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娇(穿书)——Arkin2799
时间:2019-09-24 07:52:36

  “我开发的《倾城》就是这种全息网游,”
  “然后呢?”明稷问道,她脑海里不知怎么突然浮现出一种想法,连忙按住刘术的肩膀∶“我问你,如果……比如你开发的《倾城》,在游戏的虚拟世界里,可以同时拥有多个玩家吗?”
  刘术咧嘴∶“当然可以啊!”他摇摇头∶“一看你游戏玩得就少,这种联机游戏趣味性就在这里啊!”
  “每个玩家进入世界的身份还会不一样呢,譬如可能出身不一样啊,走的剧本不一样啊,攻略的NPC不一样啊等等,趣味性很高的!”
  “而且,剧情人物都——超!帅!”刘术说起他擅长的东西简直眉飞色舞,最后又想起胎死腹中的《倾城》,眉宇间一阵阴郁∶“该死的荆楚科技,我诅咒他们当家人死老婆!”
  充电的信号灯从红色转为黄绿,代表电已充满。
  明稷拔走手环,对刘术说∶“谢了,你小子魔改我剧本的事今天饶了你,下次再跟你算账!”
  “哎哎……”刘术眼看着她一瘸一拐走了出去,嘀咕道∶“我怎么老看那手环那么熟呢……”
  。
  明稷的父母早在十几年前就离婚了,明父再婚,明母于几年前过世,剩她一人孑然一身。
  对于这个世界,她确实没什么放不下的。
  塑料手环的质感蛮好的,按钮在靠近身体内侧的地方,明稷拍拍脸,深深吸了一口气。
  按下按钮。
  手环里漏出的蓝光创造出虚空,巨大的轰鸣声十分熟悉。
  「欢迎来到,全新世界——」
  ……
  刚醒过来的医学奇迹明小姐没几天又昏迷了过去,并且怎么都叫不醒。
  医生们给她进行了全方位的身体检查,各方面都显示她一切正常。
  仿佛只是睡着了,明天就会醒。
  郝姐跟在西装保镖身边,急忙向雇主解释∶“殷先生,您听我解释,明小姐昨天真的还是好好的啊!”
  细瘦的手腕上挂着黑色的手环,闪烁着蓝色的光点,显示这东西正在运行。
  “谁给她的?”
  拥有一头栗色短发的男人五官卓越到精致,身上的气质仿佛经过千年沉淀,迷人而冰冷。
  “是……是……”郝姐其实也不清楚昨天那人的名姓。
  “哟!是你啊!”刘术刚好从病房门前经过,一眼就看到了仿佛黑/社/会/出/街的排场∶“喂你怎么在……我姐姐怎么了!”
  白妞将他推进病房,郝姐一眼就认了出来∶“昨天明小姐见过这位先生!还聊了好久!”
  “我姐姐怎么了?你把她怎么了!”刘术瞪着对方,一副要跟他拼命的样子。
  “我告诉你殷战!你的《乱逢》涉及严重抄袭,原著作者并没有把《倾城》授权给你改编游戏,你就等着败诉赔偿吧!”
  “对了,你还不知道原著作者是谁吧?”刘术哼哼唧唧∶“就是我姐姐!我哥会代替姐姐以刘氏集团的名义上诉,你等着接律师函哟!”
  殷战慢慢站了起来,近一米九身高的他让整个房间瞬间变得逼仄狭小,他冷冰冰地看向刘术∶“侵权?夫妻双方有一方无自主意识前提下,另一方自动继承其名下著作权,”
  “换言之,我出资使用我妻子名下的小说,需要经过谁的同意?”
  “哪怕需要经过谁的名义,也与你刘氏毫无关系。”
  “你强词夺理!什么你妻……什么玩意儿!?”刘术刚刚意识到他说了什么,无比惊讶。
  殷战对身边人说∶“吩咐下去,今天就转院。”
  “是,先生。”
  殷战弯腰温柔地抱起睡得毫无知觉的明稷,经过刘术身边的时候,示意了一下她手腕上的手环。
  “对了,开发《乱逢》还是你给我带来的灵感,原本是想自用,谁知道她住院真的太烧钱了。”
  一向冰冷的男人面对怀中人的时候露出了两分别人从未见过的温柔,刘术还没从震惊里回过神来∶“你该不是骗我的吧!姐姐什么时候结过婚啊!”
  “结过,只是她忘了。”殷战轻声说着∶“我会让她慢慢想起来……在那个世界里。”
  “喂……喂!!”刘术拍着轮椅扶手∶“我没听明白,你给我回来说清楚啊!喂!!”
 
 
第145章 
  明稷站在一处高崖上, 初夏的风有点大,差点没把她瘦弱的身子,给吹下去。
  “这是……哪啊?”
  放眼望去, 底下是四四方方的城, 建在群山环抱里, 她看见山下的人像小蚂蚁, 一只、两只、三五只地缓慢移动。
  张开五指,她右手臂上皮肤细腻光滑, 那道时不时会隐隐作痛的旧疤不见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明稷盘腿坐在地上:“……”
  宽大的病号服松垮地挂在瘦弱的身上, 她这吃了一年多营养剂的身子比弱鸡强不到哪去。
  她……为什么会从‘李明稷’那身子里脱离出来?
  走前是即将升职王后的太子妃, 回来后成了头发乱糟糟的女变。态,这落差要不要这么大啊!
  天下这么大,她要怎么回到郢都啊!
  “阿西……”脏话脱口而出, 明稷踩着宜室的棉拖沿着山路慢慢往下走。
  上山的樵夫与明稷擦身而过, 他身后粗布衣裳的女孩看清明稷的脸, 尖叫了一声:“鬼啊!”
  明稷左右看看,狭窄的山路只有她和樵夫二人, 她指着自己:“你说我啊?”
  “啊啊啊……!”胆小的女孩差点没昏过去。
  樵夫父女住在山下的茅草屋里,家里还有一个娘, 门口开垦了一块园子, 种着一些花草,稀稀拉拉的。
  农妇给明稷端了一碗粗米粥:“慢慢吃,锅里还有。”
  明稷是真的饿了, 连喝了半碗稀粥才停下,挟一块萝卜干咸咸嘴:“大姐,这是哪里地界啊?”
  “我们这里叫清化山,往北三十里就是国都绛城。”农妇解释着,把锅里的米粒全捞到明稷碗里:“姑娘怎么会一个人在清化山上啊?”
  绛城?
  明稷倒抽一口凉气:“这里是晋国?”
  “是啊。”农妇点头。
  “我……”明稷一下子卡壳了,有些失落得说:“我大约是……迷失了方向。”
  农妇娘眼里升起怜悯,这姑娘皮肤细腻白嫩,十指纤长,一瞧就是家里娇养的,没准是哪家大户的闺女,再看她衣衫不整,没准是遭了山贼,刚刚死里逃生……
  剩下的农妇娘不敢细想,这时那个胆小的女孩抱着衣裳走进来:“阿……阿娘……”
  她叫秋妹,才十二岁,是农妇唯一的女儿,樵夫把明稷救回来以后又上山打柴去了,家里只有这对母女。
  “衣裳……给姐姐……”秋妹十分胆小,又有些结巴,怀里抱着粗布衣裳,脸红扑扑的。
  明稷心里一阵暖和,冲她笑出了个小虎牙:“谢谢秋妹。”
  换好衣裳以后,农妇给她挽了两个小苞苞,和秋妹同款发型,明稷端详着超糊铜镜里的自己,心说总算没那么像妖怪了。
  秋妹兴高采烈地打来热水给明稷洗脸:“姐姐……好美啊!”
  明稷摸着滑嫩的脸皮笑眯眯,这是她自己的脸,相比起李明稷精致英气,多了几分妩媚俏皮,这可是从小到大被夸着好看长大的一张脸!
  “对了,”明稷似是想起什么:“如今是什么年月了?”
  “如今啊……”农妇娘摸摸下巴:“如今是二世王当政,他登基刚五载,后宫有位娘娘,倒是还没有子嗣。”
  二世王?
  明稷不大清楚晋国有关王室的称呼,遂撇过不提:“我瞧大姐院子里种的可是做胭脂的红蓝花?”
  农妇喜笑颜开:“是哩,是红蓝花,农家没什么出路,只种些红蓝花,卖给城里胭脂铺子换两个钱。”
  明稷从窗户看出去,那些红蓝花长得矮小瘦弱,她说:“你这花开得不旺盛啊,初夏正是红蓝花盛开的季节,要是过了这个节令,再想丰收就难了。”
  “这地本来就瘦,种了两茬以后就不行了,”农妇叹了口气,又笑:“不妨事,春天的时候收过一茬,秋妹她爹过几天进城卖了就好了。”
  明稷摇摇头,走到红蓝花地旁,说:“地瘦就施些肥料,花和稻米小麦之类所需要的肥料是相同的,但比它们又多一点——需要施用磷肥,能让花多开,开旺。”
  农妇听得一愣一愣的。
  磷肥是一种相对难获取的肥料,一般存在于动物骨骼里,明稷看见厨房的灶台上有几个鸡蛋壳,将它捡来放在地上捣碎,又细细埋进土里。
  “像各种骨头,虾壳、贝壳,还有鸡蛋壳都可以和粪尿掺在一块,等沤熟了浇进地里,这花会越开越多,越开越大的。”明稷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她分明是个瘦弱的姑娘家,农妇却觉得十分可信,不由得感激得说:“姑娘,您对我们真是太好了!”
  虽然半信半疑的,但鸡蛋壳又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粪尿也是农家时时要沤的,若是有用当然最好,要是没有也是人家姑娘的一番心意。
  明稷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去绛城,还得麻烦大姐帮帮忙。”
  。
  十日后的清晨,天刚亮。
  前几天刚施过肥的红蓝花已经萌发了新芽,虽然还不是很明显,但起码证明了明稷的法子是有用的。
  “姑娘,牛车套好了,我们出发吧!”农妇娘把明稷拉上车,秋妹在她怀里冲明稷笑:“姐姐……我们一起去。”
  “我们走咯!”樵夫高兴得挥动树枝驱赶,牛慢慢走了起来。
  秋妹长这么大第一次去绛城,兴奋地不得了,清化山到绛城要走一个时辰的山路,有了牛车就方便多了。
  “姑娘,你要去绛城找谁啊?”农妇娘关心得问,经过几天相处,她愈发确定这个明姑娘绝对不是普通人,容貌长相不说,单这通身气度就不是她们百姓人家能养出来的。
  “刚才听卖货郎说,今天王后要去胭脂铺采买,内城都已经封严了,不让进去。”农妇娘可惜地说,她在心里隐隐猜测这个姑娘一定是来自内城的某户人家。
  已经能看见绛城的城门楼了,明稷忽然听见这么一句:“嗯?”
  “王后亲自买胭脂吗?”
  农妇娘摇摇头:“那般金贵的人物怎么可能亲自来买呢,可是这家李记胭脂铺不一样,它是楚国人开的,咱们王后就是从楚国嫁来的公主,感情原本就不一般呢。”
  秋妹歪着脑袋听故事,小声说:“王后娘娘可能是想家了……”
  李记!
  楚国嫁来的公主!
  该不会是殷雅吧!
  若是殷雅……可真是太好了!
  明稷眼前一亮:“那大姐,你们的红蓝花就是要卖去李记吗?”
  农妇娘不好意思地笑笑:“咱们农家种的李记哪看得上,我们要去的只是外城的一家小铺子而已。”
  “能去李记吗?”明稷有些激动,眼睛亮亮的:“我能让李记的掌柜收你们的红蓝花,行吗?”
  绛城的构造和郢都有些像,外城套中城,中城套内城,李记就在中城位置最好的一条街上。
  李记后门的巷子口有个穷书生摆摊写信,明稷上前轻声问:“这位公子,能借你的纸笔用吗?”
  穷书生哪见过这么貌美的女子,当下看呆了,明稷微笑:“多谢。”说罢她自顾取了笔墨,挽袖书写,不多时就是洋洋洒洒一页。
  以前殷遇戈罚她抄经书,一抄就是好几卷,有空时会将她圈在怀里,手把手陪她抄。
  好闻的墨香混合着男人身上的气息,明稷经常能在他怀里睡着。
  也惯得她一手/狗爬的字,现在依旧是狗爬的模样。
  “哇,姐姐还识字!”秋妹朴实无华的小脸上满是崇拜。
  吹干墨迹,明稷示意樵夫帮她送到李记里,点名了要掌柜的亲自看。
  办完这一切她蹲在巷子口,捡了根树枝,一笔一划教秋妹写字。
  “识字不难的,秋妹你看姐姐写,这是‘一’,像不像个倒着的扁担?”明稷耐心教秋妹识字,顺便打发时间。
  识字是穷苦百姓想都不敢想的好事,农妇娘慈祥地看着正在学字的女儿,手里拾掇着马上要卖的红蓝花,期盼等会儿李记的掌柜来能看上,卖个好价钱。
  秋妹学得很快,已经能一笔一划写出一到五了。
  明稷笑着夸她:“秋妹你好棒啊!姐姐继续教你六怎么写哈。”
  巷子里忽然跑出来两个小厮,着急地问那书生:“刚才往李记送信的人,她在哪呢!”
  书生指着一旁正在教小孩儿写字的明稷:“是……是她……”
  “找到啦!”
  “找到人啦!”
  大量的披甲带刀的侍卫从四面八方涌过来,瞬间把秋妹一家、明稷和书生包围在里面,樵夫护着妻女,书生两股战战,试图把明稷护在身后。
  “你动她一下试试!”
  赵商臣大步流星地走出来,殷雅跟在身后:“李明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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