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宠爱[娱乐圈]——六喜桃
时间:2020-04-23 09:47:06

  陆尔从主卧走出来,穿着件简单白T恤,俊脸满是惺忪,眉眼也蒙着一层雾气。
  刚刚他一睁眼,发现元锦诗不在身边,连懒觉也不想睡了,立刻起床出来找人。
  厨房传来香甜的味道和忙碌的声音,陆尔正准备走过去,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
  元锦诗正在煎蛋,探出头说,“你醒啦?我在忙,帮我看一下消息。”
  淑女发出求助信号,绅士当然乐意帮忙。
  她的手机锁屏没有密码,一滑就能打开。
  陆尔看了眼聊天界面,说,“白檬问你,防晒霜要哪个牌子的。”
  元锦诗回答了一个常用的牌子,陆尔帮她回复了,正准备摁锁屏,手指不经意地往上一滑,看到了元锦诗和白檬几天前的聊天记录
  ……
  「先不说你和陆总这个搭配有多诡异,我太了解你的审美了,你喜欢那种满满少年感的男生,陆总那种杀伐狠戾、斯文败类型的,绝对不是你的菜」
  「那个,我得去刷牙了,回聊」
  ……
  陆尔震惊的回不过神,下意识想起陈度那种瘦弱的白斩鸡身形,脸色一点一点的沉了下去。
  难道……她真的喜欢单薄细弱的男人?
  元锦诗端来两杯燕麦牛奶,看到他的表情,觉得很奇怪,“你看什么呢?”
  陆尔双臂一伸,把她困在餐桌和身体中间,声音低沉,“喜欢少年感满满的?”
  元锦诗没反应过来,他又说,“不喜欢杀伐狠戾、斯文败类的?”
  元锦诗回忆起这段聊天内容,立刻打了一个激灵,“你你你别听白檬瞎说!”
  陆尔欺身逼近,定定凝视,“到底是不是?”
  元锦诗在心里把白檬翻来覆去拷打了一遍,讪笑着看他,“当然不是啦。”
  堂堂陆总做事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感情问题当然也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于是,陆尔一把脱掉白T恤,拉着她柔弱无骨的手摸遍腹肌和人鱼线,贴着她的耳畔问,“想清楚再告诉我,到底喜欢不喜欢?”
  薄荷味的热气洒在耳际,手下的腹肌触感紧实,元锦诗脸红的不敢睁眼看他,被逼着说了三遍「喜欢」,这件事才勉强算翻篇。
  一顿早饭吃了整整两个小时,吃完饭,元锦诗脸上的潮红才退下去。陆尔看她气色不太好,把她抱回床上躺着,才去书房开视频会议。
  元锦诗已经把《千金令》的剧本看的差不多了,躺在床上觉得无聊,索性拿过平板,打开某漫画APP。
  上次白檬说要以陆尔和她作为原型画漫画,她点头答应了,没想到白檬行动力迅速,当晚就把第一话漫画创作出来了。
  白檬从小学习美术,基本功扎实,以陆尔和元锦诗为原型,加上一些杜撰的情节,巧妙地模糊了三次元的真实背景。
  漫画连载了半个月,保持每天两话的更新频率,没有读者猜出漫画的男女主角是元锦诗和陆尔。
  白檬的漫画画风唯美,语言风趣,加上情节又苏又甜,成功吸引了一大票读者捧场。因热度居高不下,成功登上了国漫排行榜前十名。
  这完全出乎白檬的意料,也出乎了元锦诗的意料。
  观看漫画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开始有读者催更,读者们还自发组成男女主角的粉丝团,就连漫画中那只助攻的金毛狗狗,也有一大票粉丝拥簇。
  元锦诗捧着iPad看的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竟然把三十多话漫画看完了。
  金毛狗狗凑到iPad旁边,看着漫画里那个金黄的犬类,呜咽了两声,抬起水润乌黑的大眼睛看元锦诗,仿佛在可怜巴巴地说,「铲屎官小姐,漫画里的本尊就在你面前,为什么不宠爱抚摸我?」
  元锦诗被它的眼神逗的乐不可支,金毛狗狗又呜咽了两声,委屈地转身跑掉,迈着小腿去了书房。
  陆尔正在书房里开视频会议,元锦诗偶尔能听到他低沉的讲话声,看到Loki跑向书房,害怕打扰陆尔工作,急忙跳下床,追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记得撒花、评论哦~
  今天短小了点,明天上大肥章~
 
 
第29章 第二十九首诗
  宽敞的书房里, 花梨木镶嵌钢化玻璃打出两面书橱,柚木色木地板格调沉稳。墙壁上挂着几幅古人真迹法帖, 还有一副后现代主义油画。
  陆尔挂断视频会议, 接起一个来电。
  他刚讲了两句电话,金毛狗狗突然迈着短腿跑进来,嘴里呜呜咽咽,用毛茸茸的脑袋磨蹭他的腿窝。
  陆尔微微皱眉, 转动椅子,背过身去,金毛狗狗立刻摇着尾巴跟过来。
  以前Loki没这么爱撒娇,自从元锦诗搬来之后,Loki整天粘着她, 一天到晚求抚摸求抱抱,元锦诗又不忍心拒绝,一来而去, 就把它惯成了这副样子。
  陆尔握着电话,冷冷看它一眼——身为雄性犬类, 娇软成这样真的很丢脸。
  电话那头还在喋喋不休, “陆总……美股全线高开,纳斯达克指数涨幅1.78%, 「诺华医疗」上涨2个百分点。再加上我们前期的造势非常有效, 不需要游说,萧南山已经蠢蠢欲动,企图横插一脚「诺华医疗」。”
  陆尔眼底结了一层霜, “那就请君入瓮,分散萧达集团的资金,同时截胡他们的资金供应链。”
  话音刚落,元锦诗出现在书房门口,看到金毛狗狗纠缠着陆尔不放,立刻轻轻上前,试图把它领走。
  Loki见男主人冷血无情,转身投向女主人怀抱,被元锦诗揉了两下脑袋,才晃晃悠悠地跑出书房。
  元锦诗莞尔一笑,正要追出去,却被人拉住了手腕。
  陆尔微微一用力,把她拉到怀里,沉声道,“别走,让我抱一会。”
  他穿一件简单白T,高挺鼻梁上没架眼镜,蓬松黑发遮住潋滟眉眼。肤色冷白到透明,深目高眉,眼尾微挑,是「看一眼就叫人心动」的长相。
  元锦诗被他抱住,才发现他眉头微锁,眼睛也红红的,看起来很疲惫。
  在他怀里呆了一会,她伸出双手,抚上他的额角,轻轻揉按着,试探着说,“你累不累,要不要休息会?”
  陆尔任她按着额角,垂眸看她,薄唇微动,“徐医生把我的事都告诉你了。”
  这是个肯定句。看来徐医生透露那些事,已经经过他的同意。
  元锦诗点点头,又听他缓缓说,“爷爷是出车祸去世的。”
  “当年萧达集团对陆氏下手,爷爷很被气到哮喘病突发,专车在去陆氏大楼的途中遭遇了车祸,连带着车上的司机,二人当场去世。”
  元锦诗听到这段陈年旧事,整个人都怔住了,久久回不过神儿。
  “萧达集团和爷爷的死虽然没有直接关系,可也绝对不是无辜的。我在爷爷墓前发过誓,一定要把萧达压在脚下。”
  江畔长堤那段路,是陆爷爷发生车祸的地方。他曾在深夜一次又一次驾车绕行。
  深夜的清江万籁俱静,只有波涛阵阵,冲洗着他不肯认输的心。
  “倘若十年不行,那就用二十年,三十年。”
  他的眸光晦暗不明,里面写满了执念。
  元锦诗看着他这副样子心疼又难过,下意识躲开他的眼神,双臂紧紧环上他的窄腰。
  陆尔低头埋在她的颈窝处,握住她的纤细手腕,和她十指交错相扣。
  分针秒针转动,两人不知道温存了多久,陆尔深嗅了一口她身上的幽香,缓缓睁开眼,原本哀痛的目光变得清亮而平静。
  这世界人心叵测,还好有她不离不弃,一直在他身旁。
  ……
  元锦诗大学攻读德语,德文晦涩难懂,需要多下功夫学习,再加上课程繁重,每天晚上睡觉前要读几十分钟德文才能安心入睡。
  后来她签约DN成为艺人,虽然不用再学习德语,每晚睡前阅读的习惯并没有改变。
  这个好习惯,在陆尔眼中却是彻头彻尾的恶习。
  试问,如果你的女朋友晚上不睡觉,却抱着外文书或者剧本读得津津有味,把你晾在一边熟视无睹,有哪个男人可以忍受?
  何况是众星捧月着长大的陆尔。
  他185身高,八块腹肌,V形人鱼线,身材完美可以去竞选健美先生,枕边这位小姐却专心阅读,不肯施舍给他一个眼神。
  陆尔生平第一次产生挫败感,伸手抽掉元锦诗手中的剧本,“明天就开机了。别看了。”
  一开机就要拍摄两三个月,意味着两个人不能天天见面,不能互道「早安」和「晚安」。
  元锦诗“嗯”了一声,抬眼看他,“我知道啊。明天你还要上班,早上我会轻手轻脚出门,不会吵醒你的。”
  元小姐成功搞错重点,陆尔定定看着她,眸色一点一点变深。
  她穿着一件缎面吊带睡裙,露出纤细肩头和一片无暇锁骨,长发蓬软如云,在身后一泄如瀑。
  他的眼睛是琥珀色,闪着某种原始欲|望,大概可以解释为男人对女人本能的占有欲。
  对视三秒,陆尔把元锦诗揽入怀中,厚脸皮的色、诱、之。
  元锦诗承受着炙热的吻,脑中残存几分理智,声线颤抖着开口,“明天有开机仪式,别吻脖子呀……”
  陆尔被欲望支配,通身淋漓舒畅,哪有心情管什么开机仪式,俯身一口咬在她锁骨上。
  元锦诗娇娇低喊了两声,就被他堵住了红唇。
  今夜夏风沉醉,夜色撩人,一室「春色」也让人迷乱。
  ……
  《千金令》在S市影视城开机之后,剧组拍摄有条不紊进行。
  《千金令》的男主角是最近大火的流量小生李仰,比元锦诗小一岁,为人随和风趣,元锦诗和他搭档默契,几场戏拍下来,两人在片场之外也成了朋友。
  这天周五,boss单钟打电话通知经纪人回公司开会,白檬自告奋勇回一趟DN,留李岚在剧组跟着元锦诗。
  回DN参加会议的经纪人基本都在跟组,每天忙的不行,Boss单钟简单讲了两句就宣布了散会。
  白檬刚走出会议室,电梯打开,走出来浩浩荡荡一群人,被拥簇在中间的男人惹人注目——是齐霄。
  白檬望着那个挺拔高大的身影出神,理智告诉她应该「立刻下楼回影视城」,可双腿重若千钧,站在原地一动也动不了。
  他是她藏在口袋里的一颗糖,是不可以被看到的脸红,是她的精神鸦片,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他还是离她那么远,就连想打个招呼,都隔着前呼后拥的人山人海。
  齐霄戴着墨镜,余光瞄到会议室门口的熟悉身影,心头一动,步子调转方向,径直朝她走过来。
  白檬看着他向自己一步一步走近,顿时愣住了,双腿都在打颤发软。
  齐霄取下墨镜,轻咳了两声,开门见山地问,“明天有空没?”
  白檬语气惊恐,“不会又要去你家吃饭吧!?”
  齐霄看到她脸上畏惧紧张的表情,顿时有些不悦,淡淡说,“放心,不是。”
  “上次带你回家见父母的事情被几个发小知道了,他们非要见你一面。白檬,演戏演到底,送佛送到西。再帮我一次。”
  白檬考虑了一会,仰头看他,“那好吧,我可以再帮你一次。不过,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条件?”
  齐霄有些意外,玩味道,“哦?你说?”
  白檬鼓起勇气,紧攥拳头,连和他说话都紧张到打颤,“你能不能……送我几张签名照?”
  齐霄有点错愕,沉默片刻,喉头上下滚了滚,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好”。
  白檬笑的很满足,也很没出息,和他说了再见,侧身而过,径直走进了电梯。
  齐霄带上墨镜,遮住唇边的苦涩,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原来她的条件只是……几张签名照啊。
  就算她提出过分一点的要求,他也会松口答应的吧。
  经纪人踩着高跟鞋走过来,看着白檬的背影,好奇发问,“刚刚那位是?”
  齐霄勾了勾唇角,幽幽道,“一个认识很多年的朋友。”
  ……
  元锦诗在《千金令》剧组拍戏,湛庐公馆冷冷清清,只剩下陆尔一个孤家寡人,和金毛狗狗人眼瞪狗眼。
  这周末,陆尔索性回老宅看望陆父陆母和陆奶奶。
  陆家老宅坐落在清江滨江别墅区,周围全是欧风建筑,风景秀美,空气清新。
  陆尔还没进客厅,就听到播放电视剧的声音。
  陆母坐在沙发上,身上披了条羊绒披肩,正聚精会神地看电视。看见自家儿子回来了,冲他指指屏幕,“陆尔啊,《盛世浮华》很好看,以后叫陆氏影业多投资点这种古装剧。”
  16:9比例的画面上,女主角元小姐穿着一袭仙鹤刺绣襦裙,扮相绝美出尘,气质淡雅如兰。
  陆母沉醉在古装剧的绝美爱情中不能自拔,喝了口玫瑰养颜茶,夸赞道,“这个女主角很耐看,温婉又精致,比那些网红脸锥子脸强多了。”
  陆尔端着一杯温水,目光凝在屏幕上移不开,下意识承认,“我也觉得。”
  陆母诧异看他一眼,“这孩子,跟吃错药了似的。什么时候见你夸过人。”
  晚饭还没做好,阿姨在厨房忙碌着,飘出阵阵烟火气。
  这样一个平平淡淡的瞬间,陆尔突然想到元锦诗亲手做的那碗面。
  一碗面,白气氤氲,熨帖心灵,是让人贪恋的烟火滋味。
  他后知后觉地发现,那碗面会说话——在说「我爱你」。
  他对她,又何止一句「钟意」。
  ……
  电话铃声响起,陆尔看了眼来电显示,立刻接起。
  “陆尔,”
  那头元锦诗的声音沮丧又无力。
  陆尔听出不对,脸色微寒,“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今天的拍摄本来很顺利,可是临近收工的时候,有一场哭戏怎么拍都没状态,元锦诗一连拍了八条都没过,被导演要求「重拍」,拍到第十三条,导演终于满意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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