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单和阿娇见孩子顺利产下,都很高兴。他们没有怀疑到皇帝嬴礼的身上,只以为是自己初期怀得不好,才让孩子早产。
阿娇抱着睡得甜甜的孩子,轻声哄着,眼中柔得都能滴出水来。唱过一曲哄孩子的小调后,阿娇转过头,甜蜜地看着於单,问:“大叔,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
“叫雨生吧。”
雨生,遇生,他希望孩子能抓住难得的生机,健康地活着。
阿娇听到这个名字,看着像小猴子一样的儿子,十分赞同:“大叔在那个雨天救了我,没有那场雨,就没有后来的他。小雨生,小雨生,你听到了吗?你要快快长大哦。”
襁褓中的小雨生,似乎是听到父母的话,鼻子里打出一个可爱的小泡泡。
初为人母的阿娇看到儿子这可爱的一面,乐得噗嗤一笑。养个小孩子真好玩,真逗。若是她手头有种花国的拍照手机,肯定会拍下来,转发到朋友圈,配上文字:
看好你们家的白菜,猪出栏啦!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成功的皇帝,都是很大度的人,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真实历史上,匈奴太子於单,逃入汉境投降后,被汉武帝封为涉安侯,于数月后去世。
这个就是瘦瘦子写这对副cp的灵感来源,瘦瘦子想写,他和阿娇互为救赎。他救了阿娇,也救了自己。后面还有两篇番外,一篇关于小雨生,另一篇还阿娇一个皇后之位。
写完番外,又要继续嬴静小公主的美食之路啦!感谢小天使们的一路支持,爱你们哦!
如果有考四六级的宝宝们,瘦瘦子祝大家都过过过,蒙的都全对!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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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番外:嫁人要嫁忠犬男
自打从娘胎出生以来,小雨生的胃口比怀胎十月生产下的婴儿还大。他每次喝奶,必定要吃得小肚子圆鼓鼓的,才肯罢休。
刚开始的时候,阿娇为此愁得觉都睡不好,因为她一个人的母乳完全不够小雨生吃。她为了儿子,天天吃味道寡淡的清炖猪肘子,吃得都快吐了,但供给的乳汁还是喂不饱他。
阿娇抱着因吃不饱而哭得小脸涨红的小雨生,心里一抽一抽,急得头顶都快冒烟了。
“大叔,这怎么办啊?小雨生怎么还是吃不饱?”
“别急,别急,肯定能解决的。”
於单见自己的儿子能吃,本来内心是真的很高兴。孩子能吃,长得就会又快又壮,这多好啊!
可是,这孩子认生,不爱喝奶娘的奶,一喝就哭,不知道赶跑了多少奶娘。他日日夜夜只缠着要阿娇要喂,吃得阿娇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活像被妖怪吸了精气一样。
雨生再这样吃下去,他没垮,估计阿娇要垮了。
为了儿子和阿娇,这一天,於单在整个咸阳逛遍了所有集市。直到太阳快下山,他才在郊区的农户那里终于找到了解决的办法。
牵着两头刚生产过的母羊回到家里,他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阿娇,你别喂了,试着让雨生喝羊奶吧。草原上牧民家的孩子,都是喝这个长大的呢。”
阿娇瞧着小雨生,再照着铜镜看到自己憔悴的脸,咬了咬牙,点头答应:“那好,你就让小雨生试试喝羊奶吧。万一他吃得不好,我再继续喂便是了。”
“咕嘟,咕嘟,咕嘟。”
小雨生含着勺子里面的羊奶,大口喝着,并没有抗拒。阿娇有时舀得慢了,他还不乐意,撅着小嘴表达不满。
吃饱后的小雨生特别乖,也不哭闹,只用圆溜溜的小眼睛瞧人。於单把他往暖炕上一放,轻轻地拍着,还不到一刻钟,小雨生就甜甜地睡着了。
连续观察了好几天,见小雨生吃过羊奶后都没有不良反应,精神头足足的,於单终于放心地长吁一口气。
趁着阿娇不在,他看着襁褓中的胖儿子,不由得感叹起来:“唉,以前我在匈奴王庭养了那么多孩子,哪里有雨生这么烦人啊。”
这句话他不敢在阿娇面前说,只敢对着牙齿都没长全的雨生说说。要是让阿娇听见了他曾经有很多儿子,家里准是又醋海翻腾了。
总体而言,小雨生是个幸运的孩子。
因为他特别能吃,所以很快他就长得和寻常孩子一般高,对比咸阳同龄儿童,他的体重还超出了不少。
在他三岁的时候,他没有如皇帝嬴礼所愿,长成一个体弱的孩子。相反,他的小短腿上都是肉,有力极了,往阿娇的腰上使劲一蹬,能把亲娘的皮肤弄得一片淤青。
於单见儿子身强体壮,被压下去的野心又开始燃烧起来。夜里,他独自坐在书房里,把玩着三道锋利的刀片,眼里闪过一丝疯狂。只要他的雨生长大,年轻的头狼就可以带领着狼群,重新展开一场血腥的捕猎。
“只要再等十年,我匈奴就可以……”
天不遂人愿,他没等到十年,只过了一年半,他就察觉不对劲了。
小雨生身体壮壮,小短腿跑得飞快,能追着阿娇满院子跑都不带歇。他的小手和胳膊特别有劲,能拉开老父亲於单特制给他的小弓。
如果没有意外,单于的王位不敢说,但小雨生最起码会是草原上一等一的勇士。
可是,於单崩溃地发现,儿子有一个致命的缺点——记性差。
不是一般的差,是特别差,只比傻子好一点。
这个缺点随着小雨生的长大,暴露得越发明显。
别人刚跟他说过些什么,他都会听话地点点头,但只要一转眼,他就记不住了。他的小脑袋中,目前能长期记住的内容,只有三个人:亲爹、亲娘和他自己。
看到儿子懵懂不知事的笑容,於单摸了摸儿子的头顶,强忍着眼泪,转身离去。连续好几晚,他都把自己关进了书房中,痛苦地大哭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好悔啊!
若不是他当日故意刺激阿娇,阿娇怎么会濒临流产,雨生又怎么会七个月就早产?是他害了儿子!若是雨生在娘胎中多待三个月,他的脑子肯定是能发育好的,他的记性也不会差到这种地步。
让儿子光复匈奴的梦想,碎了。
为了记性奇差的小雨生,老父亲於单操碎了心。他托在匈奴的旧部,给他送来了一只刚出生的草原獒。
这种后背披着黑色长毛,额前有两个黄色小点的大型犬种,吃得多,脾气凶,并不适合养在咸阳城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但是它有一个可贵的优点——记性好。
起码,是比小雨生好。
这种草原上奔跑狩猎的犬种,能记住几十里的路程,能轻易找到回家的路。小雨生要上街的时候,於单就会把狗链子的另一头,拴在小雨生的手腕上。小雨生记不住路,狗总会带他回家的。
瞧着小雨生和新来的狗子亲密地滚在一起,笑得一脸满足。於单长叹一声,很是心疼。
“被人说是遛狗的富家子,总好过被人骂是傻子吧。”
阿娇很喜欢家里的这个新成员,因为黑背小狗在夜里好像隐身一样,她给它取名叫“夜生”。
以前在乡下的邻居,家里养了条大黑狗,十分威猛,可把她羡慕死了。小时候的她眼馋了好久,可是陈家连人都快养不起了,哪里有剩饭能养狗?
傍晚,阿娇敲着狗子吃饭的陶盆,引得狗子连带着小雨生,都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夜生,夜生过来,娘给你准备了好吃的肉肉,香香的肉肉!”
馋肉的小狗口水吧嗒吧嗒地流下来,吃得喷香。小雨生见着小伙伴的吃相,他也馋了,伸着小手,想要在狗饭里捞肉吃。
多了只小狗后,小雨生的记忆力有了进步,他的脑袋里能长期记住的内容,变成了:亲爹、亲娘、夜生和他自己。
“哈哈哈哈哈,夜生快吃。雨生,娘抱你去吃饭饭啦!”阿娇见儿子的傻样,无良地大笑起来。
於单看到这一幕,老泪纵横,不忍直视。有了个傻儿子还不够?现在又多了个狗儿子。
夜生是一条聪明的小狗,阿娇给它做了个精致的小书包,穿过夜生的两只前腿,让它背在背上。阿娇在包包里放上些铜钱,教了几个月,终于教会了它上街用钱换东西的道理。
当小雨生再大点的时候,他拒绝了要跟着他的仆人们,喜欢和夜生一起单独上街。每逢见着卖吃食的小摊,闻着浓郁诱人的香味,馋嘴的小雨生和夜生都走不动了。
这时候,夜生会用流着口水的大嘴,拱几下摊贩的大腿,再扭头,往背上的小书包看。然后,摊贩会解开夜生的小书包,按照吃食的价格,取出相应的几枚铜钱,再将书包合上,把美味的小吃递给小雨生。
“这臭豆腐超好吃的,夜生,你也尝尝!”
小雨生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臭豆腐,闻着这股霸道的臭味,陶醉得心都有化了。他也不嫌脏,把臭豆腐递过去,想让夜生也吃。
“汪汪。”
夜生摆着尾巴,开心地嚎叫起来,惹得行人纷纷侧目。小主人最好了,总是给它东西吃,它也最喜欢小主人。它大嘴一张,一口气吃掉一整碗臭豆腐。
小雨生看到空空如也的小碗,和夜生满嘴的调料酱汁,有点想哭。
他嘴巴一撇,大声地控诉身边的狗子:“我还没吃呢,你怎么可以吃那么多!”
小雨生含着泪,用小手绢给夜生擦嘴。但他的情绪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他的记性实在是太差。擦完之后,他看了看依旧是空着的小碗和干干净净的狗子,以为自己单独把臭豆腐吃完了。
小雨生满意地点了点头,摸了摸狗头:“哦,我已经吃完啦。夜生,我们走,回家去。”
“汪汪。”
一人一狗,在夕阳的余晖下,高高兴兴地走上回家的路。
这样的情况,在咸阳城里,三天两头就可以见到一回。
咸阳的小吃摊贩都知道,涉安侯家的公子和小狗最是嘴馋,特别喜欢买零嘴。他们和夜生交易的心态,也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变成了后来的热烈欢迎。
要问摊贩们有没有贪心地多拿银钱?
这还真没有。
那涉安侯是谁?以前是匈奴人的太子啊!匈奴人杀人如麻不讲理,你平白惹他,他捅你两刀,那是眼都不眨啊。他们这些平民老百姓,惹不起,惹不起。
至于说惹得起的贵族?
梁王嬴启八岁的小儿子,有次看上了夜生这只聪明的草原獒,带着两个同龄小书童,想要夺狗。六岁的小雨生毫不畏惧,不断出拳还击,小腿还向对方踢去。两刻钟后,他和夜生一人一狗,硬是打得对方三人哇哇大哭,回家找爹去。
“你让我去找陛下论理?你还嫌脸面没丢够?”
梁王嬴启看着抱着小儿子哭诉的小妾,气得眼皮子直跳。一群大孩子抢小孩子的东西,那就算了,居然还抢不过来?
一群八岁的大秦小孩打不过一个六岁的匈奴崽子?
丢脸至极!
从那时起,小雨生在咸阳算是一战成名。比他身份低的,自然不敢惹他,比他尊贵的,更不敢惹他了。於单为此还挺乐的,虽然儿子脑子不行,但是这股勇武之气,不愧是他的好儿子!
这时,站在冰淇淋小哥的木车前,小雨生对外界的传闻浑然不觉。他吃着奶香浓郁的冰淇淋,笑得十分灿烂。
五年后,十一岁雨生长成了一个高壮的小伙子,但他的内心还像多年前一样纯真。他学会了不少常识,但除了家人以外,他谁都记不住。
他依旧喜欢牵着夜生,去逛咸阳的小吃摊,然后去吃好吃的冰淇淋、臭豆腐、酸奶、大饼卷万物……
一个玉雪可爱的女童见雨生要把第四个冰淇淋往嘴里塞,连忙出言制止:“大哥哥,你已经吃了三个冰淇淋啦,再吃就要肚子疼啦。”
“哦,是吗?那我不吃了。”
雨生疑惑地挠了挠头,对于自己连吃三个冰淇淋的事实毫无印象。不过他很感谢这个提醒他的小女孩,他露出感激的笑容,打开夜生的背包,拿出了几文钱。
“谢谢您提醒我,我记性不好。你想吃冰淇淋吗?我请你吃哦。”
偷偷出来玩的小女孩没带钱,在卖冰淇淋的小摊上站了很久,早就馋了。这个傻大个请她吃东西,那真是太好了!
“我要吃桃子味的冰淇淋,粉红色的这个!”
她嘴小来不及吃,融化的冰淇淋流到她的手腕上。夜生这只小馋狗,伸出舌头去舔女孩的手腕,尝到了些甜味,引得小女孩噗嗤一笑。
小女孩喜欢狗,一双大眼睛期待地看着雨生,开口说:“这大狗狗好好玩啊,大哥哥,我可以摸摸它吗?”
“当然可以,夜生最喜欢和人玩了。”才怪,陌生人要摸夜生,它都是呲牙咧嘴,凶得一逼。不过这种事,雨生从来都没记住。
得到别人的允许后,小女孩抱着夜生,足足吸狗吸了有一刻钟。她的撸狗功力不错,摸得夜生躺在地上,把黄黄的肚皮都露出来了,四肢一踢一踢,十分放松。
性感猛犬,在线撒娇。
看着时候不早了,小女孩拍了拍曲裾上面的尘土,准备回家了。临走前,她依依不舍地摸着雨生……旁边的夜生,大声地和新认识的好朋友们告别:
“我叫刘妍,大哥哥你明天也要带着夜生,来这儿找我玩哦。”
雨生用力地点点头,挥着手,真诚地回答:“会的,我会来找你玩的。”
好像有魔力一样,直到第二天同样的时候,雨生还记得这句话。他牵着夜生来到同样的小摊,看到了那个笑靥如花的小女孩。
十年后,已经二十一岁的雨生,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因为他的差记性,转眼就会把相亲的姑娘们忘了。於单和阿娇为了这儿子的终身大事,愁白了头。
他们对于儿媳妇的挑选标准,只有四个字:女的,活的。
他们盼啊盼啊,从满怀希望,到变成绝望。儿子这记性,估计硬要他娶媳妇,他会把自家媳妇当成入屋盗窃的小偷,大揍一顿。
於单看着大概要孤独终老的儿子,重操旧业,把珠宝店开了起来。儿子没媳妇,他这把老骨头就为他多赚点钱吧。起码花钱买吃的,儿子还是挺擅长的。
一天晚饭过后,雨生砸下了一个大雷,把於单和阿娇都砸蒙了。
“爹,我想要娶刘妍做媳妇!她人好,特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