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倒还听话,果真端起茶盅,开始仰头喝了。
顾铮惊讶于他喝时的置气,就像是在饮酒似的。
男人忽而苦笑了声,说道:“那天,我不是告诉过你吗?咱们两个,虽然和离了,夫妻感情不在,但同窗的旧谊仍是有的,你这一口一个的‘王爷’,是存心来讥讽挖苦我的么?”
顾铮抿了抿唇,笑:“民妇可不敢……”
男人一双黑眸冷沉沉地盯她。
顾铮不去看他,忽然说道:“你给弄的那药,我很感激你……哎,怎么你不直接明说呢?害我以为是关世子帮的忙?”
男人问道:“岳父大人他……还好吗?”
顾铮一怔,这声“岳父”,自然,随和,透着真真切切的挂怀。
“你还叫岳父呢?”
她喃声,轻轻地说:“就是同窗旧谊,你这样称呼,也显得很突兀……咱们既离了,就离得彻底干净些吧,王爷,请您、请您还是称呼我父亲伯父比较好……”
一室沉默。
男人忽抬眼,正色看着她道:“你变了,变得太多太多,变得我已经彻彻底底不认识你,像换了壳儿……”
顾铮抿嘴,不语。半晌,方道:“再不变,就是个真的傻子蠢货了!经历了那么多事,还是像从前一样,这样做人,不是很失败没意思吗?”
她低头,捧着手里的普洱茶汤,轻轻吹一口。
男人道:“可我很讨厌看见你现在这样!!!”
他的语气很是暴煞,居然生起气来,拿着杯子的手左抖右抖,也不知道在气什么。
顾铮一怔,他像是又无从发泄似的,把茶当酒喝,还是仰头一喝。“你的眼睛!对,就是你的眼睛,以前不是这样的……”
顾铮惊愕得张大嘴,说不出话。
男人继续:“你的眼睛以前是有东西内容的,就跟潮水,跌跌宕宕,有起伏,有潮涨潮落;可是看看,你现在像什么?……一沟死水!连风都吹不起丝毫褶皱的死水!”
“……”
“就跟个道姑似……娇娇,我不喜欢你现在这样,你这样的眼睛每每看我,让我心里很堵,堵得难受,很不舒服……”
“……”
男人,看来是真的醉了。
说着说着,把搁在桌上的暗色锦缎袍袖一拂,人东倒西歪地,连带桌上的杯子,也哐啷拂碎了一地。
顾铮大震,惊忙起身。
“娇娇……”
他又醉醺醺地,眼眸里像含有碎落的星光,望着她,说,“我有点不舒服……你,你能不能让我抱一抱?”
顾铮立马背对转身,表情冷淡地说。“王爷,看来你是真醉了……你且请回吧,我这里也早打烊了,得该回去了……”
男人却把她一拉,拉入怀中,捧着她的脸,就开始深吻。
顾铮死命挣扎,可他越吻越深。“你想跑到哪里去?嗯?娇娇?我的娇娇?”
他的酒气通过唇舌,漫漫渡进她口里,满嘴都是。
顾铮挣扎挣扎着,忽然,她平静下来。“你醉了……”
趁着他失神的一刹那和当口,反手一推。“你是不是人一喝了酒,人一醉,就喜欢乱吻女人?”
她用袖子擦擦嘴,“王爷,夜深了,我要回去了,你也该离开这儿了……”
男人这才微微酒醒了似,晃了晃神,意识方才的冲动与失礼。“……我送你?”
“不用了。”她淡漠地回绝。
“走吧!……我说过,你越是这样刻意疏离回避,越显得刻意,好像还对咱们的过去念念在意不忘……”
顾铮咬咬唇,“瞧你这话说得……”
终是无话可说,锁了门,在男人毫不给她一丝的犹豫下,都没回过神,人已经被提上了马背。
“我女儿苗苗……她好吗?”
月下,京街巷道,两个人共乘一骑,马蹄声慢悠悠,得得得,越发显得空气宁静。桃花杏花的香浮动得两人身上满满都是。顾铮坐在前,他的缰绳透过她腰往前驱着。
她有意避开,拉远两人的距离,男人像是看出了,冷笑一声,偏不让她避,越发借着拉缰绳之际,把她小蛮腰箍得死死的。
“苗苗……她很好,已经在背《论语》《弟子规》了,每天还有一首诗词,记忆力很好,虽然只有三岁半,可是却非常聪明……就是有点调皮……可爱的时候很可爱,气起人来也很气人!”她淡淡地,平静说。
男人弯弯嘴,笑:“苗苗由你教着,带着,我很放心……”
顾铮的眼眸开始恍恍惚惚。
她不觉得这身后的男人有多爱自己的女儿。
当时,蛮军打入江南宣城,眼看兵临城下,她已经有四个多月的身孕了。
那时,这男人的身份已经被揭示,被皇上认祖归宗,册封为晋王,同时也兼任宣城的总兵指挥师。
他站在那城墙的高楼上,敌军为了做要挟,要他打开城门,所以把当时不幸落入网中的自己当人质、当作对抗的筹码——因为那些敌军知道了她是这晋王的结发之妻。
“晋王爷,周总指挥使——”
敌军首领道:“你若再不打开城门,我就把你这女人、连带这腹中的孩子给统统杀死!”
周牧禹,已是晋王的宣城总兵使,系着披风,穿军服绣蟒朝袍,身姿挺立,看都不看她一眼。
“——放、箭!”
他从牙齿冷冰冰迸出一句,最后,箭矢如蝗,又如雨下向她这边敌军射过来……
顾铮当时耳畔嗡嗡地,自然,她不是个不识情理、不懂大义的女人,相较于宣城万千老百姓死活,她作为他发妻,纵然牺牲,纵然自己丈夫如此选择,都是说得通的。
可是,眼泪哗啦啦地,还是模糊了她整个视野。
她的身子颤颤地,手抚着肚子,只是一个劲在想:纵然,你不爱我,你厌恶我,你现在成了皇子凤孙……
可周牧禹啊周牧禹,我这肚子里还有你的骨肉,你不知道吗?
她闭着眼睛,像一根木头桩子,豁然觉得这天地之间,所有的爱恨情仇也不过如此……
如此地让她感觉荒谬可笑。
当然,这也是她后来,战乱结束后,坚决义不容辞、非要让这男人给她《放妻书》的缘由。
他不同意,她甚至可以当着他死,以刀扎胸,步步紧逼。
这也是为什么顾老爷,厌恨恶心极了这周牧禹的原因,宣城对敌、他口齿冷冷地说出那两个字,“放箭!”
顾老爷就已经想将这男人给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了……
最终,成功和离之后,她一路辗转流亡,和这男人也早无瓜葛。
他知道当时他在找她,可能是为了孩子。
然而,她一路躲避,不想再看见他。可却有一天,就在她和父亲顾剑舟、刚在京城安置下来,她也租了这铺面做糕点生意……苗苗当时两岁半,走路都已经很是利索,能到处跑了……苗苗在铺子里玩儿,丫头萱草的一时疏忽,她眨眼就不见了。
“苗苗!苗苗!”
她吓慌了,吓得六神无主,腿都在打颤,大街小巷,到处找,到处问人。
“苗苗在这里,娇娇,你不要慌……”
男人一身蟒缎王服,他把娇娇单手抱着,亲自递到她怀里。
顾铮又是哭,又是笑,抱着苗苗使劲亲。
“我的女儿居然都这么大了……娇娇,和我复婚吧,让我照顾你们母子……”声音很沉静,异样地温润柔和。
顾铮一下子哆嗦,嘴都白了。
她从和这个男人和离开始,就各种心绪,痛苦过,煎熬过,眼下终于平静了,然而,在面对男人时、完全都可以做到一颗菩提心肠,不悲不喜,不爱不恨……
可是她的女儿……
她毫无骨气地给他跪下,求他:“王爷,您别夺走我女儿!这是我一个人的,是我十月怀胎、千辛万苦,好容易才把她生下来……您以后要多少孩子会没有?多的是名门贵女小姐给你生儿育女,你会重新娶妻室有王妃、还有各种通房美妾,您、您又何苦跟我争呢?”
她眼泪扑簌簌流满了一脸,糊花了她的视线。
身子抖得像筛糠,把女儿抱得跟什么似的紧,不肯放手。
男人面无表情,方久,才轻轻用拇指去擦她眼泪。“好,我不和你争,娇娇,这孩子是你的,始终是你一人的,你安安心心把她带着,不敢有人和你争……你也不要说她是我的女儿,说了,我怕你就真的再见不到她了……”
“谢王爷,谢王爷!”
她不停地给他磕头,谢恩。当时,她的想法是,管他当时如何想,对这女儿没什么感情也好,怕她们母子连累他前途将来也好,总之,女儿不会被他夺去就好了……就冲这一点,还是要谢他的大恩吧?
……
顾铮渐渐收回恍惚,“王爷!”
她笑了笑,道:“得你这么说,你放心我来教她就好……等以后,我这铺子的生意再好些,我还是想认认真真、给苗苗找个老实可靠、又疼她的后爹……不关那人怎么样,只要人品好,疼苗苗就好!”
“我怕她长大了,有天会问起我,说,别家的孩子都有爹爹,就她没有,怕她心里难过不好受,觉得比别人矮一等……
“说来,一个女孩子,终究是离不开父爱的,就像我小时候,虽没了娘,可有个疼我宠我的爹爹,便胜过一切的福气了……”
周牧禹扯动缰绳的手一抖,顷刻,只听彧地一声,马儿扬起前面两蹄、忽然骤停。
顾铮吃了好大一吓,身体前倾,赶紧道:“王爷,怎么了?你这样会把我吓死的!你到底会不会骑马啊?……”
“……吓死了最好!!!”
男人冰冰凉凉的声音回荡在夜风,向来低沉淳厚的男音,突然就高亢,如同鬼魅。
顾铮诧了。
第7章 寸心不昧
如果,仅仅是同窗之谊,确确实实周牧禹的话是可信的。
距离到四合院的路不远,街道小巷的石灯笼,发出一缕缕晕黄的光。
地面上,是光拉长了的人影子、马匹影子。
行人几乎全都归家了,只听得见马蹄踩踏在青石路面发出的声音。
这一幕,非常非常熟悉,就比如,他扯动缰绳展开两臂圈着她入怀的姿势,若干年以前,她和他同窗做“兄弟”时,时常见怪不怪的画面。
那时,顾铮本抱着动机不纯的小儿女心思,女扮男装,在刚刚书院去就读求学的第一天,院长便让她选房间找舍友——
他们那书院的住宿,是按贫富贵贱、门第等级划分的。周牧禹出自寒门,所住的房舍自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可她偏偏哪个房间不去,就选中他的。因时下按配置,两个同窗是一间,周牧禹家穷,人又孤傲得很,也不合群,自然没人会挨着一个穷酸住。那些同窗们看她——堂堂江南首富家的富贵公子,居然选姓周的做舍友,背地里都一阵窃窃谈论,觉得奇怪。
其实,周牧禹也很纳闷,他自然哪里懂她当时的心思——
男人始终对她冷眉淡目。
他总是习惯于一个人看书,一个人食堂打饭,一个人上课、下学,无论她怎么嬉皮笑脸去找他说话,总是把头低垂着着,目光专注沉静翻他的书,要不就是看见她就掉头便走。
直到渐渐地,她的热情、活泼与开朗慢慢软化了铁石心肠的男人,她总是容易生病受凉,总是娇里娇气因为那屋子太过寒凉,冬天的风一吹,就浑身起鸡皮哆嗦,接着又引发受寒高热不退。
男人想是嫌弃她的咳嗽声、和要死要活的娇娇气麻烦样子扰了他看书,索性有天对她说——
“你过来,我们两盖一床,我不怕冷,我挨着你,你那比女人还娇气的小身板就不会受冻了……”
当时顾铮的那个心呐,嘴角都激动颤抖得怕是连针也缝不上。
那天,周牧禹说,“咱们好歹一床上睡觉”,就是这么个来历。
他开始常常不由自主地照顾她,帮她抄作业,写功课,天冷了把她圈在怀里、两人同盖一床被子窝着边看书边说笑,照顾常常动则风吹就倒、娇娇弱弱、总是容易生病、给他打麻烦的她;夫子时常里见她背不出文章,要罚她,他就主动代替她受罚,去做那些劈柴、挑水、洗碗的粗活;他们两个人,渐渐地,成为了最要好的同窗,一桌子吃饭,一桌子上课听夫子讲文章,出入总是一块儿,孟不离焦,焦不离孟……
是的,那应该是两人回忆里最最甜蜜温情的时光。
他把她当最最要好的“好兄弟”照顾,在被所有同窗排挤孤立的那些日子,顾铮后来也常常想,可能,就是当时那么个娇软、总是像跟屁虫一样的她的出现,他的心,才渐渐地暖了……
同窗们嘲讽他是穷酸,嘲讽她,则是“娘娘腔”……
两个不合群的异类,就这样变成共同体……
所以至今,那段“兄弟情”,都还在他心坎里回忆着,追溯着,甚至惦念着……
当然,后来顾铮也常常觉得自己做人挺失败,至少说,作为女人,她相当失败。
这个男人,宁愿接受接纳她作为“男人”时、和他的同窗之谊,却漠然得,怎么也无法接受两人的男女之情。
.
“我到了,谢谢你载我……”
四合院的黑漆木门口到了,静静的月色,春城里柳絮飞花,拂了两人衣袖还满。
顾铮利落下得马来,本来是他先下的,他正要去抱她,顾铮说不必。又对他盈盈一福身:“若是作为同窗之谊,那么王爷的这一段相送,我就此谢过了!”
然后,撩起裙摆,就要上阶沿。
“王爷!”
其中两名锦衣卫上前单膝跪地,像是恭敬招呼行礼。
顾铮一怔,忽然就诧了。每到这个时候,月色昏黄,天刚日暮时候,她都能看见好几名锦衣卫在这个地方巡逻,从她的糕点铺到四合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