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前夫的植物人爹爹冲喜——池陌
时间:2020-09-11 08:30:16

  “也许明天,也许后天,也许永远也醒不过来。”
  “……”这说了跟没说有什么区别?
  夜晚的湖心小筑安静得有些骇人,朝夕推窗而立,看向头顶的明月,忍不住想起从扬州赶来经常的表哥们,也不知道哥哥们这几天住在哪里,他们跟侯府不对付,肯定是不愿意去侯府的,她如今嫁人了想出去见他们也没有从前那么容易了,要是姑母在就好了,她也能找人说说话,如今国公爷没醒,老夫人免了她晨昏定省,一日三餐都有丫鬟送现成的来,她一个新嫁娘无事可做也有些无聊。
  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青竹端了一盘瓜子仁来,宋朝夕一愣,眨眨眼,“谁剥的?”
  青竹唇角微勾,“自然是我和冬儿。”
  宋朝夕一愣,好笑地捏着青竹的脸,“我家青竹真会疼人,知道你家主子懒,就把瓜子剥好了。”
  青竹脸颊发热,转身给朝夕准备回门穿的衣服。
  吃瓜子仁就是爽,宋朝夕爽的不行,次日一早她爬起来时看向床边的容璟。
  “国公爷,三朝回门,今日你没醒,我只能一个人回娘家了,话说你到底什么时候醒呀?你不会是被我吓得不敢醒了吧?我寻思着我长得也没那么吓人呀!对了,我从你的库房里找了个屏风出来,听说这屏风上的山水贴画是您亲手画的,听说您的画在市面上价值千金?可惜我找遍了您的库房,存画就那么几幅,您说您没事多画几幅该多好?我也好拿去外面卖点钱补贴家用,活寡妇生活不易啊,国公爷您应该能理解的吧?”
  宋朝夕手指缠绕着头发玩了一会,便穿着红肚兜,起床梳洗了。
  身后,床上男人手指动了动。
  宋朝夕到了前院,被老夫人身边的杨嬷嬷叫道,她笑得和善:“国公夫人万福。”
  宋朝夕连忙扶住她,“您是我长辈,切莫折煞了我。”
  杨嬷嬷莫名感慨,这位新夫人可太会做人了,别管话是否真心,人家说话做事让人都舒服,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难得了,要是国公爷醒过来,这位有婆婆疼爱,有夫君撑腰,过得是神仙日子啊!
  杨嬷嬷笑说:“夫人客气了,您是主我是仆,礼数不可废。老夫人知道您要回门,已经替您备好了马车和回门礼。”
  宋朝夕看向马车上包装精美的礼物,忍不住瘪嘴,她本来是想空着手回去的,谁料老夫人竟然把东西准备好了。
  “烦您替我谢谢老夫人。”
  “夫人您客气了,您是明媒正娶的国公夫人,整个国公府都会给您撑腰的,这些都是府里该做的。”
  宋朝夕觉得奇怪,她在侯府没找到的认同感,竟然在国公府找到了,从前人们总说进了婆家如进地狱,可目前看来,婆家待她比娘家客气许多,她笑了笑,达达的马蹄声一路向前,马车晃悠的厉害,外头的嘈杂声让宋朝夕心里有些痒痒。
  自打来了京城就没正儿八经出去逛过,也不知道这京城的青楼酒馆比起扬州的如何?
  路途不远,宋朝夕走到一半,忽而想到什么,便对车夫道:“等等不走前门,直接去后门!”
  冬儿一愣,眨眨眼,前门不走走后门!不愧是大小姐!
  青竹有些疑惑,宋朝夕勾了勾唇,“你们等等就知道了!”
  国公府的后门大部分时候都是开着的,宋朝夕从后门悄悄进去,没去别的地方,直接进了谢氏的院子。
  谢氏正在院中煮茶,石桌边上,一个穿着浅色圆领长袍的少年,正躺在摇椅上晒太阳,少年皮肤苍白,嘴唇毫无血色,一双眼漆黑明亮,看人时眼神纯净,让人心生好感。
 
 
第28章 
  谢氏倒茶的手一抖,差点跳起来,“大小姐?您怎么来了?”
  谢氏的屋子靠近后门,按理说新娘子婚后第一次上门,家里肯定要好好招待的,沈氏和蒋氏都该留着她说一些体己话,宋朝夕一时半会没空到她这才对,且看宋朝夕这样子,不像是从前门来,倒像是从后门进的。
  一个新嫁娘,堂堂国公夫人,回门竟然从后门进来,这像话吗?谢氏没有女儿,可她如果有一定是会好好疼爱的,女儿嫁出去后想回一趟家简直太不容易了,娘家不成为女儿的靠山就算了,怎能在女儿回门时,这般磋磨?沈氏这个当娘的,还有人性吗?
  宋程昱也坐直了身子,有些紧张地看向这位姐姐,宋朝夕瞄了他一眼,淡淡地点点头。
  宋程昱手指紧紧攥住座椅,后脊挺直,紧张地连气都不知道该怎么喘了。
  谢氏奇怪道,“大小姐,您在国公府一切顺利吗?怎么这么早就来我这里了?”
  宋朝夕点点头,“我一切都好,姨娘切勿担心,我这次来是要给弟弟治腿的。”
  谢氏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治腿?是她理解的那样吗?
  宋朝夕不多解释,直接打开多层的药箱,掏出手腕的垫布,放在宋程昱胳膊下,在宋程昱惊诧的目光中,她手指放在他的手腕上,直接给他诊治,宋程昱呼吸一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自己打扰了大姐姐治病,这位大姐姐果然像姨娘说的那般,潇洒风流,跟一般闺阁女子很不一样。他区区一个庶子,哪值得大姐姐这番挂念?他这副残躯已经注定治不好了,他不希望让大姐姐觉得他除了身体残疾,人也是废的,便想努力表现得顺从听话一些。
  看样子大姐姐是学过一些医术的,只是她注定要失望了,从前父亲也很疼他,虽然庶子注定了不如嫡子,可在家中,教养都是一样严格的,姨娘也指望他努力读书考个功名,自小大家就说他聪颖,说他一定能高中状元,他自我期许很高,谁知一切都因为那次的坠马而化为乌有,父亲曾找过不少名医来医治他,但所有大夫的说法都一样,他的腿废了,注定此生与科举无缘。
  人起起落落就是一瞬间的事,从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变为一个废人,只需要短短几个时辰,他起初不能接受,总想着会有奇迹,可是一年年过去,时间抚平了他的锐气,让他渐渐接受现实。
  他已经是个废人了,大姐姐注定是要失望的。
  宋朝夕诊完后不动声色,又挑眉给了宋程昱一个眼神,“弟弟,把裤子脱了吧!!”
  谢氏:“……”
  宋程昱:“……”
  奇怪了,明明宋朝夕身为医者,说这话是没什么的,可配合着她的眼神,怎么都觉得她像在调戏良家妇男。
  宋程昱脸红到耳朵尖,他哆哆嗦嗦地伸出细白的手指抓起长袍,眼睫毛轻轻颤动,一直低垂着,根本不敢抬头直视宋朝夕。
  宋朝夕嫌他慢,伸手直接把他裤子给扯了,因着外头还有长袍,并没有走光的风险,宋程昱与朝夕是亲姐弟,不需要太避嫌,可毕竟年纪都大了,这么做总是不妥当的呀!
  宋程昱想提醒她男女有别,却又怕说出来被这位惊世骇俗的大姐姐给骂一顿。
  识趣地瘪瘪嘴,委屈兮兮地捏着摇椅把手,任大姐姐脱了他的裤子扔在一旁,怎么羞都不顾了。
  宋朝夕捏了捏宋程昱的腿,宋程昱的腿情况确实很严重,大夫医不好是正常的,就是宋朝夕也没有十足把握能治好他这腿,可靠技术咱不行,咱可以作弊呀,咱有仙草呀!
  宋神医家的仙草,谁吃谁知道。
  样子还是要做的,宋朝夕打开针包,取出毫针,一根根扎在宋程昱的腿上,没多久,宋程昱的腿便成了刺猬,打眼一看都是针,谢氏看宋朝夕手法娴熟,表情淡定,没有一丝犹豫就下针了,这才明白宋朝夕是真的会医术,她又惊又喜,“朝夕,你弟弟的腿还有救吗?”
  “救是没救的。”
  谢氏:“……”
  宋程昱:“……”
  宋朝夕瞥了他们一眼,又淡淡道:“但谁叫你们运气好,遇到了我,所以说这投胎也是一门技术活,弟弟要是投胎去别人家,这腿肯定是没救了,只能一辈子躺在摇椅上,荒废人生,但好在弟弟命好,有我这样的姐姐,有时候我都羡慕你们这些人,你说我怎么就遇不到我这样的好姐姐呢?”
  谢氏和宋程昱集体沉默,仿佛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或许他们说什么已经不重要,毕竟宋朝夕把该说的话都说完了。
  还是谢氏先反应过来,她攥着手帕喜道:“朝夕,你说真的?你弟弟这腿真有救?那他多久才能治好?”
  其实腿治起来倒不难,但药粉需要朝夕定期调配,她不敢给宋程昱太多,怕被人觊觎,若手镯的事被人发现了,她肯定要有生命危险的。
  “说起来弟弟的腿不难治,只是需要定期针灸按摩,按摩手法十分重要,我又不能天天待在弟弟身边,这样一来……”
  “我来!”谢氏激动地拉着朝夕的手,素净的脸上有难掩的喜悦,“朝夕,按摩应该不难吧?姨娘别的不说,手还是挺巧的,你若愿意,可以把手法教给我,我日日替昱哥儿按摩,也省得你来回跑。”
  宋朝夕点点头,也只能这样了,按摩只是为了活血化瘀,让双腿更快有知觉,不至于因为长时间卧床,肢体僵硬,但这毕竟只是辅助手段,真正需要的是强健身体,同时配以万能仙草。
  她想了想,又道:“按摩倒是不难,只是有一种药需要弟弟内服,这药需要不断更改配方,每三日需要换一次。”
  “我会让人去国公府取,大小姐,别说三日取一次了,只要能让我昱哥儿的腿好转,让我昱哥儿能恢复行走,姨娘我命都可以不要,大小姐您尽管放心好了。”
  宋朝夕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她捏起宋程昱白得有些病态的腿,温声道:“姨娘您看好了,我教您一次,待会您试试给弟弟按摩,有哪里不到位的地方,我会指出来。”
  谢氏连连点头,让朝夕惊讶的是,谢氏虽然不是医者,可按摩却比她这个大夫还要到位,不愧是读书识字的人,理解能力强,说什么很快就融会贯通了,平日又经常做针线活,手巧手劲也比宋朝夕大,自然效果不错,宋朝夕又给了她两块刮板,让她每日晚上给宋程昱泡脚疏通经络。
  谢氏感激涕零,她知道她不该盲目乐观,毕竟天下名医都治不好的毛病,宋朝夕一个闺阁女子怎么可能治好?然而或许是宋朝夕淡然从容的样子感染了她,她莫名就觉得大小姐很值得信赖。
  她知道大小姐之所以替庶弟治腿是因为她送的那箱子添妆,她无意中的示好让大小姐把她划为自己人,若最后大小姐真的把宋呈昱的腿治好了,那她的那箱子添妆可算是送过最划算的东西了!
  谢氏感激不已,等按摩结束她让丫鬟把最好的茶叶拿出来招待宋朝夕。
  与此同时,沈氏和宋朝颜正坐在院子里喝茶,俩人气定神闲,孙妈妈看了看高悬的日头,不由提醒:
  “夫人,今日大小姐回门,您要不要去看看?”
  沈氏想到这个女儿就气,宋朝夕简直是来克她的,明明自己有那么多嫁妆,还要算计她的,真是没一点良心!她知道姑奶奶家是扬州首富后,气得差点把牙给咬碎了,这几日,她派人去找知情者打听,才发现,全家人都被宋朝夕给骗了!
  什么在扬州受苦!她在扬州住的宅子比侯府大三倍,姑奶奶给她的零花钱是以万两计数的,姑奶奶家就她一个女孩,宠的跟什么似的,宋朝夕绫罗绸缎,锦衣玉食,那样的日子饶是她们侯府的人都没见过,就这样宋朝夕还好意思摆出受害者的姿态,凭什么呀!
  “那么多嫁妆还要算计我们朝颜的,这样的女儿不要也罢!我不出去接她,老太太正在气头上,也不可能去,她一个人从大门下马车,娘家人连门都不给她开,如此一来,也能敲打她几分,她总该知道一个女儿家出嫁了是要靠娘家撑腰的,跟娘家处不好关系,以后还能有好日子过?”沈氏冷哼一声。
  宋朝颜点点头,得知姑母家是扬州首富,她其实并没有什么概念,再有钱又如何?她是侯府小姐,什么样的富贵没见过?可沈氏派去打听的人回来报告她才知道,那真是泼天的富贵,她这位侯府二小姐想都不敢想。
  什么用夜明珠照明,最好的珍珠敷面,什么一顿饭花费数千两,洗澡的花瓣和澡豆比金子还贵,一套头面就值万两,宋朝夕越听脸色越难看,就好像有人隔空打她脸,她一直嘲讽宋朝夕是乡下妹,可如今看来,没见过世面的人明明是她,人家宋朝夕在扬州日子过的比公主还好,全家人都宠着她这个女孩,要什么给什么。
  反观自己,虽然也是父母的掌心宠,可侯府毕竟还有几个女孩,庭芳和她年纪差不多大,总爱跟她争抢,侯府营生不多,府中日子过得不算奢侈,几个女孩分一分,落在她头上的就很少了,她过的日子哪里能跟宋朝夕比?
  根本不能想,越想越嫉妒,越想越难受,她原本引以为豪的东西在宋朝夕面前,根本不算个事,什么侯府小姐,人家被扬州首富宠着,享受的是切切实实的富贵,根本看不上侯府这点小排面,难怪宋朝夕回府第一天,饭只吃了几口便不动筷子了,难怪她每次喝茶都一副难以下嘴的模样,对皇上赏赐的樱桃也不放在眼里。
  从前宋朝颜以为她打肿脸充胖子,如今才知道,人家是真的看不上!
  眼看着要吃午膳了,蒋氏看了眼日头,板着脸,冷笑一声:“她应该回来了吧?看门的小厮来报了吗?”
  管嬷嬷垂着头,小心翼翼地回:“还没呢,小厮来回了几次,说没见到人。”
  蒋氏蹙眉,按理说宋朝夕早上就该带着回门礼回来,怎么这会子还没到?
  她心里头气宋朝夕气得紧。
  宋朝夕骗了她,明明那庶女在扬州享福,宋朝夕这个她嫡亲的孙女却帮人瞒着,以至于那下贱的庶女成了首富之妻,纵然商人的地位低下,可谁都不能否认,钱是好东西,那下贱胚子是那贱人生出来的,活该被男人唾弃,过猪狗不如的日子,怎么能做首富之妻?且听说那庶女的男人这二十年来竟然连个妾室通房都没有,一心一意守着那庶女过日子。
  蒋氏根本不能想,只要一想到那贱人的女儿在扬州享了二十年福,生的四个儿子一个比一个俊俏,男人从普通的小商贩一跃成为扬州首富,她这心口就一阵阵疼,恨不得把牙咬碎了!
  她最恨的是宋朝夕骗她,把她当猴子耍!让她丢了那么大的脸!
  她这辈子就没这么丢脸过!
  嫁给国公爷又如何,如今国公爷成了活死人,自然不能给她撑腰,要是国公爷也一起回来,她自然不敢怠慢,可国公爷没来,给宋朝夕下马威又如何?也该叫她知道这侯府不是她能玩弄的,她一个侯府出去的闺女该认清楚,谁才是她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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