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了起来,“我先回旅馆了,如果魏尔伦晚上过来,你可以问他,愿不愿意现在就带你远走高飞,去——去马赛,或者更远,去伦敦,去罗马,去卡萨布兰卡。如果他立即答应,那我就相信他是爱你的。要是他对你说一大堆甜言蜜语,却不肯带你走,你别客气,对准他的脸狠狠的抽几下。”
阿瑟又差点被她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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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塔丽回了旅馆后,写了一封信,让人送去尼克莱街14号,说她明天就带阿瑟回家,母亲准备送阿瑟去比利时安特卫普做学徒,可能好多年都不会再回巴黎。
她一个字也没提到保罗·魏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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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尔伦当晚便去找阿瑟,俩人在附近的小酒馆里喝了几杯苦艾酒。
阿瑟用小刀在魏尔伦右手掌心里钻了个对穿的洞,血流在木桌上,很快渗入木头的纹路中。
第23章 巴黎
阿瑟对维塔丽说到这件事情, 很轻描淡写,但叙述的十分详细:刀锋是如何刺进魏尔伦的手掌,甚至可以感受到刀刃刺破皮肤、刺穿肌肉的细微差别;他用了那么大的力气,仿佛把他的恨意全都灌注在刀尖上;他知道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但他才不管那么多呢!
维塔丽没问“然后呢”,或是“魏尔伦呢”, 她坐在桌边, 默默的将烟斗装满了烟丝,擦了一根火柴, 点燃烟丝, 再把烟斗递给他。
阿瑟抽了一会儿烟,浑身肌肉从紧张慢慢舒缓下来。
维塔丽则是在考虑他俩的关系。这大概是这个纯净少年能做出的最激烈的事情,不管他爱不爱魏尔伦,他肯定都会觉得心灵受到了伤害——他不是对方最看重的——于是让对方的肉-体受到一点伤害,是他的发泄方式;魏尔伦可能会放弃他,也可能不会,但至少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来找他。
她现在要做的, 就是继续给阿瑟洗脑。
他想要一个如父如兄的年长男性指引他,这其实很正常;但如果对方借此占有他的肉-体, 那肯定不是正常的事情。阿瑟的问题是他不知道魏尔伦做的不对, 也从来没有考虑过魏尔伦是有妻子儿子的;至于魏尔伦,呵, 渣男无误了。
想想也是呢, 21世纪的17岁男孩尚且不能说什么都懂, 更别说19世纪的17岁男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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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维塔丽住的旅馆里。
“舅舅呢?”阿瑟才想起来。
“他出去喝酒了。”
“想去哪儿玩?我带你去。”
“卢浮宫能去吗?”
“能。卢浮宫每周开放4天。很多人在里面临摹,我带你去看看。”
“卢浮宫不是被烧毁了吗?”
“只烧到了一点,已经修复了。”
“杜伊勒里宫呢?”
“完全毁了。政府不想重建杜伊勒里宫,大概是不想回忆起皇帝吧。”皇帝指的是拿破仑三世。
“皇帝一家现在去哪儿了?”
“在——伦敦。”
皇帝被赶下台后,带着宫廷里的一些朝臣和贵族们流亡英国;巴黎公社之后,又有很多法国人去了海峡对面的国家。奥兰一家可能也是这两批人中的一家。
不过,在维塔丽来看,那都是太遥远的事情,与她无关。
*
阿瑟没有回自己的小公寓,而是在旅馆又开了一间房,胡乱睡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兄妹俩穿着新衣,高高兴兴的去了卢浮宫。
阿瑟颇认识了一些文艺小青年,其中的一个今天正好在卢浮宫临摹一幅达·芬奇的人物肖像。维塔丽一看,嗨!这不就是后世鼎鼎大名的《蒙娜丽莎》吗?
不过这个时代,《蒙娜丽莎》只是卢浮宫里不怎么起眼的一幅人物肖像画,不出名,也没什么参观者。
想到《蒙娜丽莎》那戏剧性又十分富有讽刺性的“出名”过程,维塔丽一直都怀疑,那桩失窃案是某个达·芬奇收藏大户自导自演的好戏,自此之后,达·芬奇的画作价格飙升,《蒙娜丽莎》也一跃成为卢浮宫镇馆之宝之一。
阿瑟为她介绍那个年轻人,让·路易·福兰刚满20岁,在巴黎学绘画。福兰也认识魏尔伦,他们常在一块儿,散步,喝酒,阿瑟有时陪着福兰到卢浮宫来临摹,但他自己对绘画不感兴趣,也不太瞧得上那些名家名作。
阿瑟在巴黎结识了一些不太出名的画家,有人给他画了肖像画,只是阿瑟自己不太在意,也从来不找画家要他的肖像画。维塔丽跟福兰聊了一会儿,问他跟谁学画,学了几年了,还随手给阿瑟画了一幅速写。她学过一点素描和速写,但没有正式的学过绘画。
福兰认为她从没有经过名师指点也能抓住人物特质,很有绘画天赋,问她要不要留在巴黎学习绘画。
“学习绘画?”这倒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一个方向。
“瞧,学画花费说起来不算大,最花钱的是颜料和画布,再找个老师,指点你的不足之处,最普通的画师一张素描头像也能卖个二十法郎,只需要不到1小时就能完成,一天你只要能卖出去两三张头像,足够你在巴黎过的很不错。”
很有诱惑,但想想在出师之前需要多少年,这个性价比不高。巴黎是艺术之都,到处都是前来学习绘画的年轻人,人人都想一夜成名。
当然,还是男性居多。女性画家不是没有,只是非常稀少,稀少到举例都很难找到一个人名。
福兰随后收拾了画架画笔,跟兰波兄妹在卢浮宫里瞎逛了1个多小时。阿瑟不懂绘画,福兰倒是能把卢浮宫里的一些经典名作说的头头是道:作者、年代、画布、颜料、风格、画作的经历,虽然都是入门级的知识,但他说的挺有趣,是个好导游。
福兰还不算学成毕业,老师也没什么名气,过的也一般。他身上有股儿“巴黎顽童”的活泼劲儿,跟阿瑟的“阿登乡下粗野男孩”的风格不同,相似的就是他们都带有一种冷酷少年的玩世不恭。出乎维塔丽的意料,阿瑟居然跟福兰关系还不错,大概是有一点惺惺相惜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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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卢浮宫出来,已经到了中午,福兰提议去一家还不错的餐厅吃饭,显然是要蹭饭了。阿瑟说他没钱,维塔丽才是小财主。福兰便笑嘻嘻的说,可以带她逛逛巴黎。
她想着虽然到过巴黎两次,但都匆忙来去,还真没有好好玩过。这次本来也计划多住几天,彻底解决阿瑟和魏尔伦的问题,再回沙勒维尔。福兰这样的年轻人,总是知道哪儿好玩。
到了餐厅,果然环境和服务都还不错,颇高档;菜价也不便宜,三个人吃了有50多法郎。
阿瑟居然没觉得这顿饭很贵,果然是见过世面的人了。
维塔丽在家是挺小气的,能不自己花钱,绝不自己花钱;但在巴黎么,要的就是那个范儿,别管兜里有没有钱,要的就是见过大世面的淡定。
简言之,就是要会装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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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法郎的一顿午餐还是很不错的,有牡蛎,有鱼,有一小盘烤肉,一份水果沙拉,还有一瓶还不错的红葡萄酒。三个人都吃的很满意。
福兰问他们下午想去哪儿玩,陪他们回了旅馆,放下画架画笔颜料,下午三个人就在香榭丽舍大街瞎逛。福兰做个导游还是挺好的,嘴皮子麻利,对香榭丽舍大街上的商店耳熟能详,三个人穿的一般,但因为长得都很不错,姿态也好,倒没有被店员用鄙夷的眼光打量。
维塔丽特别会端着“外省暴发户”的架子,很能唬人,看了很多家商店,却什么也没买。原因当然还是太贵了,她是有点钱,可在香榭丽舍大街上,买不了几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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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玩了一整天,晚饭在旅馆餐厅吃的,叫上了菲利克斯舅舅。福兰又跟着蹭了晚饭,还上楼到阿瑟房间里吹了一会儿牛,晚上9点多钟才走。
临走的时候,他问阿瑟,“明晚妮娜夫人家有个沙龙聚会,你会去吗?”
阿瑟犹豫,“他们大概不欢迎我。”
福兰失笑,“是啊,你差点打伤卡尔雅,他们觉得你就是个小疯子。”
维塔丽问:“什么事?”
阿瑟忙说:“没什么,福兰,你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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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雅?我记得他是为你拍照的摄影师,他还是个画家,是吗?”
“不是,他是——他创办过一份杂志,是杂志社的社长。不过那份杂志已经被查封了。”
懂了,大概是什么进步杂志。
“你跟他——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就是……”他有点窘,但又觉得非常有趣,有些讥讽的微笑起来,“是他要给一个写了狗屁不通的‘诗歌’的人说好话,我觉得他有点愚蠢。”
“然后呢?”维塔丽追问。
“然后——魏尔伦的手杖里面是一柄细剑,我就这样,”他比划着动作,形象的再现了当时他的行动,“我可能划伤了卡尔雅,他们都觉得我有点‘疯狂’。”他满不在乎的说。
“卡尔雅是魏尔伦的朋友吧?”
“对。”
“他们是责怪你的‘疯狂’,还是责怪魏尔伦不该将你带到巴黎?”
“都有吧。我不太在乎这个。”
维塔丽心累,“你要知道,你在巴黎认识的人全都是魏尔伦的朋友,你来巴黎是为了认识巴黎文艺界的名人,是为了出名,为什么魏尔伦不阻止你的胡闹?你想过吗?”
阿瑟愣了愣,“什么意思?”
“这么说吧,魏尔伦一定说,你就是你,你不需要改变你的天性、你的本真,对吧?”
他想了想,“对。”
“他从来没有说过,‘你不该这样’、‘你不该那样’,对吧?”
“他没说过。”
“他纵容你,甚至鼓励你的放纵,对吧?”
“确实。”
“所以你才会觉得,他认真听你说话、能够完全的理解你,是这样,对吧?”
“你怎么——”他不安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你是说,他故意的?”
“我们先来谈谈一个重要的概念: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是否需要遵守社会的基本准则?”
“看情况。”
“你不能杀人,如果对方没有对你造成伤害的话,对还是不对?”
“对。”
“人人都遵守社会准则和法律,才能保证你这个渺小的‘人’能够获得自己的基本人权,对还是不对?”
阿瑟惊讶的看着她,“你在皮埃尔先生家都学了些什么呀!”
“学到了辩证唯物主义。”
“什么?”
“回答问题。”
“噢——你说的对,但是……”阿瑟蹙眉,他心里有点乱,觉得妹妹跟自己记忆中的妹妹不太一样了。也许,在他不在家的时候,妹妹已经飞快长大了。“我说不好-->>
,我希望能够过着一种、一种畅快的生活,可以不用考虑金钱、地位、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我喜欢谁,就跟谁在一起,而不用考虑其他的。世俗的琐事,会让人失去那种‘通灵人’的气质。到那个时候,我就完了,全完了!”
“你在说你自己,还是在说你和魏尔伦?”
“别提那个懦夫!”他气恼的说:“你说的没错,你真是个聪明姑娘,我可能不爱他,但他既然说了爱我,怎么可以仍然爱着玛蒂尔德?”
维塔丽又要扶额:这家伙的重点呢?
“你这个笨蛋!”她狠狠的骂他,“你是把自己放到什么地步了?你是在跟玛蒂尔德争夺一个懦夫的‘宠爱’吗?你应该羞于跟懦夫相提并论好吗!他只不过比你大几岁、比你早一点出名,你要是出名了,准比他要更有名气!你用不着以你们之间混乱又不容于社会规则的爱情来当做点燃创作**的媒介,”她用了一个复杂的长句,然后总结,“他不配,你也不需要。”
阿瑟忍不住要笑,“他不配?”
“对,他不配!”
*
这晚,阿瑟仍然在旅馆过夜。
维塔丽回到自己房间后,想了很多。
阿瑟伤了魏尔伦的手掌,并不一定会真的伤害他俩之间的感情。她并不太愿意用“爱情”来定义他俩的关系,在她看来,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不对等的,根本谈不上“两情相悦”。根据阿瑟的一些含糊的讲述来看,魏尔伦对他一见钟情,可能是阿瑟身上那种“迷途羔羊”的气质吸引了魏尔伦,也可能是其他的,但不管怎么样,这种禁忌之恋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
她不想阿瑟受到伤害,热烈的禁忌之爱是会流传后世,但也因此过早的燃烧了他的创作**。她说不好兰波早早封笔是不是一件好事,毕竟后世无数人都想知道,那个恣意放纵的天才少年到底是不是因为与魏尔伦之间轰轰烈烈的爱情太折腾人,因而19岁就放弃了文学创作,成了走南闯北不停漂泊的浪子。要是阿瑟成了巴黎的不入流诗人小团伙中的一员,他将来还会那么有名吗?
毕竟早夭的天才才是“真天才”,善于折腾、身世坎坷才有可能流芳百世,让人无限着迷,比如爱伦·坡,比如文森特·梵·高。
*
保罗·魏尔伦会去妮娜夫人的沙龙。
福兰透露了这个消息,维塔丽立即决定,晚上她也要带哥哥一道出席沙龙。
“我能去吗?”她问。
“你需要一个引荐人。”
“你可以做我的引荐人吗?”
“大概可以。”
“我以为沙龙该是来者不拒的。”
福兰微笑,“有时候是的,但如果你一个人都不认识,为什么要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