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他的世界真的塌了!无可挽回地塌了!
从那以后,他变得嗜酒如命,越来越暴力。
是啊,又有哪个男人能容忍自己家里存在一个骚·货和野种呢!
离婚?
他肯定想过,不过离了婚又怎么样呢?难道离了婚就不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了?
出走?
他肯定也想过,不过作为一个懦弱的男人,他显然缺少这种背井离乡的勇气,要不然,他也不会娶一个本地媳妇,留在家里了。
既然他没有勇气离婚,那樊秀芝呢?
她更没有勇气。
一个大山里的女人家,她结过一次婚,带着一个男孩,还背着不干净的骂名,一旦离婚,也就意味着守一辈子活寡。
面对未来清晰可见的命运,她只能选择屈服。
在开始的时候,丈夫打孩子,作为母亲,她肯定是护过的。
她把他护在身下,陪着他一起挨打。
但是,后来……
当一个母亲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不幸,并开始思索原因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把一切都归咎到那个突然降生的孩子身上。
是他,让自己的男人性情大变!
是他,让自己每天都遍体鳞伤!
是他,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突然变得支离破碎!
是啊,一切都是他的错!
慢慢的,在这个孩子挨打的时候,她还是会护着他,只是动作没有原来那么迅速了;慢慢的,在这个孩子被骂的时候,她突然变得默不作声;慢慢的,在自己的男人抡起棍子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很累了,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坐在一旁,表情木然地看着木棍一下一下抽打在那个孩子身上,直到木棍被打折,直到那孩子浑身是血,没了声音为止。
这世界上最大的悖论是什么?
为什么明明是大人们犯的错,那些最惨最狠的报应,却偏偏总是让最弱小无助的孩子来承担?
男人有男人的屈辱,女人有女人的委屈,但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从来都没有在乎过——那个最弱小的人的感受。
那孩子就这样在鲜血里泡着,在伤口中养着,他积蓄着,忍耐着,又憧憬着……他渴望长大!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到2014年的,谁也不知道他中间到底受过多少伤,流过多少血,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不知不觉,当年那个孩子已经15岁了。
他进入了青春期,长成了一个少年,他觉得自己终于有了反抗暴力的能力。
也许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当他面对酒后施暴的父亲时,不再选择逃避,而是选择了还击。
不过,可笑的是——他高估了自己打架的能力,同时,又低估了过去被动挨打的经历对他造成的心理阴影,在面对这个男人的时候,他还是会本能地产生恐惧。
这唯一的一次反抗,他的代价很大——他被毁容了。
当他看到自己脸上的血像雨点一样落下的时候,他差点失声尖叫了起来,他慌了,像过去重复过无数次那样,这一次,他仍然选择了逃跑。
他最后跑去了哪里?
我猜,他是沿着屋后往上跑的,因为半山上住着一个小姑娘,当时她·的·奶奶刚死不久,家里就她一个人,她的名字叫秦玉。
那个小姑娘很善良,她肯定给他处理过伤口。甚至,在少年眼里,她是自己世上唯一的朋友。
秦玉给他简单地处理过伤口之后,少年告诉秦玉,他不能回去了,如果回去他早晚会被那个发了疯的男人打死。
他想逃,逃得远远的,永远也不再回来。
他也许邀请过女孩,让女孩跟他一起逃,但女孩最终没同意,少年不得不一个人离开。
他沿着秦玉的家往上走,到了一处断崖旁,脱下了一只鞋,放在了崖边,然后又脱下了那件落满血的外套,扔到了崖底。
他知道村里经常有人莫名其妙地死掉,山谷间野兽也多,他用这种方法诈死,没有人会怀疑。
或者说,他无比坚信——自己本来就是个多余的人,没有人会在意他的生死。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附近的树林里有一个东西,而且,他一定认识这个东西,因为那东西就是毛桃。
秦玉四岁的时候,毛桃被活埋,经常挨打的男孩常去她家,不可能没见过毛桃。
虽然当时看见了,也许一开始不太敢认,因为他绝对想不到,那个小猴子能长这么大!
不过,少年最后还是反应了过来。
他喊了它的名字,它也同时认出了他。
一人,一兽,大概在山崖边叙了会旧,当然,是少年说给它听。
少年应该给它讲过自己的出走计划,毛桃作为临别的礼物,送给了他一支尺八。
少年一开始不知道尺八是什么东西,甚至不知道它的用处,以为那只是一件普通的乐器,与萧类似。
但时隔多年,当少年重返佛手坪时,应该多多少少会意识到——它不只是一件乐器,同时还是一个信物,是你们之间的联系方式。
你发现只要一吹尺八,它就能顺着声音找到你,对吧?
不过当时的少年哪管得了这些,他身受重伤,毁了容,像一只受了致命惊吓的野兽,只一门心思地想着赶快逃跑。
乘着夜色,少年就这样一个人赤着脚走出了佛手坪的大山,从遇见第一个人开始,他就假装失忆,完全记不清自己的家在哪里,其实那只是他用来躲避警察遣返的借口。
他一直有家,却没法回头。
他沿着山路到了洪川后,进了福利院,在那里待了大概一两年。
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常来做义工的林染,一个心力交瘁,濒临崩溃的女人。
少年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不可否认的是,他非常聪明,几乎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女人需要帮助。
我猜,少年会主动跟她套近乎,等两个人熟络之后,他会提要求,比如:帮我治脸……
女人一开始肯定是不同意的,但聪明的少年会跟她进行利益交换,比如他会告诉她:你帮我,我也会帮你。
女人有点好奇,问:你能帮我什么?
少年会这样回答她:什么都行,杀人也行。
当一个面对各种利益交织成的铁幕,束手无策的绝望女人,遇到一个对世界心怀仇恨,百无禁忌的冷漠少年,犯罪的联盟毫无疑问会在瞬间结成。
这或许就是宿命的相遇!”
第104章 复盘
江昭阳说的有点累了,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在屋里一边踱步,一边观察着李行墨的反应。
随着江昭阳对案情的复盘,李行墨放在审讯椅上的手越握越紧,十指渐渐被他绞得青白,连手铐深嵌进皮肉里也浑然不觉。
不过,当他察觉到自己正被江昭阳观察的瞬间,全身紧绷的气场猛地一收,整个人也随之一散,刚才那股紧张感,在他的身上就再也看不见了。
他冷哼了一声,态度看起来非常不屑。
江昭阳轻轻一笑,也不拆穿他,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少年和女人在结成同盟后不久,少年就完成了自己的承诺——一个欺负过女人的黑社会突然被人捅死在街头。
这里,就是整个故事最重要的转折点——少年用一条人命,换来了一个女人百分之百的信任。
在这种信任里,或许还掺杂了一点别的东西,比如,歇斯底里的爱情。
在人的所有情感里面,爱情是最荒诞,最炽烈,最迅速的情感,来时一阵风,根本不需要时间的催化。
之所以说爱情荒诞,主要有两点:
第一、爱情跟亲情截然不同,亲情讲究的是油盐酱醋,而爱情,讲究的是刹那永恒。
第二、爱情里的双方可以是不对等的,就算一方付出很多,另一方付出很少,也并不影响爱情的发生。
在这个案件里,爱情的荒诞更是暴露无遗——女人对少年推心置腹,把一切都告诉了他;而少年却依旧告诉女人,自己姓李,喜欢吃辣,家在重庆。
就这样,女人深爱着少年,而少年对女人一直若即若离,时间匆匆流逝,又是一年过去了。
一年后,女人和少年趋于平静的生活再次被现实打破了。
曾几何时,洪川的大街小巷突然流传起了一个消息——佛手坪要开发了!
在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刻,少年肯定大脑一片空白,在原地愣了很久。
‘佛手坪……?’
佛手坪这三个字,是少年深埋在心底的梦魇,当所有人都开始讨论它的时候,少年心底那团复仇的烈焰开始死灰复燃。
不久之后,他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他从屋里把毛桃送他的那柄尺八翻了出来。
他带着尺八去了佛手坪。
去佛手坪算回家,可他为什么一定要带着尺八呢?
因为他很聪明,知道自己就算已经成年了,想复仇依旧很不容易。
说复仇不容易,不是说他不会杀人,其实杀人很简单,他以前也不是没杀过。他能杀了黑社会,就能杀了陈志国,但此时的少年跟三年前又有不同,现在的他多少已经有了些社会阅历,知道杀人容易,但是想杀人不犯法很难。
所以,他突然想到了毛桃。
如果毛桃肯听他的话,杀一个陈志国,简直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少年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思,拿着尺八,在后山找到了毛桃。
但光找到毛桃还没用,因为还缺少一个毛桃肯替他杀人的理由。
这个理由是什么呢?
少年来的时候就想明白了,是秦玉!
但他就算想明白了也没用,因为他当时并不知道秦玉已经被陈志国侵犯的事情,他还以为秦玉正平安无事地在村里安稳地活着。
因为他毕竟是从佛手坪逃出来的,怕被村里的熟人认出来,所以他不敢贸然进村,只敢在后山一带活动。
既然他知道现在让毛桃杀不了人,他为什么会来佛手坪呢?
其实这也是他心思比常人缜密的地方,因为他知道,想让毛桃帮他杀人,必须要先跟它搞好关系。
把关系搞好,这是一个必须的前提条件,就像你养了一条狗,想让这条狗帮你看家护院,也要先跟它处上一段时间才行。
可是现实就是这样梦幻又荒唐,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本来只是想利用毛桃,但没想到,毛桃真的把他当成了朋友。
它在附近采了芸香,揉成汁·液,涂在了他的身上,之后,它带他去了古墓,给了他很多古董,并且带他去了秦朗去世的地方,给他看了秦朗的日记。
秦朗是毛桃的主人,所以在毛桃的意识里,它希望有人能发现主人的死亡,并且把他的遗骨带出来,让他得以善终。
可是毛桃的大脑结构再像人,它毕竟还不是人,它不理解人类社会的复杂,不明白所托非人的后果。
少年完全没有妥善安葬秦朗的打算,甚至完全没有把他死在古墓的消息告诉任何人,他感兴趣的,是秦朗日记里记载的那种很厉害的蚂蚁。
他突然在心底构想出了一种更安全的杀人方法,一种能够神不知鬼不觉把人除掉,不留任何痕迹的杀人方法,他要把那些蚂蚁打造成超级武器!
当一个心怀仇恨的少年,遇到一群基因变异的蚂蚁,或许这也是宿命的相遇!
所以,在少年临走之前,他不仅带走了古董,还捕捉了蚁后。
因为秦朗在日记里详细描述了捕捉蚁后的技巧,所以对他来说,这事并不难。
回到洪川后,少年先是在黑市上出手了几件古董,手里有了一大笔钱。
用这些钱,他采购了许多和蚂蚁养殖相关的东西,先是书,后来是各种器皿,最后是提纯机器。
女人也是在这个时候,突然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古怪之处——对那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每天只知道躲在屋子里研究蚂蚁。
尽管少年对研究蚂蚁很上心,不过过程却进行得不太顺利——他一直在给血红林蚁寻找合适的奴隶,但却发现那些奴隶都是刚出生就马上死亡。
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没日没夜的研究,他终于找到了一种蚂蚁,这种蚂蚁跟其他蚂蚁不同,它们幼虫的身体能够承受奴隶主蜜露中的毒素,并且这种被从小喂毒长大的蚂蚁,会分泌·出一种全新的毒素。
这种毒素相对于古墓蚂蚁的毒素来讲,毒性更温和,不会让人血管爆裂,像丧尸一样死亡。
其实这也是一个能证明少年非常聪明的地方,他知道自己就算把古墓蚂蚁的毒素提取成功也没有用,因为一旦在闹市使用那种毒素,因为受害者的死状恐怖,马上就会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不想这么快暴露自己。
就他的这种行为而言,也非常符合他这类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征。
因为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削,头脑灵活,这类犯罪者在接近被害人时,往往不会引起被害人的重视,因为他们看起来“无害”。
这类罪犯一般都喜欢用欺骗的手段让对方先放松警惕,然后他们等待合适的时机,出手果断,并且一旦出手,往往狠辣至极,毫不留情。
这也是他们跟身材高大的犯罪者有明显区别的地方,因为他们没有蛮力,所以比起疯狂的屠戮,他们更喜欢对被害人进行控制。
这种控制,既包括肉体控制,又包括精神控制。
这种控制的过程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心理满足,让他们觉得自己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弱小,他们其实充满了力量。”
“呵呵……”
“呵呵呵……”
刚才一直坐着不动的李行墨这时突然干笑了几声。
他的笑声来的迅速,消失得也同样迅速。
他的肩膀抖动了几下之后,就马上恢复成刚才的模样,他继续弓着腰坐在那里,像一尊冰冷的雕塑。
江昭阳没理他,继续说道:
“在蚂蚁研究取得了巨大突破之后,少年又去了一次佛手坪。
这一次,跟之前的那一次完全不同,他对自己充满了自信,这种自信是蚂蚁毒液的提取成功带给他的。
他知道自己手里的武器非常厉害,能够轻而易举地控制,并杀死任何想杀的人。
甚至,他还提前给自己准备了一份庆祝胜利的礼物——几支金箔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