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风有些不明所以,讷讷道:“是,小人往后一定做个最老实的人。”
方天至道:“口说无凭。你立个名册。”
半天风也没有听懂,只道:“是,立个名册。”
方天至看了他一眼,“往后但凡有客旅经过这间店,若他受你好好招待,从沙漠里捡回一条命,那便算你救了一个人。你将这人名号、模样、住地仔细记在册子上,每年将册子送来给我过目。什么时候名册上有一千六百人,什么时候这件事才算了结。”
半天风怔怔地,半晌道:“一……一千六百人么?”
方天至笑了一笑,“是否有些多了?”
半天风也不敢分辩,垂下头道:“不多,不多……小人记住了。”
他答应的痛快,却连去哪找方天至都没有问,不过是敷衍罢了。
方天至也不生气,手中则缓缓拧干棉巾,叹气道:“贫僧最后还有几句话,老施主最好一字字记清楚。册子上的人,若经我调查发现有假,我当杀你。若你有一年胆敢不来,我还当杀你。哪怕你去到天涯海角,或是深入地底做了蛇鼠,贫僧也有法子将你翻出来。”
他的口吻并不冷酷,但透着一种宁和的无情,“往后每当一年仲秋,记得来闽南洞心寺找我。”
方天至的名气好像比想象中更大。
若说半天风原本像是条摇尾谄媚的黄鼠狼,自听到“洞心寺”三字之后,他就彻底变了。
他提着水桶、轻轻把门阖上的样子,就像一条乖顺老实的夹腚柴狗。
一个常年给人看病、武功深浅不为人知的和尚,竟有这样大的威慑力么?
老江湖半天风究竟害怕的是什么?
方天至没有问。
若一个人的惧怕能从此救得一千余人的性命,那又何必去管惧怕的根由?
夜里打坐时,他心中满是明日往扎木合据点去的路线、石林观音可能的身份,以及楚留香究竟人在何处。本以为还要再茫茫大漠中继续碰个十来天的运气,可不料第二天,楚留香自己送上门来了——
他竟扮成一个丑驼子、被一个黑衣剑客如牵狗般牵到了半天风的黑店里!
时值晌午,方天至当时人不在前店铺面中,而是坐在房中吃半天风端过来的酱豆焖面,若不是半天风忽地一声惨嚎“大师救命!”,他或许都不会发现楚留香曾来过。
而等方天至闻声到前头一瞧,半天风正脸色如纸的缩在那黑衣剑客身后,死死用衣襟捂着鲜血横流的脖颈,七尺之外,一个红衣少女玉手握刀,正轻轻一甩——
那是柄小巧美丽的银刀,刀刃上正沾着半天风的血。
少女的脸孔比那柄银灿灿的小刀更夺目照人,她轻轻叹了口气,又嫣然笑问那黑衣剑客:“你为什么要救他呢?咱们会面的消息,最好除了彼此,只有死人知道。”
黑衣剑客身后,蹲在角落的楚留香易容的贼眉鼠眼,但脑后光环实在令人侧目,方天至一眼瞧出他的身份,放下心来的同时,才发觉他还有个同伴,与他一并被栓在绳索上,是个丑麻子。
一条绳子是拴不住楚香帅的。
那么想必不论麻子、还是剑客,都是楚留香的朋友。
眨眼间,那面孔僵硬苍白的冷漠剑客开口了:“他不该死。”
红衣少女不由咯咯笑了:“半天风不该死?你可知他在这沙漠里开了二十年的黑店,一共杀掉了多少人?”
黑衣剑客不说话了。
麻子和驼子互相望了一眼,又一齐把目光投向半天风身畔一个风尘仆仆的旅人。那人口唇皲裂,头发里尽是黄沙,此时正怔怔捧着喝干的水碗。
他可能实在不清楚,自己是如何在黑店里轻轻松松讨到水喝的?
莫非是在做梦?
半天风知道情形不妙,回头一眼瞧见方天至,简直如同见到了亲人,当即不顾伤口,抻着脖子嘶声道:“大师,大师救救我!”
剑客、麻子、旅人、少女,一齐下意识回头看来,楚留香也不例外。而看到方天至的那一刻,他的目光便陡然如星子般亮了起来!
方天至不知他为何要扮成这样,便不去拆穿。红衣少女则神态娇媚地上下打量他,声音讶然中反倒透出两分欣喜,张口道:“哦,原来这里还有个大和尚。大和尚,不知怎么称呼你?”
方天至只觉自己仿佛一块鲜肉被狼盯上了,但只不动声色地合十道:“贫僧有礼了。女施主怎么称呼?”
红衣少女也不执着追问,笑道:“我叫长孙红。大师父,你到沙漠中来干什么?”
方天至也笑了笑,“我听说沙漠中有石林,石林中有观音,是来虔心拜会的。”他目光洞然地凝视着这名叫长孙红的少女,见她神色果生变化,才缓续道,“只是不知仙境何处,只得苦苦找寻。施主可曾听闻过石林观音么?”
长孙红只变色一瞬,便即言笑如常,柔声道:“你可真是问对人啦。我正巧知道那地方,大师父不如同我一起?”
方天至欣然道:“那就多谢施主领路了。”
长孙红又转向那黑衣剑客:“我们就走吧?”说话间,仿佛已将半天风忘在了脑后,不打算再杀人了。
但她这么想,却不代表别人也这么想。
方天至与剑客并肩而行,出门便见一条狭长优美的精致竹船正如橇车般栖息在沙地上,仰首望去,只见甲板上立着十几个逆光的人影,俱都白衣飘飘,像是听命的仆从。舱室外悬着珠帘,里面则候着长孙红的三位同伴,除却一个獐头鼠目的蓄须丑汉,剩下则是两个仪表堂堂的碧眼胡人。
那两个胡人还未开口,长孙红先笑道:“那半天风命大得很,一点红先生不肯让我杀他,我便只好从命了。”
原来这黑衣剑客是中原一点红。
一点红的杀手名声,方天至避居山中,也是有所耳闻的,只不料他竟和楚留香成了朋友。
其中一个胡人眉头微微一皱,便爽朗笑道:“区区小事,无伤大雅。”说罢,向长孙红投去一个眼风,问,“这位师父是……”
长孙红道:“这是要到石林做客的好朋友。”
那獐头鼠目的丑汉本垂头不语,此时忽道:“我怎么不知道这样一个好朋友?”
他的话音有些郑重,长孙红一时竟没听出异样,反倒脸色微微熏红,吃吃笑道:“等他到了石林,受了款待,那不就变成好朋友了么?”
丑汉道:“夫人知道么?”
长孙红斜了他一眼,道:“夫人这就要知道了。她只会欢喜的。”
那两个胡人听出长孙红语焉不详,并无意将方天至介绍给他们,便知与大事无碍,当即不再理会方天至,而是忙着和一点红套交情,话里话外仿佛是曾托一点红去杀他们的国王。
方天至只顺而一听,心思并不在这上面,他的目光一直停在那獐头鼠目的丑汉身上。那丑汉并不与他对视,仿佛刻意避开他一般,转而状似无心地瞧了眼一点红身后的麻子、驼子。
方天至忽问:“施主认识我?”
那丑汉笑了笑:“在下远居关外,不曾与大师见过面。”说罢,他向长孙红道,“我去下面瞧一瞧,你待会儿再来找我。”便要抽身而去。
此时船外一声尖哨,数十只巨鹰自竹船橇板上张翅而起,黑影映在窗边渐飞渐高,竟拖着竹船缓缓开动了,船行越来越快,显是外面的白衣仆人指挥有道。
方天至注视着丑汉的背影,忽觉莫名触动,感到一股说不出的熟悉。南少林的空墓、画眉鸟的提示、纸笺上的观音,霎时间像是交错一起,他不及细思,手随念动,一指隔两丈瞬发而出,一道无形劲气霎时冲向那丑汉的后心。
这一指意不在伤人,也早不是数十年前那般锋芒蜇人如剑气,但那丑汉却不知怎么若有所觉,猛然向侧边扑去,身形在空中鬼魅般灵动一翻,把这一指躲开了。
楚留香看在眼里,刚暗赞好俊的身法,下一刻却忽感一道惊雷劈亮脑海中的迷雾——
习武之人在危机时刻,是无法作伪的,他们用出的武功往往是自己最信任、也最擅长的那一种。这个丑汉刚才用出的武功不是中原任何一种武功,而是一种东瀛忍术。
这种忍术,楚留香曾在一个好朋友身上见过。
那个人就是无花!
方天至指尖到处,风声破空而去,船上众人从未见过如此武功,竟齐齐呆了一呆。长孙红还没来得及反应,耳畔锐利风声又起,无花翻在空中的身影便莫名其妙一滞,重重摔落在了地上,却是在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被方天至又发一道指力,点中了穴道。
这刹那之间,楚留香心情激荡下已想通许多谜团,当即猛地振臂而起,将身上绳索崩开,直向长孙红扑去。那麻子和一点红,也仿佛与他心有灵犀一般,几乎同时出手,将面前两个胡人制住。
兔起鹘落,船上主客已然易位。
楚留香深深呼出一口气,回头望向方天至,却见方天至也正温和地望着他。
他心中一动,道:“你……”
方天至缓缓道:“看来你的情况还不算赖。”
楚留香听了这话,便知道他已知道自己是谁,忍不住道:“好吧,看来你早认出我了。你好像总有办法认出我来。”
方天至不由想起当初赌坊初见,笑叹道:“好久不见了,楚留香。”
他顿了顿,“我本以为还要再在沙漠碰一阵的运气,才能找到你。”
楚留香奇道:“你是来找我的?”
方天至道:“说来话长。有个人留信给我,说你在沙漠好像遇到了麻烦。”
楚留香抹了泥胶的脸孔微微一怔。他似有动容,张口想要说什么,但最后却只是走到方天至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用驼子的丑脸笑了起来——
这笑容中尽是真挚的欣喜和感动。
方天至望着他,也不由为其感染,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笑。
面对珍贵的友情,有时除了相视一笑之外,还需要更多的言语吗?
楚留香笑完便叹了口气:“那么你想必也认出他是谁了。”
方天至一时默默。
他望着跌在地板上一动不动的无花,片刻后才道:“不错。我也认得他。”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评论里不少有小伙伴在问,想了想我决定先告诉大家,这篇文写到现在,已经接近尾声啦。
不错,你们追了三年的小说,即将完结。
*
圣僧这本是我写过的最长的一本小说,也是第一篇正经的男主小说,写这本书我耗费了许多心血,薅掉了许多头发(?),过程里感觉自己写作手法在缓慢的进步,但也暴露出了我本来没发觉的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
一,非常突出,就是我不写细纲的习惯,让我在这本书里深受其害。因为不写细纲,导致虽然查很多资料,仿佛写起来信手拈来,无缝切入原著剧情间隙,但其实一切都在我的脑子里进行,我有一个大致的思路,但写的过程中上头了,就会拉长原定的篇幅,心血来潮,就会又加入一段我喜欢的剧情,比如倚天屠龙记遇到帖木儿,传了个道得了十万积分……当时是很爽没错……只是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个世界写了远超既定目标的剧情内容。
这直接导致一个结果,主角超纲成长了起来……
不论是武力值,还是他的心路历程,原本应该在几个世界里才完成的成长,导致一个世界里就完成了……这本最初我的五百字大纲里,原定要写七个世界,每个世界20多章,这样的节奏也符合我一贯的综武侠写作习惯。
设想中,指力离体如剑气的成就,要在天龙八部里达成。四大皆空,要在绝代双骄里完成。三毒不染的层次,要最后到说英雄谁是英雄里才完成升级,这样主角的武力值可以保持在很高,但又不是天下无敌、近乎于神的合理区间。而物我两忘这个层次,本来一开始就不打算让主角达到,因为他其实根本成不了一个圣僧。
然而正如各位所见,因为我随心所欲的写作,可能在座的各位本来没看出来,但本文在倚天屠龙记上头般的篇幅下已经严重脱轨,主角在倚天就已经离体剑气了。本人硬着头皮毫不变色,自己脱轨的车,含着泪也要继续开,又只好不停推进设定,于是不久之后,主角在北少林又完成四大皆空成就。
而主角的一指禅的武功又是因为心态成长变化而相辅相成提升的,因此这就导致,本世界写完,主角已经完成了我既定目标中的一切转变和成长,他该去投胎了。
再往后强行穿越,要编或许我还能编出剧情来,但会有一种不合适、不匹配的脱戏感,主角这样的心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掺进这事里来干什么,也就是为了保证参与感,方天至会不可避免的做出和人设不符的事,这已经相当于人物崩坏,也脱离了同人的初衷:合理的充满想象和意趣的融入原著世界。
本书写到这个世界末尾,小芳已经无法继续完成这种同人写作的初衷了。
他的武功和外挂加起来,已经像是陆地神仙,许多原本刺激的争斗,对他已经像是开窗吹了吹风。他没体验过的一些遗憾,已经得到了满足,他无法弥补的一些遗憾,又始终没法忘怀。他从一个功利做好事的认错坏人,变成被佛法感悟的认错坏人,到最后发现佛法指引的解脱他做不到,他唯一的解脱仍然还是转世投胎,于是重新坚定了自己的初衷。
一个武力极高,对武功更进一步的愿望都变得极为佛系的男子,一心只想做好事,而且对江湖纷争已经不感兴趣,这样一个小芳已经完成本来7个世界才该完成的进化,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继续往下写,究竟该如何写了。
他已经攀到了山顶,并且是抱怀初衷的如愿走到了山顶,他又有什么理由回过头来,走下山去呢?
所以想了很久,虽然原因是我放飞自我,节奏把握的不够好,但本书到这里已经相对完满,写完了想写和该写的内容了。
总而言之,该投胎了。
至于第二个暴露的问题,则是模仿导致的。写同人就是为了爽嘛,为了增加代入感,我很喜欢模仿原著的风格进行写作,篇幅短还不明显,本文意外一个世界写几十万字,虽然我曾自欺欺人安慰自己,这种娓娓道来、慢节奏的武侠,也是我想要的啊,但这并不能掩盖这种写法也是我写着写着突然来了兴致,抛弃原本大纲,任性创作的事实……而话说回来,导致的问题就是因为我比之大佬,犹如秋萤比之皓月,模仿终究还是要露出狗尾巴的,我不能以大佬的风格随心所欲的写作,为了贴近风格,我的写作手段反而受限制了。当想写一个东西时,我第一考虑的变成如何写的风格像,而不是单纯的怎么写清楚写好。大佬亲自来写,他自然随心所欲的掌控自己的风格,游刃有余的用这种风格表达一切他想表达的,但是我一个臭弟弟肯定是不行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