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沅听得一愣。
虽没应声,滑动屏幕的手指却瞬间慢下来。
——毕竟,就算是因为不习惯她现在状态,所以施舍着偶尔卖卖乖,可这语气也太不‘蒋成’了。
联想起今天蒋母私下里跟她商量时说的话,更是哪想哪不对:
难道蒋成知道自己想要用“旁门左道”温水煮青蛙,骗他和平离婚了?
可是按他的脾气,知道了怎么可能会是这种反应?还是说蒋成进化了,知道简单施点小恩小惠自己不领情,为了重新占据主动权,开始以退为进了?
车厢内气氛因她的沉默而趋于凝滞。
可还没等舒沅捋清楚思路回应,一旁的蒋成却先一步做了决定,等她反应过来,车已经靠向路边停下。男人单手解开安全带,几乎下一秒,气息便瞬间盖过来,将她搂进怀中。
她嗅到他身上那股薄荷香气。微长的发梢掠过她耳廊,丝丝的痒。
继而这痒蔓延到唇上。细细密密,自上唇到唇角,亲密厮磨,交缠,直至牵连出细细银丝而分离,他温热呼吸尽数喷洒颈边,颈窝如同被灼烫般一片烧红。
她热起来,只得推他。
却助长他抬头,温热的唇蹭过她耳廊,前视镜里,伴着一个寒颤,她雪白面皮瞬间红至几近滴血。这过程快却不激烈,缱绻不失细碎,然而多年来她在这方面都极被动,又是一吻碾磨,几近失氧的脑袋许久才恢复思考,她低喝:“蒋成,你发……发什么疯?”
更狠毒的话就哽在喉口。
然而蒋母在离开前的千叮咛万嘱咐忽而响彻耳边——对待蒋成,硬来肯定不行,否则没人压得住他脾气,还谈什么离开?于是这么轻飘飘一句更像娇嗔的话落地,她原本想要推开他的手也只得落回原处,依旧任由他抱着。
他抱了很久,什么话也没说。
毕竟他从不是什么情绪化的人,更不是坊间敏感多情的文艺青年,相反,和他略带女相的好容貌毫不搭衬,他是个极度自傲果断,且野心勃勃有目标的人。在这种时候,说什么话都不像他。
他甚至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从小到大只有别人顺着他,他怎么可能因为自己无来由对家庭的渴望,说不清道不明的愧疚,隐隐约约冒头的那点微妙感情,就低头说对不起?
何况,他欠她的也并不是“对不起”。
婚姻里需要的不是“对不起”。
他好像什么都明白,可是许多话无从说起,到最后,也只是说了句:“我第一次亲你,也是在车里。”
明明眼神软成一滩水,结果还是没轻没重咬破了他嘴唇,让他足戴了一礼拜的口罩上学。
——被吃豆腐的明明是他吧?
果不其然,她眼神一动。
声音忽而变轻了些:“哦,那是我初吻。”
“难道不是我初吻?”
“……”
她掩饰似的摆了摆手。
脸上不知是方才蒸腾的余温或被突如其来的回忆激红,只敷衍着:“算了,亲就亲了吧。不知道你怎么了,最近老回忆什么过去啊。”
她的感叹其实更近似于一种无奈的逃避。
然而两人拥抱最终分开时,借着路灯余光,她忽而瞧见蒋成唇上从她这借去的一抹红——还是今年最流行的豆沙色,放在他这张脸上,简直宛如行走的口红广告立牌,女人都涂不出这样唇红齿白,妍丽出群。
“怎么了?”
蒋成还不明所以,歪头看她。
好笑的心情顿起。
或许因为她今天终于得到离开他的锦囊妙计,两个月的郁结都有了出口,竟然一下觉得豁然开朗,连带着看他都偶尔顺眼起来,还好心伸手,给他抹了抹嘴唇。
手指揩过。
像是恶趣味,又像是真心话。
她笑着说:“反正,我就不喜欢回忆过去——总感觉自己像是捡了便宜的青蛙公主似的。”
*
自从那天从蒋家回来,虽说解释不清楚原因,但舒沅的情绪确实突然转好了不少。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数月前,三明治是鸡胸肉加全熟蛋、偶尔配一片芝士的三明治,白裙子也放回压箱底的位置。他偶尔会来接她下班,更多时候,她会在下班后提前做好晚餐,等他回来一起吃。
偶有的波澜仿佛就这样掀过一页,在蒋成这,舒沅还是那个最爱他也最包容他的舒沅。
唯一的改变只是他也越来越多地学着怎样回馈以关心,于是诸多珍贵补品、拍卖会上高价拍下的钻石珠宝、当季高定,都愈发源源不断地被塞进了家里三层的储物间。
她都接受,偶尔亲亲他脸颊,是平和廉价的回礼。
只在他所无法注视到的地方,她工位桌抽屉里,那本装订好的伦敦游览手册,慢慢变得越来越厚;而家里书房那几本多年无人问津的英汉字典和英文原著书,也开始夹杂着越来越多的手写笔记。
——“舒沅。”
时逢午餐时间,她早早在员工餐厅用餐回来,正窝在工位上听雅思听力。
太久没捡起来英语,以前那些个哑巴英语的读写底子再厚,在对话面前也显得薄弱。
舒沅有些苦恼,听得一双乌青眉紧皱,连一贯显福气的圆脸似乎都苦巴巴起来。
还没等重听,却是刚才连叫了她两声都没被注意到的人,先一步纡尊降贵地走到她桌前,打断她思绪。
入目是一双水白色镶钻高跟鞋。
舒沅认得这个款,大概是某个品牌之前做的限量版型,她也有一双,不过是批量买的——各个大牌的限量都混在一起,蒋成让方忍搬回家,她只粗略扫了眼就扔进了储物间,因为跟太高,她穿着腿肚子直发抖,只能闲置。
但面前这个人穿得却气派十足。
小腿半点赘肉也无,笔直纤细,再往上看,腰也细长,连胸前起伏都与她气质匹配得当,扑面而来的千金大小姐气质,放进影视剧里就直接能套用的模板。
她抬头。
面前人看着她,她也看着对方。
这张记忆里唯一能和顾雁争校花位置的脸,当年校园贴吧里无数男同学为之争城南校花位置争得鸡飞狗跳。
和顾雁明艳打眼的美丽不同,叶文倩的美,永远是清丽温妍,润物细无声的华美。
多好看啊。
这么多年,始终如一的好看。
舒沅的心忽而一寸寸冷下去。
摘下耳机,对方的声音传到耳边,更是与当年毫无变化,依旧平和温柔:“舒沅,好久不见。果然,听顾雁说你在这里工作——我们公司之间正好有合作,今天过来开会,想着得空了,开完会还能来看看你,叙叙旧,幸好。”
幸好什么?
舒沅扯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笑容。
可她依旧起身,伸手。
两人的手指交握,一冷一热。
她温声说:“你好,叶小姐,很多年没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叶文倩:看姐的鞋。
舒沅:哦。
叶文倩:不羡慕吗?
舒沅:我家里这些都是按斤买的。
叶姐,你在首富面前炫富是认真的吗?
今天也是快乐码字的一天,希望你们也是快乐看文的一天哈哈哈。
以及,五四青年节还是要庆祝的,大家都要年轻又朝气!这章有一百个红包掉落呀~
感谢在2020-05-03 16:04:46~2020-05-04 15:51:5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你说有一日总会扬名天 5瓶;雯雯 4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章
世上真的有生下来就注定是公主的女孩吗?
从前舒沅父母尚在时,她曾无数次窝在妈妈怀里这样问过。
妈妈也无数次在临出门前不厌其烦地回答她。一边说,一边扒拉着她的长发,左理一下右顺一下,直至像变魔术那样,为她扎起个漂亮又端正的高马尾,一张粉白团子脸毫无遮掩地展示人前。才又终于笑着下结论:“怎么没有——你还不是公主呀?你在家就是小公主呀。”
“……妈妈,你别骗人了。”
然而小舒沅撇着嘴,并不满意这个回答。
怎么可能满意呢?她虽然小,可也明白:公主才不穿大码的裙子,也不会买折价的凉鞋,更不会被人叫成“死胖子”、“胖妞”、“肉包子”、“太子奶”。
世界上从没有不被人追捧的公主,妈妈也不过是在哄她而已。
偏偏那时电视上还常播台湾偶像剧,舒沅难得抛下书本沉迷其中,至今记得清清楚楚。
里头娇俏可人的玲珑少女名叫“小麦”,一夜暴富家大业大,还有四个玉树临风的王子围绕身旁——从此后很久,在她心里,只有那样的才称得上公主。漂亮又备受宠爱,得到过,才有视金钱如粪土的底气。
对比起来,自己算什么公主呢?
但好在她和自家老豆一样,都是心很大的人,失落也失落不过那么五分钟。
要是老豆送她到学校门口时,能多塞来五块钱,让她心满意足摸摸胸前卡包里攒得鼓鼓囊囊的零钱,瞬间便也就把烦恼忘了。
——算啦算啦,有钱买甜筒吃,简直没有人比舒小沅更公主了!
她就是这么容易满足的小孩。
在诸多矛盾交织的想法中不知不觉度过大半少年时代。
虽说也有些不愉快,譬如那些从初中开始就一路紧跟的外号,每次因为考到第一在国旗下发言时感受到那些针扎似的目光。
可老天到底是爱怜她的。所以,像女侠般英姿飒爽且靓绝的顾雁,后来成为她的朋友。
每当她说不过几句便脸红气短时,女孩总会拧着一张俏脸走来,重重拍着桌子,“又来了又来了是吧?你们这群男的能不能有点事做,天天来找舒沅麻烦,有病啊!”
“你们一个个长得多好看?笑别人有意思吗?”
“舒沅你别管他们,今天放学我们一起回家啊,我请你吃炸鸡柳。”
“……好。”
顾雁是高挑的,美丽的,讲义气的,除了学习差些,几乎毫无缺点。
而她是矮圆的,平庸的,除了学习好得出奇,毫无说得上来的亮点。
她们这样相悖,却偏偏成为了形影不离朋友,一路从初中到高一。
而顾雁在学校男生心目中几乎无人能敌的“高人气”,也正是在高一下学期,从某人转入城南中学开始,逐渐产生了动摇——
不知为何,舒沅和后来在贴吧上时隔多年依旧对叶文倩念念不忘的许多男生一样,对她转学那天在国旗下发言、貌惊四座的“初登场”始终记忆犹新。
或许只因为她生得实在好看,和顾雁的张扬明丽不同,宛若古典画里走出来的美人:肤白如瓷,指若青葱,娥眉朱唇,不点而红。
一头缎子似的乌黑长发披散肩头,左右各编一束发相扣,哪怕有风过,依旧掀不起她发尾丁点波澜,连脱稿演讲时的自信大方也似由衷从容。
不愧为南城叶家掌上明珠,一出生就享受万众期待的天之娇女。
她的出现,仿佛真叫人不得不相信:原来世界上真有实打实的公主。
而身为学生会主席,同样兼任每周一宣誓主持的蒋成和她站在一起,更是无论外表家世,甚至待人接物,都仿佛天生一对。
“谢谢叶文倩同学的发言,升旗仪式到此结束,请各班按顺序带回。”
话筒放下,俊男靓女在升旗台下轻颔首,招呼打得不露痕迹。
结果被好事者抓拍转发,这照片又一度被顶为学校贴吧高楼,在空间里盛传一时。
叶文倩的美貌盛名从此远播。
只可惜,后来顾雁因举家迁往香港离开本地,双姝缺一。
从那之后,城南便再没人能跟和叶文倩一较高——
“舒沅,你觉得我和顾雁谁比较好看?”
“……”
“我比较好看吧?”
同样的问题,对方已经问了六七遍。
舒沅做完一道大题,视线终于舍得从练习册上险险别开半点,扭头看了眼旁边抱着本红楼梦当枕头垫,在晚自习教室里显得格格不入的叶大小姐。
“舒沅,你说呀,谁比较好看?”
那时高二已然分班,她刚开始住宿。
顾雁前脚刚走,从不在学校用餐或长住的叶文倩,却因为“高三复习”的缘故开始住校,最后莫名其妙以学姐的身份和她成为了舍友。
或许因为她的臃肿平庸恰成为一种毫无威胁性的代称,同宿舍的四个女孩里,叶文倩待谁都疏离,偏待她格外亲切。
天天和她一起吃饭学习不说,更不惜每晚都蹭到高二的教室来。和顾雁相比谁更漂亮更出众的话题,亦问了一遍又一遍。
“呃……”
然而舒沅老实,无论对方问多少遍,总是一双乌青眉紧蹙,踌躇许久,最后答案一成不变:“雁雁我看得更多。”
她连撒谎都不会。
叶文倩听惯了,也不生气,就笑笑。
转眼有同学回到教室,便又恢复了她大家闺秀的做派,红楼梦换了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坐姿端正,一手瘦金体风流韵致。
——反倒是舒沅开始不自在起来。
原因无它。
停笔间隙,她眼角余光一瞥,忽而发现这天后脚跟进教室的人里,竟然还有蒋成。
他一贯人气超群,自然不需人分心打量,刚进门,便有相熟的男生招呼着:“蒋成,你今天怎么舍得过来自习了?”
也不怪人家格外注意到他,谁让他个子高,是真的格外显眼。
再加上新校服刚发下来,唯独他裤脚短了好一截,大概为了遮住前两天叫人调侃“比女生还白”的脚踝,他今天特意换了双高帮匡威addict穿。那鞋早炒出来七八千的高价,不是普通学生能负担得起,几个爱鞋如命的体育生见了,登时笑闹着将他围在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