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想了一会儿,记起来这是宴会开始前威廉给他介绍过的,奥斯汀小姐里的一个。他还记得,母亲稍后偷偷的跟他说,大奥斯汀小姐年过30岁还没有出嫁,这在美国是无法想象的。格兰特还真不记得他认识的人里有谁家有30岁还从来没有结过婚的女儿,婚后丧夫而回到娘家的有一两个,仅此而已。
大奥斯汀小姐不用说了,年过30岁在他看来就跟半截埋进土里差不多了;小的这个奥斯汀小姐起初一看很是规规矩矩,有点没劲,但现在看来,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格兰特看了她半天,才恍然她不像他在英国见到的那些淑女们那样处处小心谨慎,她身上有一股子男孩子似的洒脱劲儿,笑容也很可爱,美丽,又可爱。
等到他终于凑到她身边,听到他们在商量春天去打猎的事情,就更有兴趣了。
“你们要去哪儿打猎?”
爱丽丝正跟亨利·勒弗罗伊聊得起劲,冷不防被一个冒冒失失的声音吓了一跳,短促的尖叫了一声,又赶紧捂住嘴,紧张的看了看周围。
好在音乐声不小,没什么注意到她尖叫。
“你为什么想知道?”亨利戒备的问。
“我也想去。爱丽丝,带我一起去打猎。”
亨利皱着眉头,“miss爱丽丝。”这家伙!果然就是一个新大陆来的野蛮人!
“爱丽丝,爱丽丝。”格兰特根本不理会他。称呼一个不太熟悉的人的教名确实不太礼貌,但却能很快给人一种“我们很熟”的感觉,只要对方不介意就好了。
爱丽丝这时候用上了蕾丝扇子,打开,挡在脸前,“邓波儿先生,你应该称呼我‘爱丽丝小姐’。你在美国可能不觉得需要有礼貌,但在英格兰,没有礼貌的家伙,会被扔进泰晤士河里。”
格兰特笑嘻嘻的挑眉,“会吗?好吧,爱丽丝小姐,我能有幸参加你的狩猎吗?”他换了一副彬彬有礼的态度。
“不好,我不认识你,不知道你的枪法好不好。”
“嗯——这确实是个问题,或许,我们应该约个时间。你喜欢打什么靶?固定靶,还是鸽子?”
“兔子。”
“兔子也行。”
“你到英格兰,还带了自己的来福枪吗?”
“没带,但威廉肯定有很不错的来福枪。”
亨利·勒弗罗伊突然发现,他跟爱丽丝几乎说不上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暴民袭击乔治三世国王的事件发生在1795年10月。背景是英国连续两年的地产歉收。
*安东尼勒弗罗伊应该在1798年前后到了英格兰,很可能也是跟朗格鲁瓦有关。安东尼21岁结婚,他的一个儿子日后娶了简的侄女安娜的女儿安娜杰米玛。
*汤姆勒弗罗伊的长女first name也是简Jane,后世学者有人说这个名字来自简奥斯汀,有人说这个名字来自汤姆的岳母Lady Jane Paul。《成为简》的结尾简勒弗罗伊有出场。
*爱丽丝的相貌瞎写的,我也不知道她到底长啥样。要不,像芭芭拉斯坦威克?可能太甜了一点。要说大鼻子的美女,费雯丽鼻子可不小,一点也没影响她的美貌。
——
*新出场人物,没有备注人物都是历史真实人物。
奥利弗邦德菲尔德:邦德菲尔德男爵长子。(虚构)
朱利安.邦德菲尔德:奥利弗的弟弟。(虚构)
埃文福尔摩斯:奥利弗的表弟。(虚构)
伊沃戈登:奥利弗的邻居。(虚构)
乔治拜伦:伊沃的表弟。
亨利勒弗罗伊:汤姆勒弗罗伊的小弟弟。
格兰特邓波儿:威廉金斯利的小舅子。(虚构)
莎莉邓波儿:威廉的未婚妻。(虚构)
露辛达格里森:爱丽丝的同学,闺蜜。(虚构)
威廉贝克福德:超级富豪,作家。
苏珊贝克福德:贝克福德的女儿。
——
*爱丽丝15岁,奥利弗20岁,朱利安18岁快到19岁,埃文18岁快到19岁,伊沃18岁,拜伦16岁快到17岁,格兰特17岁,亨利15岁半。
雅各布19岁,卫斯理29岁半,威廉28岁。
简29岁,凯茜31岁快到32岁,亨利哥哥33岁半。
第52章 独立战争
爱丽丝饶有兴味的问:“美利坚是什么样子的?”
格兰特耸肩, “那得看你想知道什么,你这么问, 我可没法回答你。”
“说说独立战争吧。”
“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个?”格兰特看了看舞池里的男男女女, “独立战争只过去了十几年,英国人恐怕不愿意提起这件事情。”
“说说看。你家里有人参加了战争吗?”
“有的,我的一个叔叔死在了查尔斯顿。你家有人参加了战争吗?”
“没有。战争结束后你才出生吧?”
“对。我能问一下你的芳龄吗?”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一个绅士不该冒失的问一位小姐的年龄。”亨利好不容易插了一句。这个新大陆来的野蛮人就是不懂礼貌!他愤愤的想。
“我再有三周就满17岁了, ”格兰特仍然不理亨利,假装他不存在。“战争结束之后出生的,在南卡罗莱纳州的索尔兹伯里——我听说英格兰也有一个索尔兹伯里,不知道那儿怎么样。”
“我去过索尔兹伯里,巨石阵在那里, 很有意思的地方。”
“那我们什么时候一起过去看看?现在天太冷了,我没想到英格兰会这么冷。这里什么时候是春天?春天过去没准会更好玩一点。”
爱丽丝终于意识到他似乎是在约会她, 美国的孩子这么早熟的吗?果然是跟英格兰的男孩不一样。
“我得过去了, 我母亲在找我。”她随便找了个借口走开了。
可是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格兰特·邓波儿又过来了,还很殷勤的给奥斯汀太太和爱丽丝都拿了饮料,于是被奥斯汀太太问了好一会儿。
奥斯汀太太问他多大了, 在哪里上学,什么时候回美国。
格兰特一脸乖乖仔的样子,有问有答,“母亲准备在英国留到莎莉结婚之后再回去。”
“那你父亲岂不是要一个人待在劳伦斯了?”劳伦斯是南卡罗来纳州的小镇, 邓波儿家的农场、种植园和庄园都在那儿。
“父亲和大哥在家,还有小妹妹。”不动声色的主动介绍了家庭成员。
奥斯汀太太点头, 但还是需要确定一下,“只有兄妹4个?”
“母亲身体不太好。”
奥斯汀太太寻思着,他有哥哥,家里财产肯定大部分会留给长子,不过能给莎莉一年3000镑年金,给小儿子的年金肯定不能比这少了,怎么也得有个5000镑吧,爱丽丝现在稳定年收入是8000到1万镑,格兰特有5000镑也不算少了,倒也算合适人选,只是他要是以后还回美国的话,那就不合适了。
于是又换了一种方式问:“或者你可以在英国多留一阵子。美国没有什么好的大学吧?你应该去牛津大学上学。”
“威廉也这么跟我说的,我正在想什么时候去剑桥和牛津看看。”
爱丽丝略吃惊,“你要留在英国上大学?”
“家里的事情有父亲和哥哥,父亲很希望我能去上大学。”
当年从白金汉郡走出去的穷小子的后代要去上大学啦,这也可以说是初始版的美国梦,邓波儿家的原始积累进行的也是非常快而顺利的了,堪称模板。
“那你就能在英国住好几年啦。”奥斯汀太太乐观的说。她心里悄悄的在爱丽丝的丈夫人选名单上又加上一个名字。
“改天你到我家来做客,我想听你说说美国的事儿。威廉和查理虽然给我写了很多信,但他们不是美国人,只是游客,对美国的了解肯定没有你了解的多。对了,你家的种植园全都是黑奴吗?”
“对,都是黑奴。你是在邀请我吗?奥斯汀太太,我可以拜访您吗?”
“我会给你的母亲和姐姐下请柬,也请你一块儿来做客。”
“我听说,有的种植园主人非常凶残,会杀死他们的奴隶。”爱丽丝说。
“哎呀!可别信这些谣言!一个强壮的奴隶非常值钱,有人的身价能值1000美元,没有哪个正常的种植园主人会无缘无故杀死奴隶,除非这个奴隶私逃了。但说实话,一个好的种植园主人应该让他的奴隶吃得好住的好,这样才能保证他们不会偷懒。”
旁边的一位太太插话,“要我说,那些黑奴都太懒!他们不知道感恩,也不信仰上帝,生来就该成为奴隶。”
爱丽丝侧目。英格兰早些年也是有很多黑奴的,但奥斯汀家从没用过黑奴。仆人是雇佣制,跟主人是合同制关系,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奴隶则是卖身而无人身权利的,甚至不被算成“人口”,也不可能主动跟主人解除买卖关系。直到1772年6月,英格兰与威尔士最高法院才宣布黑奴也拥有人身权利,不允许买卖而成为奴隶。
黑斯汀斯先生家里没有黑奴,但有印度带回来的仆人。奥利弗说他们在德文郡的家里有一些做粗活的黑人雇工。
“白人至上”这套在英国还是很有市场的,是主流。奥斯汀家因为有宗教背景,认为人种不分肤色都该是平等的,但也只是认为人不该成为奴隶而已,还是要分成三六九等,黑人和印度人都矮人一等,只能待在底层。
*
几天后,邓波儿太太带着莎莉和格兰特登门拜访。
奥斯汀宅不如金斯利男爵的别墅面积大,布置的很新潮而舒适,没有什么古董,不太英格兰,但整体感觉很不错。
一杯茶的时间,邓波儿太太就跟奥斯汀太太差不多要推心置腹了。
金斯利男爵夫人是个美人,但是个爱端着贵族架子的夫人,邓波儿太太总觉得没法跟亲家母有什么共同语言,又总觉得男爵夫人瞧不起邓波儿家。好在威廉和莎莉结婚后不会跟父母住在一起,威廉根本不可能待在父母的眼皮底下受约束。邓波儿太太发现男爵夫妇很宠这个小儿子,其实是对邓波儿家的家世不太满意的,但还是同意了威廉的婚事,其中也不仅仅只是金钱的力量。
邓波儿太太在美国的时候,还一直觉得自家的种植园够大,加上农场,年收入非常可观,以南卡罗来纳州大地主大富豪自居,到了英国才发现,有钱人遍地走,就是看着很是低调的奥斯汀家,年收入也上万——奥斯汀太太巧妙的吹嘘,邓波儿太太不明所以,于是就当真了。
大奥斯汀小姐是个很典型的英国淑女,教养很好,恬静乖巧,而且因为没结婚没有生育过,其实看上去还是挺年轻的,说是25、6岁也没人不信。邓波儿太太意外的发现,大奥斯汀小姐穿的比那天舞会还好看——只是从暗沉的颜色换成了明亮的浅色,整个人突然就像被阳光提亮了。
格兰特也很意外,那天他觉得大奥斯汀小姐就是个古怪的英格兰老处女,穿的又丑又灰暗,一点都不起眼,没想到她穿的正常了,还挺好看的——当然比不上那个小的奥斯汀小姐。
爱丽丝今天穿的也很漂亮,浅粉色的长袖家居裙,小方领,戴了一根不太细的金项链,链坠是一颗大拇指大小的黄色宝石。
她皮肤莹白,无论穿什么颜色都好看,端庄的坐在那儿,怎么看都好看的不行。
格兰特坐了不到半小时,邓波儿太太很懂儿子心思,问能不能让爱丽丝小姐带格兰特出去走走。
刚下过一场小雪,地面上还积着上一场雪的残雪,又盖上薄薄一层雪,不远处的树林下一层白雪尚未化尽,远远望去,很有一股冬天的萧瑟意境。
“我还没有见过下雪呢,”格兰特搓了搓手,“莎莉也没有见过下雪。”
“你冷不冷?”爱丽丝可是全副武装,穿了羊毛呢长大衣,羊毛围巾裹着脑袋和半张脸,戴了兔毛的手笼,脚上换了兔毛镶边的加厚皮鞋,套着木套鞋。
格兰特没有木套鞋,爱丽丝叫席德妮找了一双乔治牧师的木套鞋给他套在皮鞋外面。
他穿的不算多,深藏青蓝色的羊毛呢中长大衣,没戴围巾。
“还好,不算太冷。”他看了看爱丽丝,觉得她把自己裹得也太严实了,笑着说:“你冬天都这么出门吗?”
“坐马车当然不用穿太多,但是,”她跺了跺脚,“你要是留在英国上大学的话,以后有的是机会见识到英格兰的冬天,没有必要现在就把自己冻坏。”
“你不喜欢冬天吗?”
“我喜欢冬天,但不喜欢太冷。”她连一百码都没有走到,就催着回去了,“我们还是回到屋子里吧,我们可以玩台球,你会玩台球吗?”
“会玩。你喜欢玩台球吗?”
“还行吧,台球玩的好,要数学比较好,你行吗?”爱丽丝已经转身往回走了。
“比比看就知道了。对了,”格兰特跟着转身往回走,“要赌一点什么吗?”
“我父亲是牧师。”
“所以?”
“所以在家里是不能公开下赌注的。”
格兰特恍然,“好的,我明白了。那这样吧,我要是连进两个球,就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不行,你不许问我问题。”惯得他!
*
12月初,男孩子们都陆续放假了。
奥利弗,剑桥大学三年级;朱利安,剑桥大学一年级;埃文·福尔摩斯,牛津大学一年级;伊沃·戈登,牛津大学一年级;乔治·拜伦,哈罗公学Senior。
剑桥与牛津距离伦敦差不多远,剑桥稍微远一点;拜伦还有一学期就毕业了,已经决定去剑桥大学继续高等教育。
伦敦还有其他高等院校,像林肯律师学院、中殿律师学院、圣殿律师学院、格雷律师学院,皇家医学院是英国第一所专业医学院,但贵族子弟是不作兴学什么实用专业的,比如奥利弗学的是历史,朱利安学的文学,埃文学的哲学,伊沃学的古典文学(古希腊、古罗马),拜伦准备学文学和历史,奥斯汀家的詹姆斯哥哥和亨利哥哥学的都是文学和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