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准那颗星星[快穿]——阿淳
时间:2020-07-29 07:45:04

  然而不论它怎么着急, 男人始终一言不发,垂着眸,慢条斯理地翻着桌面上的账本,对它的话置若罔闻。
  眼看着林穗子已经走到了跟前, 右手垮一个大食盒, 左手拎一个茶壶, 头上还戴了一只草帽。
  两条辫子整齐乖巧地搭在肩前, 小脸白嫩,嗓音纤细:“江知青。”
  江知青站了起来,神情淡淡的,转身直接往后走。
  ......完了。
  感应星绝望地耷拉在他肩头。
  “喏。”
  男人的语气很沉稳,“只有这一把椅子了,你将就一下。”
  嗯?
  感应星这才发现,江时是走到仓库里头去,搬了一张小板凳出来,递给林穗子。
  虽然嘴里没说,但行动上已经很明显地表达出了一个意思:
  妹儿,坐下来聊会儿呗。
  林穗子倒也没拒绝,笑着接过了。
  只是没立即坐下来,而是先从手里提的篮子里找出一个干净的白瓷碗,然后把茶壶里的绿豆汤倒进白瓷碗里,端到他桌前:“江知青,这是自己家来煮的绿豆汤,特意吊在井水里凉过的,给。”
  江时微微一怔,摆摆手:“这怎么好意思呢......”
  “只是一碗汤水而已,不值钱。”
  小姑娘把碗往他面前又推了推,“上次我在田里发热起疹子,多亏了你送来的膏药,不然还不知道多久能好,我都没谢过你。汤有很多,你喝完了我再给你倒。”
  “.......好,谢谢了。”
  林穗子不亏是整个南垣岭甚至隔壁村的未婚小伙子都想娶的姑娘。
  从她说话做事的仪态中便可见一斑。
  虽然是和男知青说话,但她神情大大方方的,不过分忸怩也不过分热切,叫人舒服的很。
  说的是普通话,虽然不可避免地带着口音,却也不结巴,措辞得体,反而不会叫人看轻取笑她。
  如果条件好些,长在城市里,说不准就是学校中收“交流信”收到手软的校花了。
  而在这样普遍粗野的乡下农村,还能不成为鹤立鸡群的一朵金花么。
  林穗子是过来给下地干活的家里人送饭的,不仅要把饭送来,还要把碗筷带回去。
  所以江时喝绿豆汤的时候,她就得在旁边等着。
  不然少了一个碗,都是要被奶奶戳着脑门骂一顿的大损失。
  也就是说,江时的那只小板凳,递的很及时,很有用。
  他端着碗,边喝绿豆汤边问:“疹子都好的差不多了吗?要是没好全,我那里还有几只膏药,你要的话就来拿,反正我也用不上。”
  “不用不用。”
  林穗子连忙拒绝,“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那药膏是稀罕物,连大夫都说,整个章乡也没有一处医院药铺子能找到的,你自己留着总会有些用处的,给了我才是浪费呢。”
  江时是刚来南垣岭村不到一年的新知青,林穗子是才十六岁的姑娘家。
  从前其实是没有什么交集的。
  之所以能认识,纯粹是两个月前,林穗子的大伯娘因为肚子大了,不用下地挣公分,就在家里烧饭洗衣服,所以看林穗子碍眼的很,阴阳怪气酸了几句,说她这么大个人了还是只会呆在家里吃白饭。
  林穗子就红着眼睛从家里出来了。
  但她身体又弱皮肤又嫩,下地了没两天,也不知道是太阳晒得还是招了什么虫子,有一天竟晕在田地,整个人都发起热来,浑身起疹子。
  当时江时也是帮忙送到诊所去的人之一,医生说得要去县医院开药,他就问自己那个药膏有没有用。
  他的药膏是在京城的家人给寄过来的,属于小地方买也买不到的西药,这位医生有点见识听说过,连忙说有用 。
  于是林穗子就这么承了他的情。
  之后在村里见到都能打个招呼说会儿话,也算是有了点交情。
  而事实上,江时是整个村子里,唯一能看穿林穗子外表的一个人精。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非常欣赏林穗子,并且在这种淡淡的交往中,对她有了些好感。
  甚至还产生过要跟这姑娘处对象的念头。
  只是不论是林麦子重生前还是林麦子重生后,他和林穗子都是属于有缘无分的一对错过人。
  林麦子重生前,江时因为回京城探亲,错过了和林穗子表明心意的最佳时机,等他从京城回来时,林穗子已经嫁给了许卫东。
  林麦子重生后,江时因为回京城探亲,错过了和林穗子表明心意的最佳时机,等他从京城回来时,林穗子已经嫁给了何文柏。
  那他一不能去破坏人家的夫妻感情,二也不是真的就对林穗子爱的死去活来了。
  于是只能是遗憾放过,专注事业,不久就被上头看中调去县委,远离了小说前期的故事中心。
  他和林穗子的对手戏,在《重生之七十年代好日子》这本书里,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他这个人的名字,也顶多只是在林麦子重生最开始,和林穗子斗时,“江时”作为不理智的愚蠢围观人群中的一员,替林穗子说了几句话而已。
  林穗子代替林麦子嫁进许家,嫁给许卫东,不仅仅是斩断了林麦子心中所谓的“好姻缘”,其实也斩断了她自己的好姻缘。
  毕竟客观上讲,江时的条件可比许卫东好多了。
  不管是家庭背景,人品品性,婆家氛围,方方面面。
  林穗子要是能嫁给江时,才是她奶奶所说的祖上烧了高香才得来的好婚事。
  想到这里,江时忍不住叹了口气,觉得真是世事无常,搞不拎清。
  “怎么了?”
  林穗子见他蹙着眉,一副惆怅感慨的样子,连忙问,“是汤的味道很奇怪吗?江知青你要是喝不惯的话,千万别勉强,其实我们也是......”
  “没有。”
  男人打断她,扬了唇,“汤很好喝,只是刚才想到了别的事情。”
  他从衬衣的兜里摸出两颗奶糖,递了一颗给她:“谢谢你的绿豆汤,一下就凉快了,这是我家里寄来的糖,很甜,你尝尝。”
  “这是奶糖吧。”
  小姑娘很珍惜地放进自己的手包里,“上面还有外文,肯定很贵,我带回去慢慢尝。”
  江时很想说“不用那么珍惜,我那里还有一整盒,你要的话都拿去,反正我也不喜欢吃”。
  但是考虑到两个人目前的关系和林穗子的性格,他还是忍住了。
  剥了一颗塞进嘴里,硬生生把绿豆汤喝出了一种黏黏糊糊的甜味,恶心的很。
  然而意志力顽强的戏精江知青表现的很稳,面不改色,把玩着手里的糖纸,语气平淡:“你会折千纸鹤么?”
  “嗯?那是什么?”
  说起来,林穗子再比她堂姐林麦子有文化,也只是读完了初中而已。
  初中也只是在镇上读的。
  总的来说都是乡下学校,上半天干活半天,还有许多思想教育课,真正的学识性课程并没有多少。
  她不知道千纸鹤,也不认识糖纸上最简单的“candy”,甚至连江时胸口处别着的钢笔都觉得很高级。
  在面对江时时,她外表表现的再得体,内心还是会有一份自卑和瑟缩在。
  上辈子的林穗子,会因为想过上更好的日子而去谋划和许卫东的婚事。
  却从来没有产生过一种“要不要利用和江时的交情去试试他这边的路子”的念头。
  因为在她心里,她比这个村里任何一个心怀少女梦的姑娘们都清楚地认识到,她们和江时的差距在哪里。
  那种差距,不仅仅是所谓的满腔热忱或是讨好算计就可以弥补的。
  所以既然没有希望,干脆就敬而远之。
  她完全不想成为名著话本和传说电影里的那些和爱人春风一度却惨遭抛弃的可怜女主角。
  ——只是,当男人捏着一张色彩斑斓的糖纸,一点一点把它折成一只小巧玲珑的鹤后。
  林穗子还是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白皙宽厚的手掌上,静静躺着一只漂亮的千纸鹤。
  糖纸上印着一个长辫子的女孩,脸蛋正好在千纸鹤的翅膀位置,被金灿灿的阳光渲染的非常生动。
  江时把这只千纸鹤递给她时,还弯唇说了句:“这上面的女孩长得跟你还有点像,尤其是眼睛,和月亮一样。”
  “......”
  他或许是随口的,无意的一句。
  却在林穗子心里掀起了好几圈浅浅的涟漪。
  只是她抬起眸,唇畔笑意很平和,看不出是个什么情绪:“真好看,这个糖纸也好看,我们这边都没有这么漂亮的糖纸的。这是京城那边的玩意吗?”
  “可能吧,我也忘了是从哪里学来的。不过如果你喜欢糖纸的话,我倒是有很多,下次不扔了,攒一攒,凑成一沓送给你。”
  “啊......会不会很麻烦?”
  “不麻烦。”
  江时耸耸肩,“其实连糖都可以给你,反正我也不爱吃甜的。但是为了避免你不好意思,”
  他扬扬唇,“糖纸留给你,糖我自己吃。”
  “......”
  不知道为什么,跟玩儿似的的腔调,说起来竟然还有点感人嘞。
  林穗子捏着那只千纸鹤的翅膀,眨了眨眼睛。
  觉得此刻连正午的阳光都变得温和了起来。
  ——如果忽略不远处传来的杀猪一边的叫喊的话:
  “哦哟,不得了了不得了了,穗子,你妹子晕过去了,你过来瞅瞅——”
 
 
第93章 穗穗有今时
  林穗子的爷爷叫林天工, 这辈子统共养育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大儿子林国富,结婚二十几年只生了一个姑娘, 原本都快绝望了,但最近他媳妇又怀上了, 村里人都说是男胎, 属于老来得子, 所以护的跟什么似的, 当成眼珠子心肝肉生怕出了差错。
  也正是因为这样, 两月前的林穗子才没有和她大伯娘多争执, 而是用了最愚蠢的苦肉计的办法。
  二儿子林国栋, 生了三个女儿, 这本书的女主角林麦子,就是其中最小的那个。
  二儿子二媳妇天性老实忠厚,总是做的最多吃的最少, 在家里没有半点话语权, 只会勤勤恳恳地埋头苦干。
  哦对了, 二房一家都很喜欢林穗子,因为林穗子是家里唯一尊重他们且时不时还会为他们说几句话的人。
  当然了, 林穗子对他们好,也仅仅只是因为知道, 像他们这样知恩图报的性格, 自己绝对不会养出一群白眼狼。
  而她的“险恶用心”, 除了重生回来的林麦子, 没有人看穿了。
  一直到后来林穗子上吊自杀, 二伯二婶都还待她如亲生一般,是她人生最后阶段中唯一的温暖。
  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她愿意对林麦子网开一面。
  提出了这么一个互相矛盾的愿望。
  三儿子,也就是林穗子的父亲林国威,算是家里最有出息的一个。
  因为他娶了一个城里媳妇。
  他岳父也就是林穗子的外公,是县城里电厂的后勤主任,先是把女儿安排进了电厂大食堂,而后再把林国威这个女婿安排进了电厂当车间工人。
  照理来说,林穗子也应该是城市户口才对。
  但为什么会出现如今这种状况呢?
  唉,这件事还得从十六年前,林穗子还没出生的时候说起。
  那时候她大伯林国富已经娶妻六年了,还是没能生下一儿半女,医院检查出来的结果是弱精,反正就是很难有后。
  也不知道当时他们是怎么商量的,最后的结果就是,尚在腹中的林穗子被过继给了她大伯。
  尽管生出来后,他们遗憾地发现,不仅是个女娃,而且还体弱多病。
  说实话,六岁以前,林穗子日子过的还是挺好的,毕竟大伯父大伯娘也就她这么一个孩子。
  但是六岁后,打从大伯娘怀了第一胎开始,林穗子的待遇就一落千丈。
  虽然还没有到虐待的程度,但基本已经成为了带孩子的小丫鬟。
  十二岁那年,林穗子使计让回家探亲的林国威发现了自己的凄惨境地。
  面黄肌肉,畏畏缩缩,站在养父母面前就如同惊弓之鸟,仿佛伺候公主一般伺候着自己的小妹。
  ——这个形象三分真,七分假。
  但林穗子装的□□无缝,养父母也辩的哑口无言。
  林国威当即便怒火中烧。
  事实上,要说他对这个从来没怎么相处过的女儿有多少爱,那是没有的。
  但林穗子当时的形象带给他的冲击力实在太大,让他瞬间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愧疚和愤怒之情,跟自己的亲大哥大吵了一架。
  至于后来,林穗子为什么没有被接回城里亲生父母家住——是因为她自己不愿意。
  那一年她十二岁。
  去过城里几次,和亲生父母及兄弟姐妹们也相处过几日。
  足够她把一切都看的很清楚了。
  首先亲生父母对她并没有太多感情。
  其次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都对她这个外来者很排斥。
  最后城里的生活条件并没有比乡下好。
  他们家加上她统共五个孩子,住在电厂自建的筒子楼里,只有两个房间。
  门前是蜂窝煤炉,门后是塞得满满当当的一户人家。
  连转个身都会撞到人。
  伙食也算不上有多好,虽然母亲在食堂工作,可以时不时开个小灶,但六七个人尤其是男孩子一分,也就不剩什么了。
  父亲的工作是要留给大哥的,母亲的工作是要留给大姐的,就这样还有一双弟妹没有着落呢。
  现在上头想法总是变,说不准她回城过个一两年,就要被安排去下乡当知青了。
  所以林穗子留了下来,理由是“我舍不得阿奶”。
  事实证明,她的选择基本是没有错的。
  在乡下有老太太护着,小姑出嫁前的屋子就她一个人住着,城里父母对她感到愧疚,时不时也会带些好东西回来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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