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靳屿沉默半晌,眼神无焦距地盯着矮几的一角,然后又难受地别开,开口道:“对不起,奶奶。”
钭菊花一脸你是不是神经病,“干嘛,发什么疯?”
“我必须得回去一趟。”
“回吧回吧,从小被爱包围的人呐,吃过一点苦,就觉得人生举步维艰,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心里全是苦的人,享受一点美好的时光,可不就念念不忘了呗。都是太年轻。”
说完,钭菊花咕咚咕咚滚着轮椅走了。
那暮年的背影,微微佝偻着,就着傍晚的余晖,她慢慢划着轮椅,最后缓缓停在钟摆下,那双沧桑又灰蔼的眼里,仿佛能看见那些蒙尘岁月,好像在跟自己说,又好像是在同他说——
“等来年迎春花开了,一定要好好松松院子里的土。”
李靳屿离开宁绥之前,跟方雅恩在医院对面吃了一顿饭,显然她多少知道一点最近发生的事,叶濛跟她聊了不少。其实李靳屿心里还放心了些,至少还有人能听她说话。他最后把手上两本记忆宫殿的书交给她,“如果佳宇感兴趣的话,我可以从北京把我之前的书都寄过来,如果他觉得吃力就别勉强。”
方雅恩接过放在一边,然后一手胳膊搭着桌沿,一手杵着筷子说,“真打算回去了吗?”
李靳屿靠在椅子上,没怎么吃,只喝了两口水,嗯了声。
“吃饭吧,你这段时间瘦了这么多,叶濛看见肯定会心疼的,” 方雅恩随后看着窗外,在阳光下,光彩熠熠的绿叶,叹了口气,“为什么突然决定回去了?”
“你觉得姐姐是个怎么样的人?”他顺着她的视线,去看窗外,随口问了句。
方雅恩第一次听他这么叫叶濛,突然发现李靳屿眼里好像有什么不太一样,她认真想了想,一大堆词在她嘴里滚着,最后她选了两个最贴合的:“坦荡,有底气。”
他点点头,“所以我选择回去。”
她坦荡豁达,纵情纵欲,爱恨明确,从不亏欠,也正因为这样,她眼底有光,做什么都充满底气。而他满身阴暗,被深渊活埋的人,居然妄图拉她为伍,守着他内心那点烛火,跟他藏头露尾、不明不白地过一辈子。
他握着杯子,来回摩梭着杯壁,眼神盯着,自嘲地开口,“那天杨天伟说,她因为我,对自己没了底气。我才发现,比起她不爱我,我更不能忍受她怀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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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邰明霄推开门,一股浓烈的酒味迎面扑鼻,他拧拧眉,这是把半个酒柜的酒都倒出来了。邰明霄绕了一圈,在厕所找到正在洗脸的叶濛,额发被她打湿,沾在两颊前,正拿着一块洗脸巾抹脸,揉搓到下半张脸,看见邰明霄甩着车钥匙一脸得意洋洋的出现在她的门口,惊是惊了一下,但很快恢复冷淡,“你怎么进来的?我密码改了。”
“你猜。”
叶濛懒得猜,踩着垃圾桶把洗脸巾扔掉,“爱说不说。”
邰明霄叹了口气,“大姐,你没锁门啊,昨晚上又喝高了?门都不锁?小心被人入室强奸啊。”
“是吗?我记得我锁了。”
“不然我怎么进来的。你这喝了多少酒?怎么满屋子酒味?”邰明霄往后头扫了一眼。
“没有,”叶濛关上水,“昨天不小心打翻了一瓶红酒,你来干嘛?”
邰明霄不信,狗鼻子闻了闻,一身酒味,没追根究底,甩着车钥匙,讪讪一笑道:“早上不用去公司了,下午让你飞趟广州。”
……
然而叶濛不知道的是,她上飞机的前一秒,刚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
下一秒,就有一条状态瞬间刷爆她的朋友圈,因为有人连发了三十条——
邰明霄:“我操他妈,老子一个爆哭,傻白甜回来了!!!!!!!!!!!!!!!!”
第54章
飞机抵达广州, 在广州上空整整盘旋了四十分钟才降落。等叶濛下飞机,朋友圈已经空空如也,邰明霄把刚才发的三十几条朋友圈全部删得一干二净。所以叶濛毫无所觉地一边拿着手机打车一边拖着行李往航站楼外走。
叶濛代替勾恺来参加广州的青花瓷展览, 这趟差出得挺临时。酒店没来得及订, 展览馆周围酒店没空余的房间, 连附近的小宾馆都出乎意料的爆满,能入住的酒店距离展览馆最近也得一个小时车程。从机场过去至少得两小时。于是, 叶濛一上车出租车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脖子上的颈枕都没摘。
她掐着这点醒来, 却发现广州城堵得水泄不通,然而路程才过半, 而且原本还万里晴空的广州, 此刻外头正刮着狂风暴雨, 雨大得像是要将天地连成一线,雨水在车玻璃上流淌成河。这会儿正值下班高峰, 夜幕里, 出租车夹在城市密集的车流中缓缓前行,所有人都跟赶着去投胎似见缝插针地加塞,急促的喇叭声响成一片。
“广州受雷雨云团影响, 全市出现大到暴雨……请市民出行注意安全。”
司机调低电台的音量,小声地抱怨了一句,“这交完班又得九点了,老婆又要抱怨咯!”
平日里偶尔也爱跟司机唠嗑的叶濛, 今天格外沉默,司机也瞧出来, 这美女心情不太好,连睡觉都一直拧着眉头。
司机约莫是快下班了, 心情愉悦地哼着小曲,不紧不慢地换了个电台听相声。
窗外车流仍是停滞不前。刺眼的车灯照得玻璃外的世界白茫茫一片,好似梵高的抽象画,霓虹灯同车灯交辉相映,雨雾朦胧,整个世界变得光怪陆离。
从梁运安告诉叶濛李靳屿是目击者那日起,她连日来的情绪都没有得到很好疏解。她觉得自己像一个高压锅,被人用小火焖烤着,一点点沸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炸,她找不到火源,不知道怎么关,她只能不断地拿水泼自己,生生地将那些压在她身上的火,全部浇息。
她不回去,是怕自己保不齐哪天就炸了。头脑一热,真把这婚离了。她不想在这种时候去做任何决定,因为是李靳屿,她总也舍不得。
她只能压抑自己。却可笑的发现,她其实动摇了。她的爱憎不再坦荡,是非不再分明。她妄图混混沌沌独过余生。愧疚、贪恋、自我厌恶、和对未来的恐惧。这些情绪交织在一起,积压在她胸口,让她一遍遍问自己,叶濛你真的要这样吗?
你真的要放弃你三十年的信仰和人格,去守护一个甚至可能隐瞒了你母亲死亡真相的男人?你真的要放弃自己吗?
妈妈可能真的是自杀的。
心底有个声音在说。
你就是爱上他了啊,别找借口了。
心底还有个嘲讽的声音。
妈妈还说过,人生不能走回头路,所以你要走好脚下每一步,不求出人头地,但求事事尽心。
……
“姑娘,银河大酒店到了。”司机挂上“空车”牌,出口提醒她。
叶濛朝外头望了眼,顿时无语:“我是荷花的荷,银荷。”
司机啊了声,不敢相信似的,确认了一遍,才知道是真的送错了,立马甩锅道:“你怎么不早说。”
叶濛压着最后的耐心:“我说过啊,您当时打电话没注意听吧?“
“那你自己开下导航嘛,这下好了,“司机一边查地址一边还在絮絮叨叨地解释,“反方向,绕回去又是一个多小时。”
叶濛认为自己也有责任,憋着闷看窗外,没再多指责,只说了句:“您往回开吧,我车费照样算给您。”
谁料,司机不乐意,“我这马上要交班了,你下去再打一辆吧?”
人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叶濛认栽,下去拿行李,然后在大雨滂沱中,拖着行李,又足足等了二十分钟才打到一辆车。
等她到酒店,浑身已经湿透,狼狈不堪地像只落汤鸡。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叶濛打开行李箱,才知道她早上出门走得急,匆忙间拎错行李箱了。她把前几天从上海出差回来的行李箱给带过来了,里头只有一箱子没收拾的脏衣服。她翻了翻,没一件是能穿的。
她当时还挺冷静的。默默合上行李箱,推到一旁,然后仰在窗口的贵妃榻上,开了半面窗,漠然地抽着烟,眼神空洞洞地盯着地板,对这一天乱七八糟事情,好像已经麻木了一样,血液在凝固,空气也在凝固。
她一点情绪都没有。抽完半包,她面无表情地脱掉衣服,进去洗澡。
雾气朦胧的浴室里,玻璃面氤氲,依稀能瞧见一道纤瘦凹凸的身影,长发及腰,身体的每一处似乎都透着成熟精致,却又像少女漫画里那些身材曼妙的不经事少女。
叶濛一边哗哗放着水,一边用酒店的肥皂抹自己脸上的妆。不知道是眼睛进了皂荚沫隐隐有些发涩,还是这连日来的压抑情绪终于将她压垮了。
第一颗眼泪滚出来的时候,她若无其事地抹去,继续洗脸。
渐渐地,越抹越多,仿佛决了堤的天河,不断滑落。她再也无法忽视,她知道她情绪饱和了,她再也忍不住,缓缓蹲下去。
一开始,她的哭声淹没在水流声里,悲泣地像动物的哀啼。后来,这声再也满足不了她心里的难过,她开始放声痛哭,整个浴室回荡着她撕心裂肺的哭声。
就好像平静的海面,突然掀起一阵惊涛骇浪,将她卷入漫无边际的大海里,她拼命挣扎着,嘶吼着——汹涌的冰冷海水不断没过她的胸口,脖子,嘴巴,直到那股窒息的感觉,慢慢没过她的头顶……
她哭得声嘶力竭,嗓音嘶哑,最后她呜咽了几下,抽泣着缓缓止住,像个孤独又无助的小孩,一下一下抽着肩,茫茫然地仰头盯着浴室雾气氤氲的天花顶。
原来,人难过是得发出点声音。
……
叶濛在广州无声无息地病了一场,自愈之后打道回府。
回北京的时候叶濛带回一个小孩。十八岁,男孩。
邰明霄开车去接她,两人打着电话。他没接蓝牙,语音公放。李靳屿和勾恺都在车里。
“哪捡的?”
叶濛刚下飞机,带着那小孩在取行李,“六榕寺,刚拜完佛,许了个愿,想做点好人好事。他说要来北京找妈妈,你找人打听一下,”说完她温柔低声问了句,“你妈妈叫什么?”
男孩还算高,至少一米七八,叶濛跟他说话还要仰头。
模样长得也清秀,白白嫩嫩的,就是比较内向,说话也轻声细语的:“周琴。”
邰明霄说话毫不顾忌,“你真当我什么人都管?”
叶濛像是知道他会这么说,提着行李往外走,匆匆挂断:“到了再跟你说。”
叶濛熟门熟路地找到邰明霄接她的地点,那个车位不知道是不是邰明霄给买了,每回雷打不动都是停这边,很好找。她带着周雨走过去。
地下停车场空荡荡,她今天素面朝天,衣服两三天没换,又刚从飞机上下来,连头发都是松乱的,脖子上夹着个颈枕,除了脚上那双噔噔噔作响的高跟鞋有点气场之外,简直活像个刚出土的文物,灰头土脸的。
李靳屿不在,她怎么打扮都无所谓。
邰明霄和勾恺靠着副驾聊天,副驾的车窗降着,叶濛一开始没注意里面有人,因为勾恺大半个身子都挡住了车窗,她隐隐只能瞧见那人前额的碎发,和松懒地半挂在车窗外的手,他穿着白衬衫,袖口半卷搭在小臂处,露出清瘦的手臂,腕上还带着表,骨节分明的手里夹着半根烟,一动不动。这姿势像是一边抽烟,一边在低头看手机。
叶濛几乎是一眼认出这抽烟的姿势。
李靳屿坐在她车上也是这样,有时候手搭在窗沿上老半天也不见抽一下,挂在窗外边边掸着烟灰边看手机,等想起来的时候,已经烧了老半截,然后抽一口直接灭了。就懒懒散散的,不像勾恺和邰明霄抽一支烟猴急猴急地几口解决。
但叶濛又很快否定了。因为她走近一瞧,李靳屿如果没疯的话,应该不会买只三十万的表戴。
然而,那人猝不及防地推开副驾门,下车来,叶濛陡然间以为是李靳屿的双胞胎兄弟,直到两人视线相碰,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叶濛确定了。除了是那小混蛋还能是谁!
李靳屿一身白衬衫黑西裤。只有脱光了见过才知道,他穿衣显瘦,但整个人骨架其实并不小。他的肩宽且平直,背薄腰窄,锁骨像八字,在胸前成一条凹深的直线,胸肌清薄,每一寸都恰到好处。穿上衬衫西裤,整个人就显得清瘦,气质干净。运动鞋换成一双尖头皮鞋,瞬间成了清贵小公子。他一米八五的身高站在邰明霄和勾恺身旁是碾压性的,但他是懒洋洋地靠着车门,倒给足了他俩面子。
李靳屿这个男人,就活像一把尺子。身上哪哪都标准,明明平时看着挺不错的男生,往他旁边一站,就突然没味道了,多少差点意思。
两人近一个多月没见。没见到其实还好。但这一见到,那小混蛋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干干净净,像一颗挺拔的小白杨。她才发现自己其实已经想他想疯了,她心跳疯狂,是第一次连五脏六腑都牵扯着砰砰直撞。
可她又觉得这种感觉她难以言喻,怎么说呢。就好像你曾见过一朵烂到泥水里的花,洗去污浊,忽然重新抽出了嫩绿的芽,甚至比你以为的品种更高贵。
“卧槽,你这三天都没换衣服?怎么这么狼狈看着?”
邰明霄一句话把她的魂魄给找回来。叶濛才蓦然想起来自己这会儿到底有多狼狈,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大病一场后脸色也难看。她实在不愿意让李靳屿看到这副鬼样子,低着头,匆匆应了声,让周雨先上车。
一路上,邰明霄开车,李靳屿坐在副驾,后排坐着勾恺、周雨和她。叶濛坐在李靳屿后面,能从后视镜里看到他。他衬衫扣子扣的一丝不苟,喉结上的疤还在,这个疤真的神奇,以前叶濛觉得,在宁绥的时候,她觉得看着有种压抑的性感,可到了这,有种淡淡的疏离感。
哪能想到,他们曾在宁绥相逢——热烈,赤诚,敢跟真心硬碰硬,甚至还为彼此赌上一生。这世界有多冷漠,他们就有多疯狂,他们相拥亲吻,甚至纵情泄欲,为彼此聊以慰藉。
邰明霄短暂介绍了一下他俩,李靳屿没主动同她相认,叶濛便一直没说话。
“傻白甜,这就是我跟你说那位漂亮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