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饲养手册》作者:姜玖
文案1:
人生最凄惨的不是高考失利上不了好大学,而是你不仅没有读上一所好大学,你还逐渐发现你的大学校友几乎都不是人。
……
叶挽秋从生下来起就与常人不同,她能闻到周围每个人的命数气味。
高考失利后,她意外进了一所奇怪的大学,发现周围的学生几乎都不是人类。
神的味道,魔的味道,妖的味道,各不相同。
或浓郁,或迷惑,或清隽。
但没有哪一个生灵身上的味道和那个少年一样清冷袭人,光是远远隔着就能闻到的缭绕荷花香。
“哦,你说他啊。”某棵老不羞的扶桑树摸摸下巴,“荷花香也正常吧,他本来就是莲花化身,男生女相的三太子嘛。”
“?!”
“啧啧啧,我就知道。多少妖啊魔啊神啊就被他那一张脸给迷得南北不分,真当人家那个中坛元帅和三坛海会大神的神职是虚的吗?他就算是只藕,那也是藕中一霸啊,下手可狠了……诶诶?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叶挽秋[QAQ妈妈我要回家!]
文案2:
三足金乌:你养的花你负责。
夜神夙辰:你养的花你负责。
扶桑蔚黎:你养的花你负责。
凤凰阿君:你养的花你负责。
梦君墨琰:你养的花你负责。
神使卿欢:你养的花你负责。
六界众生:你养的花你负责。
叶挽秋:……我……(浇水的手,微微颤抖)
一句话简介:自己养的哪吒跪着也要负责
阅读须知:
本文为神话现代奇幻AU,体系混乱,与任何电影和剧集无关,一切为剧情服务,请勿考据请勿考据请勿考据。
言情向神话衍生文,请勿刷电影和腐,万分感谢。
阅读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尽快逃生,不用通知作者。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洪荒 传奇 都市异闻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挽秋,哪吒 ┃ 配角:明煌,阿君,蔚黎,夙辰,墨琰,卿欢 ┃ 其它:灵异神怪,封神,史诗奇幻,穿越时空
第一卷 人间千味
第1章 嗅觉
仿佛天火坠落,焚云烧天,脆弱的苍穹被挑起一角,露出背后汹涌狂暴的血色华光。
她轻轻眨眼,看着头顶的金红色沉淀得越来越深,暗赤色的阴影席卷成滔天的浪潮,吞没掉周围所有的一切。世界末日就压在她的头顶上,人间万物都凋零如烟尘,瞬间蒸腾为虚无。
“太阳似乎在空中摇曳,这种武器发出可怕的灼热,使地动山摇,大片的土地上,动物倒毙,河水沸腾,鱼虾烫死,飞鸟哀绝。金焰缠身的利箭爆发时声如雷鸣,所到之处,敌兵烧得如焚焦的树干……”[1]
混沌之中,似乎有一个缥缈空灵的声音在呼唤着她:
“过来。”
“到这里来。”
“回到你该待的地方来。”
“过来。”
“过来。”
“好热……”她呢喃一声,想要蜷缩起身体抵抗这种神罚般的火海炙烤,却在刚一动的时候,就整个人不受控制似地朝大地上裂开的那道漆黑深渊掉进去。
她吓了一跳,整个人挣扎着醒过来,重重地摔在冰凉的地板上,又痛又凉,骨头都快散架似的。头顶的空调正在孜孜不倦地制造出更多的冷气洒在房间里,冰凉舒爽的气流扑灭掉她身上的热量。
夏日午后的热烈光线金黄滚烫,被窗帘过滤成一地的碎散柔光,投映在叶挽秋尚未彻底清醒的眼瞳里,敷抹开一层亮闪的琥珀色,光圈悠悠地转晃在眼底。
她爬起来,伸手习惯性地把一头半长凌乱黑发朝后一捋,用桌上的头绳随手一捆,仰头活动一下肩膀和手臂,坐在电脑前点开了“刺杀伯爵”的游戏图标。
手里拿着放大镜,脸被风衣立领遮了一半的侦探形象在进度条上挪动了好一阵,终于进入了游戏界面。一如既往,游戏界面的背景是一座在雷暴黑夜下,若隐若现鬼气森森的中世纪哥特城堡。
叶挽秋操纵的朋克猎手正矗立在原地,上次退出游戏界面时通过关卡而得到的教士手记正在角色手里,系统弹出消息框提醒玩家点击阅读。
她点击了确认,画面波澜一下,一卷羊皮纸在屏幕上徐徐展开。
这个以西幻和悬疑为主打元素的游戏细节设计挺到位,还在羊皮纸上加了涂改和血液特效。
叶挽秋一边看着,一边伸手拿起桌上那杯还漂浮着零星没化完的碎冰的啤酒喝一口,鬓边的几黑发跳散下来,软软地贴着她白净柔和的下颌线。还没看完屏幕上的字,门口传开了一阵敲门声,然后是母亲叶芝兰的声音:“下来了,挽秋。去参加你堂妹的升学宴。”
升学宴三个字钻进耳朵里跟小虫子在爬似的,叶挽秋不由得颤了颤睫毛,将杯子里剩下的啤酒全灌进去:“知道了妈妈,马上下来。”
说完,她退出了游戏,打开衣柜胡乱抓出一件衣服换上,散开头发用双手抓抓理顺。目光在梳妆柜里游巡一圈,最终还是选了缠在手腕上那条已经戴了很多年却依旧崭新的红色发带。一指宽的鲜红锦缎,两端坠饰着两颗雕刻着莲花纹样的小小金色珠子。
叶芝兰从来不让她将这条红缎取下来,夏天绑头发也好,冬天缠手腕也好,就是不能离身。
说这是她当初从三太子行宫神庙里求来给叶挽秋保命的,一定得戴到十八岁才行。
这个堂妹和她同年,只小叶挽秋四个月,学习不算多拔尖但是相当能看。上个月的高考也发挥正常,总分超了重本线五十多分,稳稳地能上一个不错的一本大学,比刚踩线的叶挽秋的可选范围宽阔多了。
班主任在得知叶挽秋的分数后就给了她建议,告诉她这个分如果想上本地的一本大学相当悬,倒不如去搏一把外地的大学。
“想当初我就是这么考上我们大学的,不是说我分数有多高,而是那年恰好就我一个人敢报!年轻人,就得头铁一点,反正还有后面几个平行志愿,好好填,既要拼搏又要保底。”
已经五十多岁的班主任,说起这段话的时候整个人都眉飞色舞,对自己当年的幸运和勇气生出的骄傲之情化作一股清晰的烤橄榄味钻进叶挽秋的嗅觉,嚣张的浓郁。叶挽秋受教,憋气抱拳:“老班厉害!”
只是这种事实在可遇不可求,叶挽秋从办公室出来以后,蹲在台阶阴影处开始认真地回想自己这将近十八年的时光里到底走过多少狗屎运,能有多少底气去头铁一把。
盘算完毕后,她悲哀地发现自己从小到大的幸运指数恐怕还不如乡下外婆家隔壁邻居养的那条阿黄。至少阿黄当初仗着自己土狗的种族优势,硬是把那条从城里来,吃惯了精致狗粮的贵宾情敌给熬到了水土不服,被迫退赛,自己狂甩尾巴抱得美狗归。而她,除了天生嗅觉奇怪以外,再也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优势了。
非要说的话,就还只剩一个心态良好。
而且严格来讲,她这个嗅觉异常也不算是个多幸运的事。
从小叶挽秋就能闻到每个人身上的独特味道,那代表着对方的命数和运势,以及情绪变化。就像在闻一味香,前调是象征着这个人的生死健康,中调是命途气运,后调则是对方此刻的心情变化。
别人的这一生,她闻一闻就能知道。
叶芝兰以为她是嗅觉有问题,那段时间连绣铺都不开了,带着她跑了大大小小各种医院,一点医治办法都没有。叶挽秋也逐渐明白过来自己是和常人不同的,从八岁以后她就开始学会了撒谎隐瞒,装作自己的嗅觉异常已经自愈,这才让妈妈放下心来。
有时候叶挽秋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前十辈子都是个毫无嗅觉的人,靠不停地通关来积德,最后终于感动上苍换取了一个灵敏的鼻子。
只可惜也许上苍实在太忙了,到造她的时候已经累到头晕眼花六亲不认了,所以在分配嗅觉的时候手抖得估计跟他们高中的食堂大妈似的,把所有的分量都集中到了鼻子上。
也算圆了她前几辈子的梦想,这下她该闻到的不该闻到的都闻到了。
然而凡事只要太过都是负累,她的嗅觉异常也是。从走进饭店参加堂妹的升学宴开始,叶挽秋简直就像被摁进了一个装满混杂香料的瓦缸一样。
真心恭贺的人是栀子花香,嫉妒不屑的人浑身乌梅味,心存羡慕的人身上飘来浓厚的百合香气。也有许多人对这场升学宴并不在乎,只顾坐在一旁说别的话。他们有的人闻起来像柚子,那代表他们目前身体健康,有的人则因为身患疾病而有股隐隐的烂熟香蕉味。
还有一生注定平庸而闻起来像柠檬汽水的人,也有命途坎坷崎岖愁思浸透眉目,因此散发着酸甜山楂味的人,等等。
叶挽秋低下头,站到立柜空调的上风向,让空调的冷风吹散空气里过于繁杂淤积的各种味道。它们纠缠在一起,就像这些人的命运也纠缠在一起一样,越搅越深,最后陷入无法逃脱的结局。
她调整呼吸,强迫自己适应这里的味道,这种事她已经做了无数次了,熟练是熟练,然而永远习惯不了。
这也是为什么比起往人堆里扎,叶挽秋更喜欢守在自家的绣铺里跟着妈妈做各种针线活的原因。叶家的手工绣铺在整个川渝宜城都是鼎鼎有名的,最具特色的是各种定制手工旗袍,其他还有各种手工布包,布鞋,以及手帕和披肩等等。叶挽秋从小跟着妈妈学,如今也已经学得相当不错了。
饭桌上一轮酒敬下来后,大家的话题忽然转到了一直没有开口说过话的叶挽秋身上。空气里的各种味道逐渐起了变化,幸灾乐祸的苦涩气味开始明显起来,闷闷的沉重。她听着周围人或真心或虚伪的安慰和赞叹,只抿着嘴角挂着一抹职业假笑,浓郁到让人头晕的混杂味道一刻不停地折磨着她的嗅觉神经,她都开始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了,额角隐隐的胀痛。
眼见着周围的人越来越热切地过问,叶芝兰放下手里敬酒的酒杯,神色如常地回应:“她尽力了就好,没什么好比较的。反正到最后都是就业,我们家的绣铺足够养得起我们了。挽秋她手巧,学得快又有想法,绣铺在她手上会比在我手上更好。谢谢各位关心她。”
听到叶芝兰这么说,一些人也就知趣地闭嘴。
吃完饭送完礼后,叶挽秋和妈妈一起提早回到了家里。她得赶在第一批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前决定好自己的意向大学和专业,地域选择很重要。叶芝兰因为早几年一边抚养女儿一边接活儿和培养绣铺新人,眼睛和颈椎都落下了病根,叶挽秋不想上大学的时候离家太远。然而留在本地的话,她的分数不算多有优势,偏偏还没有本地优惠政策。
叶挽秋把志愿填报指南翻到外省的某一页,上面有两个她圈出来的红圈。她犹豫着,看着叶芝兰绣两针就得揉揉脖子的样子,手指始终没在键盘上敲下那两个大学的代码。
要不还是就近选一个大学好了,她想,反正她将来毕业了也是要回到绣铺来的,还能时常回家帮忙。她很喜欢家里的这个绣铺,也喜欢那些精巧复杂的绣法和绣品,想把铺子一直经营下去。
还在叶挽秋犹豫的时候,叶芝兰忽然开口说到:“等明天的时候,你去你凌叔那里买些新的颜料,宣纸,布料和绣线回来吧。我都写在纸上了,你带着去。再买些装饰,你眼光好,看着挑就成。”
她一边说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指间捏着的细针在灯光下浮闪着细碎如鱼鳞的银光,那些或金或红的蚕丝线在叶芝兰的手里交缠错杂又井井有条,徐徐绽开在洁白的光滑绸缎上。顶级绣师们的技艺都是十指灿莲花的高超,看他们刺绣就像在看一张苍白贫瘠的画卷是如何极慢又韵味十足地染上色彩,添进生气,长出灵魂。
叶挽秋应一声,合上电脑坐到母亲身边,歪头好奇地看着上面的人物和图案,清澈的眼睛如猫一样漂亮:“妈妈这是绣给谁的啊?”
绣布上已经基本成型的人物是个翩翩美少年,凤眼朱唇,长发如泼墨,身穿红衣银甲,手持紫焰尖枪,眉目清冷锐利如含着极寒的冰。一条绣了一半的飘逸红绸鲜艳如赤焰晚霞般轻盈地缭绕在他身边,完成的一端上有金线绣制成的三足金乌,另一端的色彩和银蟾图案还只是雏形。少年的白靴下踩着的是一对耀金火轮,洒落下的火星绵延簇拥成团团未成形的赤金莲花。绸面上空出来的左面则是刚绣好边框的名讳和神号。
叶挽秋其实不用看名号也知道是谁,这位少年神祗的行宫就在离家不算太远的翠屏山里,每年都有海峡两岸的无数信徒前来朝拜供奉。
“下个月就是你十八岁的生日。这是在你生日那天,我要拿去供奉给三太子庙里还愿的。”叶芝兰仰头活动一下酸痛的脖颈,垂散下来的发丝里已经明显能看到有许多白发了,“你想好要去哪儿上学了吗?”
“我想就近留下来。”叶挽秋说着,绕到母亲背后替她揉了揉肩膀和额角,“您别绣了,最近来这里旅游的人越来越多,铺子里的生意就够您忙的了,剩下的我来吧。”
因为风景绝美再加上是民俗神话文化的发源地,宜城在西南部一直都是旅游选择的首要城市。来到这里的游客们大多数都会来近郊的这座古老小城逛逛,叶家的手工绣铺生意每每一到旅游旺季就格外红火。
叶芝兰疲惫地点点头,摘下眼镜放进口袋里,拍了拍女儿的手,起身将绷架前的位置腾出来给她,目光擦过叶挽秋头上系着的金莲珠红带,又笑了,感慨着说到:“这红缎还是当初你四岁那年我从三太子行宫里给你求来的。说来也怪,你那时候病成那样,到处医院都跑过也治过了,怎么都不见好。可是这红缎一套上去,你第二天一早就睁眼清醒了,烧退了不说,吃东西也不吐了,人也跟着慢慢精神回来了。行宫的师傅告诫在你十八岁之前,这条红缎都不能离身,并且十八岁那天一定要来还愿……”
说着,她叹口气,“这时间还真是一转眼就过去了。”
叶挽秋停下手里绣赤金莲花的动作,转头看着灯光萎靡下的母亲侧脸:“我不走远,妈妈。我就近选个大学就好。”
“瞎说什么呢。”叶芝兰摇头,手指揉着眉间,“我都问过你老师了,能冲一把省外的大学对你的前途是最好的,你总不能一辈子留在这个小城里吧?”
“这儿也没什么不好啊。”叶挽秋嘟囔一句,手里的细针牵引着混色的丝线灵活翻飞如蝶,团团莲花的轮廓和底色逐渐有了基本的形状。她绣一会儿,扬针轻轻勾起垂下来的漆黑乱发别回耳后,也不怕针尖会刺伤自己,力度拿捏纯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