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金手指[快穿]——传山
时间:2019-11-02 09:28:35

  前世沈清和家里没有加入这些不要脸的人中,也施以援手帮助了那对兄妹。
  只是他们一家的力量无法与那些不要脸的族人抗衡。
  堂伯父家中唯一能让人惦记的就是他家的那宅子,可以卖些银钱,也许能换些粮食。
  只是谁能想到被族人欺辱的沈保根能一飞冲天,居然在二十几年后成为大燕朝的开国皇帝。
  成为皇帝的沈保根早就换了名字:沈清源。
  那些曾经欺辱过他家的族人都没有落个好,唯一帮了他们家的沈清和一家,居然被封侯。
  没有被封国公爷没有被封王爷,也是因为原身和原身的父母早已逝世,只留下子孙,他们与皇帝没有什么情义。
  也不认识皇帝,唯一知道的就是皇帝是他们的堂伯父(堂爷爷),其余的一概不知道。
  原身的一生过得平坦,除了天灾,没有大的波折。
  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看到自家高光时刻,颇有些遗憾。子孙后代都是中庸之人,没有聪明的也没有特别愚蠢的。
  这些他不遗憾,不聪明好啊,就不会自作聪明做些蠢事。
  心愿:好好活到大燕朝立国。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心愿,沈清和也算是长了见识。
  懒人沈清和倒不想与沈保根一样起义,打倒旧王朝,然后自己做皇帝,那太累了。以后孩子们还的面临夺嫡。
  活的长长久久,再做点功绩,做个铁帽子王还是可以的。
  思绪万千时,天已微微亮,沈清和早早起床,穿好衣服,催促小厮常金伺候他洗漱。
  弄完一切,沈清和带着常金装好烧开的水,还有带着让大厨房熬的米粥,一早就溜出去。
  沈保根一家住的不远,在沈清和家的巷尾。两家一个巷头一个巷尾。
  “保根哥,开门。”十二岁的沈清和在沈保根家门外,小拳头用力的敲着院门。
  “来了,是小和不?”
  “是,保根哥,我来看看三伯三伯母。”
  沈清和自己拎着小包袱,里面装的是煮好的鸡蛋。常金一手拎一个大瓦罐,一边是烧开的开水,一边是刚煮好的米粥。
  “嘎吱”一声 ,禁闭的大木门被打开,一个身形瘦削,面容枯黄,瘦到腮帮子都凹陷下去的少年站在门口。
  “小和,你以后没事少出来走动,外头不安全。”少年沈保根对于一直善待他家的堂叔七叔一家都有好感,小和是七叔的独子,他们一家就小和一个孩子,没有别的儿女。
  万一小和出了什么事,七叔估计也活不了。他可不想七叔七婶出事。
  “保根哥,别磨叽,我去看看三伯三伯母,顺便给他们送点吃的。”
  沈清和把小包袱塞给沈保根,自己一溜烟的跑进去。三伯家里的宅子是二进的宅子,也不小。
  原来三伯家中条件也不差,只是三伯母生梨花的时候伤了身子,一直不好,可三伯爱重娘子,一直用好药给三伯母吊命。
  家当也慢慢的被好药耗光,如今只剩下这座二进的宅子。
  如今干旱,粮食奇缺就是能买到那也是天价,就是水也是要花银钱买 。许多人家都没有水井,即使有水井的人家,也早就干枯了。
  要喝水就得去翠屏山的玉屏湖打水。
  只是现在玉屏湖被官府派人守着,每天官府都会派人运水下来卖,重兵把守,还有不少官兵护送水下来。
  没人敢抢,莱城不少难民涌入,就这些不怕死的难民都不敢抢。
  城内的原主民更不敢抢。玉屏湖的水也在迅速下降。如今是干旱第二年的开春,等下雨要等到明年春尾。
  还有一年多一点的时间,玉屏湖根本撑不到那时候。
  未来的一年,会更加的乱的。只是乱世用重典,莱城的知府趁机敛财。
  虽然没有城内没有大乱,但是知府还有不少官员,都趁机赚的盆满钵满,莱城的普通百姓,小地主,没有背景的乡绅,全被收刮的一毛不剩。就是那些大富商也被收刮出去很多。
  为了安全,被收刮破产也要保命为先,对于那些官员的收刮也只能认命,他们如果出去逃荒,有可能命丧黄泉。
  干旱过后,沈清和一家的家资也所剩无几,还好的就是四进宅子还在,还有一间铺子,其余的全部被官府收高额的保护费为由,全部折价给了官府。
  人家的借口是,保护费是用来给保护他们的官兵买粮食的,就这个借口,还不好反驳,不好告状。
  不吃饱怎么保护你们,粮食价格高的离谱,搞得所有百姓有苦说不出。
  天知道那些官兵吃的根本就不好,大部分都银子都流进官员的银袋。
  对于三伯家,沈清和熟门熟路,直奔三伯夫妻的房间,只是在门口停了下来,三伯母也在房间,自己也不好闯入。
  站在门口急的抓耳挠腮,不知道怎么办,这时候估计三伯夫妻俩已经快不行了。
  后面关好大门再赶来的沈保根,难得苦中作乐的笑了起来,“白急了吧?”
  “哥,快开门陪我进去,我感觉很不好。”
  急的一把抓住沈保根,还往门边推了一把。
  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沈保根脸色瞬间煞白,慌张的推开父母的房门,根本顾不上礼仪规矩之类的。
  小门小户的,本来就不注重规矩礼仪,此时更是顾不上。
  确实,此时二老已经醒来,到了弥留之际。
  那嘴张张合合,想说什么,可却说不出来,还有那嘴唇干裂的都是翘起的死皮,眼神有些涣散。
  三伯母眼珠子一直看着进门的儿子,显然她明白自己到了死亡边缘,费尽全身的力气,举起手来,动动手指,想摸摸儿子。
  沈清和已经顾不上,接过常金林的两罐,然后吩咐到,“小金子,快去厨房那碗筷,再去看看梨花小姐醒了没有?”
  “是,公子。”常金大约也知道,三老爷夫妻差不多到了弥留之际。
  他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飞快的奔跑着,到厨房拿了碗筷就往回跑。
  “公子,给。”
  床头已经放好椅子小桌子,沈清和快速的盛好米粥,还用带来的干净细布,沾好水递给沈保根,“哥,你上床坐在中间,给三伯三伯母沾湿嘴唇。再喂点水给他们喝,别太急,要慢慢的。”
  “嗯!谢谢小和。”沈保根声音哽咽,他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爹娘能不能活 ,需要看运气,他不是傻子,十五岁的少年,也知道一些基本常识。
  “我们是兄弟,别总谢,我很忙的。”十二岁的沈清和语气故作轻松。
  趁着床上的三人没有注意他,悄悄的放下一颗丹药,然后盛好两碗米粥。
  两兄弟一人一碗,给肚子里有了点热水的夫妻俩喂米粥。
  满满一碗米粥喂完,沈清和不再喂了,“哥 ,不能再喂,你和梨花妹妹都喝一碗,其余的等一个时辰再给三伯三伯母喂一碗。”
  “好。”八岁的梨花已经来了,坐在一边,时不时的舔舔小嘴,她已经喝完一碗温开水,一天只能喝两小口水。
  今早居然能喝一碗,小梨花一口气不打顿的全喝完。现在和哥哥又说让她吃米粥,大眼睛内都闪着星星。
  总算是救回了三伯三伯母,沈清和还从放在一边的小包袱内掏出来两个鸡蛋,剥开,递给梨花妹妹一个,“快吃。”
  “和哥哥,真好次。”小姑娘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鸡蛋,已经忘了鸡蛋的味道。
  “好吃也只能再吃一个,剩下等午时才能吃,知道不?”
  “嗯,梨花知道。”小姑娘被爹娘兄长宠着长大,性子有些单纯,前世,梨花死的也挺早的。
  离开三伯家,沈清和才回到自家,沈父已经带着下人买完水回来。
  “去哪儿了,才回来?”
  沈父对唯一的儿子宠的不行,可原身性子不错,就这样被宠着也没有变成纨绔。
  “去三伯家,三伯三伯母他们差点就饿死了。”
  “啊,这么严重,现在有事没有?”对于自小就照顾自己的三哥,沈父也挺关心。
  “我去的时候带了一罐烧开的开水,还有一罐白米粥,六个鸡蛋。”
  “唉,等下我再去看看,送点粮食过去。”
  沈父也愁,家中的粮食也不多了,他有一妻两妾,还有两家下人,都需要粮食吃嚼。
  家里的大米也不多,留下的也只是偶尔熬点米粥喝喝。
  大部分时候都是吃粗粮,麦麸这些,去年颗粒无收,前年留的粮食也只是刚够去年的,以为到了去年能接新。
 
 
第229章 小地主的崛起(02)
  一家人一天的水两缸, 这包括所有的用水。
  对于肆意用水习惯的沈清和 , 很是不习惯。
  用过午饭, 沈父用水桶拎着一些麦麸还有一点大米, 然后悄悄的带着长随快速的去到巷尾三哥家里。
  此时沈三爷夫妻俩已经好了大半,沈清和融化在米粥内的丹药起到了作用。
  夫妻俩一人一张躺椅,睡在躺椅上,晒着太阳。
  “三哥, 你家没有粮食, 怎么不和我说一声。莫要客气,我们是兄弟。”
  “七弟,谢谢啦!”沈三爷虽然好了很多, 可还是没有恢复, 气力还没有恢复,说话依然有气无力。
  “兄弟之间,别客气。”
  其实沈三爷还有一个亲兄弟沈五,大难临头各自飞, 对于有些人真是这样的。
  沈五家的条件比沈三的好, 毕竟当初父母百年之前给他们分家,兄弟两分到的家产都是一样的。
  只是沈三为了娘子花光了继承的家产,只留下这座赖以生存的宅子。
  沈五是个谨慎的人,每年都会留很多粮食, 至少是一家人两年吃的粮食。
  所以沈五家中一定是有粮食的,看三哥一家人饿成这样,估计沈五没有援助过沈三一家人。
  走的时候, 沈父交代侄子,“保根关好院门,不要轻易给他人开门,族人也不行。”
  “嗯,侄儿听七叔的。”
  穿越的第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沈清和围着自家的宅子中的水井转了两圈。
  然后没有再做别的事情,他知道明天自家的水井会慢慢的渗透出来水。
  五天后,沈三夫妻俩的身体大好,一大早,沈清和就找沈保根出去。
  “和弟,要去干啥?”
  “根哥,跟我走。”沈清和小厮也没有带,只是拉着沈保根走。
  两人还背着背篓,里面放的是装水的瓦罐,还有粗布袋子。
  出去挖野菜的人多,兄弟俩都穿成破烂样,也没有人发现什么不对劲。
  沈清和家的水井全部有水了,沈父如今是留守在家中,家里有水的事情,把家里的所有人都敲打了一遍。
  谁敢说出去,绝对没有好下场。沈父发狠的样子还是挺吓人的,除了沈清和父子还有沈清和的亲娘以及两位姨娘,其余两家下人,都是死契。
  为了活命,他们也不敢违背老爷的嘱咐。
  如今除了他们自己家就是关系好的沈三家也不知道,只是沈清和一家每天送过去一桶水,给他们用。
  兄弟俩直奔小当山,沈清和拉着沈保根就往一处僻静的地方钻。
  现如今的人,知道不能钻僻静的地方,万一有人杀了他们,那可就回不去了。
  “和弟,你这是要去哪儿?”
  沈保根被拉着一路问,可弟弟就是不说实话。
  一直不停的弯腰钻荆棘丛,一直到一个坟堆边不远处。沈清和才停下来,“根哥,把铲子拿出来。”
  “哦,拿铲子干啥?”
  “下面有东西。”
  沈清和扒开草丛,里面有颗人参,看那几片绿叶,至少是百年以上。
  除了一颗百年以上的还有两颗六七十年的人参。
  “和弟,你是怎么知道这里有人参的?”
  “有次来小当山玩发现的,只是身边有人,不方便挖。”说到这里沈清和抓抓脑瓜,然后憨笑着再说,“后来我又给忘记了。昨晚才想起来。”
  沈保根无语了,堂弟咋那么心大,值钱人参都能忘记。
  “和弟,咱俩快挖,好早点回去。”沈保根虽然聪明胆大,但是现在的他还年少,做不到以后那样淡然自若。心情很激动,想要早点挖好人参然后回去。
  这处地方的人参,前世是在几年后,被一位富商的儿子在山上打猎跌落到此地时发现。
  那位富商的儿子在茶楼到处吹嘘,仔细说过地方,沈清和是照着记忆中说的前来寻找。
  没想到他还真找到了,心中居然还有小兴奋,无关于其价值,主要是有种寻宝成功的兴奋感。
  “嗯,根哥,我只要这根大的,两根小的归你。”
  坐地分赃,干的很熟练。
  “我不能要,都是你发现的,我就是陪你顺手帮了忙。”沈保根还不是后期那位雄才大略的皇帝。
  还保留着赤子之心,可不愿意占弟弟的便宜。
  “陪我来就值两根人参,现在城里到处都很乱,没有根哥你,我一个人可不敢来。再不来,全城的人到处挖野菜,说不定等会儿就被人挖走喽。”
  沈清和这话听起来没毛病,确实,这种事随时可能发生。
  “可我还是不能要。”沈保根的脑袋左右摇摆,不肯答应。
  “哥,别像我三伯一样迂腐,听弟弟的先拿着,回去以后就说是咱俩一起发现的。
  不过根哥以后有好玩的好吃的不能忘记弟弟我。”
  小小少年的真诚让已经懂事的沈保根明白,和弟是故意让他占便宜的。
  “好,以后哥哥有好玩的好吃的一定要先让弟弟玩弟弟吃。”
  兄弟俩分完脏才开始挖,撅着屁股跪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挖着。
  半个时辰以后,才全部挖完,沈清和小心翼翼的用不包好,放进背篓里已经清空的瓦罐中。
  兄弟俩既然上山,肯定要挖点野菜回去,要不然会引人注意。
  兄弟俩运气不错,在一个低洼处,找到一片地方,都是野菜,还有一些能食用的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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