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尔似笑非笑,“所以,你刚刚是没注意到就吃掉了,还是因为别的事神魂颠倒,不吃不行?”
齐霄脸色一沉,“远洋那支红利股票让给你,一会人进来,你闭麦。”
陆尔挑眉,举起酒杯和他轻碰,“早这样多好,何必伤了和气。齐少,够慷慨。”
两人唇枪舌战,谁也不饶人,知道的是发小好友斗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商战现场直播。
……
用餐结束,陆尔和元锦诗一起回湛庐公馆,拜托齐霄送白檬回家。
白檬尴尬地摆摆手,“不用,不用麻烦的,我打车回去就可以。”
元锦诗劝她,“这里离你家很远的,现在晚上十点,打车不安全。”
齐霄一言不发地拉开副驾驶车门,做了个「请」的手势。
再拒绝就显得疏离了,白檬只好道了声谢,坐进保时捷里。
跑车平稳行驶在柏油马路上,窗外掠过五光十色的璀璨夜景。
齐霄专心开车,白檬满腹心思,两人一路无话。
车子驶出两条街,左转弯,齐霄解开一颗衬衣纽扣,突然问,“住哪?”
白檬看了眼他的英挺侧脸,“哦,我住在老城区甜水巷。”
齐霄顿了半晌,又问,“没搬家吗?”
十年前,江北新区拔地而起,行政、医疗、教育资源纷纷迁入,以绝对优势力压老城区。
白檬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下意识说,“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在老城区生活习惯了,就没有搬到清江新区。”
齐霄“嗯”了一声,没再出声。
到了小区门口,白檬弯腰同他说了再见,直到车子消失在视线里,她的肩头瞬间垮了下来。
隐秘不发的暗恋是一把利刃,让人克制隐忍,小心翼翼,自我怀疑。
她真的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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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六首诗
一年365天, 日复一日,平淡乏味, 毫无新意。
可平淡就是用来打破的。
自从元锦诗搬来那天开始, 乏味的日子戛然而止,一切开始变得奇异又美妙——
两人的衣服挂在同一个衣帽间里,白衬衫和白裙子看起来相得益彰。洗漱用品和谐的摆放在卫生间里,粉色牙刷和蓝色牙刷显得天生一对。
两人在一些事情上也渐渐不分你我, 崭新的一天从早安吻开始,以晚安吻作为结束。
陆尔仍然每天早出晚归,为陆氏财团的商业帝国奔波。元锦诗白天在家看剧本,到了晚上,就亮起一盏落地灯, 等待一个夜归人。
陆尔渐渐开始把湛庐公馆当做「家」,逢场作戏的酒会一律推掉,莺莺燕燕的来电一律不接。
陆总改掉浪荡习性, 收心做好男人,给S市娱乐行业带来严重地震, 各种高端pub失去大客户, 每月流水营业额削减一半,萧条程度堪比1973香|港遭遇大股灾。
就连林特助和李秘书都发觉了陆尔巨大的变化——他以前杀伐狠厉, 不苟言笑, 一张俊脸冷得像南极冰山。
再看看现在……对着显示屏上的冷冰冰的股价曲线,他都能含情脉脉;昨天出席签约仪式,更是噙一抹笑面对镜头, 叫财经记者和娱乐记者们惊喜交加,感激涕零。
林特助掰着手指计算,陆总已经十天没有在高层会议上发火,成功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值得召开新闻发布会庆祝。
陆氏财团六十六楼。
林秘书捧着文件敲门而入,“陆总,萧达集团有意和我司旗下私人医院达成合作,共同助力医疗慈善事业。”
陆尔翻了两下文件,挑眉道,“萧总无心经营萧达集团,反而开始对慈善事业感兴趣,上赶着给陆氏医疗送资金。真是天上下红雨了。”
说完,他笑了下,“确认合同无误,就定下签约日期。记得联系媒体报道,慈善医疗响应大国|政|策号召,对陆氏企业形象有益。”
他侃侃而谈,潋滟眉眼带上三分笑意,简直英俊的要人命。
林秘书被他脸上的笑容蛊惑,反应过来之后连忙点点头,推门走出总裁办。
这几天陆总的心情变好,高管们仿佛迎来春天,林秘书开心之余,每天都要给自己打一剂预防针——陆总的笑容太惑人,她可是有稳定男友的人,绝对不能精神出轨!
可下一秒又懊恼感叹「男朋友算什么鬼?陆总这样的英俊样貌,应该成为全人类共享资源,多瞻仰一眼好像也不过分。」
……
古装剧《千金令》开机在即,boss单钟在四季酒店例行组了一场酒会,安排各位演员同投资人、制片人和导演一起吃个饭,算是提前熟络一下。
元锦诗作为女主角,自然是全场的焦点。白檬带她入场,和男主角林铮打过招呼,寒暄了两句,又带着她去给投资人、制片人和导演敬酒,
有《盛世浮华》的爆火在前,投资方希望《千金令》能够再现收视奇迹,纷纷对元锦诗寄以厚望。
一大圈人敬下来,饶是元锦诗酒量不错,也有点微醺。
苏媛举着香槟走过来,笑着和元锦诗拥抱,“锦诗,咱们认识这么久,终于可以合作同一部剧了。”
元锦诗凭借《盛世浮华》一炮而红,招惹不少红眼病和黑子嫉妒,可也有不少真朋友,打心眼里为她觉得开心骄傲。
就比如苏媛,这次boss单钟安排她出演《千金令》女三号,给元锦诗做配,苏媛没有一点不开心,反而衷心的祝贺她,表示一定会努力成为「配得上她」的朋友。
不远处,李岚也笑着举了举酒杯,用唇语冲元锦诗说了四个字。
「前程似锦」
元锦诗会意,心头一暖,冲她遥遥举杯,仰头饮下香槟酒。
……
一场酒会下来,元锦诗离烂醉如泥也差不多了。
白檬扶着她走进盥洗室,不放心地叮嘱,“你自己小心哦,我在外面等你,有事就叫我!”
元锦诗摆摆手,一步两晃地走进门。
白檬叹口气,转身走出盥洗室,却撞见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落地窗边,齐霄正握着手机,一身高定西服,身材挺拔,一张倜傥面容,曾入选亚洲最帅男星前百名。
上次四人一起吃过饭,按理说,应该主动上前打招呼,可白檬见他正在打电话,就没有出声惊扰。
齐霄望着玻璃窗外的浮华夜色,脸上表情不悦,“爸,不要再给陆尔打电话了,您有事直接问我。”
“知道了,明天周末我会回去。”
挂断电话,齐霄长长出了口气,一转身,正好看到墙角处的人影。
她穿着红色一字肩礼服,画了得体淡妆,一头长发烫成大波浪,还别着一只水钻发卡。
很美。
可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美人。
白檬见他看过来,立刻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偷听的,我只在等锦诗,她在酒会上喝醉了。”
她有些手足无措,满脸都是撇清关系和解释的急切。
齐霄抿抿唇,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然问,“明天有空没。”
“嗯?”
“陪我吃个饭。”
“有空,但是……”
“明晚七点去接你,巷口见。”
……
今天周末,陆氏财团不用上班,陆尔难得在家休息,元锦诗却要出门参加酒会。
这次换陆尔在家等她,一直到晚上十一点,等回来一个浑身醉醺醺的美人。
白檬把元锦诗扶进门,看着陆尔一脸低气压的样子,讪笑着和他打了招呼,立刻转身坐电梯下楼,百米冲刺的速度,几乎是落荒而逃。
元锦诗靠在陆尔怀里,冲白檬的背影挥着手,笑的傻里傻气,“檬檬,拜拜——”
关上门,陆尔脸色彻底沉下了,盯着她绯红的脸看了一会,俯下身,亲手脱掉她脚上7厘米的高跟鞋。
双脚得到解|放,某个醉醺醺的人一把推开他,径直往浴室走去,“我……没醉,你……别跟过来。”
陆尔看着她摇摇晃晃的背影,气极反笑,“元锦诗,你真是好样的。”
元锦诗关上浴室的门,摸到淋浴开关,把花洒开到最大。
她磨磨唧唧来到镜子前,找了半天拉链,胡乱脱掉身上的礼服裙。
浴室里水汽蒸腾,把地面和墙壁都晕湿了,她正准备解开内衣扣,脚下一滑,整个人绊倒在羊毛地毯上。
浴室里突然惊叫一声,陆尔被吓到,立刻走过来敲门,“你怎么了?”
一片水汽氤氲里,元锦诗吃痛地趴在羊毛地毯上,大脑混沌,模糊声线里带着哭腔。
“摔倒了。”
陆尔怕她意识不清醒,摔伤了自己也不知道,沉默片刻,索性推开浴室的门。
女人温润的肌肤和羊毛地毯亲密相贴,身上布料少的可怜。细腰翘臀,长腿笔直,就连脚趾都圆润如珠贝。
一室风光出现在眼前,陆尔愣了一下,突然感到喉咙发干,他拿过一张宽大浴巾,把她从头到脚包住,只露出被水汽蒸得粉扑扑的脸颊。
陆尔是不可多得的绅士,把她从地上扶到怀里,并不多看一眼。
她睁着一双湿漉漉的杏眸,委屈望住他,不知死活地指指自己胸口,“这里摔得好痛啊,囡囡要揉一揉……”
她醉的迷迷糊糊,语气娇软地冲他撒娇,那团绵软丰满还压在他的手臂上。
陆尔喉头一紧,喘息立刻沉重起来。
谁说她长相清秀寡淡?
明明天真中带着媚,眼角眉梢都风情万种,教人一眼就沦陷。
丘脑疯狂燃烧,多巴胺分泌到爆炸。
陆尔在热雾蒸腾里混乱思考了半分钟,得出结论——
去、他、妈的绅士。
他握住她细弱肩头,“元锦诗,看清楚,我是谁?”
酒精作祟,她对即将到来的「危险」丝毫没察觉,抬手搂住他的脖子,笑咯咯地亲吻他的薄唇,“是陆尔啊。”
陆尔额角青筋暴起,一把抱起她走向卧室。
主卧里的床很大,他把她摁在身下,紧接着就是暴风雨般的热吻。
他身上又烫又硌人,她咬住唇呜咽,像只小奶猫,勾人的不行。
野性出笼,欲望灭顶,他的唇就贴在她耳边,沙哑叫她名字,而她浑身软得像没骨头,任由他摆弄。
半梦半醒之间,他给她钝意的快感,温柔的凌迟。玫瑰沾染鲜血,芳草地结出露珠,本能侵蚀大脑,理智逐渐失守。
陆尔双目充血,俯下宽肩窄腰,赴一场盛宴——像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拿破仑征服欧洲领土,他是征战她的铁血骑士,在她体|内开疆扩土,肆意驰骋,为她的每一寸绽放终生沉迷,至死方休。
她的低泣又软又媚,缠缠绵绵,不像是拒绝,倒像是引诱。
于是野兽卷土重来——谁叫那苹果太过甜美,就算神父降罪,废除神籍,她和他也愿做今夜的亚当和夏娃,沉溺彼此,忘记时间,在伊甸园里温存无尽爱意。
这一整夜,元锦诗几乎被碾碎,又得到世上最温柔对待。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咳,就是这么毫无征兆……就……那啥了:D
陆总应该挺「满意」的,希望大家看的也「满意」
记得撒花、评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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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七首诗
下午两点, 元锦诗朦朦胧胧睁开眼,意识还没完全清醒, 就感觉到浑身酸软, 从头到脚,像是被巨石碾压了一遍。
好在身上不粘腻,很清爽,明显被温柔清理过。
元锦诗掀开被子, 看到一片狼藉的床单,昨晚的记忆涌上心头,脸颊忍不住升温。
大床一侧空空荡荡,罪魁祸首早已经出门上班——吃干抹净就走人,拔×无情, 衣冠禽|兽。
元锦诗嘟起粉唇,有些生气,也有些委屈。
从浴室到主卧, 被撕烂的裙子衬衣散了一地,这些都是呈堂罪证, 无声宣告着昨晚某人犯下的罪行。
元锦诗把衣服捡起, 和「脏」了的床单一起扔到衣篓里,手上沾染到熟悉的香水气, 立刻勾起昨夜模糊记忆。
平时斯文禁|欲的一个人, 双眼通红,野蛮粗暴,全无绅士派头, 薄唇贴在她耳边,低沉喑哑叫她的名字,沉醉又放纵。
当然,她也并非无辜,半推半就,心志不坚,他勾勾手,她就随他坠入炽热烈焰——
怪得了谁?
元锦诗双颊滚烫,身下一阵异样,忙驱散邪念,扶着墙壁,缓缓走进衣帽间。
落地穿衣镜里,肌肤上全是青青紫紫的痕迹,某人昨晚化身Loki同类,对她又啃又咬,又凶又狠,元锦诗略一回想,就觉得双腿打颤。
她抿着唇思索了片刻,拉开衣柜,挑了一件雪纺长袖连衣裙。
玫瑰粉色,缠枝碎花,很有温柔气息。更重要的是,能遮住一身暧昧痕迹。
元锦诗换好衣服,听到铃声响起,她接通电话,脸色一变。
……
陆氏旗下某私人医院。
元锦诗匆忙跑出电梯,看到等在病房外的胡阿婆,“妈她怎么样了?”
胡阿婆眼眶含泪,“今天一直不进食,我怎么劝都没有用。”
元锦诗微微皱眉,抬脚就往病房走,胡阿婆及时拦住她,磕磕绊绊说出隐情。“小小姐,今天早上,萧先生来过。”
元锦诗步子一顿,沉默了片刻,才扭开门把手,走进了病房。
“出去。”
元母开口一声怒斥,声线颤抖,明显是哭过。
“妈妈,是我。”
元锦诗尝试着走近,“你刚做完手术,伤口还没有恢复好,不能不吃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