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咬她的耳朵,“想什么?”
“让我想一想,再决定要不要跟你。”
他停住,“真的?”
她吐字清晰,“真的。”
现在回想,这话根本就是推托之词,他那时怎么就信以为真了呢?
不仅当了真,还立马鸣金收兵,心满意足的抱着她睡了一晚上。结果第二天起来,她马上又变得和之前一样冷,好像过了一夜,两人的关系根本毫无进展。
魏邵天算是记住了个教训。谁的话都能信,律师的话,千万不能信。
到了机场,齐宇把车留下,自己打车回去。
魏邵天直奔柜台,要订去香港的航班,还好凌晨一点还有一班机,否则就要等到明天。
他拿出护照和现金,买好票,往航班信息的电子屏走,目光掠过密密麻麻的航班信息,竟一时晃了神。
他曾经发誓一辈子不会再回香港,那时年少,心中愤慨,憋了一口气,说的当然是气话,只是后来的十年间,他真的没有再回去过。安城与香港不过一海之隔,于他而言,却如同隔了千山万重。往事过不来,他也回不去。
十年过去,他早已不是那个会握着电话饮泣质问的少年。他敢踏上故土,是因为他已磨砺出了一颗铁石心。过去,远不如眼前来得重要。
夜间的航班,整架飞机只坐满了一半位置。一个小时的航程,随着飞机渐渐攀高,他将思绪都放空。
空姐送上饮料,又亲切的俯下身问他是否还需要别的服务。
对方用的是粤语,他也用粤语答:“不用了,谢谢。”
下了机,他打车到了尖沙咀,满眼是高楼林立,霓虹闪烁,曾是他无比熟悉的地方,此刻他却无半点感触,只想赶紧找个地方睡一觉。
的士停在一栋装修豪华气派的酒店门前,门童拉开车门,魏邵天双手揣在皮夹克的兜里,大步迈了进去。一路有人向他鞠躬引路,大厅里放着优雅舒缓的爵士乐,所有陈设都出自名师之手,这是整个九龙区最出名的酒店之一,推窗便能观赏维港,下楼便是海滨长廊,一晚的房价自然不菲。
他不耐烦的把护照扔给前台,说了句,“住店。”
前台的一男一女正打算笑脸迎人,对上他态度恶劣,笑也僵在脸上。男前台翻开他的护照页看了一眼,没敢多问,低头在电脑上安排客房。
到了房间,洗完澡出来,已经是凌晨三点五十。窗外就是维港夜景,他却只觉得刺眼,把窗帘拉上,躺在床上吸了根烟。
夹克的内衬衣袋里,有一只白色的管子,是她的哮喘吸入剂。离开她家时,他什么也没有带走,除了这支吸入剂,他一直随身带着,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见到她,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突然犯病……还因为他深信,他们之间的交集,远不止这么一点。
第14章 礼物
宋瑾瑜下了飞机,准备去搭乘的士,刚走出到达厅,便看见一辆全黑的辉腾低调的停接客口的旁轮候。
司机也看见了她,打开车门朝她招了招手。
宋瑾瑜拉着小号行李箱走过去,有些诧异,“林哥……你怎么会来接我?”
“傅先生猜到你会回香港。”林旭笑了笑,“他很了解你的。”
她一时红了眼,“他当真要结婚了?”
林旭点了点头,“是真的。”
见她一时无话,林旭主动将她的行李放到后备箱,“先上车,上车再说。”
她坐上车,谨慎地没有坐在副驾。车内依旧是熟悉的木质香味,不带一丝甜味,和他的人一样,淡然严谨。
车子汇入车流,林旭才问了一句,“你不问是谁?”
她静默片刻,“一定是能配得上他的人。”
林旭暗自叹了口气。
她在后座闭目休息了一会儿,醒来见车子已开过荃湾,便问:“我们去哪?”
“傅先生还在公司,他让我先带你去吃晚餐,晚点在家里见。”
她应了一声,知道林旭说的“家”是他在太平山顶的那套洋房。那里不是他久居的地方,他在中环附近另有一间公寓,平时为上班方便,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那,只有周末休息时,他才会回傅家老宅,或是来山上闲居几日。
她当然没有跟他回过傅家老宅,中环的那套屋她也只知在哪,从未去过,只有太平山的那套房子里有一间她住的卧室。其实过去九年间,她去那里住的次数也屈指可数,那房子空得吓人,上下两层,足有八-九间屋,走路都带着回声。如果他不在,她是不敢一个人住的。
她坐了一趟飞机,又心事重重,累得没什么食欲,在西餐厅里只点了头盘和甜点。林旭看得出她的焦虑,便早早埋单送她回去。他跟在傅桓知身边也有些年头了,自然是知道这位宋小姐对傅生而言的重要性。以前她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每月大多是他跑腿送去些生活用品。傅生每日忙到分.身不暇,但如果有和她的约会,那一定是除工作以外最重要的。
想到这里,林旭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原以为她毕业之后会留港,没想到毫无征兆的去了安城。那时傅生已经给她安排好了新的工作、新的公寓……甚至亲自飞去国外挑了求婚戒指,结果都没了下文。
如果新进门的傅太是她,总归比那些大小姐好伺候,至少,傅生跟她在一起,能更开心些。
当然,这只是林旭心中的揣测。傅生那种不温不火的性格,有什么事都藏在心里,更不会轻易跟他讨论私事。
只有那么一次,也是很多年前了。
他记得当时宋小姐哮喘病犯了,情况还挺严重,住院足有半个月。她还是学生,没那个经济能力支付住院的费用,又无亲近人在身边,前前后后都是傅生放下工作陪在她身边打点照料。
当时为谈一个大项目,傅生已飞去英国好几次,她的病赶在节骨眼上,于是整个项目都被搁置了。生意场上,时间就是金钱,损失不可计数,最后也是傅生自掏腰包补了空缺,才没有招人非议。
那时林旭白天送傅生去公司,下班便接他去医院,几乎是两点一线。有时在医院陪到夜里深了,林旭便在外面等着,等得无聊了就填填马票,等傅生陪完床,再送他回家休息。常此往复下来,连林旭都有些吃不消,更别说是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傅桓知了。
在此之前,林旭一直以为她只是傅生资助的一个学生,毕竟他是全港有名的杰出慈善家,年年都有赞助港大奖学金。或者更进一步说,傅生是把她当作妹妹看待的。但渐渐林旭也觉察出不对,若只是个妹妹,远不至于如此费心劳神,甚至胜过他身边那些正牌的女伴。
所以那时,林旭忍不住问了一句,“看来宋小姐对傅先生而言很重要。”
那次,傅桓知并没有沉默,反倒问他,“你有没有听过农夫与蛇的故事?”
林旭当然听过农夫与蛇的故事。农夫在雪地里救下一条被冻僵的蛇,把它捂在胸口取暖,可蛇苏醒后,却咬在了农夫的心口上。一个恩将仇报的寓言故事。
傅桓知说:“我那时救下她,是出于善心。可直到她苏醒的那天,我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反咬我一口。”
林旭听完不免讶异,“傅先生对她这么好,连我都看在眼里,我想宋小姐不会的……”
后来,关于他们之间的事情,傅桓知再没有透露过半个字。直到她离开了香港,他的生活也没有太多改变,照旧是一切以工作为主,该去的应酬一律都会走个过场,该陪的客人也陪到宾至如归,每周日回老宅吃饭,从无例外。连林旭都感叹,能这样事事都滴水不漏,旋斡自如的人,必定是有极强的自控力的。
车子开上山,停在一栋洋房门前,钥匙原本她是有的,离开香港时她还给了他,只因为怕心里留有念想,不能专心做事。
车停稳,林旭将钥匙给了她,还是之前她用的那副,“你跟傅先生好好聊一聊,他最近压力也很大。”
林旭也是照吩咐办事,将人送到后,便开车下了山。
宋瑾瑜一个人站在大门口,山上风大,呼呼的往她的领口灌,她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拿出钥匙打开铁门进去。
这里一切如旧,泳池的水很清澈,仿佛早上才换过,草皮也修剪的十分齐整。
富人的生活便是这样,不需要耗时耗神,只要按时掏钱,总有人打理。闲来想起这个地方,随时都能过来享受。
车库里没有停车,看来傅桓知还没有到。她打开门进去,独自在冷清的房子里转了转。
空调是二十六度恒温,地砖有如抛过光一般铮亮,真皮沙发也保养得崭新如斯,家具上没有一点灰尘,只怕不是今日刚打扫过,而是日日都有佣人来打扫。
上到二楼,是她曾经住过的房间。打开灯,明明里面所有的陈设都和从前一样,却找不出任何关于她的痕迹。宋瑾瑜独自在床上坐了一会儿,看着飘窗外的夜间,有些怅然。
她记起有一年赶上流感,她的呼吸道感染,因没有好好休息,哮喘急性发作并发了气胸,住院半个月才好。出院之后她想回学校,被傅桓知强硬否决了,于是就被他带到这里住了半个月,一直到她的病好清了,能蹦能跳,他才肯放她回去。
那时她并不觉得他霸道,心里反而很悸动。她住在这儿的时候,他也搬过来一起住,按香港的交通,他住过来每天至少要多花半个小时去上班。他是一个极其看重效率的人,能为了她做这样的事情,已然是很大的纵容。
那场病之后,她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比从前近了些。她回学校后,每个月他都尽量亲自去见她,陪她吃饭逛街看电影,而不只是派人给她送些东西而已。只有当真了解他这个人,当真知道他每日有多忙,才会明白,这已是莫大的温柔。
时间再往前推,回到他们初相识的那一天。
大排档收摊的时候,她抹完最后一张油腻腻的桌子,把塑料凳都摞在一起。点了点数,好像少了一条凳,再抬头,只见不远处的红色塑料凳上,坐着一个人。
她最初留意到的,是三伏天,那人居然还戴着手套。而后才看见,是一个整洁干净的年轻人,穿着打扮都和这一片的食客格格不入。
见她看过来,他落落起身,将塑料凳交还到她手上。
他开口,普通话不甚流利。
“只要你能杀了魏秉义,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这笔钱足够你不用再做现在的工作,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国度,英国、法国、日本……读书也好,挥霍也罢。下半生都不用发愁。”
这样文质彬彬的一个人,竟然开口便要买.凶.杀.人。
她对他的提议并不感兴趣,把最后一把塑料凳叠上去,淡淡道:“我不是个刽子手,我杀不了人。”
他问:“难道你不恨他?”
“我恨他。但我希望他能被绳之以法,接受法律的审判。”
他不明白,“魏秉义被抓,你也跟着遭殃。何必呢?”
她看见不远处在等他的高档轿车,猜到眼前这个人来自权贵,若非如此,口中也不会说出这些天真轻妄的话。
她人微言轻,连生存都不易,更未尝体会过生活的美好,只道世上最不精贵的便是自己。
她说:“我的命不值钱,我不在乎。”
那一瞬间,他望着她,似乎是笑了。
“傻女,上帝造物,人人平等。”
后来的日子里,他也常常笑她傻,口气里不是鄙夷,而是亲昵和宠溺。
耳边仿佛响起那首她听过无数日夜的歌。
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但却令我看破爱这个字。
也许是她就是傻的,生来便是,认准了一件事情,总要走到头破血流才甘心收场。
楼下开门声响,她知道是他回来了,收整起先前的思绪,走出了房间。
宋瑾瑜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望下去,正好对上他迎面而上的目光。
她笑了笑,说:“生日快乐。”
他猜到她今天会来,是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
从前每一年他的生日,都是她陪他过的。无论忙也好,有应酬也罢,甚至就算要回家点卯,他也一定会赶在午夜的钟声响起之前,来见她一面。
在别人看来,她想当傅太太是痴心妄想,却不知其实是他给了她幻想的机会。这么多年陪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假使今日他说,从来只把她当做妹妹看待,她也不会信。
灰色西装外套被他搭在手上,终于有一刻,他的笑容能不那么牵强。他张开双臂,似乎在等待一个拥抱。
她没有像从前那样跳下台阶,横冲直撞进他的怀里,虽然每次他都说她像个长不大的野孩子,但脸上的笑仍是开怀的。
她小心翼翼的走进他怀中,这明明是个很笼统,也很疏离的拥抱,他却伸手将她环得很紧很紧。
这个怀抱令她有些许陌生,“来得太急了,没有给你买礼物……”
他浅声道:“没关系,你来了就好。”
抱着有许久,他都没有要松手的意思,直觉告诉她,他最近一定是很累。忙着要结婚的人,怎么能轻松?想到这里,她又退缩了几分,原本放在他背上的手也渐渐收了回来。
他觉察失态,才慢慢松开了她,装作自然道:“晚上吃得好吗?”
“嗯。”她点了点头,只见他转过身去挂衣服,才对着他的背影问了一句,“你的未婚妻,不陪你过生日吗?”
傅桓知没有回答,将领带解开,和西装一道搭在衣架上,随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如果有打扰到你,我明天一早就回去……”
他还是没有说话。
她犹豫地在沙发上坐下,水晶灯的光倾泻而下,照亮了他眼下浅青色的印子,还有夹带着红血丝的眼眶,她自惭形秽,“我知道我不该来,我答应过你,如果不回香港就不再联系你……我也知道,你这样做是为了我好,你要结婚了,我没有资格再来打扰你……”
他回神打断她,“瑾瑜,你还记得你毕业那天,我跟你说的话吗?”
她咬着下唇,静静的等他说下去。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非谁不可,人总要学会妥协。”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从前我可以等,但是现在,我不想等了。瑾瑜,我三十六岁了,我不可能一辈子做你的长腿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