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去大院接孩子们,带着孩子们在燕京四处转转,也带着他们看看。难得来一趟,特别是文西,他想让文西涨涨见识。
转头看了一眼,自己拎回来的包包,明天去大院,给侯家人拎着。
小文西和婉婉已经在大院住了五天。去接孩子,应该送点什么礼物。
第一天去大院,他有仔细观察,侯家人过的俭朴,从家里的摆设,还有他们的穿着以及一些用具,完全能看出来。
当然,侯家夫妻俩,侯爷爷他们三的工资都不低。完全可以过的更好,第一天招待他和孩子们的饭菜,真是花了功夫的。
最近的每天,他都天不亮出去赚钱赚古董。给燕京的黑市市场,注入不少粮食,也让几百位百姓在短时间内(几个月)不用担心粮食
他觉得自己做了贡献,几天的时间,也有不少人找他的麻烦,可全被他一招制敌。那些人打劫不成,反而被他打劫了一番。
如今的君越,荷包绝对的鼓,鼓的他自己都觉得那钱很多了。
每次,被打劫反打劫那些人,他不多拿,只是拿三分之一。这些钱,他拿了。等后天天不亮,他打算去干一票大的。空间内的粮食巨多,第一次,他如此大规模不停的种植。
现在粮食已经多到让他侧目,也可以支助国家支助那些真正缺粮食的人。打劫来的钱,就算是他到时候做好事收的报酬。
一夜无梦到天亮。
没有再出去做生意,君越拎着满满的一只蛇皮袋出门,到前台时,还和人前台打招呼。
坐上公交车,朝大院而去。
好在今天是周末,他来的时间又早,侯家人都没有出去。
小文西婉婉兄妹俩刚起吃完早餐,就看到爷爷。
小家伙俩直接奔过来撒娇,“爷爷,爷爷,西西(婉婉)好想您。”
君越忙蹲下来,伸开双手,一只手抱住一个,紧紧抱住俩小。
“爷爷也想你们。”
边上的蛇皮袋,鼓鼓胀胀的放在一边。
“老唐,来就来,又带了什么?”侯父瞟到被君越甩到一边的蛇皮袋。
“没什么,就是一些粮食和一块五花肉。”君越的话一出,侯父立即想到闺女说的话:公爹喜欢钻黑市。
“你不会是又去钻黑市了吧?”
君越头也没有抬,语调平稳,然后说道:“嗯,是去了黑市,你们不能去,可不代表我们不能去。”
六零年还不是最严的时候,加上饥荒,说实话,黑市管的不严。
相关部门也没有下力气去管,对黑市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的家属可没少钻黑市。
自个儿家都是黑市的受益者,能说什么。
“小心点,别被抓到。”侯父能说什么,只能象征性的叮嘱一句。
“嗯,不会的。我一个农村人,人家就是抓也不会抓我。”
君越搂着自家的两个小宝贝,翻开随身的斜挎包,拿出来好吃的奶糖,一人两颗,“看,是什么呀?”
两小都吃过奶糖,也认识上面的小白兔,“奶糖,谢谢爷爷。”
第141章 寻亲记(23)
侯爷爷在院子里打拳,刚才他一直听着, 但依然还是没有停下, 直到一套拳打完。
“小唐, 来了。进屋坐。”
“嗳,老爷子好。”
“事情办完了,今天就在家里待一天, 吃晚饭以后我让小郝送你回招待所。”
“行,我听您的。”不推辞,他笑着答应了下来。
坐在客厅,君越从蛇皮袋中拿出来一块五花肉,还有八斤精大米, 五斤精面粉。
“老爷子,亲家,不许推辞, 我没有别的意思, 就是想今天在家里吃一顿饺子。”
侯母看了一眼丈夫,她是不想接,亲家来家里吃几顿饭,自家还收粮食,像什么话。
侯父冲着妻子点点头, 意思是让她收下, 亲家那架势, 不收都不行。
侯母低低叹了一声, “亲家, 你这样,我们受之有愧。”
“亲家母,有啥不好意思的。拿着就是,有些事你们不能干,可我这人就是一个普通的贫农。我这样的人,想让孩子们吃口肉都没办法透过正规的渠道办到。
没办法,只能钻黑市,在黑市不仅能花钱还能赚钱。稍稍倒卖一些东西就能赚回孩子们的衣服,吃肉,还有上学的钱。”
君越可不怕侯家三人说出去,这点思量他是有的。
侯家三人都没有说话,确实,乡下的农民,没有城里人有的券还有一些票,有些票即使有,也只是一点点,比城里的人少很多。
确实,想要给孩子们吃一顿肉,不进黑市,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他们忘记了眼前的这人会打猎。只要他愿意,家里能天天吃肉吃到腻。
君越不愿意欠太多的人情,侯家帮他带了几天孙子,不说吃饭这些,就是带几天都是人情。吃的,他也尽量弥补。
至少让侯家人知道,他不是个占便宜的人。
晚上他带着孙子孙女回到了招待所,半夜,让俩孩子进入深度睡眠,他又悄摸摸的离开了招待所。
一个人一身夜行衣还用面具幻化成一个年轻人,去到了一处热闹繁华之地。
在那宽阔的广场上,他悄悄的放出来成堆的粮食。没有袋子,也没有碾成大米,全是晒干的谷子,麦粒,玉米粒。
弄完一切,君越悄然返回,回到房间。关好门窗,抱着孙子孙女酣然入梦。
凌晨四点半,巡逻的战士,发现了那四堆高山般的粮食,惊诧的立即报告上去。还在一堆小高山谷堆边,留下毛笔字,用左手写的毛笔字。
他有在纸张上注明,这些是高产的粮食种子,不转基因,还能亩产达到八百斤,侍候的好还有可能九百一千斤左右。
是在空间内一年一年优化过的,既能做良种又能不减产。要知道后世的那些稻种,很多都是不能做良种使用,硬要做良种也可以,会大大的减产。
这种稻谷碾出来的大米,他在市面上贩卖过。口味清爽,不黏腻,煮好以后散发着丝丝清香。味道比后世国外进口的最贵大米,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在麦堆,他还划下一小堆麦山,指明也是种子。亩产能达到六百斤。这可是麦子啊,产量从没有高过。希望几年以后,十几年后,全国大部分地方不缺粮食,也不需要进口粮食。
还有一张种植注意事项,写的很明白,不需要施农药化肥,以及两种种子的优点特点缺点。
优点一大堆,缺点也有:产量上限最多一千斤,也无法和其他的稻种杂交,育种。
在君越还在梦乡时,广场上发生的神奇事件,已经轰动了上面。都在猜测,这些粮食,出现的悄无声息,怎么也查不出来。
没有车撤印,没有步印,一晚上,周围没有任何人听到大容量卡车行驶的声音。
几条能到广场周围的道路,都没人听到任何能载重卡车的声音。
那成堆的粮食山,可不是一辆两辆车能拉来的,没有上百辆最大载重量的大卡车运来,根本就无法运来。
这桩稀奇的事,在后世一直是个神秘事件,无人知道答案。
当祖孙三,在燕京逛荡的时候。
某处重要院落内,十几位大佬济济一堂,被突如其来的好事,震在一起商讨。原来都各自有别的事情,现在全聚在一起。
天降粮食,良种。
一位老人手中紧紧的攥着几张纸,真要亩产那么高,用不了多少年,就可以让全国人民不用缺粮食。
“真有说的那么高?”一位性子粗旷的老人问道,他嗓门大,说完那回音还在他人耳边嗡嗡作响。
一位儒雅老人,轻笑,和缓的说,“试试就知道了。送去南方试试,无论是中稻还是晚稻都还赶趟。
今天,咱们第一时间试吃试吃,这吹的天花乱坠的大米。看看是不是如纸上说的那么好。”
“试下,有菜没有,不能光让我们试吃米饭吧。”
一位老爷子,接过话头说,“我有带,不过是剁辣椒。能吃的等会儿别抢。”
说话老爷子,本来带来的剁辣椒是送人的,给那位送的。
可现在这情况,他先拿出来吃算了,等明天再给那位送。
他的话一出,大家都明白,老侯为啥来开会带剁辣椒,不由的望一眼那位。那位也明白,只是轻点头,笑了笑。
“嗨,有的吃就不错了。不抢。”
“老侯,味道咋样?”
侯老说道这味道,笑着说,“肯定好,味道不好,我也不会来献丑。
我孙女的公爹自己做的,给我家送了些,是我老家的口味,鲜香酸辣,好吃极了。”
“你家哪个孙女?”
“老大家的老幺。”
“咦,不是嫁到东北了吗?你家亲家还会做湘菜?”
一位很了解侯家的大佬不解的问道。
“是东北,可孙女婿的亲爹的奶奶一大家子,是从湘省逃难去到东北的。
离开了家乡,但口味依然保持着湘省的口味。湘菜就在他们家传了下来。”
没有什么不可说的,侯老简单的介绍了下。
“哦,原来如此。”
没多久,临时碾出来的大米,已经煮好,随着一碗碗的青菜,酱菜,一起送上了桌。
难得,还有条红烧鱼。加上侯老提供的剁辣椒,一群大佬,还没有吃,就味道那沁人心脾的大米清香。
“闻着味道不错,挺香的,只是不知道吃下去味道怎么样?”
两人说话的时候,其余的人已经端着饭碗开动。
美味下肚,无暇说话,配合这些美味的菜肴,口感更好。
几天后,君越带着孙子孙女转道去了沪江市,那座东方明珠。他能做的就只有那么多,个人的力量再大,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能做的也有限。在要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做的也不错了。
在沪江的几处地方转了转,老三信中有写的几个地方,他都去探寻过,还很幸运的找到了一位老三的大学同学。
他记下家庭地址,单位地址,方便他以后再查找。
离开燕京的时候,给家里还有老二都寄了礼物 ,出门的时候,老二在他的衣服口袋里悄悄的塞了两百块钱。
老大也塞了三十块钱,都是怕他到了外面拮据。
孩子们的心意,他收着。但他也不占便宜,给孩子们寄回去些有用的礼物,细粮,还有孩子吃的穿的。
离开沪江的时候 ,寄的物件就更多了,在淮国旧买的衣服,二手的名表,二手的收音机,鞋子,雨靴,雨伞,家里需要用的很多东西,他买了不少。就是门锁都买了好几把,这些是不需要票的。
他买了几百块钱的,每个孩子四季的衣服,鞋子,棉鞋,都有。
都是比他们本来要穿的衣服大两码,能多穿几年。
点心,巧克力,大白兔奶糖,以及沪江名产帆布鞋,钢笔也有买。
当然,堂弟和堂妹两家,他也有带礼物。
农村就是这样,只要条件许可,难得出门一趟,都会给家里亲近的亲戚带些伴手礼。
从出门到回家,一共二十天。
祖孙三照了好些照片,都是在各大景点照的像。
到家的时候,是吃晚饭的时间。
转眼回到家分好礼物,已经过去了好几天。
生活恢复了平静。
时间转瞬回过去了七年,七年的时间,新稻种麦种,经过反复试验,还有检测,已经在南北大地上开始推广。
南北地区,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农村已经开始种上了新的稻种麦种。
井湾生产队也种上了新的稻种麦种。井湾的水田很少,但也种了。
麦子还是大头,产量稳定,种了新粮食种的生产队,基本已经解决了饥荒,不说吃的好饱,但一天三顿每顿能吃个七分饱。
国家也有了一些存粮,新稻种下一个三年的目标是全国全部推广开来。
“爸,下午,老二一家回来了。”刚起床,就听见老大在外面喊。
“哦,老三他们回来了没有?”君越正在穿上外套,已经初秋,早晚温差大,有些冷。
“没有,应该快了吧?”
家里又添了一孙女,六一年老三家添了一闺女唐小燕。燕子特别喜欢笑,比她妈性子好,逗人喜欢。
第142章 寻亲记(24)
周末,都约好会老家。给老三家里的小闺女过五岁的生日。小燕子今天五岁。
小家伙是家里最小的小不点, 哥哥姐姐们都很喜欢她, 小嘴甜的哟。
常常哄的哥哥姐姐们带着她到处玩, 还给她好吃的。
昨天,君越进山猎来了野兔野鸡,就是一百多斤的野猪也猎了一头, 在山里收拾好。
悄摸摸的回到家,老大已经被他带歪。对于上山打猎,损害集体利益,老大唐高明现在已经没啥感觉,也彻底放开了。
大的集体利益他坚决守护, 但小的这种打猎的集体利益,他显然已经习惯性的忘记。没办法,有个这样的爹, 他能记得才怪。
七年的时光, 改变了很多的事情。
七年的时间,变化很大,大孙子去年考上了燕京的军校,能不能顺利的在风口上继续读书,他不知道。
但是, 军校学生即使不能继续读书, 但也能分配去到部队。级别还不会很低, 多少事读了两年大学的。他算了算时间, 大孙子读书至少能读到明年夏天(大二)。
读过大学的孩子, 再进部队,提干也会很快。
老二唐高亮一进门,就拉着亲爹进房,还不放心,关紧房门,一副做贼的模样。
老二的行为举止,把君越弄的一头雾水,撇开老二拉扯自己的粗手,“老二,干啥 ,别拉拉扯扯。”
可老二跟没有听见一样,手拉的更紧了,声音低低的问道,“爹,我好像找到我大爷三叔他们了。”
“什么?”
君越没有幻听,眼睛直直的盯着老二,示意他再说一遍。
“我前段时间去燕京,碰到一人,他请我喝茶,我见到一对长的特别像的人,和爹您也有五分相似,我想那两人估计是大爷与三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