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书里面的剧情,程彦心头千万匹羊驼飞奔而过。
当时看小说只看一个爽,并未过多关注书中的三观,如今联合自己的身份想起来,心里只剩MMP。
哪怕作者再怎么粉饰太平,也抹杀不了男主靠女配得来的太子之位的事实。男主一朝坐稳了储君位置,便把出了大力的女配一脚踢开,后来还为了女主,将女配游街示众千刀万剐。
与李承璋的斩草除根相比,被世人誉为渣男战斗机的汉武帝刘彻简直都是绝世好前夫。
程彦深呼吸一口气,扯了扯嘴角,道:“舅舅还说什么了?”
她不信自己会下场凄惨祸及家人。
她是穿来的,对李承璋并没有男女之情,李承璋爱喜欢谁便喜欢谁,跟她有甚么关系?她不去干涉李承璋的事情,想来李承璋也不会丧心病狂到把她这个对他助益良多的表妹给弄死。
再者,书里的女配身份虽然尊贵,可并不是有封地有食邑的翁主,她的翁主封号是靠改善田地种粮食救活了无数灾民得来的。
她的到来已经改变了一些事情,也能改变自己与家人的命运。
程彦一直对李承璋淡淡的,程仲卿见怪不怪,道:“陛下还说,等你过了及笄礼,便为你和太子举行婚礼。”
说到这,程仲卿话音微顿,蹙眉看着程彦,道:“彦儿,我虽然是个男人,不及女人细心,你又是个闺阁女儿,许多话不大方便与我说,可关乎你终身大事的事情,你可一定要告诉我。”
程仲卿身体微微前倾,拉着程彦,斟酌片刻,犹豫道:“彦儿,你与我说句实话,你把太子当做什么?是兄长,还是郎君?”
程彦半开玩笑道:“我若把他当兄长,爹爹还能帮我退了这门婚事不成?”
程仲卿眸色一沉,手指微微收紧,沉声道:“只要是你的事情,爹爹愿意拼上性命。”
程彦心头蓦然一软。
她自然是信父亲的。
大夏以孝治天下,在这个长辈将晚辈压得死死的时代,父亲因为她的事情,没少与程老夫人争执。
她能在侯府任意妄为,除却翁主的身份外,父亲无条件为她撑腰也占了很重要的一部分。
程彦笑了笑,对程仲卿道:“到明年二月我才十三岁,爹爹跟我讲这件事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与太子退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才不要父亲冒险。
她能感觉得出来,李承璋并不喜欢她,待她不过是面子上的情分,如今女主谢诗蕴已经出现了,李承璋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戏份也不远了。
到那时,她不去干涉二人,只顺水推舟成全这段姻缘,既能换来李承璋的感激,还能给自己留了退路,岂不比自己折腾来得容易?
谢诗蕴纵然想报复她,可她母亲是长公主,她又因改善粮食在百姓心中声望颇高,谢诗蕴哪怕是一国之母,也不敢对她怎样。
再者,李承璋也并非傻白甜,一个能让粮食翻倍又无意与他争夺东西的翁主,纵然脾气坏点,他也会容着。
程彦道:“再说了,我觉得太子只是把我当妹妹看待,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好。既然未来不可控,我们干嘛要为明天的事情烦忧?”
程仲卿被程彦的话逗笑了。
他这个女儿,最是聪明不过的,可偏偏在感情上面不开窍,但转念一想,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懂什么叫喜欢不喜欢?
是他太着急了些。
程仲卿揉了揉程彦额头,笑道:“是我多心了。”
也罢,来日方长,他总能给她寻到属于她的幸福。
“过几日便是下元节,你娘带人去了边塞。”说到这,程彦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又语气平缓往下说:“太后多半要从离宫回皇城,你一个人回离宫也是无趣,不如留在侯府,与众多姐妹乐一乐,你觉得如何?”
程彦点头同意。
她也许久没见父亲,陪一陪父亲也是好的。
程仲卿见程彦愿意留下来,颇为欢喜,又与程彦说了许久的话,见天色将晚,他便嘱咐程彦好好休息。
程仲卿往自己院子走,还未走出长廊,便看到长廊尽头程明素带着谢诗蕴挑灯而立。
刚下过雪,夜里冷得很,程明素母女穿的还是来华京时的衣服,衣裳单薄,款式也不是时兴的,就连鬂间的钗环首饰,也不如侯府稍微有点脸面的丫鬟婆子。
程仲卿皱眉问道:“怎么不在屋里等?”
程明素轻轻活动着冻僵的身体,道:“二哥是有家室的人,我怎好跟以前一样,不管不顾往二哥屋里闯?”
谢诗蕴柔柔唤了一声舅舅。
程仲卿颔首,态度疏离。
丫鬟捧来热热的茶,程仲卿开门见山道:“这么晚过来,想来有要事找我。”
三人都是聪明人,谢诗蕴勾引太子的事情委实上不得台面,便极有默契地不提起。
程明素轻啜一口茶,道:“倒也没什么大事。”
说罢她看向谢诗蕴,谢诗蕴起身,从丫鬟手里捧过包裹,取出包裹里的衣服。
程明素道:“吴地苦寒,绍安又是罪人之身,我们能活着已经不易,实在没甚么好东西给二哥的。这是蕴儿在家里做的衣服,二哥看看合不合身?”
程仲卿知道自己妹妹的心思九转十八弯,深夜做这个打扮在他院子前苦等,无非是让他看了心软,去求程彦让她放过谢诗蕴罢了。
程仲卿不说话,程明素笑笑道:“我离京时母亲虽私下给了不少钱,可都用来打点关系了,我不好坐吃山空,便只好与蕴儿做些针线活拿去换钱。说起来不怕二哥笑话,蕴儿的针线活儿是一等一的好,吴地不少富商都喜欢她的刺绣。”
程仲卿看了一眼谢诗蕴。
谢诗蕴比程彦大几岁,身体却纤瘦得很,手指也不似程彦的柔软无骨,指腹处,还隐隐有些薄茧,浑然不是大家闺秀的十指纤纤。
程仲卿微微皱眉:“你很不必吃这些苦。”
程明素道:“我初嫁绍安时,他是世家公子的翘楚,我原本以为,似他这样的人物,纵然成了婚,也是招蜂引蝶不安分的,可他没有,哪怕我与他成婚多年,膝下只有一个蕴儿,他也不曾纳妾。”
说起往事,程明素面上浮上一层似月色朦胧的浅浅光晕,声音也比往日软和三分:“他待我如此,我又怎能在他艰难之时弃他而去?”
听到这,程仲卿面上才缓和三分。
同富贵容易,共患难者却极少。
这大概是他唯一欣赏程明素的一件事了。
程仲卿态度终于不似刚才冰冷,道:“蕴儿此事做的糊涂,长公主生平又最恨谢家人。”
“谢家害死镇远侯,便该知道长公主会报复。”
镇远侯是长公主的第一任驸马,那位侯爷才是一位惊才绝艳人物,可惜与十万将士一同战死边关,尸首都不曾寻回。
“我知道。”程明素连忙道:“我不敢奢求彦儿会原谅蕴儿。”
程明素把谢诗蕴推在程仲卿面前,双膝跪地哀求道:“只是蕴儿实在命苦,她是无辜的,不该跟我与绍安一同吃苦。蕴儿身上虽流着谢家的血,可也流着程家的血,求二哥看在她算半个程家人的份儿上,把她留在华京好不好?”
程仲卿剑眉微皱。
谢诗蕴伏在程明素肩头哭了起来。
程仲卿本就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又见谢诗蕴母女抱在一起哭的画面实在可怜,见此只好道:“你们先别哭。”
话刚出口,忽又想起程明素一贯的作风,不由得又补上一句:“侯府并非我一个人的侯府,此事我要与彦儿商议才能决定。”
次日清晨,程彦听完程仲卿支支吾吾的话,不由得在心中感慨:这才是究极白莲花的手段,与程明素相比,谢诗蕴那点只会装可怜的手段简直上不得台面。
昨夜程彦回忆书中内容,倒也让她想起不少,按照书里的进程,谢诗蕴进京,圣母光环照耀世人,女配纵容随从撞人的恶名传遍华京城,又加上谢诗蕴与太子勾搭在一起,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女配便不许谢诗蕴母女留在侯府。
程老夫人答应得痛快,却在临出发那一日,抱着谢诗蕴哭天抢地,说女配这是要她的命。
女配气得跳脚,明明是谢诗蕴算计她,又算计她未婚夫,她凭什么容忍谢诗蕴留在华京?
与女配的歇斯底里相比,谢诗蕴在一旁搅着帕子默默垂泪,模样可谓是我见犹怜,恰逢太子李承璋出行,以为谢诗蕴因为他的缘故遭了女主的报复,便英雄救美,一拍即合,进而奏演一出“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
想起书中剧情,程彦挑了挑眉。
白莲花对嘛?她生平最爱手撕白莲花。
这个恶毒女配,她当定了。
第6章
程彦道:“爹爹的意思我都明白,表姐实在可怜,我不该对她赶尽杀绝,只是爹爹此话,将惨死边疆的十万亡灵置于何地?”
程仲卿一时语塞。
程彦若说其他的话,他倒也好接,可十万性命实在太重,重到哪怕九五之尊的天子也无法轻易揭过。
那些人他甚至还见过,灯下挑剑笑谈马革裹尸还,他们不怕为大夏死,只怕自己的血肉之躯不够硬,挡不住胡人进攻的刀枪。
他们都是立志报国的好儿郎,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他们抗过了胡人的马蹄,却没有躲过自己人的算计,被谢家人害死在边关。
何其惨烈又无辜。
程彦声音轻轻的:“谢诗蕴可怜,他们未尝不可怜。”
程仲卿呼吸一滞,袖子里的手指紧紧攥着,潋滟眼眸闭上又睁开。
片刻后,程仲卿缓缓道:“彦儿,是我疏忽了。”
“下元节之前,我便送她们离开。”
程仲卿再不提让谢诗蕴留下来的事情,程彦慢慢饮着茶。
师夷长技以制夷,老祖宗传下来的法子,还是很好用的。
谢诗蕴母女搬出可怜这张大旗,那她就比她们更可怜。
程仲卿离开后,程彦让紫苏找几个机灵的卫士去办事,正巧被李夜城遇到,犹豫片刻,便来找程彦毛遂自荐。
李夜城正处于变声期,声音算不得好听:“没有人比我更合适。”
程彦蹙眉看着李夜城异于常人的碧色瞳孔,颇感棘手。
那年镇远侯还是一个沙场饮血的将军,并未尚公主,得胜之后,当地异族官员献上舞姬数名,镇远侯留下一个被夏人养大的胡姬,春风几度后,便继续征战。
边关战乱不休,今日是大夏的城池,明日又被胡人占领。
镇远侯回到边关小城,那个地方已经被胡人屠城,镇远侯找不到胡姬,只好作罢。
又一年,镇远侯还朝,得尚长公主,大婚之后,胡人兴兵来犯,镇远侯匆匆奔赴疆场,又立数功。
镇远侯的战功让还是皇后的谢元昼夜不安,谢元设计让他与十万将士埋葬边关。
后来长公主再嫁程仲卿,再后来一位胡姬求到公主府,求长公主救她的儿子。
那日长公主并未在家,是小小的程彦救的李夜城。
大夏与胡人有血仇,世代不通婚,或许是胡姬知晓自己的存在只会给战功赫赫的镇远侯蒙羞,又或许是旁的原因,哪怕她知道镇远侯在找她,她也不曾出现。
若非李夜城有性命之忧,她这一辈子都不会让自己和流着胡人血液的儿子与镇远侯扯上关系。
百年来的血仇,哪是这么好解的?
夏人对胡人的恨,是刻在骨子里,淌在血液里的。
纵然李夜城的父亲是战功赫赫战死边关的镇远侯,可是母亲是胡姬的身份也让他在大夏寸步难行。
程彦犹豫道:“他们不会听你的话的。”
她敬重以身报国的镇远侯,将李夜城当做兄长对待,但并不代表旁人也这样看。
这些年她虽然把李夜城带在身边,但李夜城所受到的歧视并没有减少分毫,反而因为身份暴露后,旁人更加抵制他——他的存在,是镇远侯的污点。
李夜城声音低哑:“阿彦,你知道我娘为什么给我取名夜城吗?”
程彦摇头。
李夜城声色淡淡:“夜城,一夜被屠城。”
李夜城抬头看着程彦,碧色的眼睛幽深:“所以,没有人比我更适合去做这件事。”
程彦手指微紧,半晌后,轻叹一声,道:“委屈你了。”
她当然知道李夜城是最恰当的人选。
之所以没让紫苏找李夜城,是因为太明白夏人对胡人的恨意,让夏人去听一个胡人的话,怕是比登天还难。
然而李夜城也是最合适最有发言权的——他的父亲一生征战,与胡人不死不休,他所有亲人尽死于胡人刀下,他与千万个夏人一样,对胡人的恨意也是刻在骨子里的。
李夜城出发,紫苏看了一眼他刻意避开府中人的背影,给程彦续上一杯茶,道:“昨夜我送侯爷,侯爷说,以后李夜城来府,无需顾忌旁人,老太太那里,他自有分说。”
程彦眉头微动:“爹爹倒是看得开。”
且不说李夜城是长公主前夫的孩子的事情,单只说李夜城的半个胡人身份,让程仲卿一个上过战场见识过胡人有多残暴的人以平常心待他,其胸襟不可谓不宽广。
程彦轻叹,喝完茶后,继续琢磨自己新培育的水稻和小麦苗子。
日头西斜,程家的姐妹们下了学,结伴来找程彦说话。
她们知道程彦不喜谢诗蕴,一句关于谢诗蕴的话也不曾提,倒是程彦主动问起谢诗蕴:“祖母准备什么时候送姑母离京?”
程家姐们面面相觑,犹豫片刻,最小的那个道:“我瞧着祖母的意思,怕是没打算把她们送走呢。”
程彦挑眉一笑,道:“不送走?”
“那我可有得闹了。”
她知道程老夫人不打算把谢诗蕴母女送走,说这句话,是借程家姐妹的口给程老夫人传话,顺便也提醒一下程明素——她容不得她,她做好的准备该排上用场了。
如此过了几日。
下元节是祭祀祖先的日子,丁太后派人接程彦进宫祭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