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合燕笑道:“裴将军,好像你身上没伤似的?在京城有几个人不认识你?入京还在悬赏几十万两金子买你的脑袋,我去吧。”
凌安之觉得凌合燕有时候细致不足,她去了更不行,正要张口反对——
却见余情抬首轻轻一笑:“皇兄,大帅,我们都不要争了,让我去吧。”
凌安之直抬头,眼神锐利的盯了他一眼,刚才接她的时候,余情可不是这么答应他的,说好了是派胡梦生带人进去。
无视众人震惊反对的眼神,余情握着双手直接解释道:“这本就是余家的仓库,我当年亲自带人挖的,我最熟悉;再一个我在京城素来低调,没多少人认识我,我还擅长乔装打扮;反应也快,对京城和军中的事全熟悉;除了我,没人更合适。”
凌安之刚想说话,许康轶已经严词拒绝:“你有孕在身,不可乱来。”
余情摇摇头,句句笃定:“我去过那个军备库,是铜墙铁壁,当时我因为好奇,是留了一个门的,那扇门,除了我和付商,谁也打不开。”
裴星元不信,他侧脸皱眉疑道:“付商已经进去过一次了,而且肯定有打开的办法。”
余情声音轻灵若缤纷落下的雪花,说话缓缓的:“星元哥哥,各位将军,军备库的墙厚近半米,我当时留那扇门,是趁着军备库的墙未完全用铁汁浇死的时候留的,而开门的方式——用的是我和付商的掌纹。”
付商已经急了,面色由惨白变成了潮红,她刚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不敢吐露怎么混进去的:“少主,我熟悉,千万让我去。”
余情声音笃定:“在座的全知道,只有我最合适,一次炸不掉军备库,就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了。”
这些高级军官们面面相觑,最后目光却若有若无的集中在了凌安之的脸上。
道理谁都懂,可凌安之活了一辈子,平时看起来就余情这么点念想了,要是余情出了意外,怎么向凌安之交代?
许康轶心中骂了余情就乱逞强几句,将手一背,直接皱眉站了起来:“此事不可,余情是女子,怀有身孕;且自小娇生惯养,如果几日不能成事可能心理压力太大,露出马脚反倒误事;我们要找那心理沉稳的男子去才行;你只告诉这仓库的细节便可以,掌纹也有办法拓下来。”
——说是这么说,可许康轶心中明白,以余家的雄厚,如果用了谁的掌纹,就没有赝品就能开门的道理。
凌安之沉默不语,面无表情双眼盯着茶杯,没有说话。
第275章 愿苍天厚土
余情面带歉意的偷偷瞄了一眼凌安之, 她知道要是提前告诉一点给凌安之,他根本不可能同意,接她回来的路上, 凌安之就已经明示暗示向她三令五申, 说他会有安排, 让她不要说话。
可此事这么重要,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更合适,所以直接来一个在人多的时候自作主张,眸光闪闪道:
“昔日大楚国建立之时,多少皇子公主是生在战火中?想要走上至高的位置, 就要付出至多的努力,我小黄鱼儿的孩子还没出生的时候, 就已经跟着父亲母亲舅舅打过天下了, 小家伙敢在这个时候来投胎, 就说明有这么大的福分, 孩子是来投生的,肯定不是来投死的!皇兄,我们全家人城里城外, 是在一起的。”
她言之铿锵, 一看就是发自肺腑:“皇兄,大帅,你们全知道, 余家的工匠厉害着呢, 这么久了哪个库不只是一种钥匙?其他的办法谁打开过?社稷军哪个男人不带伤?带着战伤进了京城, 不是逃兵就是奸细,不用几天便会露馅。”
“我是孕妇,就算是被发现也无人会重点盘查我, 身份上是最合适的,小黄鱼儿反应还很快,大家相信我和孩子能成事,只要听到京城北郊天摇地动的响动,便是信号了。”
楚玉丰不管那些家国大义了,他就知道凌安之再愿意以血溅轩辕也是个男人,心肝只要还是肉做的,人就有私心,难道还能全舍了出去?直接不用凌安之张口了,直接伴怒着一拍桌子:
“战争让女人起开!你一个丫头,平时老逞能做什么?无法无天就是王爷和凌帅把你宠的!功夫是灵活,不过没有力道遇到真格的也是白搭,万一有哪个登徒子骚扰你,你脱不开身得误了社稷军多少事?这种大事交给男人,在军中找个不带伤的男人还不容易吗?”
窗外大风小嚎,风和雪厮打在一块了,余情十指交握,冲楚玉丰侧头嫣然一笑,一如既往的稳稳当当:“楚将军,我多年来倒腾军备,知道各种黑硫药和硫磺打火石所在京城的位置,只有我找得到拿得到,如果换成任何人,暴露的几率太高了,一旦打草惊蛇,一击不中的话,许康乾不会再给我们第二次机会。”
花折转着杯盖,社稷军中可靠的人在他心中已经全转了一圈,此事要去做,只能在付商和余情两个人之中选一个,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众人七嘴八舌,开始找各种理由:
陈恒月:“余情在京城也出入数次,连肃宗许康乾都认识她,万万不可拿社稷军冒险。”
裴星元:“余情身为女子,去年已经晕倒过,如果病在京城,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事,要另选他人。”
田长峰:“余情力弱,炸开北郊军备库必须要力大拿得动黑硫药的人才行。”
“…”
凌安之面无表情地听了半晌,心脏在胸腔翻跟头似的折腾了几下子,五味杂陈,缓缓地站起来了,大家不自觉的不再说话,忐忑地看着他。
大帅依旧站得笔直,声音好像一如既往,轻松中带着笃定:“此事不要争了,余情说得对,孩子敢在这里时候来,就是带着杀气和福气来的,余情带着胡梦生去最合适,我再让城中内应接应他们两个,听到爆炸声音之后,我们便准备总攻。”
花折看了许康轶一眼,他知道只有这个时候说话,许康轶才无法反对,陈静开口道:“凌帅,今天余情送来了一批军备,不过要是总攻的话这些还不够,我明早便启程前往太原,和雁南飞一起把需要的战车、盔甲、黑硫药、攻城木、投石机、刀盾等协调组装,各位将军在前线拼命,只有我一个闲人,我要把后勤官当好,为总攻做完全的准备。”
军备的生产和组装是绝密,之前也只是把握在许康轶、花折和余情的手中,而且这些离不开专门的运作渠道,花折知道此事他去最有速度和保障,否则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裴星元伸手臂拍了拍花折的肩膀:“你一点武术也不会,还在刀尖上行走了这么多年?”
花折低头抿了一口茶:“总不能因为害怕,就什么也不做。”
裴星元莫名轻笑:“我觉得你心中智慧和勇气铸成的利刃,比我们在座不少人强多了,比我裴某人也强太多了。”
花折叩了一下杯盖,回眸笑笑嘚瑟道:“手中的刀举不起来,心中的刀就要经常磨一磨。”
许康轶暗暗的一咬牙,知道这是花折看到时机合适——凌安之没有阻拦余情,那他更没有理由阻拦花折了,多年循规蹈矩,多年筹谋隐忍,多年浴血奋战,他抬头,见所有人或新或旧的盔甲,或燃烧或真挚的眼神,全在看他。
肃杀的风雪气从窗缝里透进来,所有人全感觉到,决战的时候到了。
玩命的时候到了。
他站在桌案前,声音犹如幽静的海底,可内容是惊涛骇浪的海啸:“我和大帅以及兄弟们一起,准备总攻,协调辎重军备。弟兄们陪着我浴血千里,只为此战,到时候许季和大家同生共死,冲锋在前。各位袍泽,许季无以为谢,给各位鞠个躬吧!”
所有人哗啦一下子全站了起来,盔甲和刀柄剑鞘相撞,稀里哗啦一阵响,久经沙场,所有人全是一身杀气,那点子文气早就隐藏起来了,同仇敌忾的哐当同时一敲桌子:“同生共死,只为此战!”
武将们伸出手来,骨节均冷硬奇长,手上全是新伤摞着旧伤,连花折、余情的手也擦破了皮磨起了茧子,声音里有金石之音:“愿苍天厚土,保佑我袍泽平安!保佑日月换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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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直到就寝,凌安之也是有些失神的坐在床边,余情看着凌安之起兵这三年来少有的沉默,对自作主张心中内疚,知道他肯定在气恼,坐在他身边,想要抱住他。
凌安之却想到了什么似的转身站了起来,他直接拿来纸笔,拉余情到书桌旁,将灯挑亮,写写画画的开始给余情分析在京城内可能遇到的情况:
“情儿,你和胡梦生乔装称夫妻进城,装扮作日前出城之后,被社稷军拦住了不允许外出的百姓,就扮做郊外蔡家村的金氏,反正那个村人也死光了,身份已经帮你做好;什么都不要带,城中内应自会给你准备。”
“你进城之后,不许住在自家的任何产业,以免是被别人盯住了的,自己送上门去,就住在北郊外蔡家村外的草房里,记住,和胡梦生要住在一起,以免别人生疑。”
“引线和黑硫药,被分在了不同的地方,你要和接头的人汇合,让这些三教九流集中了给你,不得自己行动。”
余情盯着凌安之的侧脸,三哥瘦多了,其实凌霄出事后,凌安之不嬉皮笑脸的时候,总有一股子忧郁藏在眉间,而今认真讲话,眉宇间的惆怅更见明显:“朱砂、甘油和打火石的散部件,至关重要,这些隐藏在摘星楼的四角,平时当做家居私藏看不出来,这次去要拆下来,装作小门小户搬家,运到北郊去。”
“如果遇到有人盘问,你要看情况不同这样回答,…。”
“你到时候拿着海纹纸灯笼,这样点火,…”
“点火之后,千万要趁机立刻撤离,我会吩咐将马匹藏在…”
“撤离后,我会吩咐做好准备,你们要躲进…”
余情看着凌安之事无巨细,将所有细节叮嘱了两遍,又听她复述了两次,才算是把笔放下。
余情吐了吐舌头,调皮的调节气氛道:“三哥,你的小黄鱼儿聪明着呢,绝对不会贸然行事,再把脸画成一个黑锅底,保证连夫君都认不出来。”
凌安之一万个放心不下,握着余情的手,像被鱼刺卡住了嗓子似的,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
余情伸手点了点他额头上的小疤痕:“三哥,等你听到了地动山摇的信号之后,不要急于总攻,要知道城墙上的炮弹一时也是打不尽的,而且还有弩机弓箭,贸然进攻伤亡太大,要耗他几个时辰,反正第三个军火库仓促也启用不起来,没有兵器,自然军心涣散,官军就不敢再战了。”
凌安之觉得余情现在也能当个女将军,有能力指挥个小规模的战役:“情儿,在城内如果发现事情不妥,千万随时住手,不许以身犯险,知道吗?”
余情看着凌安之的眉眼,瞬间有些不相信自己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好几年了,她衷心的希望凌安之能余生安,弯起指节去蹭凌安之高挺的鼻梁:“三哥,攻城的时候你不许身先士卒,你做大帅,镇守中军即可,不许急于一时。”
“…”
和余情担心他相比,凌安之更担心余情,军备库中全是黑硫药和蜡油军火,点火只能从四层点起,一炸起来地动山摇。就算是有时间差,可万一碰到敌情阻拦,那基本谁去点火,谁可能是以身作引,换位思考,即便是他亲临现场,也不能保证全身而退,何况是在他眼里花拳绣腿的余情?
可如今千钧一发,真像余情说的,除了她还有谁呢?
凌安之无力的向椅背上靠了靠,缄默了半晌,喉结动了动,用一种他少有的轻缓语气说话:“情儿,凌霄去后,我经常做梦。”
这是凌安之第一次和余情主动说到凌霄,余情心中闷痛,这是凌安之心上血淋淋的刀伤,无人敢提。
凌安之望向窗棂外,窗棂外霜雪尚在,窗下是一座摆着的巨大琉璃罩,琉璃罩内是一座雕塑的昆仑山,被他带着山南海北的折腾。
他眼神飘忽,声音轻的像落雪:“我总梦到当时自己提前去接他,之后绕过了空瓶山和落凤坡,没有去过那个阴森的山洞子,什么事也没发生的回到了安西,或者是回到文都城的凌河王府,在梦里,我全是来得及救他的。”
“可是这个梦做得多了,纵使在睡梦中,我也知道了这是假的,等到梦醒时分,现实就会告诉我,凌霄再也回不来了,我就越来越害怕清醒的那一瞬。”
每每想到凌霄,余情不知道背地里落了多少眼泪,当年凌霄像个哥哥一样带着她上战场打仗,去安西游荡,知道她想方设法的想多在凌安之身边混一会,对她万分纵容。
余情瞬间泪目:“三哥,我给凌霄立了一座将军祠,每日里全有人去祭拜,不会孤单寂寞;安西军和你发生了什么事,我已经烧香告诉了他。”
凌安之轻轻摇头,看向琉璃罩,又看了看窗外,好像隔着窗棂又见到了那人棕色的温柔眼睛:“不用烧香的,他看着我呢。”
余情知道凌霄一走对凌安之刺激太大,平时看起来正常,却也经常四六不着的说话,不敢再多言,点了点头。
凌安之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头没脑的说这些,可能是太怕再次失去了,他伸手抱住余情,勉强笑道:“希望到时候你别把北郊炸得太狠,你家地库里的汾酒,最好能给我再留那么两坛。”
余情轻拍了拍他的后背:“三哥,我家所有的酒,以后全是你的。”
凌安之笑吟吟的:“情儿,你要是敢像凌霄那样,一去再也不回来了,等仗打完了,三哥还有命苟活的话,既然死不起,我就回到昆仑山,落了头发当和尚去。”
余情强止住眼泪,涎皮赖脸用力摇晃他的肩膀:“那是情儿没良心,又不要你自己和野男人混去了,三哥当什么和尚,听我的,你就娶上十八房妻妾,喝着酒唱着歌吃着火锅,看着她们使尽浑身解数,谁能哄的你最高兴,你晚上就去宠幸哪一个。”
凌安之将下巴垫在余情的肩窝里,声音轻如落雪:“哪一个都不是这一个。”
就像是当年在大雪里离他去了的凌霄一样,哪一个都不是那一个。
凌安之也有脆弱的时候,比如现在,伸手抚在余情隆起不高的小腹上:“情儿,不想让三哥余生茫茫无所依的话,就答应我,千万以自己性命为重,要带着咱们的孩子回来。”
——三哥大红的婚服,还没穿起来呢,到时候一定比现在每天打仗灰头土脸的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