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儿的六零年代——鸩离
时间:2019-10-19 07:22:05

  黄莉垂着脑袋,遮住眼中的癫狂之色,双手不自觉的握紧了双拳,低声呢喃,“一个月足够了。就算得不到,我也不会让他们有好日子过!”
  另一边,在军区外的民房休息了两天后,方如风急着见方如兰,所以这天一大早,徐宝婉拒陈渊开军送他们进城,自己和方如凤坐公交车去了市中心,到方如兰住的地方。
  坐公交车的时候,她们拎着大包小包的特产往拥挤的车上挤,引来无数人的目光,就算她们衣裳穿着光鲜,透过她们的包裹,人们也像是看乡巴佬,带着鄙夷的眼神盯着她倆。
  徐宝像没看见他们的目光一样,找着位置就和方如凤坐了下去。
  不管在哪个时代,城里人歧视乡下人,都是国人爱攀比,爱计较正常发生的事儿,这种事情跟后世地域黑一样,认真你就输了。
  反正虱子长在自己身上,多了也不痒,随他们鄙夷去吧。等他们到了乡下,就如同那些下乡的知青一样,什么活儿都不会干,还不是会被乡下人笑话死。
  公交车晃晃悠悠,走走停停。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后,她们下车倒车,又上了另一辆公交车,晃悠了半个多小时,这才来到一个修建了一栋栋四五层半旧红砖房区面前。
  方如凤和徐宝一人拎着一个花布袋子,站在房区大门前的梧桐树下四处张望,她们来之前借用了军队通讯室的电话,给方如兰打了通电话,说好在大门碰面的,不知怎么地,没看见人。
  两人原地等了一会儿,方如凤忽然看见房区大门匆匆跑来一个年约四旬,穿着一身蓝色工作服的女人站在门口东张西望。
  初时,方如凤没认出她是谁,因为她对方如兰的记忆一直停留在她十八九岁,娇娇俏俏的年轻姑娘模样。哪会跟眼前这个鬓角长了不少银丝,虽然脸盘依旧好看,但看起来格外沧桑的中年妇女联系在一起。
  直到方如兰瞅见她们俩,六目相对,方如凤姐妹都认出了彼此,眼神从热烈激动,一下变成泪意泉涌,相互朝对方奔去。
  “二姐!”
  “四妹!”
  十九年的分离,一个被岁月染白了双鬓,皮肤黑老的差点认不出来,一个从年轻姑娘变成同样苍老,眼角长满不少细缝,但看起来还相对年轻的好看面孔。
  两姐妹相拥而泣,多年的恩怨在此刻的团聚中烟消云散。
 
 
第44章 
  徐宝在一旁看着她们姐妹俩一边哭, 一边问着对方过得好不好, 不知怎么地,眼圈也跟着红了起来, 小小声的喊方如凤, “娘......”
  相拥而泣的姐妹俩从团聚的惊喜中回过神,方如凤拿衣袖擦了擦眼泪,把徐宝牵到方如兰的面前,“宝儿,这是你亲妈,快叫妈妈。”
  徐宝看着眼前的妇人虽然已经快到四旬年纪, 但身材姣好,面部白皙,手指素净没有老茧, 看起来像是没做过什么粗活儿的样子, 就知道她现在的日子过得有多好, 不由腼腆的喊了她一声,“妈。”
  她在打量方如凤的同时,方如凤也在打量她,见她五官精致,肤色红润白皙, 一双杏仁眼又大又亮, 身上穿着一件白花粉底上衣, 同色大喇叭裤子,显得整个人娇俏大方, 跟年轻时候的她如出一辙。
  听见徐宝叫她,她楞了一下,紧接着眼圈又红了红了,抑制住自己的哭声,颤抖着“哎”了一声,“徐宝,你叫徐宝是吧?你跟我年轻的时候长的一模一样,我看见你,就像看见年轻时候得自己......快过来,让妈看看......”
  徐宝也挺大方,直接走到她的面前,一手圈住她的腰肢,撒娇似的喊她,“妈,我终于见到您了,这些年您过得好吗?”
  她不认生的举动,还有说话行事都不忸怩,一点都不像是农村出来的姑娘那样羞涩拿不开,有种城里姑娘特有的大方劲儿。
  “好,这些年我过得挺好的。”方如兰喜得眼泪直流,一把搂住她,仔细的瞅了她一番,连说几句好孩子,招呼方如凤,“二姐,咱别站在这里说话了,回屋去吧。”
  方如凤当然没意见,一边跟着她往房区里走,一边问起她这些年的近况。
  方如兰紧紧拽着徐宝的手,领着她们两个朝一栋只有四层高的筒子楼走去。一边领着她们朝顶楼爬,一边说起她这些年遭遇过的事儿。
  当年她把徐宝交给方如凤之后,就独自上北京来找那负心汉讨要一个说法。
  花了近一年的时间把负心汉找着了,但他已娶妻生子,无法再娶她。她大吵大闹一番,负心汉便在北京二环个火柴厂里给她找了份工作做。
  负心汉是北京某红二代的子弟,她惹不起,闹过一番后,她知道再折腾也不会有好结果。拿到属于自己的损失赔偿后,她就在火柴厂上了十多年的班,不仅升级加薪,还找了一个对她好的男人结婚,又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才十五岁,日子过得还算美满。
  早上她二嫁名为吴中明的男人接到电话,知道徐宝母女要过来,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了鸡鸭鱼肉各种菜,又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才去上班,一会儿中午才回来。
  说话间,她们到达了方如兰的屋子,跟徐宝想象的他们一家子挤住在一堆的情形不同,吴忠明是火柴厂副厂长,方如凤是火柴厂妇女主任,两人都是重量级的干部,分房子的时候格外优厚,分到手的房子居然是一厅两室,格局不属于后世公寓房的架势。
  徐宝瞧着这屋子虽然面积有些偏小,一厅两室加起来不过五十多平米,但因为把客厅和阳台打通的缘故,竟然让小小的客厅看着宽敞透亮。再加上皮质沙发,茶几饭桌,地面干净整洁,居然让徐宝产生一种乡巴佬进城里人干净屋子里,无从下脚的感觉。
  在乡下呆久了,习惯了土屋木板床,乍一来到城里,看着四处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没有丁点泥土的干净屋子,她还真是不习惯。
  方如凤跟她同样如此,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站在门口,只觉得自己沾有泥巴的鞋子会把这干净的客厅踩脏了,半天都没有进去的迹象。
  方如兰进去了一会儿,见她们母女俩还在门口,楞了一下,很快明白过来,心中一酸,把她们都拉进屋子说:“不要怕踩脏地儿,我都是乡下人出身,我还怕你们踩?只是吴俊他爹爱干净罢了。”
  “弟弟叫吴俊么?”徐宝把包裹里带的各种特产一一拿给方如兰,而后坐在沙发上问:“他现在是在读书吗?”
  “他已经停课了,今天跟着他爹去厂里参观实习,等明年他年纪到了,他爹想办法把他弄到厂里去上班。”方如兰说起这个,脸上也是一脸无奈,“你弟弟他功课挺不错的,可最近风头紧,那些知识份子被下乡的太多,我和你吴爸爸怕他被下放去不知名的地儿受苦,只能劝他放弃学业转进厂里上班了。”
  她说完,也不等徐宝两人作何回应,看见她们带了那么多东西,埋怨道:“带这么多东西过来干什么?多浪费钱!我什么都不缺,你们把钱票留着自己用就好,一路带过来,得多累啊!”
  方如凤就摆手道:“累啥,这是宝儿的一番心意。你收着就成,这么些年来你也给她邮寄了不少钱粮,她孝敬你是应该的。”
  “是啊妈,您就收着,这是我的心意。”徐宝笑着附和,“我现在是村里的会计,每个月有十五块钱的工资,您以后别再给我邮寄钱了,您把钱都留着,给弟弟以后娶媳妇用吧。”
  方如兰楞了楞,而后笑了起来,“好。”
  其实徐宝早在做记分员的时候,就让方如兰不要再寄钱过去,方如兰没听,她觉得亏欠这个孩子太多,只能用金钱弥补。也幸好她嫁了一个好男人,一直支持着她,否则她也不会有今天,见到自己心心念念多年的女儿。
  当下方如凤在厨房忙活开了,徐宝和方如凤想帮忙,都被她摁回沙发上,给她们端来乡下罕见的苹果、香蕉、葡萄等等水果,让她们休息着。
  方如凤是第一次吃香蕉和苹果,只觉得酸甜可口,好吃的不得了,心里直感叹这首都就是不一样。这些水果,她们乡下人别说吃了,见都没见过,这差别不是一般的大,当下动了要把徐宝留在首都的心思。
  她自私了十九年,如今孩子大了,孩子亲妈和对象都在首都,方如凤觉得是时候放手,让孩子得到一个更好的未来。让孩子留在这里,怎么着都比面朝黄土,背朝天整天下地干农活的乡下好吧?
  再说孩子留在首都,又不是跟她断绝关系,只要她想,就随时可以坐车来看孩子,虽然远了点,但总比拘着孩子,让孩子在她和对象亲妈之间为难吧。
  徐宝不知道方如凤的心里变化,只觉得有些神奇,这年头太贫穷,乡下基本没什么果树,大多都是自家院里种两颗果树,或是去山上摘些野果子吃。
  像苹果和香蕉,西南地界阳光不够,基本长不出来,倒是野葡萄,徐宝带着强子他们几个满山疯跑的时候找过好几回,一串串的只有小孩拳头大小,葡萄只有筷头那么大,吃进嘴里又酸又涩,她吃过一回就不敢再吃了。
  强子几个却喜欢的不行,因为没啥零嘴吃,有野葡萄吃,纵然味儿不大好,他们还是觉得,有的吃就不错了。
  徐宝对水果没有太大的爱好,所以嘴里吃着香蕉,她只惊奇了一下,倒也没有太大的感觉。
  两人正吃着,房门打开,走进来一个两鬓发白,身穿灰色中山装的中年男人,以及一个十五六岁,长相颇为清秀的少年,背着一个军绿色背包进来。
  徐宝母女和那两人看见彼此都楞了楞,那个男人率先回过神来,笑着走到徐宝面前,“你是徐宝吧?我是你吴叔叔。”
  “吴叔叔,你好,我是徐宝。”徐宝站起身来,笑着喊了他一声,又偏头看向他身后的少年,“你是吴俊吧,你好。”
  吴俊是个皮肤很白的少年,眼睛和徐宝有些像,都是大双皮眼睛,看人的时候有种明媚眼光的感觉。
  他看了看徐宝,先是怔楞了一下,随即轻轻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姐,你好。我听妈念了你十多年,终于见着你了,你跟我长的真像。”
  徐宝看着少年那爽朗的笑容,不知道怎么地心头一热,有些酸酸的冲他笑了笑,想说什么,却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哎,老吴,你们回来啦?”方如兰在厨房听见动静,拿着锅铲走出来,免不了给他们双方一一做介绍。
  众人寒暄了一番,方如兰把做好的菜一一端出来,徐宝把她在火车买的酒拿出来给老吴,方如兰少不了在旁边说她浪费什么的话儿。
  徐宝笑着道:“也没花几个钱儿,就是想着好不容易来北京一趟,想孝顺爸妈来着,爸要是不喝酒,送给亲朋好友也好啊。”
  她叫爸妈叫得太顺口,直接把方如兰一家三口喊得都停在夹菜的动作,方如兰眼圈红红的,拿眼直瞄吴中明,后者接过徐宝手中的汾酒,打开瓶盖,乐呵呵的道:“既然是咱闺女儿孝顺我的,我当然要喝上两杯尝尝味儿。”
  方如凤也挺高兴,她知道她妹子嫁的这个男人是掏心掏肺对她妹子好,不说别的,单说吴中明允许她妹子拿工资补贴前头生的女儿,这就不是一般男人能做到的气度。
  当下豪气道:“也给我倒一杯,我在乡下呆了半辈子,还没喝过这么金贵的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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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吴中明知道自己媳妇儿和方如凤的恩怨, 虽然心疼他媳妇儿, 到底人家养育了继女那么多年,还掏心掏肺的对她好, 就冲这一点, 吴中明就没看轻方如凤。当下给她斟满酒,和她边吃边聊。
  这顿饭菜十分的丰盛,有清蒸鱼,红烧肉,葱油鸡,卤水鸭等等。
  听方如兰讲, 知道徐宝她们要上北京来,吴中明特意向同事借了不少肉票,跑了好几家副食店, 又去黑市转了几圈, 这才买了这一桌子好菜。
  方如凤一边埋怨吴中明太过奢侈浪费, 一边暗想着这吴中明可真是好人,如果徐宝留在这里,他和自己妹子应该会对徐宝好吧。
  一时心里五味陈杂,等吃完饭,徐宝帮着方如凤在厨房里洗碗, 她也跟着走进去, 说起这事儿。
  徐宝惊了一下, “娘,你说啥呢, 我在乡下呆惯了,留在这里干啥?队上还等着我回去干活儿呢。”
  方如凤瞪她,“你回去干啥?在乡下风吹雨晒的,哪有留在城里好?就你高中学历,不说找份多好的工作做,就算跟着你吴爸爸进厂,做份轻省的活计,也好过你在乡下地头吃苦好啊!这可是首都!进厂能吃国家商品粮!你拿了工资,想过啥好日子都成!”
  方如兰原本挺高兴的,女儿跟她分别多年,如今要留在北京,她以后就能时时看着女儿,好好弥补她们母女俩丢失的情分。听了自己二姐的话,也跟着劝,“宝儿,你娘说的对,咱北京要啥有啥,你留在这里不会吃亏,我和你爸会照拂着你。再说,你对象不是在这里?你回去了,那要等到哪年哪月,才能再见他一次啊。”
  吴中明、吴俊也跟着劝了两句,直听得徐宝满心无奈,她未尝不想留在北京,可即将到来的十年大动荡,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件东西,就能把人至于死地,恐怖程度远超后世人们的想象。
  她实在不想在城市里活得胆战心惊,也就随意敷衍了他们两句,说考虑考虑。至于什么时候考虑好,到时候再说。
  吃完了饭,吴中明父子俩要去上班,方如兰难得见到女儿一回,自然要带她和二姐在北京好好的逛一逛。
  比如tian安门,故宫,八达岭长城,颐和园,圆明园……名胜古迹都走了一遍。
  第二天又去王府井、新华书店,把该买的东西都给买了。这些钱票都是方如兰花的,用她的话来说,当妈的给女儿买吃穿用的是天经地义,要是徐宝跟她客气,就是不原谅她这个当妈的十多年来不作为。
  徐宝没办法,只好变着法儿给她回买一些吃的用的,算是回报她的热情。
  如此逛了两三天,徐宝两人吃住都在吴家里,方如凤觉得不自在,觉得该去的地方都去了,该买的东西都买了,就动了要走的心思。
  她们来北京才一个多星期,徐宝跟陈渊还没怎么单独相处过,自然不想这么快离开,便死活拉着方如凤回军区附租赁的民房,打算再住几天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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