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盛啊!” 一个身材高大、浓眉大眼的男人朝他们的小房间走来,一边问:“你孙女呢,放学了吗?”
“在屋里学习。” 盛春摸了摸自己的右膝盖,缓慢地站起来,对凤山京剧团的班主丁鹏山说。
“今天我们凤山京剧团算是正式搬进来了,大家一起庆祝庆祝,在院子里摆两桌饭菜,你和小闺女也一起来吃吧。”
“不用了。” 盛春本能地要拒绝。
丁鹏山却看向了盛春的网兜,里面只有一根丝瓜,一块豆腐,和两根可怜的小葱。
“您老也别客气了,你帮着我们看院子,也算是团里的一份子了。再说小闺女上学辛苦,吃肉能补充营养。”
盛春回过头,果然看到泛黄的窗户里盛慕槐正眼巴巴的看着自己,那目光分明就是对肉和油水的渴望。自从把这丫头捡回家,也没让她过上一天好日子。盛春犹豫了下,点了头。
“那行!再有四十分钟吧,你们来院子里就行,我们会把饭桌摆在院子里。” 丁鹏山是个爽快人,而且很忙,没有再多废话就走了。
与此同时,窗户那头盛慕槐心里想的却是,如果能和京剧团一起吃饭,是不是有一天熟悉了也可以看他们训练,甚至加入他们呢?在路上哼京剧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这一世的嗓子很好,也许是块戏料。加上她脑内还有京剧系统,这辈子或许真能实现自己一直渴望而又从没有机会实现的梦想。
只是不知道爷爷会怎么说……
怀着有些复杂的心情,盛慕槐用极高的效率完成了作业,等放下笔,一股比烤红薯还香一百倍的味道立刻钻入她的鼻子。
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享受那阔别十年之久的红烧肉的香味。在这个困难的年代,她和爷爷一个月也才能吃两三次肉,而且都是碎肉末,她都快忘记大口吃肉是一种什么感觉了。
“走吧,我们出去。” 爷爷说。
第4章
院子里拉了一个电灯泡,投下的圆形光圈刚好罩住槐树下的一小片地方。两个半大小子正在忙前忙后地搬椅子、摆桌子。
盛慕槐认出其中一个是昨天凌晨她在院子里看到的人。他肌肤不算白,但剑眉星目,五官深邃,已有了少年的样子,要是放到盛慕槐前世生活的时代应该能迷倒一众初中小女生。不过他并没有抬眼看一下这边,只是专注地做自己手头上的事。
另一个男孩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长了副有些滑稽的八字眉,一见到盛慕槐就乐了。
他放下手里的菜碗,一个加官(前手翻)蹦到了盛慕槐的面前。
“……”
两个人脸对脸面面相觑,八字眉少年开口:“你们就是这儿的看门大爷和小孙女吧?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要多来往!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问别人前先介绍自己,这是礼貌。”盛慕槐说。
“好吧,我叫王二麻,在家排行老二。不过剧团里的人都叫我眉毛,你以后就叫我眉毛哥。” 王二麻倒不扭捏,只是介绍自己的时候两条眉毛还随着他的话一耸一耸的,盛慕槐差点笑了。
“这是我的大师哥。” 王二麻看向那个略显沉默的少年,问道:“师哥,我可以告诉她你的名讳吗?” “你的名讳”四个字还用了京剧念白。
“噗嗤。” 盛慕槐终于笑出声,一个毛都没长全的小孩,竟然就被用上“名讳”两个字了。
那个少年似乎也对自己的师弟很无奈,放下手上的东西,先对盛春点头,然后才说:“凌胜楼。”
“你们好。我叫盛慕槐,这是我的爷爷。” 盛慕槐知道爷爷在生人面前一向话少,便也替爷爷介绍了一遍。
“胜楼,二麻子,你们跟个老头和小孩儿废什么话呢?还不过来端菜!” 昨天那个很凶的孟叔手里端着两盘菜走出来,朝两人一通吼,凌胜楼和王二麻都乖乖回去干活了。
没过多久,菜上齐了,剧团的人分坐在两张桌子上,年长的人一桌,小辈儿单独坐另一桌。
盛慕槐与凌胜楼中间隔着一个王二麻,他们对面是丁笑兰和另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俊秀年轻人。
“喂!” 王二麻戳了戳盛慕槐的胳膊。
“干嘛?” 盛慕槐扭头。
“你能叫我一声眉毛哥吗?我家里的妹妹和你差不多大,也叫怀怀。我自从进了戏班子,就好久好久都没看过她了。”
盛慕槐本来想说“大可不必”,不过看他后面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又没吱声了。
“槐槐,你就叫我一声哥吧,我好久都没听到一声哥了。” 净在大师哥面前当孙子了,王二麻一边作出恳求的样子一边想。
盛慕槐看王二麻说的可怜,想想满足一个小朋友心愿也不是不可以,正思考着要不叫一声算了,凌胜楼平静的声音从右侧传来:“他骗你的,他是家里的小儿子。”
“师哥!” 王二麻扬起一边眉毛,到底是不敢把自己大师哥怎么样,只得双手合十对盛慕槐说:“槐槐,你就叫我一声哥,你叫我一声我翻一个跟斗。”
这倒有点儿意思,盛慕槐脸上露出感兴趣的表情。凌胜楼却说:“王二麻,你忘记师父说的规矩了?找板子抽?”
王二麻撇了撇嘴,终于偃旗息鼓了。
就在这时,门外有了动静,孟叔引着一个穿白底红波点连衣裙,脚踩白色高跟鞋的年轻女性进来了。
她的衣着是小镇上不曾见过的时髦,身材窈窕,面容姣好,看得王二麻长大了嘴,半天没合拢。
她走得好看极了,春风得意,摇曳生姿,经过于笑兰身边时,唇角微微弯起,朝她露出了个微笑。
于学鹏起身迎接,将她介绍了一番:这是县京剧团的青衣周文素,是凤山京剧团为了打炮戏特意请来的助力。她年前才拜了省城京剧团的名演员肖红霜为师,现在已经是县京剧团的头牌、主角儿了。
肖红霜,听到这个名字,盛春手一滞,面上的疤微微发疼。
于学鹏要把她让到主桌,可她却摆摆手,硬是坐到了侯成业和于笑兰的身边。三个大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微妙,但三个小孩儿可没管那么多,眼睛都盯着饭桌上的红烧肉、土豆炖鸡和豆豉排骨。
等于学鹏开席,三双筷子不约而同的伸向了三盘肉,战况激烈。王二麻吃得几乎把脸都埋进了碗里,凌胜楼虽然吃相没那么差的,但一口就是一个红烧肉,速度也是惊人。盛慕槐落了下风,而且因为吃得太急,竟然很快就吃不大下了,感觉心里十分苦闷。
“于笑兰,真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见面。” 周文素没吃两口便放下了筷子,开始闲聊模式。
“是挺久的了。” 于笑兰笑笑,“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我看我们是没有这个合作的命了。整部《四郎探母》,你只负责盗令那场,我们碰不上。” 周文素将筷子放下,红唇轻扬,“当初是你演A角我演B角,我们永远碰不上。我真该感谢你离开了小京班,不然我也不会有机会到省城拜师,不会成角儿。”
于笑兰不在意的夹了一筷子土豆,没有说话。
“来,你还有侯成业,咱们三人干一杯。” 周文素举起了杯子亲密地对侯成业说,“你这小生一走,我们还真找不出能替代你的了。我该敬敬你这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周郎。”
侯成业举起的杯子不上不下,很尴尬的模样。
“不管怎么样,希望你能把戏演好。” 于笑兰的杯子主动碰了上来,发出了叮当一声脆响,她一口将杯子里的热茶喝完。周文素却收回手,只浅浅啜一口,便将杯子里的茶水都倒在了地上。
“不好意思,现在喝不大惯这种乡下熏茶了,肖老师说我们演员一定要注意保护嗓子。成业,你也快别喝了,下次我给你拿些碧螺春,是上次去省城演出的时候老师送我的,你肯定没喝过。”
“真是个坏女人。” 王二麻小声咕哝一句,他本来还觉得这个姐姐像仙女,现在看来,分明就是坏东西。
盛慕槐一边喝茶一边看戏,果然这戏台下的故事有时候能比戏台上的还精彩。
就像是回应盛慕槐的想法一样,没过多久,周文素又站起来对于学鹏说:“于班主,我这次来怀下镇一是吃你们剧团的席,二也是替人捎个消息:秦老师被调到省京剧团去了,以后都不能替你们班社拉琴了。他昨天走得急,只能让我来通知。”
“什么,老秦去省城了?” 于学鹏脸色一僵,不可置信。京剧团的其他成员也变了脸色,就连王二麻都放下了筷子。
“是的,秦老师托我给你带了一封信。没办法,这也是组织上的安排,其实我们帮扶你们私人戏班,也并不是很符合规矩。”
于学鹏根本没心思看那封信。他只知道还有一周他们就要登台了,现在最重要的文场胡琴却突然不告而别,这,这相当于让他提前垮台!别说现在根本找不到能立刻和整个班子搭配起来的琴师,就是找到了,时间也所剩无几。
“于班主,我哥也在京剧团待了两年了,你看他怎么样?” 周文素问。
“他不行。” 于学鹏断然拒绝,因为心态大乱,甚至没有顾忌周文素的脸面。周文素下不来台,冷哼一声不说话了。
一顿饭就这样不欢而散。临散前于学鹏向爷爷道歉:“真不好意思,出了这样的岔子,好好一顿饭反倒添堵了,改天一定再请你们喝茶。”
爷爷摆摆手示意没关系,带着盛慕槐回到了他们的房间。
“爷爷,少了琴师他们就演不了戏了吧?” 回到屋里盛慕槐问。
“估计是难了。” 盛春说。
“于班主肯定很伤心。我听笑兰姐姐说,他们凤山京剧团关张了整十年,那些行头都是丁班主冒着生命危险偷偷藏起来的。四年前国家不禁私人戏班了,于班主才重新组起剧团,经营了四年,好不容易才在镇上找了个落脚处,还能定期到咱们镇上的老剧场里演出。现在全完了。”
“这就是他的命。” 盛春说。他用砂纸打磨起一块木板,却没想好能做什么。
“这也太不公平了!” 盛慕槐说。她心里很同情于学鹏,可是她并没有任何能力能够帮助到他。
“薛老,您经验多本事强,您给我们剧团拿个主意吧。” 于学鹏的声音透过夜风传进了室内,盛慕槐往外看,剧团几个年纪大的人仍站在院子里,烟头的暗红色光点在夜色中明明暗暗地晃动。
“凤山班以前那几个老琴师呢?” 薛山问。
“除了老秦之外,一个瘫痪在床,其余的都死了。” 普通的一句话,里面却有凌冽的寒意直逼面门,盛慕槐不禁缩了缩脖子。
“乡下婚丧嫁娶这么多年下来总有几个给戏班操过琴的,实在不行也只能请他们了。”
“那,那哪里能行呢?” 于学鹏说。
然后便沉默了下来,这沉默掷地有声地告诉所有人,没有别的办法了。
过了很久,院子里的人都走了,只有于学鹏还蹲在地上,一根接着一根的吸烟,老孟从屋子里拿了块热毛巾递给他。
于学鹏接过毛巾,将它摊在自己的脸上,过了许久才说:
“我爹临死前没多说一句话,就说戏班不能断送在他手上,以后有一丝机会,也一定要再开下去。”
老孟拍拍于学鹏的肩膀,不知道能说什么。他们为了保护老班主的心血,都已经付出了太多。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终于,盛春把手上的玩意儿放下,推开房门了出去。
“爷爷,你去干什么?” 盛慕槐跟在盛春身后出来门,就见盛春走到一蹲一站的两人面前说:“我能拉胡琴。”
第5章
“你?” 老孟狐疑地问。
盛慕槐能从他脸上看出,他想说的是你这个看门捡废品的老头儿吹什么牛,少在这里裹乱了。
于学鹏也说:“老盛,京胡可不是普通二胡,也不是随便拉拉就成的玩艺。琴师要引领乐队,要贴合演员,要托腔保调,里面的学问可大了去了。”
“我能拉胡琴。” 盛春还是重复那一句话。
“你说你能拉,你给哪个戏班子拉过?什么时候拉的,拉过多久?” 老孟憋不住,一连串问题抛出来。
盛春沉默,在老孟越来越不相信的脸色中,他淡淡地说:“野戏台,跑码头,我都干过。如果不信,我也不勉强。” 说完转身便走。
“留步盛大哥。” 于学鹏赶上去挡在盛春和盛慕槐身前,笑着说:“老孟说话一向不中听,您别放在心上,实在是我们太重视这第一场演出了,容不得一点闪失,这才不得不慎重。您说您会拉胡琴,不如咱们现在就试试,如果您真能行,那就是救了我们团一命,我绝不会亏待您。”
“要不,您拉拉试试?” 于学鹏问。
见于学鹏转变态度,盛春也没摆架子,随意地点点头。
于学鹏说:“老孟,去把我家祖传的那把胡琴拿来给盛大哥试试。”
“得嘞,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 孟东辉嘴里嘀咕着,很快将一把紫竹担子红木轴的京胡拿到了院子里,递给盛春的时候,还不忘叮嘱:“小心点儿。”
盛春拿过那把京胡,三两下便调好了弦,坐在盛慕槐给他搬来的一个瘸腿凳子上,将一条汗巾垫在腿上,拉了一段夜深沉。
乐声响起时,盛慕槐眼前不由自主就浮现了霸王别姬里虞姬舞剑的片段,虽然没有鼓声,也自慷慨激昂,悲壮跌宕,令人不由有鼻酸之感。想到虞姬在这淋漓尽致的一舞后,就挥剑自刎与霸王永别,就恨不得这乐声永远不要停止。
盛春的头随着乐声微点,那张弓被他拉得快如闪电,漫天剑花都化为了他的手下残影。他的眼神微凝,仿佛正注视着那戴如意冠着鱼鳞甲披明黄斗篷的虞姬。她那绝美的倩影降临在这残破的小院,她的恨,她的爱,她的不甘,她的决绝就这样摆在面前。
这一刻,他平常的沉默寡言、谨小慎微都消失了,那条狰狞的长疤微微泛红,却是为了这乐声而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