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名著同人]小班纳特“先生”——仅溯
时间:2019-08-28 08:55:29

  “既然你不长个子了(别鼓脸,这是事实),那么可以开始裁几套礼服,这几家手工制衣店可以考虑一下。”
  “至于这位,全伦敦手艺最好的刻版师父,虽然我常说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名片,但是我们总得给那些记忆力不太好的人机会,他们回到家才会翻口袋回忆自己见了些什么人。所以,等确定住址后,你得有一张拿得出手、个人特色的联系方式。”
  听着大有帮自己配齐全套的势头,克莉丝终于明白过来,老师其实是让自己独立门户。
  这和意大利时完全不同,自己住在他的府上,他作为她名义上的保护人,每次邀请函即使有提她的名字,也都是跟在老师后头,然后由他引见介绍。
  自立门户的话,克莉丝会拥有自己的社交圈,可以邀请朋友来做客,别人也可以写邀请函给她,作为一个单独个体在社交界行走。
  她忍不住笑了,打趣说:“有车有房,下一步您是不是要劝我找个妻子了?”
  本来想借机表态自己要终身不婚,没料到费尔德侯爵很认真点头,“也可以考虑,毕竟有位女主人,招待女客会好很多。”
  克莉丝被这句提醒,也忘了先前那一茬,眼前一亮:“我可以让我的姐姐来替我掌家。”
  伦敦的生活足够丰富多彩,能遇到有缘人就最好,主要是能拓展社交,多认识几个好朋友。
  虽然想象不到莉迪亚待客的情景,至少前面两个姐姐还是可以帮自己顶几年的。以前是因为爸爸不喜欢伦敦,舅舅家不好常去,所以大家都很少进城,其实哈福德郡到大伦敦相当近,她们要是随时厌倦了,想回去也很方便。
  费尔德失笑:“这个想法也不错。”
  第二天一早,克莉丝就去找了老师的律师,对方行事风格很爽快,直接问了心理价位和基本要求,直接表示自己会找到认识的几位房屋公证人搜集,当晚就把一摞文件送到了她的租处。
  克莉丝铺开地图,把每一个房屋的地点钉好了,扯线比划了几个地理距离,又排除了一大半出行不太方便的地方。
  钱都是让纳什在管,过两天恰好下过雨,雾没那么大了,克莉丝便叫上他一块去看房子。
  最后她选了摄政街的一栋联排别墅,非常果断找了公证人签契约书。
  “真不挑了?”
  纳什一脸肉痛看着支票上的数字,再三确认。
  克莉丝选这里也是有原因的,摄政街是伦敦第一条林荫大道,接近三十米宽,走马车不会很拥堵,而且街道两边分别就是上流住宅区和商业区,去时下的几个地标性地段和公园都很方便。
  如果用点法子,还能通上煤气照明,更重要的是,街道会有人时时清扫。
  现代开汽车还只排放尾气,马则是随地乱拉,到了天气最热的那个月,街道窄一些味道会非常难闻。
  ——这也是大部分伦敦人跑到乡下避暑的原因。
  一边的公证人似乎唯恐到手的鸭子飞了,于是极力渲染起这里有多方便,尤其容易邂逅来逛对面商区的漂亮女士,看面前的年轻人打扮很简单,手里又这么多现金,认为是工厂主的儿子,还补充道:“这附近住的可都是达官显贵啊。”
  差点忘了了解一下未来的邻居。
  克莉丝顺势问:“你说说看?”
  公证人说了这个苑的几个著名住户,又说:“您右手边这栋也是一位勋爵在住,好像姓威尔莫吧。”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纳什和克莉丝惊讶对视了一眼。
  现在刚过圣诞节,等到一月中旬国会开会,房子就比较难找了,克莉丝没将这个巧合放在心上,她对这个房子多方面都很满意,而且足够大,大家出行都是坐马车,想要和邻居碰面也没那么简单。
  签过书契,克莉丝正式成为了有房一族,一种一家之主的豪情油然而生。
  搬家就不必着急了,社交季一般在复活节后才开始,她还有好几个月可以折腾。
  就像买了鞋得再买套新衣服相配,买了新衣服就觉得自己还可以做个头发一样。有了这么大一栋房子,她就得买一堆家具,搞下内部装修,甚至还得添上很多人手。
  ……至少她终于有地方安置那位朋友塞给自己,时时在她面前晃,替他彰显存在感的哑仆和厨子了。
  克莉丝给家里写信分享了一番喜悦后,就把这些事情抛到了脑后,开始为觐见做准备。
  进宫觐见是英国进入上流社会的潜规则,所以卢卡斯爵士才将自己当年觐见前任国王的事情时时拿出来说,所以连班纳特太太都知道打听德包尔小姐有没有进宫觐见过。
  因此,虽然预感到时候也只是被引见一下,其余时候在一边当花瓶,主要看老师,克莉丝还是复习了一遍国王的资料。
  英文名常用的就那么多,和上辈子所在的国家会避讳恰好相反,为了表示宠爱和期许,他们反而会给孩子起和自己或者某位长辈一样的名字。
  所以国王里会有一堆“某某几世”。
  乔治一世是一位从德国进口的英国国王,一辈子只会说德语和法语,在他之后,非常巧连着三位国王都叫乔治,乔治二世是他儿子,三世是二世的孙子,四世又是三世的儿子。
  当今国王就是乔治四世。
  乔治F4有个魔咒,国王和王储一定会关系糟糕,还是能让伦敦遍地吃瓜的那种恶劣关系。要不当爸的虐待儿子,要不就是“太子”叛逆,跟老爹反着来。
  乔治三世是个节俭勤政的国王,正所谓物极必反,乔治四世不但不怎么管事,任性至极,还特能败家。
  克莉丝觉得,这位国王和欧也妮完全是两个极端。
  明明是王储却有个苦兮兮的童年,不但老爸节俭,小时候还被保姆虐待过,连吃派都不准吃一口馅(已经够难吃了,还不让吃馅料,她光想都觉得惨无人道)。
  总之就是被压抑到了极端,反而导致他现在管不住嘴,穷奢极欲,就爱美食华裳。
  虽然这位群嘲国王政绩不行还能花钱,不仅是讽刺漫画家笔下的常客,因为肥胖被人各种暗讽是猪,他自己却很追求美,尤其喜欢美好的事物,讨厌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艺术审美水平很高,建筑修得美轮美奂,形成了一个流派。
  到了约定日,克莉丝和侯爵夫妇一起出发,在白金汉宫的一个接见室里看到了这位胖子国王。
  场合特殊,费尔德侯爵穿了礼服,挂着宝星绶带,连师母这种不喜欢受拘束的人也守礼戴了假发。
  一套礼程下来,国王好歹是正经“王储—摄政王—国王”的路子培养过来的,尤其年纪也大了,再怎么荒唐,场面话还是能说,针对老师这次出国公干奔波的抚慰嘉奖被他说得很动人。
  至少老狐狸非常吃这套,都有些热泪盈眶。
  一番君臣慰问结束,又与侯爵夫人闲话几句,不等费尔德侯爵引见,国王已经开口:
  “班纳特。”
  克莉丝来不及深想,连忙躬身:“陛下。”
  “我发现,你好像很喜欢神话故事。”
  她眨眼,克制住了抬眼直视国王这种不敬的行为,又想到老师先前对自己演讲的评论,反正这个话题也牵扯不到什么,干脆坦然说了真实想法:
  “是的,我很喜欢神话。因为我发现,和东方的神话不同,西方神,尤其是希腊神话里的神,都很像人,他们有七情六欲,少有慈悲和神性,甚至很多时候比人的行事还要任性一些。我觉得很有意思。”
  国王抚掌笑了。
  “你上次的演讲要是这么有趣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克莉丝的娱乐圈AU:要走实力派,被送上热搜的小鲜肉班纳特没有借机炒作,反而积累沉淀学习一年,偶尔发个DEMO刷把存在感,不至于被公众忘记,经纪人回国才接了一部大制作《觐见》。
  结果总导演国王:我听过你的专辑,我还买了全套。
 
 
第89章 'abime
  私人驿站是他跨境同时处理各地事务的保证, 可以节省很多无意义的奔波,总之牵一发而动全身, 重要性不言而喻。
  让人把建筑修到跟前, 还在附近活动,不免会引起注意,增大暴露的可能, 再加上这位侯爵地位不低,不太适合和他起正面冲突。
  爱德蒙思索半刻,做出了回复。
  ——找个合适的理由,抢先围着驿馆范围,再往外买二十英里。
  等他写完, 马车已经备好,金发的勋爵拿了手杖刚踏上垫脚, 在进入一个封闭空间前, 出于习惯扫了一眼四下的环境,看到隔壁别墅廊柱后自在抽旱烟的哑仆,脚下差点没踩稳,被一边的英国管家扶住了。
  确定那就是阿里, 爱德蒙还是定神坐进了车里,抱着一丝希望问:“隔壁的房子又被卖出去了?”
  管家知道雇主的性格,所以早就趁着公证人离开时,塞钱打探过了, 自如应答:“是,新住客是一位姓班纳特的年轻绅士。哈福德郡人, 剑桥大学在读,是个很活跃的青年演说家。”
  ——他和克里斯班纳特只隔着一栋墙。
  这些部分他比眼前的人还清楚得多,只是太过惊讶,爱德蒙还是听了一遍。
  他保持冷静说:“我交代过,如果那对老夫妇搬走转卖,你就将这栋房子买下来的吧。”
  符合“威尔莫勋爵”身份的伦敦住处,最贵的选择就是摄政街,它是当今国王做摄政王的时候修筑的林荫大道,建筑风格自然也都是国王得意的杰作——联排别墅。
  这种建筑群看上去整体美观、简洁大方,却不像独栋别墅那样有私密性。
  所以一年前,爱德蒙特意挑了整个苑内只有两栋的这一排,计划日后将隔壁也买下打通,因为当时住着一对年迈不便行动的男爵夫妇,后来他又临时出国,便将计划搁置了。
  管家无奈说:“勋爵,会被您这样的富豪看中,谁都知道这里地段好啊。外交大臣特意嘱咐了租下来的房源,我实在不敢替您去争——啊,这位外交大臣,就是班纳特的老师。”
  “外交大臣一开始就相中了这一间?”爱德蒙心下警惕起来。
  他心中还是觉得太巧了一些,不由担忧是不是在侯爵夫人面前露面,导致漏了马脚,于是被这位对弟子一举一动都观察着的老师注意到了。
  “当然不是,侯爵阁下还没回国,他的律师就在全城搜集过了,遇到条件非常好的房子就直接预约租下(空置着挣钱谁不愿意呢)。依我看,您既然想要进入上流社会,也可以与这位新邻居多走动走动,他这么受一位国务大臣的器重,日后前途一定不可小视。”
  为了学生心细到这种地步,爱德蒙高兴的同时,又控制不住担忧起来。
  房子尚且如此,未来要成家时,这位控制欲如此强的严师,恐怕也会从一群英国的贵族小姐里筛选一番,然后让年轻人在里面相看妻子。
  ——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马车踏上圣詹姆斯大街时,他已经冷着脸戴上了手套。
  爱德蒙的引见人是克拉伦斯公爵,即威廉王子,作为国王三弟,威廉王子十三岁就参加了英国海军,之后的大半辈子漂泊在海上,言谈举止都带着很重的水手习气。
  因为黑尔先生的案子,爱德蒙与他搭上了线,几次通信后,凭借威尔莫勋爵“自小跑船在外”的经历,很轻松就和这位怀念海军生活的王子找到了共同语言,趁着三王子回到伦敦进行了会面交谈,得到了今天觐见的机会。
  宫中侍从将他们引到一间接待室,让他们稍等。
  在前往询问后,侍从折回来,请他们随自己过去。
  国王站在一个巨大辉煌挂满了衣帽的房间里,正对着一排完全崭新的精美衣服,托着下颚思索,等他们进来才缓缓回身,受了他们的礼。
  面对自己的弟弟和一位勋爵,国王很自在随意,抬手请他们落座。
  和行伍走过的三弟完全不同,因为长期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国王很胖,坐下来后尤其明显。即使六十多了也非常在意自己的形象,围了好几层领巾来挡住双下巴,好让自己的脸小一些。
  爱德蒙连信仰都崩塌,更加没将一国之君放在眼里,应对态度很自然。
  水手唐泰斯曾和被流放的拿破仑见过一面,还有过短暂的交流,那位曾使得整个欧洲大陆臣服的法国元帅,当时虽然意气风发,但也看得出来受过一番挫折。
  而命运的转变也开始于此,这短暂的会面谈话,使他被陷害为拿破仑党人入狱,出狱之后的几年里,爱德蒙为了获取一些地位和消息,又见过了无数国王皇帝。
  爱德蒙逐渐领会到,曾经看上去遥不可及的帝王将相,说到底也只是人。
  是人,就有弱点。
  眼前的胖子国王也算是经历过不少风雨了,在他任内,英国打败了拿破仑,发展成为第一强国……
  虽然这些成就没一个是这位国王做的。
  没有政治头脑的国王有一颗艺术心,喜欢画,更喜欢大兴土木搞建筑。
  说到底,被称为“英格兰第一绅士”的乔治四世,只是一个拥有很高艺术才华,却偏偏因为出身当了国王,对很多事情心有余力不足,没有自控能力进而自暴自弃的普通胖老头。
  爱德蒙在看国王的资料时,早在那些传闻轶事里就察觉到了,国王恰好是他最容易交好的类型。
  果然,在他提出自己就住在摄政街,也非常喜爱欣赏国王的建筑风格,要赞助一笔巨额钱款后,国王当场就喜不自胜,说着要给他颁发好几枚勋章,被近侍好不容易才劝阻了。
  自己的艺术得到赞赏,而且评论都说得非常到位精准,绝不是过去那些胡乱拍马屁的人能及,国王对金发勋爵感兴趣起来。
  一番谈话后,国王更加惊奇发现,这个“海船上长大,在海外发财,四处游历做慈善,刚回国一年”的英国人,对各个时代欧洲各国的建筑风格都了若指掌,而谈到那些来源时,更让他相信,这个人对文学和绘画的鉴赏也非常在行。
  国王由衷道:“下周我要去温莎城堡,我的多数藏画都放在那,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护照可以造假或者顶替,但英国的勋章却能替他彻底把这个坐实,爱德蒙自然躬身表示很荣幸。
  更多艺术的话题可以下次再聊,国王便把注意力放回了三弟身上。
  他们的父亲乔治三世是个难得专一的好国王,没有情妇,和皇后有十五个孩子,因此,兄弟之间关系说不上多么好,和睦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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