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时肯定会来救她的。
最多就是受点皮肉之苦。
就是被人抡起来往地上摔几次。
就是被人揪着头发扇几个巴掌。
就是被人........
耳旁忽然传来嗡嗡的气流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拖着她的人力道也忽然松了下来,卓俞艰难地抬起头,用一种狗啃泥地的狼狈造型,瞅见了不远处的天空之中,盘旋着的一架直升机。
那只直升机由远及近,最后盘旋停在屋子前的空地上。
一双黑色的靴子踩着梯子走了下来。
男人穿着黑色的劲装,袖口裤脚都被扎起来,脚上是军靴。
手里还甩着一副双截棍——虽然甩的并不是很好,但是配合后面呼呼转着的螺旋桨和跟着的肌肉男,整个气势十分唬人。
卓俞眨眨眼睛,眼泪哗的就流了下来。
还好刚才一直撑着没哭。
不然在那个垃圾沈文诚和这些反派坏人面前,也太丢面了。
但既然现在靠山来了,就无所谓了。
那个男人肃着脸,神情淡漠,犹如一座山一般立在前方。
他举起手里的扩音器,语气傲慢酷拽:“前面的,放开那个女孩。”
——虽然周围可能有九成九的人都听不懂他的话。
——虽然他手里的那个怀旧版扩音器真的显得有点low。
——虽然他甩双截棍的时候还甩到了自己的手。
——虽然他晚到了整整三天。
但是狗吭泥的卓俞小公主,还是觉得今天的江时,是她二十二年来见过的,最炫酷的一次。
第89章 甜心小青梅
卓俞在毕业后的第四年, 成功搞出了一款被公司连升三级职位的女性向大型手游。
读研两年半,工作近四年,她当过美工, 搞过产品策划, 干过运营, 做过编剧,最后才成为一个游戏主策划 。
通过这款乙女游戏, 她给公司赚了不少钱。
连带着手底下带的人都被别的公司高薪挖走了好几个。
虽然和大多数游戏一样,官网以及官方微博下面每天都有人在骂游戏策划是不是傻逼,但经此一役,再也没有人会说卓家的小女儿是个胸无大志的废柴了。
口风一下通通改变, 开始夸她是个吃得了苦,耐得住性子,有远大理想的好女青年。
配的上江家的好小子。
——是的,半年前, 卓俞和江时订婚了。
经历过沈文诚那样一个又渣又蠢又恶的男朋友, 卓俞竟然没有对恋爱产生阴影,反而在之后的七八年间, 陆陆续续又谈了几个男朋友。
有开朗健谈的外国同学, 有温柔多金的同事上司,有乖巧粘人的奶狗学弟,甚至还有一位正当红的流量明星。
这其中的男孩子有好有坏, 但都还算是正常范围内的恋爱分手, 甚至质量稳步上升, 可以侧面反映出卓俞眼光的日益优良。
所以,在历尽千帆和人世风浪之后,卓俞决定听家里人的话选择一个老实人嫁了,也就是江时。
开玩笑啦。
其实在和江时在一起之前,她有将近两年的感情空档期,忙于工作和养宠物,甚至还当过一段时间的不婚主义冲锋军。
但偏偏就是她和家里因为结婚这件事情闹矛盾闹得最严重的阶段,吃完年夜饭后,她和江时坐在院子下五子棋,男人掂着棋子垂着眸,忽然问,卓俞你现在是不是单身?
卓俞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他就问那你要不要跟我交往试试。
卓俞微怔,而后很自然地点了头:“可以啊。”
......
整个过程迷之流畅,仿佛什么排演了无数遍的戏剧场面。
可能因为三观相似,价值观相似,生活背景相似,这种青梅竹马式的恋爱关系,对于卓俞来说,竟然没有什么很难过渡的转折点。
甚至谈的还挺愉快。
虽然她不知道这种愉快能坚持多久,但最起码戴上这枚订婚戒指,是没有任何阻碍的。
订婚第二年,是F大的六十周年庆,江时受邀回学院演讲,而卓俞这样小有成就的人在F大太多,就是纯粹回学校参加活动的。
而在这一天,她偶遇了林时雨。
对方小腹隆起,不算很夸张,五六个月的样子,因为怀孕,衣着宽松,面色也不是很好,手里还牵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
四目相对第一眼,林时雨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低头。
而后隔了两秒,才回过神,抬起头来,冲她尴尬地笑了笑:“好久不见......卓俞。”
“好久不见。”
卓俞微微一点头,目光落在她身旁怯弱的小女孩身上,问,“这是你女儿吗?”
“是......她叫陈心慈,心慈,跟卓阿姨问好。”
小女孩小声道:“卓阿姨好。”
“哎,你好。真乖。”
姓卓。
不姓沈。
看来他们俩这对痴情鸳鸯最终还是没能终成眷属。
也是。
当年沈文诚变成了那样,身上所有光环都退却了,林时雨回坚持不下去,也正常。
八年多前,江时开着直升机飞跃山区入口,犹如救世的孙悟空一般从天而降,不仅救了卓俞,还救了那个未成年的高中生。
因为闹得太大,云野山的这种拐卖交易,甚至上了无数门户网站和报纸咨询的新闻头条,抓了不少在其中从事拐卖生意的人员。
而沈文诚作为卓俞最憎恨的对象,并不能算是主使人员,甚至压根都算不是参与人员,但凭借他的身份,依然成功在标题上占据了重要一部分。
基本就类似于:《F大学生协助老乡拐卖未成年少女》、《山村媳妇拐卖链的背后,竟是F大高材生?》、《从云野山拐卖事件看是否学历越高,道德底线越低》这种。
这种事情,不用怎么打听,就能知道主人公是谁。
沈文诚在学校的声誉,已经可以说是毁的干净,连他回宿舍收拾行李,舍友们都要冲他嘁一声。
而且到最后,F大也做出了开除的决定,并没有给予他毕业证。
他的人生档案上,从此就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虽说没办法明确地判重刑,但想要找到什么体面的工作,基本......是不太可能了。
卓俞音乐能知道的消息,就是他回了老家,在那边的一个厂里找了份算账的活,好像去年也结婚了,娶的也是老家当地的姑娘,婚后生活很不顺,妻子嫌弃他窝囊,给他戴过不止一次绿帽子,现在的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反正每天吵吵闹闹的没个尽头。
——这些消息,都是童娇告诉她的。
这姑娘对云野山已经是恨到极致了,到如今还在关注着,以他们的悲惨生活来获得快乐,卓俞感觉她都已经有点魔怔了。
“没办法,我到现在晚上还是不敢关灯睡觉,频繁做噩梦,我只能靠这样的方式来解开心结。”
对方都说到这份上,卓俞也没办法,只能随她去了。
她是一个当时事当时毕的人,当年恨沈文诚,就直接毁了他的前程。
恨林时雨,就搞臭了她的名声。
之后他们是东山再起也好,卧薪藏胆也好,都和她没有关系。
不纠缠在过去,是卓俞活到今天还能做一个元气少女最重要的原因。
望着眼前这张熟悉的灵气少女颜,林时雨张了张嘴似乎要说什么——
“卓俞。”
不远处传来一个无奈的男声,“你这小兔崽子能不能让人省点心,手机也不带。”
林时雨抬起头,顺着声音的来源望去,看见了江时。
“抱歉啊,我老公在叫我了,先走一步。”
卓俞弯弯唇,冲她一挥手,就提起裙摆朝不远处的男人跑去。
江时还在叨叨絮絮:“你是猎犬吗跑这么快,三分钟不看你,你就跟撒欢儿了似的到处跑,你以为我很有空是不是?”
“你烦不烦啊,罗里吧嗦的,男人话这么多真的很娘你知道吗......”
林时雨牵着女儿,挺着肚子,望着他们渐渐走远的背影,站在原地许久没有动弹
直到身边的女儿晃了晃她的袖子:“妈妈,我们还不去找爸爸吗?”
她回过神,神情变淡了许多,眼睛里没有丝毫温度:“嗯,走吧。”
走回自己该走的路。
再颠簸再多砂砾再垃圾,也只能走。
就像曾经她见过的,那些被卖到山里,给自己不爱的人生孩育女,行尸走肉一般活了十几年,到最后被警察询问时,哭的撕心裂肺的人一样。
第90章 穗穗有今时
眼前是一大片金色的稻田。
遥遥望去,可以看见无数光着膀子的大汉, 或是扎着灰色布腰带的妇女, 正忙碌地穿梭在麦田里收割稻子。
烈日之下,稻浪之间, 他们就如同一只只灰蓝色的棋子,星罗遍布,用自己额间的汗水和黑红的脸颊,描绘出了一副热闹朴实的秋日丰收景。
倘若不是怕在这个年代里太过招摇招致祸端, 江时都想架块木板在面前开始画油画了。
——现在是华国七十年代初。
嗯, 这个世界的的华国七十年代初。
1974年,离改革开放还有四年。
华国正在进行如火如荼的青年建设。
正巧, 江时就是一位响应国家号召, 上山下乡建设新农村的知识青年。
本来他是不用参与的,老老实实呆着北京城里等着毕业后分配工作就好了。
毕竟他有个已经被派往兵团农场去当知青的哥哥。
但两年前, 因为江时本人报名足够积极主动, 最终,他还是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知青。
被安排分配到浙省高湾市章乡县南垣岭村。
江知青是位极有才华的知青, 既知道排兵布阵,笼络人心,又懂得吃亏耐劳, 安分守己,到了南垣岭村之后, 更是一个人承担了教书、算账、外交、组织宣传等重要工作。
于是成功获得了生产大队书记的欣赏和信任。
以至于此次农忙, 他被委派了一个十分轻松的管账工作, 搬着张小凳子坐在仓库前,头顶上方还有棚盖,称量记录入库稻谷的斤重,登记村民的公分,并对账簿上的数据进行简单的加减乘除计算——就可以了。
对于江时来说,连脑子都不用动。
当然,他这份轻松凉快的活计,不可能没有人眼红,只是很快就被大队书记的话给怼回去了:“你也想记账?你想你娘的屁呢!你脑子能有江时好使吗?算术能有他快吗?能从一数到十就不错了,字写的跟狗爬似的,让你去记账,到时候记出一本烂账,这个责任你拿□□那条裤衩给我负?滚滚滚,滚他娘的,再在这里叽叽歪歪扣公分了!”
——于是,不了了之。
至于那些同样不满且有文化的知青,大队书记是不予理会的,甚至连解释的心情也没有,黑着脸甩手就走。
一群连口粮都挣不够的人,还敢跟他讨价还价,白日做梦去吧!
所以总而言之,江时坐在仓库前观赏麦浪已经快半个上午了,依然没有什么正经事情可以干,只能维持着一本正经的表情发呆,顺便接收一下剧情。
这个世界的江时,倘若用稍微古意一点的说法来形容,就是一位将门出身的儒生。
他的爷爷是一位退伍老兵,奶奶是俄语翻译,内战时还当过重要卧底,如今家里摆的奖章比丈夫还多。
父亲专注于机械制造,勉强可以称得上是一位科学家,母亲则是军医院的外科医生,按理说身世背景清白的不能再清白,基本上不可能被波及进这场运动中。
但,江时的大哥是收养的,他的亲生父亲是江时爷爷的老下属。
这位老下属在战火中意外失踪了,而他留京的妻子在他失踪后改嫁他人,并且带着另外的三个子女移居海峡对岸。
而最小的那个孩子因为太小带不走,只能狠心抛弃。
最后是江时爷爷把他抱来江家养,成为了江时的大哥。
这件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甚至连江时大哥自己也知道,小时候家庭氛围和谐,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
但这几年随着国内势态越来越不对,又得知江时大哥的亲兄弟在对岸也担任着官要,一旦有心人想拿这件事做文章,那真是有一万种似是而非的罪名可以列。
于是江大哥主动去了边疆地区最辛苦的兵团农场,江时主动“请缨”,来到了南垣岭村。
——当然,交代了这么多,只是为了给黑暗星二殿下一个面子。
事实上,他所附身的江时,在这个世界的主线故事剧情里,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充其量也就是原著里,一个戏份不多的女配角的人生中的一个交集不算太深的感情过客。
而江时这一次要拯救的小星星,正好就是这位在故事原著里戏份不多的小女配角。
此刻,这位小女配角正提着一个篮子从不远处的田埂路上走过来。
应该是刚给家里的叔叔伯伯婶婶送完饭。
灼热的日头下,她的皮肤白的发光,衣着朴素却干净,连头发都扎的整整齐齐。
在这样农忙时节的乡间小路上,她明明只是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却温温柔柔地,走出了prada女王的风采。
而感应星获取完整本书的数据后,给她下的定义是:
一个,外表温柔娇弱,内心老谋深算,最擅长演哭戏,无时无刻不在算计,的病娇小白花。
第91章 穗穗有今时
这个世界的书名叫《重生之七十年代好日子》。
嗯,基本上一看书名, 就能大概知道是个什么类型故事。
在七十年代这个大背景下, 故事标签主要有三个:
一是重生。
二是种田。
三是军婚。
——每一个标签都在昭示着,这绝对是一本虐渣打脸的百万字流水账式小说。
事实也确实如此。
这本书的女主角名叫林麦子, 是南垣岭村的一名农家女,从小就生活在一个重男轻女观念极为严重的大家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