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十四觊觎
这场全身心的掠夺,才刚刚开始。
晏时清不再让她去地下室,只让她待在原来的那间卧室。
——先试探一下,再决定后续的事情。
卧室里装了摄像头,晏时清能时刻看到他不在的时候,温涟予的状况。
没过两天,他就发现了一些不对劲儿。
——她太乖了,往床上一躺就是一天;不哭不闹,安静乖巧。
但她开始怕黑,窗帘不能拉上,晚上也要开着灯。
一到饭点他去喂她吃饭,她就显得格外欢欣,且表现出对他超乎寻常的依赖。
晏时清总能想起之前她极力反抗的样子。
她从一开始的怨恨惧怕,到妥协,臣服他;这一切都来的那么突然。
她有时候也会想起从前,想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失去了自由而已。
——自由。
她有时会猛的清醒。
但并没有什么用,只需要十分钟的漆黑独处,就能让她瞬间忘记自己所有的坚持。
妥协来的一次比一次快,屈服顺从变成了理所当然。
她彻底成了他想要的爱人。
这份掺着毒的爱害惨了她,把她迷的浑浑噩噩。
可这爱也是药,能把她从深渊里拖出来,让她死而复生。
偶尔。
她吃着饭,忽然脑子里清明了一些——
不对,这样是不对的。
她爱他吗?
温涟予迷茫地抬眸看晏时清,那双总是如湖泊一般明澈的眸子如今像一潭死水。
可那又怎么样,即便它不再灵动,但它里面全是他;他满足的要死,也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他忍了这么些年,等她慢慢爱上他;可这个过程有多漫长难熬,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恨她的嘴硬心冷,所以只小小的让她付出了一丁点儿代价。
结果多令人满意,他猜的一点儿没错,他把他的爱人看的无比透彻。
她爱他,又不愿接受他;她自私,她害怕痛苦,所以她妥协的极快,她聪明,想的多,可在那种环境里,想的越多,崩溃的越快,根本不用他推一把,她自己为了解脱,就会自己说服自己。
晏时清嘴角勾着笑,温柔地把她抱过去坐在腿上,舔着她耳朵诱哄。
——“涟予今天还没说爱我呢,要接受惩罚。”
怀里的女人轻微地颤抖了一下,那些太过遥远的想法瞬间被抛诸脑后,只急急地抬头,去寻男人的唇。
她知道的,只要她哄哄他,再说几句爱,情深意切的唤他几声,他就会饶过她。
他会一直抱着她不松开,情话像蜜糖一样让她心安,她知道他不会丢弃她了。
那一瞬间她便忽然想通了。
她爱不爱他,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楚;如今,这个问题也不重要了。
爱不爱的,她无论如何都离不开他了。
明明是他的错,她对他生不出恨意也就罢了,有时候甚至庆幸,庆幸他爱她爱的发了狂,否则她要怎么活?
这样让人恐惧的爱意,正好同她这样的疯子匹配。
闭上眼的那一刻,她听到晏时清附在她耳边,如毒蛇吐芯一般边舔边说——
“涟予,明天去领证,开心吗?”
她怔了一瞬,随后涌上心头的是不可否认的欢喜。
但她累极了,连开口讲话都有些困难,只等缓一会儿再答话。
男人不乐意了,又埋进脖颈轻咬。
且固执地进行每日必问。
“涟予,你爱我吗?”
他不安心,还是不安心。
抬头却看见她闭着眼,也晓得她累着了,便打算放过她这次了。
他坐起来,又轻轻抱起她,准备去浴室清洗。
——却被猝不及防的环住脖子,她甚至极依恋地把脸埋进他怀里。
万籁俱寂,他能极清晰地听到她瓮声瓮气地低低呢喃。
“我爱你。”
第100章
十五觊觎
婚礼定在七月份,七月七情人节。
晏时清提前两个多月就开始折腾婚礼筹备,一切准备停当才带温涟予去试婚纱。
他亲自给她穿,独占欲膨胀的让人胆寒。
但温涟予很享受,这样的爱情,于她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这个季节穿婚纱才不会冷,要不然我真想领证以后就直接办婚礼。”
他语气里不无郁闷,但还是乖乖伸手给妻子整理婚纱。
穿好以后就是试戴合适的饰品,项链头饰一类。
晏时清极细致地从后面给温涟予戴项链,手腕伸到前面摆正吊坠位置时,温涟予低头去看,发现了一个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
“时清,你手腕上,戴的什么?”
那是个黑绳编织成的手环,看起来无甚特点,温涟予晓得那儿之前一直是名贵手表的,怎的突然换了?
晏时清顿了一下,眸子里都漾起了笑意。
“涟予知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吗?”
——“什么?”
显然,她没听懂。
晏时清把手伸到她眼前晃荡,笑得神秘莫测。
“这里面编的,是我们的头发。”
她愣了一下,随后也轻笑起来。
温柔一如当年,他初见她时的模样。
“幼稚。”
面上嗔着,眼里却都是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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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两年温涟予才发现当初被偷梁换柱的那把油纸伞。
她闲来无事回了晏家老宅,和婆婆聊了会儿天又赏了花。
晏母见她实在无聊的紧,老神在在地拉着她,去了晏时清的书房。
“时清以前干过一件挺丢人的事儿;我当妈的也是不得已才帮他瞒着。”
晏母面上鄙夷,却更深地勾起了温涟予的好奇心。
她从柜子的暗格里拉出一个雕花精致的长条木盒,从里面拿出来一把伞。
那伞面,温涟予是越看越眼熟;冷不丁才想起来,这不就是当初父亲从南方给自己带回来的特产,图案都一模一样的。
可是一想又觉得不对,当初那把伞拿来给晏母欣赏过后就还给她了,到现在还在温家她的房间里好好收着呢,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晏母像是看出她心中疑惑,也是笑得促狭,一五一十告诉了她原委。
“就是因着这事儿,我才真切明白时清的心意,妈也喜欢你这孩子,所以就当自己什么也不知道,默许了他这贼偷行为。”
言罢,年过中年的夫人微叹口气,拉着温涟予的手轻抚着。
“时清这孩子执拗,可能有时候会干出点儿出格的事儿;这么多年,妈一直很感激你,能理解他,担待他。”
“他能遇到你这样好的孩子,是他的福气,也是我晏家的福气。”
温涟予眼眶微红,连连应着。
其实能承蒙晏时清如此厚爱,何尝不是她的福气。
她心里都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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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晏时清来接她,怀里捧了一束花。
他给她开车门,看着小妻子抱着花美滋滋,他心里也高兴。
“结婚纪念日。”
温涟予笑他,又低下头去轻嗅花香。
晏时清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看她顾盼流转,看她勾着浅笑去挨近那花。
要照旁人看,这一幕再平淡不过了。
可他就能看呆。
情人眼里出西施,大抵也不过如此。
就像从前,别个都觉着她无趣,只他弯了眉眼,心里念着——
世人万千,再难遇她。
此生圆满。
第101章
清脆的铃声才落,原本安静肃穆的学校门口开始陆陆续续有学生走出来。
第一中学的确名副其实,升学率高,校风严谨,亦是所有学生挤破头的十年名校。
明远推着自行车慢悠悠地走着,行至校门口不远处的公共垃圾桶,他停了步子;从书包里掏出一封粉色的信,看都没看一眼,就扔了进去。
——可回收垃圾。
他平日里最是乖巧懂事,眉目疏朗的干净少年,又有着傲人的优异成绩,人见人夸。
可他此时却眼神阴郁,全然没有了平时小女生们趋之若鹜的平和气质。
他没有再多看一眼,转身骑上车走了。
现在不过五月份,下午五六点的风还带着一丝凉意,吹起了少年白色的衬衫,若隐若现地,露出里面瓷白的皮肤。
——风华正茂的好时候。
从学校到家,不过二十分钟的路程;他着急,骑得飞快,路上还偷偷闯了红灯,不到十五分钟就到了家。
——今天周五,南大下午就没课了,放双休假。
他撂了车子,急急地往楼上冲。
门口还放着那块无比熟悉的门垫,他慢慢平复着呼吸,又是整理头发,又是整理衣服。
——不多时,又恢复了那副乖乖少年的讨喜模样。
这才施施然按了门铃,然后安静地等着。
满怀希冀。
有人的脚步声从远到近,明远默数着,猜测盼望见到的那个人,会否在下一秒拉开门。
“啪嗒”一声,
——门开了,露出一张清丽婉柔的小脸。
“阿远!”
“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
来人显然惊喜极了,脸上都是喜色。
明远极力压抑着内心的鼓噪,忍住去拥抱她的渴望,装出一副再正常不过的样子;扯一抹练了几百遍的微笑,
“今天老师没有拖堂。”
“繁思姐好。”
——繁思,林繁思。
他梦里的爱人,现实中的嫂子。
悲哀,可耻,龌龊,背德。
林繁思帮他卸下背上的书包,又去帮他拿拖鞋。
这短暂的亲密接触,使得他闻到了林繁思身上的香味儿;是她惯用的沐浴乳的味道,
少年红了脸,又一直延伸到耳根后,他盯着弯腰的女孩儿的后脑勺看,眼中痴态毕露。
却在女孩儿抬起身子的前一秒猛的恢复,又急忙道——
“繁思姐,我先回房间了,还有作业要写。”
说完就急急慌慌地跑了;
林繁思倒还奇怪,明后两天假期,便是有再多的作业,还写不完吗?
不过明远向来在学习上积极上进,她也就没再多想什么。
殊不知,平时温顺良善的少年,只是因为马上要暴露自己的腌臜心思,这才落荒而逃。
——她身上怎么这样香?
青春期的男孩儿,本就血气方刚,精力多到无处发泄,只需稍稍撩拨,就会控制不住自己。
他如何不想多看她几眼,和她多说几句话?
可是再待下去,一切只会无法收场,她会发现的。
男孩儿躺在床上,左手蒙住眼睛,右手却慢慢伸向下方。
——她会发现,男朋友的亲弟弟,她平时也当做弟弟的人,居然对自己,起反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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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繁思上大三,和明安相恋两年。
明安和弟弟明远住一起,父母则居住在其他城市。
林繁思是很满意自己这个男朋友的,温柔体贴,上进自律。
长得挺好,眉目俊朗,身材颀长。
家教也好,单看弟弟明远就知道,这一家子教养都很不错。
明安假期时候会去做家教,挣的钱都存起来,要等以后和她结婚用。
但弟弟还在上高中,显然无法自己照顾好自己,而且学业繁重,为免耽误他的学习和生活,林繁思就主动请缨,周末两天代替明安照顾明远。
这样的照顾已经持续一年多了,她的确将明远照顾的不错。
照顾地他都对她生出不该有的心思了。
林繁思显然还并未发现这一切;明远装的很好,几乎从未在她面前表现出异样。
晚饭是很家常的三菜一汤,吃罢饭后,明安问了两句明远的功课,就去批改辅导的孩子的作业了。
明远去了厨房,林繁思在那儿,正在收拾厨具。
“繁思姐,我来吧,你先去休息。”
少年嗓音温润,乖的很,平时也会经常分摊家务,很懂事;林繁思不知道多喜欢这孩子呢。
而且她正好也有点儿不舒服,就放下了手中的一切。
“谢谢阿远,姐姐先回房,你一会儿也早点儿休息。”
——“好,我知道了。”
目送着她回了房间,又关上门,明远这才转身,慢悠悠地刷洗着碗盘。
末了,他擦干手,热了一杯牛奶。
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胶囊,拧开来,把里面的白色粉末倒进杯子里。
林繁思比较保守,在明家一直都是睡客房。
——这于他来说,是个天大的好机会,他也利用的淋漓尽致。
每逢周五的晚上,都是他的狂欢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