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洛克问,“那距离拆迁已过去了好几年,她很可能已不住在附近,但也许会有一些流言传回贝克街。您有听说过吗?”
“上帝啊,瘫痪!”
哈德森太太不敢想象那种无力的场景,认真回忆后摇摇头,“抱歉,我没有听过这一类的传言。那位被害人很可能因拆迁,不得不在伦敦另一侧租房,谁谁谁瘫痪的消息也就传不到贝克街。”
的确,这符合最初的推测。
歇洛克与凯尔西早做过心理准备,想要确定死者的身份不容易。
哈德森太太很想帮忙,而她也读过报纸报道,诸如『废宅惊现尸体!鸟粪的指引——L探长又遇奇案』。
不等两人问,她主动提起废宅的事。“如果要问维利奇家,据我所知,与他家有关的人没有一位符合你们的描述。”
维利奇,即发现埋尸的废宅屋主。
这两天,歇洛克弄来了二十年前的拆迁名单,走访了尚在伦敦的维利奇老邻居。
根据邻居回忆,三十七年前,维利奇一家原有四口人。
夫妻与他们的双胞胎男孩,但双胞胎兄弟在十二岁时因流感相继死亡。
自此,维利奇夫妻不喜与孩子接触,还旅居美国逃离伤心地。那段时间伦敦规划修地铁拆迁,而市政一直没能联系上维利奇夫妻。
当维利奇夫妻回到伦敦,没能与市政谈妥拆迁安置。其中的原因之一,也有可他们不愿轻易毁去孩子们曾经生活过的房子。
哪怕这一栋房子留下了的记忆,也不断提示着夫妻俩人失去的再也回不来。
哈德森太太说地与歇洛克调查的差不多,她也提到一点:
“维利奇夫妇不喜欢接触孩子,尤其是十岁左右的孩子。同时也不喜欢太接触有孩子的家长,应该是怕聊着聊着就谈起孩子伤心。”
别说人了,维利奇很少触碰与孩童有关的物品。
哈德森太太补充,“我记得当时店里的老员工说起维利奇夫妻,他们从前也会来买糖果,但自从双胞胎死后就再没踏足糖果店。”
无名女尸有过分娩史,在她骷髅头边的糖纸受到七到十三岁小孩的喜爱。
如此一来,维利奇夫妻不接触与孩子有关的一切,他们主观上应该与死者罕有接触。
然而,凶手将死者将尸体肢解后埋在维利奇家,头藏阁楼身在花园,这与随手一扔相去甚远。
凯尔西换了新的角度思考,凶手杀了无名女士埋在维利奇家是分两步走——杀人分尸,仔细埋尸。
那对凶手来说,究竟杀死无名女士是重点,还是埋尸维利奇家是重点,或者两者都是重点?
歇洛克正也想这些,与凯尔西交换了一个眼神,彼此点了点头。
不论凶手的重点是哪一种,他都将无名女士与维利奇夫妻视作存在某一关联。
维利奇夫妻与无名女士有相似之处。
两者都有孩子。
再说并不富裕的无名女士,瘫痪后的十多年都被人精心照料。
她摄入了充足的营养,以及周全的照料(包括双腿按摩等),这才能维持良好的身体机能。
尽管暂时不能解释无名女士身上的反复骨伤,但从各类食物的日常大笔开销,与贴身不间断的陪护起码能说明一点。
——在无名女士患病期间,有一个体贴照顾且不曾离弃的亲友。
从时间上推断,无名女士瘫痪后,她的孩子十五岁左右。
对经济不宽裕的家庭而言,孩子到了十二岁基本都出去工作谋生,十五岁也能担起家庭的一半家用。
常年照顾无名女士的人,是她的孩子吗?
如果是肯定回答,维利奇夫妻与无名女士就有了鲜明的不同,却同样应在孩子上。一户人家早早失去,而另一个人始终拥有。
如果是否定回答,无名女士重病后被孩子厌弃,她与维利奇夫妻就有了相仿的悲哀。
不论是哪一种可能,凶手都将两者在做关联性比较。
想到这里,歇洛克再问哈德森太太,“刚刚您说有很多家长买糖果。就您所知,二十年前维利奇家附近,有没有哪一户人家特别宠爱孩子?也有可能是溺爱。”
凯尔西补充,“或者有没有其他家庭也也有双胞胎,人们曾将他们与维利奇家做对比。再者,哪家人虐待孩子,但是小孩对父母却尊敬有佳。”
“慢一些,慢一些。”
哈德森太太需要时间来回想不同的情况,“双胞胎,不,没有别的双胞胎。虐待,也从没听说过。至于特别宠爱……”
哈德森太太倒还记得几家人,“豪森夫妻缩衣节食供儿子去好的中学读书;讨厌鬼小史蒂芬敲坏了别家的玻璃,但史蒂芬夫妇压根不认为他有错;还有梅根丧夫后带着女儿,靠打零工为生,却还想把女儿宠成公主……”
零零散散,哈德森太太把仍有印象的事都说了出来。
凯尔西将其一一记下,他们全都是当年贝克街及其周边的租客。
比起得了拆迁费尚有迹可循的房主,租客的踪迹就难找很多,但她还是请哈德森太太尽可能描述那些人的长相。
也许其中之一,能与死者骷髅头的还原面容吻合。
夜十点,谈话结束。
打劫了妻子薪水的哈德森果然尚未回家。
请脚伤未愈的哈德森太太好好休息,凯尔西与歇洛克离开了贝克街221B。
临出门前,凯尔西本想给哈德森太太留一张纸条,但见歇洛克先一步给出了联系方式。
哈德森太太会为什么再联系他们?
一种可能是想起了更多的案情线索,另一种就是请侦探帮个忙。比如调查她的丈夫,取证后才能成功离婚。
天早就黑了。
十月秋风更多了些凉意。
两人却没有直接叫马车回蒙塔古街。
“夜间十点,受伤的人应该休息,但另一些人的夜生活才刚开始。”
凯尔西的言下之意很明显,哈德森太太脚伤了,但打劫了妻子的哈德森还在酒吧里挥霍。
歇洛克看向凯尔西,“所以,我有一个提议。趁此漫漫长夜,我们不如做些夜间运动。杰瑞,你觉得可行吗?”
第88章
当然可行。
两人来都来了贝克街, 而哈德森抢都抢了妻子的薪水,今夜怎么让他拿着钱逍遥自在。
哈德森自己撞上来,凯尔西不介意日行一善, 但歇洛克能稍稍修改一下用词吗?
“汤姆,你不必如此委婉。”
凯尔西直言, “夜间运动一词太宽泛了, 可以指代几公里夜跑,或者是夜黑风高杀人放火。想给哈德森套麻袋, 你直接说就好。”
“什么?套麻袋?!上帝作证, 我是一位标准的绅士, 从来都推崇宽以待人。”
歇洛克故作惊讶,不可置信地问:“亲爱的杰瑞,你怎么能如此暴力, 居然忘了圣经的教义吗?有人打你的右脸,应该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又怎么能随便说套麻袋。”
凯尔西无语:演, 你再演。倒要看看,今天你还能演出什么花样来。
歇洛克继续他的表演, 深吸一口气, 仿佛下定了某种赴汤蹈火的决定。
“不过,杰瑞你既然提议了, 我就不会反驳你的提议。因此哪怕违背教义,哪怕前方是万丈深渊,我也将义无反顾勇往直前。”
凯尔西扯出假笑,并毫不掩饰是在假笑。“你确定不反驳我的提议吗?那我这里先建议你重修遣词造句。”
只是去揍一顿哈德森, 不,是必须先确定哈德森到底有多混蛋。歇洛克是何必像是戏瘾犯了, 演得如此入木三分。
“天呐!不可思议!你不认为我用词很精准。”
歇洛克丝毫不觉表述有误,“夜半三更,组队围殴,低调一些不对吗?夜间运动比套麻袋,听上去和平多了。推崇和平不好吗?”
“好,你用词斯文很好。”
凯尔西却戳破歇洛克浮夸的演出,“那你怎么解释后面一段?有必要说的像是我们触犯了十恶不赦的禁忌,然后奋不顾身地一起奔赴地狱吗?”
当下,歇洛克没有立即作答。
他侧头凝视凯尔西几秒,片刻,缓缓问到,“班纳特先生,你真的认为,我说错了?”
错?
不,并没有错。
企图报复或暴力惩戒哈德森,某种程度是违背教义。两人正要明知故犯,可不就有踏入地狱边缘的倾向。
凯尔西却听出了弦外之音。或许在往前几步,他们不仅仅违背了这一种教义。
比起暴力,这个时代的禁忌恋情更被世人排斥。
法律不会允许,更不谈得到神的宽恕。触犯的人注定无法前往天国,只能坠入黑暗地狱。
凯尔西无法坦言,歇洛克说的是错是对。
如果说错又错在哪里?两人之间其实并不存在性别的禁忌吗?
如果说对又对在哪里?欣赏小提琴独奏的夜晚,月色太温柔以至触动了她的心吗?
“您总能自圆其说,让人无法非议。”
凯尔西不动声色跳过对或错的语言陷阱,此刻甚至煞有其事地对歇洛克给予祝贺。
“刚刚是我鲁莽了,还建议您重修语言学。现在来看,是要恭喜您在语言的运用上臻至化境,今后恐怕已无人能出其右。”
“多谢夸奖,但我远不至无人能敌。”
歇洛克将此引以为荣,如若不然怎么应对狡诈多变的世界,却一点都不自大。
“比如从您的身上可知,语言学的博大精深,虚实结合自然切换,这都为我指明努力的方向。”
一个夜间运动的提议,最终在两人的相互吹捧中通过。
接下来两个多小时,是化提议为行动。
两人查访了一家又一家酒吧,暂时尚未见到哈德森本人,但从各方面了解哈他的情况。
比如哈德森继承了两套房子。
一套在贝克街自住,另一套也在本街区而租了出去。租金肯定不会补贴家用,哈德森全花在了酒吧里。
再比如哈德森没有稳定工作,是因他酗酒成瘾误事。
在据说他曾经因醉酒导致合同机密外泄,甚至还为弄一笔块钱倒卖公司配方。
既然是隐秘,又怎么为外人知?
凯尔西想起刚刚从揽客妓/女口中套出的话。这一带的酒吧差不多都认识老醉鬼哈德森,多多少少都知道他的经历。
二十多年前,哈德森没结婚时还装过绅士,不少人以为他有些本事。
本事或是有的,他曾经才能升职为糖果店的主管,才能娶到性格为人俱佳的妻子。
哈德森太太妥善地打理好一切生活所需,包括帮丈夫照看糖果店生意。
这却让哈德森慢慢地显出本性,他越发好逸恶劳,当父母过世后,再也没人能管制他了。
‘据说,哈德森太太因过度劳累流产,而当时糖果店又出了账目纰漏。哈德森因处理不当被开除,他不仅没关心妻子,还埋怨妻子做得不到位,从此夫妻俩陷入僵局。’
妓/女们如此说着。
哈德森烂醉在外的日子越来越多,近些年他又找过什么工作,为何再三被开除等等,相关的消息都是他酒后自己说的。
也曾有负责的酒吧老板阻止哈德森酗酒,但他可以换一家酒吧继续喝。
也曾有看不过眼的同事劝告哈德森应该认真工作,可他并不需要事业与上进心。
渐渐的,人以类聚。
哈德森醉酒后吐出的话没有谁在意真假,他身边都是花天酒地的人。只要给钱,他就有酒;只要给钱,妓/女就会作陪。
“开!六点大!”
“去你X的,又是大,都接连四把大了。”
“来来来,谁能喝三瓶,露丝小姐就陪他三个晚上。”
“哦,小气的公牛!买三瓶,只让露丝一个人陪吗?不够,得再加上莉莉。”
十二点钟声敲响。
歇洛克与凯尔西走了一大圈没有找到哈德森,遂又来到下一家他可能去的酒吧。
走近后,一扇大门根本关不住酒吧内的喧闹。
推开门,就让人想立即离开。
沸反盈天,乌烟瘴气。有的人趴在桌上烂醉如泥,有的人躺在椅上吸食大烟,还有些人在昏暗角落里做坦诚相见的运动。
“嘿!你们……”
距离大门最近的壮汉醉眼惺忪地抬头,正说着冷不丁上一双如鹰锐利的眼睛,猛地打了个激灵。
壮汉揉了揉脸,让自己清醒了过来,“你们是来找人的吧?”
歇洛克先一步进入酒吧,此刻,他想要花式夸奖凯尔西。
人与人的差异太大了,大到仅在选择酒吧的小事上就能可见一斑。
伦敦遍地酒吧。从胖老板开的贵价酒吧,到平价如椰树酒吧,凯尔西会留下来喝一杯的地方都有起码的保证。
老板品性不错,都不允许吧内出现乌七八糟的事。即便醉酒,也都不必担心安全有碍。
至于眼前这家。
歇洛克扫视一圈,发现了几块未清理的碎酒瓶玻璃,上面还沾着些许血迹。
“哈德森,今天来过。”
歇洛克没用疑问句,只见壮汉的脸色忽而不太好。
“你是他什么人?”
壮汉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答非所问,“不,没听说他有像你们这样的朋友,干嘛来找他?”
凯尔西瞥了一眼沾血碎玻璃,联系壮汉前后的变化,不难确定一件事。
——有人抢在前面,把哈德森给揍了。直接在酒吧开揍,没有套麻袋的那一种。
凯尔西挑明了,“哈德森刚刚被打了,谁干的?”
“哪有什么打架,别胡说了。”
壮汉不想掺和烂醉鬼的事,隐隐觉得来人不好对付,只想快些离开。
歇洛克侧移一步堵住去路,没让壮汉装傻。
“哈德森和酒客为你们这里揽客的妓/女打起来了。血迹还没完全干透,不会超过半个小时,他们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