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区有其他客人无意间抬头,一下子发现什么,纷纷按耐不住的激动私语,“他就是照片上的那个亚洲男人,天!见到本人了,不知道是中国人还是韩国人,看身高反正是不太像日本人……那张照片给人的感觉真的好美啊……”
“他好像不是摄影模特,不知道能不能和他合影……”
“一看就是上流人士吧,怎么可能是模特……”
陆忱的视线始终没有挪动,有些出神,解说员走过来,适时给他解释,看得出十分兴奋,“先生您好。这张照片是我们一年前收到的投稿,当时我们在网上征集摄影作品,一位女士联系我说她拍到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隔天就洗出来给我们寄过来了。她还投了电子版,网站上也可以看到,人气很高,有很多网友都在问照片上的男人是谁……”
陆忱看了那张照片很久,“可以取下来吗?”
解说员十分热情的帮他把照片拿了下来,“当然可以。”
他眼帘低垂,指尖轻抚过去,忽然敏锐的察觉出相片表面的凹凸不平,下意识翻过来,发现相片背后用中文写了一行字。
我知道他很让人着迷,不过看到这张照片的人还是不要打他的主意哦,因为他已经有主啦——方小姐敬上。
一句话,仿佛能看到她写字时的滑稽表情。
唇角勾起自嘲的笑意,陆忱第一次觉得不能掌控的人生如此可悲。
一年的时间,他本以为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再碰到和她有关的事情,哪怕再小,依旧能主宰他的大喜大悲。
这世上最难过的事情,大概就是你遇见了,也得到了,却又猝不及防的失去。余下的时光只剩下这道疤,像被钝器慢慢凌迟,它让你什么时候疼,你就什么时候疼。
永远也好不了。
他渴望见她,吻她,拥着她入眠。这些念头在无数个夜里折磨着他,根本无法入睡。
他想,只要远远看她一眼,不被她发现,哪怕就一次,也够了。
……
沈清火是第一个知道陆忱回国的人。
但知道消息也已经是很多天之后了。
他来别墅看他,很多事并没有说破,只是劝他回维也纳。
那时陆忱就坐在客厅里,两边窗帘闭合,窗外传来风铃的声音,遥远的像乡野间的风。
光线很暗,沈清火隐约看见他眼底的表情,他眼神奇异,像是在笑,又像是在恍惚的思考什么。
有什么东西从脑中划过去,沈清火没有抓住。
他听见陆忱说:“别担心,我只是回来拿些东西,过几天就走。”
那本笔电放在他的膝盖上,几乎没离过手。他什么也不问,什么也没说,平静的反常。
沈清火有种不详的预感,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出来。南大在邻市,他还有课,听他说很快会回维也纳,也就没有多细想什么。
回去的车上,他皱着眉闭目养神,但那栋别墅里叮铃叮铃的风铃声却总是幻音一般在他耳边回响,扰得他心烦意乱。
他想起陆忱膝盖上那台笔电,眼神骤暗,一个不好的猜想涌上来,立刻让司机停了车。
对于为人师表的沈清火来说,电脑基本也是出行必带的,车刚下高速,停在江边,他已经打开电脑娴熟的穿过陆忱设下的防火墙,入侵了他那本笔电的服务器。
司机在车下等他,没有上去。
没过多久,沈清火就在陆忱的电脑里发现了一封邮件。
七天前有人匿名发给他的,一份死亡报告。
是方胥的。
邮件里全是法医拍的照片,每个角度,血淋淋的陈列下来。
最后甚至标注了死亡时间和原因——11月19日凌晨三点,死于颈椎骨断裂及颅内大量出血。
沈清火觉得荒谬至极——怎么可能?他知道结果不是这样的。
他追踪着IP查过去,发现这封邮件来自刑侦大队。
他不知道这七天陆忱把这封邮件看了多久,又看了多少次。
合上电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只能听见一阵忙音。
沈清火想起临走时他的眼神,很像他以前看到过的一些人……很像。
等不及让司机开车返回,沈清火给下面的人打了个电话,“给我查一下陆忱家里那位保姆的电话。”
三分钟后,收到讯息的沈清火打给了何姨。
“是沈先生啊……陆先生回来有一阵子了,他回来那天就给了我一笔钱,说暂时放我几个月的假……”顿了顿,有些哽咽,“那笔钱数额有些大,我担心先生知道太太的事情,所以拖了两天才走……”
“但是先生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异状,和人联系?哦……好像有一个……我有次在书房外听到先生打电话给什么人,好像喊的是易先生。”
……
之后还说了什么,沈清火没有听清。
他只觉得陆忱一定是疯了,否则那些东西他怎么敢碰?
联系到易恒是几个小时之后的事,对方在电话里意味深长的和他打招呼,“沈先生,五六年没联系了……”
“我问你,”天色趋黑,沈清火表情不甚清晰的坐在车后座上,车窗开了一半,夜风有点冷,“陆忱不久前和你做过交易是吗?”
“这个啊……”易恒的语气颇为不解,疑惑,“很奇怪,他来问我,有没有比海-洛-因更致幻的东西……”顿了顿,他笑笑,“我告诉他我的研究人员正好制了一批新型的货,或许可以符合他的要求……不过纯度很高,一次超过10毫克,就会致死。”
顿了顿,“因为是新品,还没找人试过,不清楚副作用。陆先生把这批货全要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得罪了他,会成为这批货的试验品……”
“不,你错了……”
夜色深黑,冷清的公路上偶尔有车辆疾驰而过。
返程的速度很快,但到达别墅的时候已经深夜。
下车后,他看着那栋漆黑的,一丝光亮也没有的别墅,听到了那串清脆的风铃声,还有弹奏着摇篮曲的钢琴声。
午夜时分的钢琴曲,显然有些骇人。
幸而这片别墅区,彼此之间相隔甚远,并不会造成扰民。
他正要进去,司机忽然颤巍巍的拦住他,“沈先生,我听说……我听说家里的西方位置挂风铃会招鬼的……而且这大半夜的,还有人弹琴,要不您就别进去了吧。”
“你先回去。”沈清火没有回头,若有所思的看着别墅的大门,露出怜悯的复杂神色,“招鬼……是这样吗?”
车子被司机开走,他视野中只剩下一片漆黑,耳边只留下风铃的声音,和那一段轻柔的摇篮曲旋律。
按了很久的门铃,里面的钢琴声才停下来,黑森森的玄关处,有人打开门。
门里不见一丝光亮,沈清火推了下眼镜,走进去下意识想开灯。
有人捏住了他的肩胛骨,黑暗中传来一个很轻的声音,“不许开……”
沈清火看见了客厅中那一点暗下去的火星,嗅到了空气中残留的烟雾,还有一丝红酒的尾香。
“陆忱,你在干什么……”
“你把她吓跑了……”他半靠在沙发上,叹息,忽而又轻笑,“沈清火,你信这世上有鬼吗?”
“你信?”
“徐医生说,脑电波异于常人的精神病人可以看见它们,但我不行……”他言辞清晰,头脑更加清醒,似乎想到什么好笑的事,唇角微微勾起,“他说我不行,但我现在,每晚都能看见她。”
沈清火的眉紧紧皱起,他看见那点火星又亮起来了,空气中的烟雾更重了一些,终于‘啪’的一声打开灯。
光线一下子亮起来,他眯起眼睛,看清了客厅的景象。
盖在钢琴上的布罩被丢在地上,茶几上是两杯喝了一半的红酒。
陆忱的脸隐在烟雾之中,神情恍惚,嘴角是他白天见过的那抹快意的笑。
他一步上前将他手里的东西夺下来,按在茶几上碾灭,神情阴郁到极致,“这几天,你沾了多少?”他声音沉的似能滴出水来,“你知不知道这种东西只要碰上一点,余生都会毁于一旦。”
“确实厉害。”陆忱半睁着眼看他,嗤笑,“它让我的一切渴望变成现实。我不求余生,只要眼下的快乐,求仁得仁,有什么不好。”
“你简直疯了——”
“那天晚上,她喊我了,我没有回头……”药品所致的亢奋和快感在这瞬间完全起不了什么作用,他觉得胸腔发痛,皱眉,似乎觉得身体中的药量还远远不够,“你知道我每次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吗?”
沈清火无法躲开他那双漆黑的眼,那双眼睛妖冶,清醒,带着自我毁灭的倾城艳丽,像极了水晶破碎时绽放的那一瞬间,美到极致,却已趋于末路。
“我很清楚,它会让我万劫不复。”他勾唇笑笑,“我很清楚……”
它一手掌控着他的身心,在他每次想起,生不如死的时候,都用极致的快感和幻象抚慰他的伤痛。
虽然他清楚、理智的知道那都是假的,她的面容,她的声音,包括她的一举一动都只是他的幻觉,根本不是真的。但美好的假象总是令他怀揣一丝念想,渴望与她的灵魂相见,并告诉她他没有真的抛下她。
沈清火的目光下意识下移,落在沙发上的一个注射器上。
并不陌生的针管里,装着计算好的量。
沈清火只看一眼,就知道那是多少——不多不少的10毫克。
沉默良久,他静静问:“你这样,让方胥怎么办啊?”
身体与精神极度亢奋的状态下,陆忱嘴角的笑容慢慢消失了,有一瞬间,他感觉快感正从身体里潮水般消退,浑身血液几乎瞬时凝固,整个世界彻底安静下来,“你说什么?”
沈清火抬眼注视他几秒,良久,仿佛认命般的叹气,“方胥没死。”他觉得好笑,“我不知道那封邮件是谁发给你的,当初警察和法医赶到时,所有人确实都以为她已经死了,后来法医拍完照检查尸体,才发现她还有生命体征。但你爷爷并不想留着她,加上你们已经离婚了,所以我暗中把她送到了别处治疗,这件事并没有别人知道。”
短短不到一分钟的讯息,他心跳的很快,身体产生的一系列连锁反应让他晕眩,难受,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听完,扶着沙发慢慢站起,“她在哪?”
“地址我不会告诉你。”沈清火的表情近乎冷淡,他摘下眼镜,眯着眼擦去镜片上沾染的丝丝烟雾,眼神里不带感情,“你什么时候戒了它,我让你见她。”
第三十三章
盛夏的白昼极长。
乡下的村落沉浸在一片蝉鸣里, 外头的树叶打着蔫儿,一只小狗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方胥在厨房一边切菜, 一边抬头看窗外。
她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两年的时间过去,视线还是不怎么清楚。医生说是脑内的淤血压迫到了视神经, 视力下降的很严重,极亮或极暗的环境下什么都看不清,需要慢慢恢复。
有人从院子外面进来了,阳光亮的刺眼,朝外看依旧一片花白。
她没抬头, 只朝外喊了一声,“吴叔,这么热的天, 下午就别出去了吧……”
院子里一个五十多岁,头发花白的男子佝偻着腰,放下锄头,朝里应了声,“哎, 不出去了……”
然后他走进来,看了看厨房的状况, 似乎想打下手, “你这姑娘怎么又买这么多菜,还有肉, 这么热的天不经放啊……”
“不怕,有冰箱。”
午饭的桌上照例又是一大桌子菜,方胥唤来院子里的小狗,给它碗里夹了好几块骨头。
吴叔低头扒了两口饭,又开始了之前的唠叨,“小胥啊,我一个人都生活了好些年了,早就习惯了。你不用这么频繁的从医院跑出来看我,你这眼睛又不方便,在路上叔也不放心……”
方胥照常左耳进,右耳出。
“您还说我眼睛不好……您白内障做完手术才多久……”
说起这个,老人又是一阵沉默,“你老实说,那混小子是不是管你借钱了,我那会子撞了人,还要做手术,他手里哪来那么多钱,还一下子给家里六十万呢。”
提起队长,方胥心里就酸涩的发苦,“没,他自己攒的……”
“他攒的钱都给家里了,自己哪还有什么钱。”
方胥语塞,又移开话题,“吴叔,我听说你们这边要发展旅游业,很多房子都要拆迁了,到时候我把你接到城里住吧?我那栋房子就一个人住,平时还挺吓人的,反正我也没爸妈,要不咱爷两就凑活凑活一起过吧……”
“说的什么浑话。”
“那等你老了,我总不能看着你进养老院吧?”方胥放下筷子,低着头说:“队长没少照顾我,他不在了,你就是我爸……”
老人心里明镜似的,“他为国家牺牲的,我们祖上也光荣,再说每个月都有抚恤金呢……不用操心。你年轻轻的,现在又……要我说还是快找个好点的小伙子照顾你,和我这糟老头搭伙过日子算怎么回事……”
得,又扯远了。
中午吃完午饭,趁着老人午休的时间,方胥去了果园把老人剩下的活干完。
说是锄草,方胥压根不怎么会使锄头,锄头很沉,没抡几下手上就磨出了泡。
眼镜也不小心掉在地上,镜片被她踩花了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