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动了买来的媳妇儿——望烟
时间:2019-09-01 08:35:18

  饭后,莫恩庭进了城。薛予章的事应该不会算完,坐以待毙不是他的作风。本来只想要谢家一个身份的证明,现在看来一个有力的身份对他更有帮助。
  家里这边,莫三郎把地瓜苗仔细的装进篓子里,担去了昨日刨好的地,地瓜岭子也已经打好。
  种地瓜的地一般都是排水比较好的沙窝地,多在山坡上。村里不少人也在这几天栽种地瓜。莫三郎不管和谁都能聊上几句。
  洛瑾扎了一块头巾,将头包裹住,坐在地边,将地瓜苗分开。大峪在一旁的杏树上爬着。
  莫三郎在别人地头和人说了几句话,便回了自己地里。他听说了昨天的事情,回来也不知道怎么对洛瑾开口。
  “二嫂,二哥的胳膊没事儿吧?”莫三郎问道,昨天晚上到今儿早上,他都没看出莫恩庭的手臂有什么问题,这就是刚和人说话才知道的。
  “什么?”洛瑾抬头,“二哥的胳膊怎么了?”
  莫三郎暗骂一声真笨,这个二嫂当时回来是晕的,怎么能知道二哥的事儿?“说是左臂被狗咬伤了。”
  洛瑾手里一抖,瓜苗掉在地上。莫恩庭定是被薛予章的狗咬到的,早上怎么就没看出来?
  这下好,莫三郎本来还打算问问的,这下还得跟二嫂解释昨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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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十年
  宁娘来地里送水,洛瑾抽空问了昨日的事。
  “我也从来没见过他那样。”宁娘想起莫恩庭当时的样子,那是一种想要致人死地的杀气,“他打死了两条狗,伤了那下人,把那后山的伤的不轻,带走时还是晕的。”
  洛瑾越听越心惊,明明早上什么也看不出,莫恩庭就像以前一样会戏弄她几句。薛予章的狗那么凶,发起狠来,咬死人也是可能的。
  晌午后,莫恩庭从城里回来。早上走之前,他去王伯家里看了看手臂,王伯用灸火去掉他手臂上的恶血,又给他记了几种草药的名字。
  把留在锅里的饭端上矮桌,洛瑾看着莫恩庭的左臂,“二哥,你的胳膊好些了?”
  “就是小伤,没事呀!”莫恩庭忍疼甩了甩手臂,就算扯了伤口,也没有皱眉,“如果现在抱起洛瑾也不在话下。”
  “我能做什么?”洛瑾问道,心里觉得欠莫恩庭的实在太多,多得好像不只是三十两银子能解决了。
  “那以后换药的事就交给你了。”莫恩庭也不是个有便宜往外推的,“还有,我没办法做的事,就会叫你。”
  “你打了那人,他会不会回来对付你?”洛瑾担心薛予章会回来报复,到时候莫家拿什么抗衡?
  “打他,谁让他欺负你?”他说过不会让人欺负到她,他会做到,“他就算想报复,也不敢明着来,不怕。”
  “为什么?”洛瑾不解,那薛予章看上去就不是个好惹的,身边一堆仆从,怎么受得下这气?
  “你不用管,只要记着没事别出门。”莫恩庭将王伯给的药单子放在矮桌上,“他不敢来村里闹事的。”
  饭后,莫恩庭像以前一样开始温书,州试的日子临近,他耽搁了不少,是需要抓紧时间赶一赶了。
  莫三郎去了山上挖草药,本来洛瑾想跟着去,被莫恩庭拦住,只有留在家里绣花,绣活儿也需要赶。
  正如莫恩庭所说,后山那边并没有什么动静。按理说薛予章受了这么大的屈辱,肯定不会罢休,可是就是没有动静。
  又过了两日,家里来了一位客人,四十多岁,衣着简单低调,面貌堂堂,身上独有一种儒雅的气度。他旁边是莫振邦,身后跟着谢显。
  莫恩庭和洛瑾被叫到正屋,一进去就看见方桌两旁坐着男人和莫振邦。
  “二郎,你看看,是否记得这位先生?”莫振邦示意坐在对面的男人。
  男人一身竹色素面锦锻袍子,多年养成的习惯让他看起来为人深沉,心思难测。
  此时,谢敬不动声色的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十年过去,昔日儿子的印象早已淡化,他在那张年轻的脸上找着昔日妻子的影子,才发现妻子的影子也淡了。
  “你可记得小时候的事?”谢敬问道,他的确在十年前失去了一个儿子,可明明官府说了,九人全部遇难,现在怎么会冒出一个年轻人说是自己的孩子?
  莫恩庭抬头,“不记得了。”他就这样说出口,丝毫不赘述,不辩解。
  只一句话就戳到了谢敬的伤口,当年要不是他没有跟去,一行人也不会走错路,继而遇上贼匪。他心里一直内疚了十年,他低头藏住眼中的哀伤。
  “当时带着孩子回来的时候,他发烧睡了好几日才醒过来。醒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莫振邦在一旁说道,“只是读书特别好,学得也快,听话着呢。”
  谢敬微微点头,看向站在莫恩庭身后方的洛瑾,“这位姑娘是?”
  “原本是给二郎做媳妇儿的。”莫振邦道,现在他不确定了,如果莫恩庭认了回去,恐怕洛瑾这样的身份是不会允许进谢家吧?大家族的怎么可能让子孙娶个买来的媳妇儿?
  谢敬没说什么,又看向莫恩庭,“听说要考试了,有把握吗?”
  “事在人为。”莫恩庭回道,他要过,他一定会过,他有自己要守护的,他想要权力。
  “带我去看看你的书。”谢敬站起来,对着莫振邦微微颔首,“莫先生,可以吗?”
  莫振邦忙道,“二郎,带着谢先生去西厢屋吧。”转而对洛瑾道:“烧些水,泡壶茶送过去。”
  谢显看着大哥和莫恩庭出去,自己和莫振邦说起了话,话题自然离不开莫恩庭。说是谢家的孩子,可是什么也不记得,不免会让人怀疑。可是要真是谢家的孩子,又不能任由他流落在外面。
  谢显是这么想的,他这几天在金水镇也走动了下,自然是很容易打听到什么。莫家是一户老实人家,当初的确是捡回一个孩子。关键还是这个孩子,他是个不一般的,才学在一班同窗里,那是佼佼者。
  谢家这一辈得孩子中,才学没有特别出挑的,大多资质平庸,以后在仕途难有建树,倒是现在的莫恩庭,如果真是大哥的孩子,倒是可以培养,将来担起整个家族的荣兴。
  “还有十几日就考试了。”谢显说话向来慢一些,好像是经过熟虑以后才开口,“可是家里也有事,在金水镇不能耽搁太久。”
  “的确是。”莫振邦也是在外行走多年,与人说话也有分寸,“家里的事要紧,现在孩子考试的事也定下了,实在不宜再在这边耽搁。”
  谢显听出这是莫振邦担心莫恩庭考试的事再有什么差池,“这次回城,我叫人去找处院子,让二郎先住着。寻思着再给他挑个书童,平日里照顾他。等着考完了,就让他回州府看看。”
  莫振邦点头,以前他没有能力给莫恩庭的,谢家轻而易举的就做到了。只是这样的话,人是不是就要搬出去了?一起了那么多年,他不舍。可是心里也明白,莫恩庭回到谢家比留在莫家,好出许多。
  洛瑾泡了两壶茶,正屋留了一壶,另外的送来了西厢屋。
  里间,谢敬和莫恩庭在谈着什么,偶尔两人间交换一下看法。
  进去里间的时候,见两人是在讨论一本书。谢敬应该是欣赏莫恩庭的,眼神中透着满意。
  “二哥,茶来了。”洛瑾在矮桌上摆好茶水,想着退身出去。
  “有劳你了。”莫恩庭对洛瑾笑了笑。
  谢敬眉头微皱,他看到这姑娘长相极好,自己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自然知道莫恩庭心里的想法。只是女子长得太过,不是什么好事。
  “考试只是第一步,以后走上仕途,还有更多的要做。”谢敬看着茶碗,几片茶叶落在碗底,“第一步必须走好,心里不要有太多杂念,一心一意才行。”
  十年了,莫恩庭已然记不起谢敬的模样,觉得有些陌生,但是长辈的话是要听的。“这些天我会静下心来温书。”
  有那样的女子在,这样的少年儿郎怎能静下心?谢敬看着莫恩庭,逐渐在那张脸上找到了熟悉,那双眼睛像极了亡妻,只是多了几分男儿的凌厉。
  “你打小肩头就有颗痣,每次你的母亲给你洗澡,总说那痣会越长越大。”谢敬最初的怀疑还是挡不住想找回儿子的意愿,“这样说有些失礼,可是……”
  “我明白。”莫恩庭低头看着左肩,伸手松开衣襟。
  谢敬看到了,原先那颗豆大的痣是大了,却还在原来的位置。也许谢显看不出,可是他看得出。他坐在炕沿,心里有些激动。
  “要不,跟着回去吧!”谢敬稳好情绪,“这边的考试过了,给你安排去州府,在那边上学。”如果回去谢家,说不定这孩子就记起什么,他欠了他十年,怎能继续留他在外面?
  “州府?”莫恩庭眼睛瞥了下门帘,“我的户籍是莫家。”
  “这些好办,回去后,只要你想起以往的事,我带你回族里,把名字填上。”谢家虽说已经没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有些事办起来还是轻而易举的。“到时候,用你原本的名字,参加考试。”
  莫家养了他十年,是莫振邦供他念书,他怎么能转头换回自己的名字考试?“留在金水考吧。”莫恩庭回道,“如果真的侥幸,走上仕途,发生什么事,也不会被人抓住这些做文章。”
  谢敬想不到莫恩庭年纪虽轻,想的却长远,“你说的也是,就等你考过再说。”
  天快黑时,谢家二兄弟离开了莫家,上了停在村外的马车,莫恩庭跟着去了,一夜未回。
  家里少了一个人吃饭,以往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却有些别扭。围着饭桌的一圈人,就是没人开口说话,包括平时话最多的莫三郎。
  一顿饭吃完,最终还是莫三郎开口,“我明天去码头,现在梧桐花开了,正是海鱼最肥美的时候。”
  “那个莺兰怎么再没来过咱家?”张婆子问道,“我上次还叫她再来呢?”
  “您说的,她老往咱家跑干什么?”莫三郎笑道,“又不是你闺女。”
  不是闺女可以是媳妇儿。张婆子这么想的,如果再来就套套那姑娘的话,省得自己还得出去求别人给儿子找媳妇儿。说不定找来了也不如那个丫头俊。
  翌日,天气阴沉,院子里弥漫着梧桐花的香气,满树的紫色花朵煞是好看。
  这时,有人推开院门跑了进来,对着屋里喊了一声,“嫂子,大哥家嫂子不行了!”那是赤脚大夫王伯。
  张婆子走出门,“什么?他王伯,你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古代狂犬症:
  葛洪是东晋时期比较著名的医药学家,他的医学贡献也是很丰富的,关于医学的著书非常多。其中有一本《肘后方》非常著名,书中对于被狗咬伤后的对应方法具有详细记载。意为:如果被狗咬伤的话,就要将咬伤自己的那只狗逮住,然后将伤人狗杀死,取出狗的脑子,直接敷在被咬的伤口处就可以,这种方法可谓是非常残忍的。
  古人在那个时代没有狂犬病疫苗,古医术中有记载,说是如果被狗咬了的话,需要用灸火去掉恶血,然后杀所咬之犬,取脑敷之,后不复发。大意和现代一样,就是先对伤口进行消毒,狂犬病毒是不耐热的,高温可以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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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无常
  “赶紧叫人都回来吧,大嫂子怕是撑不过今天了。”王伯摇头,“这过完年后就一直不好,吃了药也不顶事儿。”
  张婆子有些慌神,拉过大峪,“去石场叫你爹回来。”转身对王伯说,“还请您让村长找个人把大郎他爹叫回来。”
  王伯出了院子,村里有人走了,每家都会出人帮忙料理,更何况莫钟那德行,别人不帮,老人怎么走得安心?
  “娘,怎么了?”宁娘从老屋走过来,问道。
  “你大伯母怕是不行了,我要过去看看。”张婆子低头看看身上,见没有什么红色的东西,对着宁娘道,“你有身子不能过去,留在家里。我和老二家的过去。”
  洛瑾听了走过去,张婆子看了看洛瑾一身素色,也没说什么,带人出了院门儿。
  路上碰了两个婆子,都是带着媳妇去莫钟家帮忙的。白天,家里的男人一般在上工,要不就是在坡里干活儿,最先出门的都是女人。
  “你说说,也没个征兆,就这么急。”婆子们之间说着。
  “人不都是这样吗?谁能说得准?”另一人摇头。
  几个媳妇儿跟在后面,相互间只是点点头。洛瑾与村里的人都不熟,就算见过也不知道如何称呼。
  莫钟家里已经来了不少人,可就是没有莫钟,里外还是外人帮着忙活。
  素萍在炕前跪着,炕上的老人睁着无神的眼看着房顶。眼睛空洞,已经没有神采,嘴巴半张着,能听出她在吃力的喘气。
  “嫂子,你再等等。”张婆子走过去,抹了一把眼泪,“大钟就快回来了,在坡上呢,去叫了。”
  素萍低头掉着眼泪,滴在黑泥地上,渗了进去。
  正间,村长已经和几个男人开始布置,回头知道莫钟还没有回来,气得嘴里骂着畜生。
  西间,婆子媳妇儿们将寿衣准备好,人一走马上给人换上。那头有人撕开白布,做着孝衣,一时间全是布料撕裂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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