漱口。
  “舞会什么时候开始?”亨利摆弄着白衬衣上的花边。他还不到16岁,不能跳舞,但也得穿上天鹅绒的长外套,天鹅绒一直流行,只在款式和颜色上略有不同。
  小姐们的舞裙的样式就多得多了,郁金香袖、蓬蓬袖、带内褶的小南瓜袖;带皱褶花边的V领、规规矩矩的小方领、露出一抹雪白的胸的大方领;长裙的长度有及踝而露出鞋子、盖过脚背只露出鞋尖,还有更时髦的露出花边短袜的长度。
  “再等1个小时吧。”
  亨利吃惊:“还要这么久!”
  “毕竟小姐们化妆、做头发、换衣服,没有1个小时是完不成的。”汤姆已经很有心得。简相对来说算是朴素的,但认真折腾起来,也至少要1个小时。
  *
  爱丽丝没到15岁,还是只能围观不能跳舞,但女人么,装扮自己从来不遗余力。她头发浓密,平时很是抱怨,觉得金发还有这么个密度简直不科学。头发太多太厚的问题之一就是不太好梳成发髻,太坠,在家习惯披散着头发,外出的话就编辫子。
  今天,凯茜给她编了两根发辫,发尾留了两英寸不编,用几根不同颜色的细丝带扎起来,放到胸前;再在一边发辫上插了一只蝴蝶插梳,就是一个很精致的美少女了。
  15岁的爱丽丝长相不像苏珊·贝克福德那种传统英格兰少女小脸小嘴小鼻子的相貌,她也继承了奥斯汀太太的高鼻梁,这就使得她的容貌有一种男孩子的硬朗,但眼睛非常漂亮,小时候的圆脸褪去了婴儿肥,已经显出柔和的下巴,嘴巴小巧,这是奥斯汀家的遗传,费丽达菲亚姑姑和伊丽莎表姐都有这种漂亮小巧的嘴唇。男性化的高鼻梁跟女性化的嘴唇其实不太搭,五官算起来只有眼眸比较完美,但综合起来,就是个满分100分能拿80分的美少女了,再加上无敌的青春,人人都夸她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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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兰特·邓波儿不会跳英格兰的交际舞,所以尽管他已经17岁了,可以参加社交舞会,但还是只能在旁边围观。
  没法跳舞又很无聊的少年就有了闲功夫去打量那些不跳舞的人。
  一个跟别人打扮的不一样的美少女,在跳舞厅里相应来说还是蛮醒目的。她身边站了一个长得很不错的少年,两个人几乎脑袋对着脑袋,态度亲近。
  爱丽丝手里拿着一柄蕾丝扇子,但不像其他小姐那样打开扇子用来遮挡笑容,她学过怎么使用扇子,可就是经常忘了使用,大概是因为更习惯拿马鞭或是来福枪,对这种精致的女性道具反而不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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