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娇吓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发出了惊喜三连问:“那姑娘叫刘妍?你们认识了多久啦?她家里是做什么的啊?”
於单:“……”
你知道你儿子记性差不?他能记住人家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就谢天谢地啦。至于那个姑娘的家世背景,他找人慢慢打听便是了。
同一个月亮下,另一个爹。
刘妍拉着父亲的肩膀,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自家父亲的神情:“爹,我有喜欢的人了,我想嫁给他。”
“哦?你姑且说说,我姑且听听。”刘彻看着眼前亭亭玉立的女儿,他面上云淡风轻,实则内心气得咬牙切齿。谁家的小兔崽子,居然敢勾引他的乖女!
刘妍见父亲没有太大的怒色,勇敢地开口:“他,是咸阳贵族家的世子,人挺好的。”
哦,家世还行,勉强配得上他的乖女。
刘彻坐直了身子,眼神专注地盯着女儿,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刘妍深受鼓舞,深吸了一口气,直截了当地说:“他叫雨生,是涉安侯的独子,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知道爹您跟他家有仇,但我还是喜欢他,我想要嫁给他。他说他家的生意他不管,我进门就能当家做主!”
这一连串的暴击,把刘彻气得,整个人差点要多出来一个心脏病。“不行,我不准,不准你不许嫁给他!”
那涉安侯是谁他还不了解?
那是匈奴太子,他在匈奴王庭的一家子都是死在他刘彻手上的!两家之间的血海深仇,讲三天都讲不完。
“对,这肯定是匈奴人的阴谋。害不了我,他就想害你!”刘彻一掌把案几拍碎,下令命人把刘妍关在房间里,严加看管。
“不,爹,不是这样的,雨生他肯定不会害人……”
刘妍一路喊着,希望自家父亲能回心转意,同意她的婚事。她知道雨生记性不好,谁都记不住,但却记住了她。这个会笑着请她吃冰淇淋的青年,会揍跑调戏她的小混混,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听她哭诉。
别人说的话,雨生转眼就忘,她说的每一句话,雨生都记住了。
这难道不是天赐的缘分吗?
为了这段婚事,汉武侯府的刘妍用生命来做了最大的努力。她每天都不吃饭,只靠喝水来维持生命。在四天之内,她硬生生瘦了十五斤,熬得面黄肌瘦,让刘彻和卫子夫都心疼坏了。
家长总拗不过孩子,刘妍的抗争得到了回报。刘彻站在刘妍的床前,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边的泪花,说了一句:
“你想嫁就嫁吧,若是涉安侯府敢待你不好,你就回来吧,你永远是我最疼爱的孩子。”
三个月后,二十二岁高龄的雨生,终于脱单了。他穿着玄色的婚服,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头顶大红花的夜生跟在他的马侧,屁颠屁颠地跑得欢快。
夜生已经变成了一条老狗,它早就儿孙满堂,生下了好几窝小狗。不过看到最爱的小主人终于要结婚了,它很高兴,老得秃毛的尾巴,飞快地不停摆动。
手持团扇、盛装打扮的刘妍,远远看到马背上英俊帅气的雨生,笑得眼睛都眯起了。她回头看了看汉武侯府的一切,心里有些不舍。
“我今天就要出嫁了,我一定要幸福啊。”
虽然刘妍是死敌的闺女,但在这场婚事中,於单并没有阻挠。光看脸,这刘家闺女确实能打,在咸阳城里能排得进前五。自家儿子这种情况,只要能娶上媳妇,长得跟母猪一样的,他也会同意。
儿子成亲以后,作为公爹的於单把珠宝店的账本丢给刘妍,就撒手不管了。刘妍看着大胃王老公,摩拳擦掌,她一定要挣大钱,一定要让老公吃好喝好!
结婚后的刘妍,以管理珠宝店为乐。每逢她出去巡查店铺,雨生必定会像一只忠心的大狗一样,跟在她的身后,给她打伞遮阳,拎包扇风。
“好羡慕妍妍姐啊,她老公特别听话。”
“是啊,妍妍姐指东他不敢往西,妍妍姐要打狗,他不敢撵鸡。”
“人比人,气死人。我家那混蛋,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哪像妍妍姐的老公,整天要保护她。”
因为御夫有术,刘妍在贵妇姐妹团里面出名了。由于雨生跟在老婆身后的体贴表现(其实他不跟着媳妇,他就会走丢),咸阳的女人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忠犬”。
“忠犬吗?挺好的。”
别人用这个称号来调侃雨生怕老婆,雨生一点都不介意,还跟着乐呵呵地笑。亲爹老是说他没用,连夜生都比不上。这回得了这个“忠犬”的外号,他总能和夜生比一比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瘦瘦子不忍心给小雨生一个病秧子身体,那就拿走他的智慧吧,让他也快快乐乐地活下来。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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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番外:我的皇后
结婚后的第二年,刘妍就为雨生诞下了一个近八斤的儿子,这让於单非常高兴。他抱着像红皮猴子一样的孙子,手上沉甸甸的,激动得脸上的褶子都挤出来了。
在产房外等了半天的雨生,看到刚出生的儿子,吸了吸鼻子,有点嫌弃地说:“爹,他好丑啊,像个小怪物一样,真难看。”
“你才小怪物呢,你刚出生的时候比他还丑!”於单恨铁不成钢地给傻儿子赏了个脑瓜崩,看了看孙子,笑得十分得意,“这孩子多壮,俊着呢。”
“嘎……嘎……”
於单抬头往天空上看,只见一群大雁排成人字形,正往北边飞去。他瞧见这一幕,内心的喜悦被冲淡了几分,多了几分惆怅。这鸟儿多自在啊,能飞往北方的草原。可他呢?这一辈子都只能困在咸阳了。
不过,他还有孙子。
“你就叫大郎吧,方便你爹记住。”於单看着孙子,给初生的他取了个小名。
大郎,大狼。
他这辈子是回不到匈奴的土地上了,但他希望健壮又聪明的大郎能代替自己,做草原上的狼王。但愿有一天,年轻的头狼会带领着部下,成为北方的霸主。
如他所愿,大郎是个健康聪慧的孩子。六岁的大郎继承了匈奴男儿强健的体魄,骑射弓马的功夫比当年的雨生还强上一些。
放学后,大郎唱着音乐老师教的《马铃薯之歌》,一蹦一跳地跑回了家。
“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马铃薯,烤起来不会苦,吃了能填饱肚肚……哦,可爱的马铃薯!哦,可爱的马铃薯!我们齐心合力开动脑筋,打败了大风浪,我们吃马铃薯快乐多欢喜!”
这首歌是大秦长公主嬴静根据前世的“蓝精灵”歌曲改编的,为了鼓励年青一代,去探索神秘富饶的美洲大陆。那片土地上好东西真不少,她思念已久的马铃薯、西红柿、辣椒、土豆、南瓜等等,还在那儿静静地待着呢。
今天上地理课时,大郎听老师讲美洲大陆上的种种奇观,心神向往非常,他那对隐形的翅膀,已经飞了太平洋,将要降落到对面的大陆上。
晚上,於单在院子里乘凉,监督着大郎在一旁打拳练功。半个时辰后,他拿着帕子亲自给孙儿擦汗,试探性地问:“大郎啊,你长大之后想干什么呀?想不想去北方的草原上看看?”
小脸红扑扑的大郎眨了眨眼,认真地想了半晌,一脸憧憬地说:“大父(爷爷),我想去美洲,去看看那些神奇的蔬果作物。听说那儿的马铃薯特别好吃,能烤能炸,能煮能炖。放些肥肥的五花肉进去啊,撒上大料,小火慢炖,十分绵软入味。还有那西红柿,做成果酱,特别开胃呢……”
於单:“……”
他选择放弃治疗,指望着小孙子光复匈奴,还不如指望自己在下辈子重新投胎回草原吧。
五年后
七十三岁的於单,终于病倒了,再也站不起来。
他本就比阿娇年长了近二十岁,尽管他一直锻炼运动,以保养自身,但日渐年迈的他终是敌不过病魔的侵蚀,被一场普通的风寒击倒了。细菌蔓延到他的肺部,引发重度肺炎,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
他没有关注床前围着的一群子孙,而是伸出骨瘦如柴的手指,指了指阿娇。
不再年轻的阿娇哭得眼睛都肿了,以往乌黑浓密的头发白了大半,但她的五官依旧姣好,可见年轻时候的动人之姿。身后的雨生把她扶着,生怕亲娘因悲伤过度而倒下。
阿娇看着床上的丈夫,眼泪把衣襟都湿透了,她万分悲痛地哭喊着:“大叔,你别走啊,你走了,我也不要活啊。”
於单吃力地把手举高了些,阿娇会意,把脸蹭到了丈夫的手中。於单抹干阿娇眼角的泪珠,断断续续地说:“别哭,我喜欢你笑着,要活着。”
阿娇强忍着泪,痛苦地点点头,笑得比哭还难看。
於单知道自己要走了,他紧紧地拉着阿娇的手,浑浊的双眼死死地盯住阿娇的脸,想要把妻子的模样刻在心中。听说在黄泉路上要喝一碗汤,喝过之后,就会把前尘尽数忘却。
可他不想忘记,他想记住阿娇,他想要让阿娇做他的阏氏(皇后)。
半刻钟后,於单感觉身体好像松快了很多,视线中阿娇的眉眼变得十分清晰。他看着阿娇,笑了,用子孙们都听不懂的匈奴语轻轻地说:
“阿娇,如果有下辈子,我要让你当皇后啊。”
於单安静地阖上眼,在那一刹那,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漆黑的世界。他走啊走啊,走了半天,终于看到前方有一处光亮。
他走到这处光亮附近,察觉有一股很强的力量把他往里面扯。他停下来,谨慎地站着观察。不料一阵飓风把他卷进去光亮的中心,他整个人都感到一阵剧烈的刺痛。
“太子,太子你醒啦?身上还好点没有?”有一个说匈奴语的女人,察觉到於单的眼皮在动,惊喜地大喊。
啊?说匈奴语的?他这是回到草原上了!
於单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女奴们端来清水给他洗漱,於单透过水面的波光,看清楚了自己的样子。这是一张他自己的脸,年轻的面孔中还带着不可一世的骄傲。这个年轻人没有感受过战争的失败,眉宇间意气风发,地位尊贵。
“啊!”
於单捂着脑袋,那种在白光中经历过的刺痛又向他袭来,硬是让他疼晕过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什么都想起来了。
这一辈子,匈奴还是匈奴,但让他臣服的大秦却换成了大汉。父汗军臣单于还在,匈奴的一切都好着呢。前几日匈奴贵族们讨论给太子娶亲,让青年娶汉朝的和亲公主。青年不乐意,就赌气独自外出。
这个二十几岁的青年,没想到他在草原上会遇到了一群野狼。他勇敢地战胜了群狼,但自己也身受重伤,晕过去了。
再然后,他就来了。
於单把玩着手上的熊牙手链,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他望着往南边飞去大雁,喃喃地说:“阿娇,阿娇你在南边吗?我不想娶汉朝的公主,我想娶你啊。”
对于娶和亲公主这件事,於单保持了沉默。但他以相看公主的名义,跟着匈奴使臣往长安去了。长安是大汉的国都,不知道他能不能打听到阿娇的消息。
来到长安后,於单很失望。
这儿不像大秦的咸阳那样繁华,没有美味的豆记酒楼,没有小贩们热情的叫卖声。长安的孩子们不喝牛奶,也不练秦人皇帝推行的神功,他们很瘦,不像咸阳儿童那样强壮。於单还尝了据说是长安最有名的酱肉,感觉还不如前世邻居陈婶子做的饭菜好吃。
大汉皇帝的宫宴,吃得於单味如嚼蜡,这和秦人皇帝的寿宴根本没法比。他爱吃的酸菜鱼、脆皮烤鸭、蘑菇炖鸡通通没有,更别提精美的奶油小蛋糕和牛乳流心蛋挞。
哦,为了照顾匈奴使臣团队,烤羊肉倒是有的。
“啧啧啧,这没撒胡椒啊,还要涂上一层薄薄的蜂蜜才好呢。关键是,这烤羊肉有一个致命的缺陷,烤肉的火候过猛,鲜美的肉汁都全烤干了……”
於单百无聊赖地用小刀割着烤羊,在心里默默吐槽着宴席上的主菜,俨然是一名孤独的美食家。吃过饭后,他趁侍卫们看守不严,换上汉人侍从的衣服,在汉宫中肆意溜达。
“公主殿下,您看我家彻儿怎么样,他整天都说喜欢阿娇表妹,肯定会对阿娇哄着疼着的。”一道女声殷勤地说着。
“刘彻这小子?他也喜欢阿娇?我本想着把阿娇许配给荣儿呢,只恨那栗姬眼高于顶,居然还看不上我的阿娇!”另一道女声的主人好像回忆起什么恼怒的事情,说话的声音中夹杂着火气。
刘彻和阿娇?阿娇!
於单偷听到这儿,激动地捂着嘴巴,差点要喊起来了。他在长安多番打听,都找不到阿娇的行踪,没想到在汉宫中,居然得到了她的线索。
他有很大的把握肯定,这两个女人口中说的阿娇,就是陪他走过后半辈子的爱人。因为上辈子他与阿娇成亲后不久,阿娇在街头上认出了表哥刘小猪,那个改名叫刘彻的刘小猪。
於单探出头去,记住了阿娇生母的打扮。几日后,顺着这条线索,他终于查明了,如今的阿娇是汉人皇帝的外甥女,是馆陶公主的女儿。
深夜,於单在灯下回忆着阿娇的笑脸,想着公主府的卫队,自言自语地说:“阿娇,你出来吧,我想把你偷回去匈奴,这样我天天都能见到你了。”
三天后,在热闹非凡的庙会中,小阿娇被仆人抱着,看着精彩的杂技表演,小脸兴奋得红扑扑的。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她求了娘亲好久,娘亲才允许她出来逛一逛。
到了吃饭的酒楼包间内,小阿娇的小嘴巴还叽叽喳喳地说着今天的表演。她扯着仆妇的衣袖,眼神亮晶晶地说:“嬷嬷,你说今天的表演好看不?尤其是那吞长剑的,多神奇啊!他一点都不怕受伤吗?”
“好看,是好看。”仆妇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回答着。奇怪了,怎么今日她如此困倦,明明也没干什么苦力啊。
包间里的人们,接二连三地犯起困来,谈兴十足的小阿娇也不例外。当有三两个仆人察觉不对劲,想要喊人时,他们的眼皮子在药效的作用下,已经沉沉地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