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星光一看, 居然是个人形,她大惊失色, 纵身一跃,在对方自由落体之把人接住, 上了手才发现, 那人脸色惨白,气若游丝,几乎是半个身子入土的架势了。
她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人的容貌,只觉得对方身高跟自己差不多, 搞不好是个女儿家,便赶紧将抱起来放在马背上, 用轻功御马, 趁城门还没关,又迅速回了甘州城, 找了个离城门最近的客栈,抱着人进去, 张口就要热水。
把人往床上里一放,她将炭火盆挪远了些,先让屋子里的温度把人的体温升上来。
她怀疑这人已经被冻伤了,这时候不能瞎听老前辈说什么用雪搓身子,更不能泡热水澡,得一点点让人缓过来。
稍顷,店家送了一桶热水,她兑了些冷水,试了试水温,才去脱那人衣服。
灯火下,容颜看得分明,这险些成了冻死鬼的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模样清秀,脸上还有没褪去的婴儿肥,恐怕也就十来岁,身高倒是长得很猛。他头戴着毡 帽,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皮袄,剩下别无长物。她也没跟对方客气,左右不过是个毛孩子,将人扒得只剩底裤,用温热的帕子擦拭上身,又卷起裤腿去擦那冻 僵的双腿和脚。
也多亏她有了那一次雪夜的经历,这一次照顾人还像模像样的,换了两次热水之后,再盖上被子,等人醒来。
直到天过正午,那少年才睁开眼睛,可他一句话也没说,漠然地看着前方。
林菁端来了食水,他视而不见,林菁又问道:“你是谁,为何被埋在官道积雪下面?可有路引?可有人投奔?”
他依然没言语。
还带着稚气的脸上泛着一团死气,像是林菁只救回了这具身体,而灵魂早已下了地狱。
林菁索性坐在床边,仔仔细细地观察他,这么一观察不要紧,她突然觉得这少年跟霍九有些相像。
相像的自然不是容貌,霍九那张脸是高岭之花,她所见的人类里,也就她兄长能跟他比上一比,这少年与霍九相像的是脸部轮廓,都是又有些西域特点,又有些中原特征。@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简而言之,他们其实都是混血。
她心里猜测过,霍九从长相上取了胡人和汉人的优点,而且他会唱汉人的歌,双亲的一方极有可能就是昭人。
眼前这少年的容貌偏向昭人,长了一双暗绿色的眼眸,但她不能确定另一半的血统是胡人还是突厥人,因为突厥人中,也有一部分人长了一张高鼻深目碧眼的西域 面孔,这类人几乎都是突厥汗国的奴隶或者附属部族,大多集中在西突厥境内,在部族里的地位极其低下,上了战场也是炮灰。
她想了想,用胡语询问了一次,少年没反应,然后,她尝试着说出了突厥语。
那少年的眼皮动了一下。
林菁闪电般出手,一下子卡在少年的脖子上,继续用突厥语询问:“你是突厥人,对吗?你听不懂汉语,所以装聋作哑,怕穿帮了被我发现对不对?”
他突然笑了笑。
“你杀了我吧。”他用突厥语回道。
林菁冷笑,手上开始用力,那少年闭上了眼睛,面容反而安详了起来,他的头渐渐后仰,脸色通红,手本能地想反抗,但因为大量缺氧,已经抬不起来了,他可能很快就会抽搐,然后死在这张刚刚救活了他的床上。
他的死志太明显了,甚至林菁松开手之后,还是不肯呼吸,被她左右开工抽了两个嘴巴,然后硬是撬开了嘴,才猛地一抽,空气突然涌进了肺管子,他急促地喘了起来。
“我是突厥人,你不杀我,我迟早也会杀你的。”他大概刚开始变声,声音沙哑,像是指甲刮过砂纸。
“我救了你,你不感恩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我根本不想活,用不着你救。”
“是吗?那是谁在雪地里用手抓住了我,你自己想死,但你的身体可是很诚实的。”
少年不知怎么,爆发了一股蠢得神乎其神的勇气:“你不信,我死给你看!”他直直地扑下床,但冻伤后的身体起了一片水泡,撞在冷硬的地面上,让他疼得忍不住倒抽冷气。
林菁提着他的裤腰,又把他塞回床上。
“我好不容易救了人,还花了钱,你在我面前去死,是不是故意打我的脸?”林菁可没什么闲得发慌的仁慈之心,她一拳照着少年的脸揍了过去,“别挑战我的耐 心,现在,向我解释你作为一个突厥人出现在甘州官道的原因,不然我就从你头皮开始割起,让你知道死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这熊孩子明显分不清楚情况,在这个敏感时期,他是死是活并不重要,突厥人如果有心对边境渗透,才是她所担心的。
少年捂着脸颊,他被打得有些懵了,没想到这看上去娇滴滴的小娘子居然这样心狠,他垂下头,说道:“我……我是一个逃兵。”
林菁挑眉,“你是从居延海逃出来的?”
“对……我不想死在战场上,不想跟大昭人打,也不想回部族,我是个没有家的人。”
少年名叫岚,今年十一岁,是这一次与甘州守军大战的拔塞干部奴隶。
他的确是一名混血,母亲是突厥人,父亲是昭人。但从他记事起,就没见过父亲,甚至他母亲也不知道谁是他的父亲。
他的母亲原本是部族平民,在一场边境战斗中被昭军掳了去,因为长相是难得的秀丽,被几名军官一同享有,如同军妓一般伺候着他们,过了将近一年,在她珠胎 暗结的时候,又爆发了战争,这一次昭军大败,她重新回归草原,却没想到被拔塞干部的贵族看中,成了部族里的奴隶,并被当成赏赐,奖励给了一个战功赫赫的奴 隶做妻子。
那奴隶对他母亲很好,但对于她肚子里的孽种却十分不友好。
“昭人的劣质种”——他的继父这么形容他。
周围人也知道他是个野种,母亲不喜欢他,继父动辄打骂,尤其是母亲接连又生下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后,他成为这个奴隶家庭里最底层的人,连家里养的牛羊都比他过得好。
岚唯一的优点,便是身材魁梧高大,哪怕吃的是最低劣的残渣剩饭,居然也能长出一把过人的力气,他的继父渐渐对他生了忌惮,岚刚满十岁,继父就让他进了军队。
这一次居延海大战,他趁乱逃了出来。
他憎恨带给他痛苦的家庭,如果回草原,被人发现了逃兵的身份,他会被活活鞭死,所以他只能逃进大昭境内。
没有食物,渴了只有冰凉的雪,他勉强捱了这么多天,只觉得自己生来便是苦的,冷的,漫天雪地没有一处可以遮风避寒,有了死志之后,那根绷着的弦断了,他终于体力不支倒了下去。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林菁明白了,这是个真正不容于天地的人,他身上应该有奴隶的烙印,回草原是死路一条;在大昭,他不会昭人的语言,一旦暴露突厥人的身份,同样也活不了,如果继续向西,昭武九姓也不会收容一个突厥逃奴,恐怕只有大食能收留他……问题是他根本走不了那么远。
她站起身,靠在窗边,让太阳照在自己身上,希望能驱散刚刚听到的这些人间黑暗。
同时,她还有一层顾虑。
每一个想法设法接近他人的间谍,都有一个凄惨的身世。
想想那个在幽州大营做马奴的霍九,和用花言巧语欺骗贺伊的她自己。
常年打雁,可不能被雁儿啄了眼。
她沉声道:“我想收留你,前提是你必须说出实话,你到底是贺伊的人,还是拔延诃勒的人?”
岚挣扎着穿上衣服,说道:“就算我不属于你嘴里说的那两个人,也是会出卖你的,因为我是突厥人,做坏事是应该的,背叛你也是应该的——你是这么想的吧?”
“你也算大昭人,如果你在这里长大的话。”
“我不是,我宁可在拔塞干部做一个奴隶,也不想做畜生的儿子。”
不管是不是间谍,这小子的脾气都很对她的胃口。
林菁走到他面前,她的指尖带回了阳光的暖意,抬起少年的下巴,对他道:“如果你真的不想活了,不如把命交给我,我可以给你一个容身之所,也可以保证你的安全,但从此之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奴隶了。”
她感受到岚在轻微颤抖。
“我不想当奴隶了,我……想要自由。”
林菁皱了皱眉,如果他是间谍,那可真是间谍里的一股清流。
她吓唬他:“如果你表现足够好,也许我会给你自由,前提是我活着,如果我死了,你也要陪葬。”
少年那如一潭死水的暗绿色眼眸终于有了些活气,他道:“好。”
第41章 慈悲
“林菁!你给我解释清楚!你带一个突厥狼崽子回大营是怎么回事!你看着我, 我现在就要解释!”裴景行咆哮着, 帐篷顶上的积雪都被这声吼震了下来。
“我都要当云骑尉了, 养一个奴隶不行吗?”
“卧槽,四个役力不够吗?你就不能等等吗?你现在缺这么个劳力吗?你居然还让他住在你的帐篷里!我要给阿耶写信!”
林菁鼓掌:“你这告状的方式真特别, 你是什么时候产生了你阿耶能管得了我的错觉?”
“我给你姑姑写信!给你兄长写信!”
“他们会很高兴有人伺候我的。”
“我不会同意的!林菁,我知道你在做什么打算,你这是拿营寨的安全去赌!”
林菁没给他留面子,直接道:“多新鲜呐, 大昭哪个军营没有间谍,只要不能保证里面的兵全都是拿了军贴的府兵, 就得做好情报泄露的准备。迄今为止,你连皇帝安插的百骑司都找不出来, 更别提其他世家的间谍了, 看看崔缇的反应,就知道人家的情报网比军部正经的斥候要厉害多了,哦对了,在幽州大营的时候, 突厥人连营寨里有几个后勤兵都一清二楚,这又怎么说?难道因为害怕间谍, 就不下达军令、不打仗了?难道因为害怕间谍, 就连人都不敢救了吗?”
“你这是虱子多了不痒了是吧?”裴景行冷笑道,“我还想眼不见心净呢!”
她好声好气地商量:“如果他是间谍, 我们就有用反间计的机会,而且如果别人想插间谍出来, 以有心算无心,你防不胜防,还不如留下一个容易提防的;如果他不是间谍,我就有了一个听话的奴隶,有什么不好?”
“不好不好就是不好!”裴景行就像个从头炸到脚的炮仗,已经快把帐篷顶掀了。
林菁突然伸出手,拉住了不停来回走的裴景行。
他惊愕地看着她。
“你信过我那么多次,除了第一次,我哪次坑过你?”
“可这不代表你以后不会坑我。”裴景行的智商意外地在线。
林菁安抚道:“我们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就算我要坑你,也得等我找好下家啊。”
裴景行给她气笑了,怒道:“林菁,你就不能不坑我吗?给我一颗安心丸吃会死啊?”
林菁故意气他,好顺理成章地给裴景行顺毛,柔声道:“我跟你坦白说吧,既然人是我救的,就不想眼睁睁看他再死一回,我……”她摊开另一只手给他看,“我这双手杀了太多人了,只想活这么一个。”
没有人是天生的杀戮机器。
她有时候睡不着,脑子里会不停闪回那些被她砍杀的人脸,狰狞的、悲伤的、恐惧的、呆滞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她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背负的人命越来越多,如有实质地压在她的肩膀上。
当她发现自己从雪里扒拉出的是一个人的时候,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强烈的冲动。
想要救活他。
在守着人的时候,她内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不觉得累,不觉得烦,她甚至做好了一切打算,求爷爷告奶奶也好,得让这人能继续活下来。
这是她亲手挽救的生命啊。
没想到,睁开眼睛的是一个突厥小崽子。
她杀了那么多突厥人,却救了一个突厥少年,像是进入了一个奇异的怪圈,让她再次正视自己手上沾满的血腥。
岚讲述的身世,她并不在意,谎话说多了的人,已很难去信任别人。
但是他年纪实在太小了,有那么一瞬,林菁是真的想狠心下手,灭了这让人心烦的小东西,可最后还是松了手。
她愿意给岚一个机会。
不仅是因为年龄,也是因为她听到自己内心在疯狂叫嚣着,那是压不下去的渴求,是在尸山血海里唯一捧出的慈悲之心。
就活这一个,就任性这一次吧。
若是这孩子真的背叛了她,就算永堕黑暗也不再挣扎。
她看着裴景行,用眼神求他。
裴景行根本受不了被她这样看,心头突突地一阵乱跳,他扭过头去,无奈地捂住半边脸,丧气地道:“就当……养条狗吧。”
岚毕竟是人,他随了林菁的姓,被林菁按在水桶里洗去了身上的虱子,又换上她在甘州买了两套新衣服,收拾整齐了之后,居然也是个赏心悦目的小家伙,前提是 忽略他比其他人高壮的身架。林菁过得也比以前充实,她现在每天闲下来,要教林岚说汉人的语言,还会教他一些基本的江湖把式。
林菁的单人帐篷住一个人还好,一旦多了一个人就变得异常逼仄,林岚的床铺离林菁的很近,靠近门口,因为地方不够大,他睡觉还得蜷着腿。
但林菁可以看出林岚对现状非常满意,他在继父家睡的地方比这糟糕多了,如果不是身体素质实在强横,恐怕早就被磋磨死了。
其他人并不知道林岚的身份,他们只当是林菁救回来的小兄弟,态度和蔼友善,潘良看他总是不够吃,有时候还会多给他舀上一勺饭。
林岚的口粮,自然是从林菁的份例里扣,她不得不又买了些粮来补上。
……养一个人,真的没那么简单。
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就到了除夕。
军营里本没有过年的气氛,但裴景行把战后的余兴节目——调选擂台放在这一天举办,大家都去看热闹,据说擂台拼完之后,还有羊肉汤和蒸饼发放。
林菁之前也觉得自己会依靠调选擂台进骑兵营,谁能想到风水转得这样快,可见太早计划只能给自己徒增烦恼。她窝在帐篷里,用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些字让林岚去认,然后自己撮了几座土包,把那五面五色令旗拿出来,推演阵型消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