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往小儿子家跑的时候,张秀儿在她赶过来之前直接把大门一关,死死地抵着门口,眼神却还在恶狠狠地看着张学雷。
“我让你偷东西,以后还偷不偷?”
“不偷了,我不偷了......哇......”
……
“说,你把你姐姐镯子弄哪去了?”张季山拿着棒子喝道。
张学雷一边哭一边道:“我不......嗝......不知道。”
他早上拿着钱出门,那破镯子他出门随手一扔,根本忘了扔到哪去。
张季山面色铁青,张秀儿脸色难看,江静神情复杂,于胧面上担忧。
不算宽敞的院子里,却充斥着各种情绪。
于是整个张家都开始出动去外面帮张秀儿找镯子,此时的天色已经不早,整片天灰蒙蒙的,于胧紧紧跟在她妈身后,把张学雷今天去过的地方都去一遍,结果可想而知,只有无功而返。
夜里,房间被张秀儿整个翻过来一遍,枕套被套全被拆开,甚至还发神经的往于胧身上扒拉了会。
八十年代的晚上没有任何的娱乐,以前的于胧为了睡美容觉,并不是个夜猫子,但一般也是十点钟以后才会睡觉,哪像现在七八点就已经上床了。
躺在床铺的最里端,于胧把自己的声音放到最轻,不久就沉入了睡梦中。
第二天早上,天还是蒙蒙亮的时候,于胧被尿憋醒了,她小心地起身,当然以她的体重,动静不到哪里去,床被她压地嘎吱作响,被她吵醒的张秀儿狠狠剜了她一眼。
于胧从床头下床,捂着胀得不行的肚子,跑去了厕所。
茅厕外面,于胧脸色犹疑不定,因为厕所就是简单地把两块木板架在屎坑上,里面臭气熏天,蚊子满天飞,脚踩的木板上还爬满了蛆虫,隔夜饭估计都要被恶心出来。而且进了茅厕浑身都要臭半天,
这是于胧穿越的这半个月最无法接受的事,挣扎半天后,于胧选择出了后院。
张家后面是个土包,不算太高的山,清晨里山间虫鸣鸟叫,植物上还带着露水,于胧走过不高的草丛,小腿被露水打湿,沾了泥和草叶子。她找了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就在旷野解决了生理问题。
于胧虽然脸皮厚,但也不免觉得羞耻,什么时候能结束这难堪的生活啊!
——
周家,周邦国手里提着一只猪脚出了门,他对屋里喊了一声,“妈,我去趟张家,马上就回来。”
“不许去”,屋里的中年妇人面有不喜。
她儿子这么优秀,配城里姑娘都是绰绰有余的,早先让她儿子和张家定亲她是不同意的,可他爸非说早先和张家有过约定在先,他就看重那点皮面,非要把那不知道哪门子玩笑话当真。
她一妇道人家自然做不了家里的主,后来看那张秀儿勉强还有几分相貌,这才勉强同意了。
可是张秀儿这两天传出的事可是把她仅剩不多的那点好感都败光了,先是顶撞长辈,后又是把她周家送的传家镯子都给丢了。
那玉镯子当年可是当年她定亲的时候婆婆传给她的,让她好生保管,她这一辈子,不管日子多难过,都没打过那镯子的主意。
可张秀儿倒好,前一刻还叮嘱她一定要好生保管,隔天她就把镯子给弄丢了,根本就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最关键的是她还闹得全村人都知道,不止她张家丢了脸,连带着她周家脸上都无光。要是让这种媳妇进门了,以后她周家还不要鸡犬不宁。
“妈,我马上就回来。”
“我说不准去,她张家把咱家传家宝都给弄丢了,这媳妇咱们要不起,回头让你爸把这门婚事给退了,妈再帮你相户好人家。”
“妈,定下的婚事怎么能随意退,你这让人家女方面子往哪搁”,周邦国无奈地笑道。
周邦国是个很有见地的人,心里有自己的成算。他是孝顺,但也不会愚孝,这种大事大非上的问题从来不会含糊的。
他倒不是多喜欢张秀儿,毕竟两人说起来就见了一面,没那么深的感情。
只是如今既然已经定亲,那他对张秀儿是有责任的。真要退婚的话,姑娘说不定这辈子就毁了。哪怕她丢了周家祖传的镯子,但这东西终究是死物,哪有活生生的人重要。
看着周邦国没听她的话,还是出了门,女人脸色并不好看。
这时屋里走出一中年老汉,骂了女人一声,说她拎不清事情,定下的婚事那是说反悔就能反悔的?
周家和张家是一个村子的,所以距离不远,以周邦国的脚程十几分钟就到了。
于胧抬起头就看到周邦国在门口,这或许是她开启空间的关键人物,于胧忍不住多打量了他两眼。
周邦国浓眉大眼,五官方正,眼神里透着几分正气和威严,是如今最受人欢迎的长相,不过却不太符合于脓的审美。
前世,她从初中就开始谈恋爱,前男友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因为她本身长得好看,所以交往的每一任男友都是外表及其出色的花美男,长相普通的也入不了她得眼。
当然每一任男友也都是渣男中的战斗机,她享受和渣男斗智斗勇最后让他们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再把他们一脚踹开的成就感,这极大的满足了她得虚荣心。
前世因为战绩卓著,鲜有失手,所以别人给她送了外号叫“渣男粉碎机”。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于胧前世之所以出车祸断了双腿,就是和最后一任男友分手后,对方一直纠缠不休,求复合无果后开车撞了她。
虽然对方也为此进了监狱,但她也断了对她来说最重要的双腿。
成为残废的那两年,于胧心底也在反思,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的话,她估计会安分一点,虽然她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按她前世的习惯,像周邦国这类人,她连挨都不会挨的,感情游戏是不适合和这类人玩的。
“姐夫”,于胧喊了一声。
周邦国刚想要不要招呼一声,他跟张家人也不是很熟,对于胧他倒是有几分印象。这年月,骨瘦如柴的倒是常见,这么胖的倒是头一遭。只是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他还真没有多少跟姑娘打交道的经验。
好在于胧先开口叫人了,周邦国也就顺着她的话说,“张叔他们在家吗?”
“我爸和我妈他们都下地去了,我姐在房里,要我帮你叫她吗?”于胧道。
其实不用于胧叫,因为张秀儿已经听到周邦国的声音并从屋里跑出来了,看到周邦国和于胧单独在一起,她心里的危机感更为强烈了。
“邦国。”张秀儿亲近地喊道,像是在于胧面前宣示主动权一般。
于胧暗自翻了个白眼,她就是不识趣要在这里膈应张秀儿。
周邦国和张秀儿说了两句话,把猪脚放下就离开了,毕竟现在张家没有大人在家,他待在这里太久也不太合适。
张秀儿看周邦国离开,追了出去,好一会都没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心机胧虽然前男友众多,但是都没发生过关系的。
盖章一朵纯洁的白莲花[狗头]。
第6章 06
于胧上了一趟山,找到之前她埋镯子的地方,把镯子给取了出来,用树叶子擦了两下,而后塞进了兜里。
如今距离镯子丢失已经过去了两天,风头差不多过了,她再把镯子放在身边就保险一点。而且把镯子放在身边,方便她随时取血。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下山时大腿很容易抽筋,尤其是于胧这么肥胖的身体,几乎所有的重量都压在双腿,她走得异常小心,但还是摔了一跤大的,屁股生疼,好半天才爬起来。
她呲着牙缓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因此下山的路她更加得小心了,
好不容易回到家中,张季山和江静已经从地里回来了,今年的收成还算不错,尤其是分田到户之后,乡里人的干劲十足。
以前还吃大锅饭的时候,因为肥胖和身体素质太差的缘故,于胧就赚不到几个工分。现在也不用她干什么重活,因为她一下地,在太阳底下没站一会就晕。
半个月前她穿越的诱因就是因为去地里干活,暴晒过后直接晕在了地里,醒来后灵魂就换成了如今的于胧。
那以后,张季山就不让她下地了,不然按照农村的现状,半大姑娘怎么着都是个生产力。
好在张季山会点木匠手艺,所以家里情况倒是比其他人家好上不少,多她这么个不事生产的废物也勉强养得起。
不过这也是江静担心她嫁不出去的又一原因,不然她哪怕是胖点,但有一把子力气,稍微结实一点,多的是人稀罕她。
但有具肩不能挑手不能抬,连多走几步路都喘的身体拖累她,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谁愿意自家娶个菩萨回去供着,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
江静回来后去厨房做午饭了,午饭是几个玉米面饼子配自家腌的咸菜。
面饼子有股浓郁的玉米香,于胧来这里半个多月,基本没吃过几顿正儿八经的白米饭,倒是没有饭里掺糠那么惨,但多少也会掺些玉米粉在里头。
于胧倒是知道二十一世纪,玉米粉很多都是给猪吃的。
玉米饼子很粗糙,又干又有些咯喉咙,于胧更心疼前世被她浪费掉的那些粮食了。
吃完中饭后,张季山和江静又下地去了,于胧也在心里计划着。
周家除了周邦国外,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这个弟弟年纪最小,和张学雷差不多大小。
于胧不确定是不是周家人的血都能用,所以打算柿子挑软得捏,先向小孩下手。
虽然取周邦国的血是最稳妥的,因为原著里空间就是以周邦国的血为媒介开启的,但毕竟对方那么大一男人,想不动声色地弄到他的血有点困难,她到是想到了几个法子,但都不太稳妥,不确定性太高。
一时半会,她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所以才想着先向周家小弟下手,实在不行,她再碰碰周邦国。
周家小弟周邦业不比张学雷作天作地,是个听话懂事,现在的村小学读二年级,听说成绩很好。村小学是以前的尼姑庙改建的,里面的老师是前些年下乡的知识青年,原本是有两个老师的,但现在回去了一个。
于胧也读过村小学,但是只读到了五年级,小学毕业后就没再去镇上读初中。
于胧观察了几天后,守在了周邦业放学回家必经的道上。
路上一个穿着麻布短衣,手里提着一双军绿色的胶底帆布鞋,背着由五颜六色的破布拼接在一起书包的少年经过的时候,于胧喊了一声。
“周邦业。”
周邦业不明所以地看了眼路边叫他的人,是个大肥妞,因为对方的肥太有特点了,是村子里人嘲笑的对象。他不大想理她,要是被人看到跟她说话很丢脸的,而且听说挨着她会变成跟她一样的大胖子,他才不要呢!
于是他加快脚步跑过去。
于胧看他没理自己,不由一咬牙,“你哥让我找你的。”
周邦业这才没跑了,又将信将疑地跑了回来,他哥周邦国是他最崇拜的人,平时对他的话更是言听计从。他有些怀疑,他哥有事为什么不自己找他,非要让这个肥妞来。
“我哥让你找我干什么?”
“你哥他现在在我家,我带你过去吃饭,有肉哩”,于胧道。
她可没说谎,周邦国现在的确在她家,家里人也的确是要留他吃晚饭。
听到有肉,周邦业眼睛一亮,周家在村里来说条件还算不错,但是肉也不常见的,他已经开始嘴馋了。
“那我们快点过去。”
于胧见四下无人,对他招了招手,“你过来,我有东西给你。”
周邦业犹豫着要不要跟她过去,但一想到是他哥让她过来的,他一咬牙就跟过去了,是一坐木房子的屋后头。
于胧从兜里掏出了两颗水果糖,水果糖是昨天晚上她妈塞给她的,这可是好东西,在镇上两块多钱一斤。
于胧没吃,她减肥的决心很强烈,任何高热量高糖分的东西她都不会碰的,而且待会要弄这小子的血,算是给他一点补偿了。
周邦业看着果糖,十分嘴馋,但家里人教他是不能随便拿人东西的,所以一时间他有些犹疑不定,想伸手又不好意思。
于胧看出了他的犹豫,“你哥是我姐夫,咱们现在是一家人呢!而且你比我弟弟乖多了,学习成绩又好。要是被张学雷抢走,还不如给你呢!”
周邦业被夸得脸都红了,有些不好意思。又觉得她有点可怜,长这么胖,肯定经常被人欺负。
“那我只拿一颗”,他比了个手指小声道。
于胧直接把糖塞进他衣兜里,“你别告诉别人我给你糖啊!不然张学雷会打我的。”
“我不跟人说的。”
“你鞋子要不要放我篮子里”,于胧又问道。
周邦业猛摇头,这鞋子是他哥从城里带回来的,他平时只在学校里头穿,招可多人羡慕了,怕穿坏了,出了学校他就脱下来拎着走。
“那没事,我们赶紧走,回去晚了就没肉吃了。”于胧催促道。
果然周邦业也开始着急小跑了起来,每跑几步他忽然痛呼起来。
于胧赶忙看他,“怎么了?是不是割到脚了,你别动,我给你看一下。”
木屋后面并不平整,有很多碎石头,土里还埋了不少碎瓷片。于胧给他扶到旁边的大石头上座上,再看脚底板果然被割破了,脏黑的脚底板不断向外渗血。
于胧手掌握了下他的脚板,手上沾了不少污血。她把手塞进了兜里,握了好几下镯子,把手上的血弄到镯子上,然后从里头掏出了一块黑布,不断擦拭着脚底板流出的血。
周邦业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已经会不好意思了,他红着脸想把脚缩回来。
于胧轻呵了一声,让他别乱动,周邦业就更不好意思。
于胧把伤口周围的那一撮皮肤给擦干净了,“你等会我。”
然后摘了几片草叶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反正弄碎捣成汁再敷到伤口上面,据说能止血消炎的,这还是她从原主记忆里知道。
“我以后再不叫你胖子了”,周邦业喏喏道。
虽然她确实挺胖的,但是比他姐对他还要好,他姐就从来没给过他糖,也不会这么温柔的给他处理伤口。
于胧心情不错,就没计较他叫她胖子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