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它却被很仓促很随意地丢在地上,有个角都被磕坏了,露出里面的竹茬。
度蓝桦伸手在货柜表层抹了下,发现指腹沾染了一层灰尘,“里面的物品很干净,没有被雨水淋过的痕迹。最近一次下小雨是四天前,也就是八月二十一的清晨,死者死亡时间应该不超过四天。”
“这个点心包装纸我记得是城西周娘糕饼铺的,”她又打开点心看了看,“不完全风干,时间上没问题。”
“立刻派人去城中各大铺子询问,看是否有人有印象。”肖明成翻看了下那些物品,“货柜完好无损,财物也在,不是谋财害命。点心、绢花、布匹,男女老少都有,其中绢花比较亲密,死者作为男人,哪怕是走亲戚也不会送这种东西,所以应该是给家人带的礼物。这么看来,死者或许是在结束了外出买卖后,准备回家的路上遇害的。”
众人只觉得有理有据,但度蓝桦更多的还是惊讶:
肖明成的进步真的太快了,杏花的案子上他明显更侧重于倾听,但现在,仅仅过了一个多月,他就已经可以在第一时间给出准确的判断了。
之前捕头秦正敢跟他叫板,就是因为办案这种事情天赋和经验缺一不可,肖明成初来乍到,又完全没有相关经验,哪怕不愿意,也必须借助他人的力量。
但是万万没想到,肖明成是个有资格自信的狠人,上来就跟秦正正面刚……
度蓝桦不禁回想起他宁肯暴露自己骑术的短板,也要骑马赶来的举动,忽然就觉得这个人有点可怕:
天分高又肯努力,为了达到目的并不介意丢脸……
希望他们的结盟维持得久一点吧,不然一旦翻脸,这样的敌人也够她喝一壶的。
“怎么了?有其他发现?”肖明成发现了她的走神,问道。
度蓝桦立即收回思绪,重新将注意力转到案子上,指着货柜被磕坏的边角道:“我在想,死者究竟遇到了什么紧急情况,才会让他连小心放置的时间都没有。”
肖明成点点头,“确实,应该不是自杀。”
他站起身来,开始观察四周环境。
正面出入葫芦湾的只有他们来的那条大路,形似葫芦嘴,其余三面环山,像极了此路不通的布袋。不过若要强行翻山越岭,倒不是说不能走,但山上全都是附近猎户、樵夫踩出来的林间小道,崎岖难行。
平山县的山峰都不算太高,并没有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但野猪是不缺的,像死者这种独行货商,一般情况下绝不会选择走山间小路。
但他偏偏来了,为什么?
与人见面吗?那会是什么事值得他如此遮掩?
度蓝桦一时半会也想不明白,见肖明成要跟孙青山继续找线索,她就走到几乎趴在尸体上的雁白鸣身边,“能看出大约死了几天吗?”
尸体被水长期浸泡之后会产生一系列变化,很容易干扰死亡时间的判断。好在现在天气凉了,不然他们面临的很可能是巨人观。
雁白明头也不抬的说:“三天左右,具体还要抬回衙门切开看看,不过前后差不了一天。”
日常生活中的雁白鸣活像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可一旦摆弄起尸体来,他的神情就迅速变得专注而认真,动作精准又麻利,简直像个精神分裂后的科学家。
与自己推测的死亡时间相符合,度蓝桦点点头,也蹲下去看起来。
尸体在水里泡了好几天,很臭,但她已经习惯了,眉头都不皱一下。
死者的五官已经被泡得失真了,暂时不好断定长相和年纪,外面穿着蓝衣灰裤,经过浸泡的布料暂时看不出新旧,但材质很普通,应该就是本地出产的土布。
度蓝桦正在笔记本上记录,就见雁白鸣大略检查完头部、颈部以及胸腔等容易被袭击的部位,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最后掰开尸体的嘴看了看,突然又趴上去闻了闻,皱巴着脸嘟囔道:“奇怪,像自己淹死的。”
从背面看上去,好像雁白鸣跟尸体亲过一样,正注意着这边情况的李孟德干呕一声,提醒自己回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离雁白鸣远一点。
度蓝桦一怔,自杀?不过马上又觉得不可能。
谁自杀前还会专门给家人买那么多礼物呢?而且自杀的方法千千万,上吊撞墙怎么不成?何必非要跋山涉水跑到这荒无人烟的湖塘来?
“可能不是自杀!”雁白鸣欢快道,显然发现了某种支持他猜测的证据。
他把尸体朝下的手翻过来,就见两只手臂,乃至手腕以及稍稍往上的地方皮肉翻卷,分布着很多组平行的细长伤口。伤口长期被水浸泡,更显狰狞,许多地方都已经**化脓,但依稀可以分辨出内深外浅,很像是有人从对面狠抓过来的。
“伤口看不出任何曾经愈合的痕迹,应该是死前不久造成的。”度蓝桦立刻道:“他生前曾与人搏斗过,而且应该还是个女人。”
用手指甲抓伤人这种攻击方式还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啊,的确是个女人,还是个家境不错,很爱美的女人!”雁白鸣突然从其中一道伤口中拔出一片指甲,同时带出一股喷溅的脓血。那片指甲圆润精致,正面还残存着明显的红色染料。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之中染指甲的比比皆是,但染料却大有区别。
寻常百姓生活拮据,基本不会将钱花在这种事情上,最常用的就是将凤仙花之类有红色汁液的花瓣捣碎铺在指甲上,风干之后,颜色也就留在上面。如果不沾水,可以保持两三天。
但有钱人家的女子却会选择市面上专门以矿石香膏等调配的指甲染料,不仅色泽艳丽莹润,而且芬芳持久,哪怕天天洗手,也能保持五六天之久。
这片指甲夹在尸体的伤口之中,又是血又是水的泡了这么长时间,竟然还相当鲜艳,显然不是一般的染料能比的。
有了这条线索之后,大家都兴奋起来,即便凶手不是这名女子,但她明显曾与死者有过正面冲突,也一定会牵出更多的线索。
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
红指甲的主人是谁,她与死者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矛盾,以至于会造成掀翻指甲这样惨烈的争斗?
第10章 葫芦湾无名男尸(三)
初步验尸结束后要尽快将尸体带回衙门进一步解剖,度蓝桦跟法医打交道比较多,自告奋勇陪雁白鸣回去。
肖明成略一沉吟,“再拨一个人赶车。”
葫芦湾面积很大,周围全是草地,搜查起来进度很慢,时间紧迫,多个人多份力量,他选择留下继续找线索。
度蓝桦还真不会赶车,“行,那就小黄吧。”
大部分人对尸体都有点敬而远之,倒是黄兵每次都冲在第一线,让她非常感动!
听了这话,孙青山的表情就有点微妙,不过还是亲自去转告黄兵。
黄兵一听,差点就哭了,孙青山直接给了他一肘子。
“既然进了这个门,就给老子好好干,”孙青山压低声音道,“难得夫人看重你,别给老子丢人!”
衙门上下虽然是一个整体,但因为有两名捕头,天长日久的难免分出两派来,黄兵是孙青山手下的人,一旦出问题,他们几个也讨不了好。
黄兵迫于淫/威含泪点头,再一次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之中:当初他怎么就觉得当衙役威风的,脑子被驴踢了吗?
一路颠簸自不必说,回到衙门差不多是酉时一刻,五点十五分左右,天色倒还明亮,并不耽搁验尸。
之前度蓝桦问时间,事后李嬷嬷就从她的嫁妆里翻出来一块镶嵌着红蓝绿各色宝石的西洋金怀表,着实方便不少。
就是度蓝桦作为一个资历深厚的穷逼总觉得心惊肉跳,生怕一不小心就损失一座房子……
跟尸体同坐一辆车走了半天,黄兵都麻木了,面不改色地帮忙搬运尸体。
度蓝桦不禁感慨:看看,我们名字里带颜色的人就是可靠!
相当于后世法医室的仵作房现在有且只有雁白鸣一个光杆司令,寒酸到可怕,有过相关经验的度蓝桦就在旁边帮忙记录,偶尔还打个下手什么的。
两人先合力将死者的衣服脱了,发现非常整洁,没有任何破损,他身体上除了之前发现的抓痕之外,也没有其他的伤痕。
“衣服是本地土布织造的本地款式,针脚稍有些粗糙,但非常结实,可能是家里人自己做的,死者应该是平山县本地人。”
“死者男,年纪三十岁上下,身高约五尺二寸,无胎记,左下巴有一条约莫半指长的陈年伤疤……肩背处有两行老茧,”度蓝桦记录道,“边缘很整齐,与货柜背带宽度吻合,是常年背负货柜摩擦所致。”
有个志同道合的得力助手显然让雁白鸣兴致高涨,以至于整个过程都在低声哼唱,配合着开膛破肚的尸体就很诡异。
“身上没有淤青,就是说他死之前没有被绑缚或击打,”他仔细检查了死者的口鼻腔、呼吸道等处,最终断言,“确实是自己淹死的没错。”
说完,他又干脆利落地划破胃,把里面黏糊糊的东西都扒拉一边,还凑上去使劲闻了闻,“他死之前好久没吃饭啦,也没喝酒,不是醉酒失足。”
太奇怪了,既没有人强迫,又不是神志不清,好端端的,怎么就掉下去淹死了?而且葫芦湾外围的水并不深,哪怕失足跌落也能迅速站稳,正常情况下很难淹死人。
度蓝桦百思不得其解,叹道:“归心似箭啊,饭都顾不上吃卧槽你干嘛?!”
她一把抓住雁白鸣的胳膊,阻止了他继续切割的变态举动。
雁白鸣写满跃跃欲试的脸都在发光,“以前没数过,我想看看到底是不是206块。”
“不许乱动!”度蓝桦板起脸来,“这不是乱葬岗那些已经被家人放弃了的尸骨,要等死者家属来认领的!”
其实她早就发现了,雁白鸣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疯子没错:他根本没有世俗的正邪理念和是非观,一旦纵容,分分钟变成大魔头,关键是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所以度蓝桦才主动要求陪他验尸,就是为了防止这一手。
雁白鸣同样觉得度蓝桦的想法很难理解,“他死啦!”
比起静悄悄烂在地底下,给自己看看有什么不好?
“那也不行,”度蓝桦知道跟他讲不通道理,索性直接威胁,“要是不听话,糖果、手套,还有我准备给你的其他宝贝,全都没了!”
雁白鸣倒吸凉气,委屈得眼眶都红了。
打一棒子给个甜枣,度蓝桦承诺道:“你如果听话,过阵子我给你一副能立起来,还能随便摆弄的骨架怎么样?”
雁白鸣迅速改口,“好!”
度蓝桦露出肉疼的微笑。
麻蛋,难怪都说培养医学生费钱,一副等比例人体骨骼模型要好几百积分呢!她得抓多少扒手、扶多少老头儿老太太回家啊!
葫芦湾沿水三米左右的一圈河滩上都是卵石,再往外就是草地,可能隐藏线索的缝隙非常多,肖明成亲自带人找了一下午,眼睛都快瞎了,回来已经半夜十一点。
雁白鸣撑不住去睡了,度蓝桦自己抱着大海碗蹲在衙门口数星星,嘶溜溜吃着各色大料煮的毛豆等人。
才大半天不见,肖明成整个人就憔悴不少,眼底的红血丝多得触目惊心,不过瞧着神情倒挺亢奋。
见度蓝桦等在外面,他还愣了下,心里好像被什么轻轻戳了一戳
“有线索了?”度蓝桦嗖地跳起来,“大家辛苦了,厨房准备了宵夜,大锅炖的虎皮红烧肉、蘑菇烧大鹅,新蒸的炊饼管饱!”
原本不少衙役还觉得自己接下来几天都不会有胃口,但身体总是很诚实:一听什么红烧肉,肚子叫得跟雨后池塘里蹦出来的蛤/蟆似的,咕呱乱响。
“多谢夫人!”一群人一窝蜂散了,背影中都透出渴望。
她果然不是等自己!肖明成迅速恢复平静,慢吞吞爬下马背,看着度蓝桦手里那个巨大的碗后面皮抽了抽,幽幽道:“你胃口倒不错。”
不都帮着雁白鸣验尸了吗,竟然还吃得下?
“民以食为天嘛,”度蓝桦胡乱说了一嘴,“你去二堂吃还是回后头正房?验尸结果出来了,咱俩交流下各自所得。”
肖明成实在累惨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两只眼睛里蓄满泪水,酸涩难当,“正房吧。”
如果没人说话,他觉得自己随时能站着睡过去。
红烧肉炖的稀烂,肥肉的部分入口即化,香醇却不油腻,肖明成努力保持着基本仪态,速度飞快地吃了半个炊饼三块肉,又喝了半碗黄澄澄的小米粥,这才觉得胃里舒坦了。
度蓝桦在他对面剥毛豆,圆滚滚的绿色豆子不一会儿就堆了尖儿,“死者确实是溺水而亡,且目前看不出任何强迫的痕迹,可考虑到葫芦湾水的深浅变化,失足溺亡的可能性不高。现在看来,找到他双手抓痕的主人至关重要。”
问题关键就在于:死者为什么要下水?
肖明成从袖中掏出个布包放到桌上,“湖边草地里找到的。”
度蓝桦打开一看,是块镂空雕刻的圆形玉佩。她对玉器一窍不通,美术功底也不咋地,眯着眼端详半天也只辨认出上面刻的好像是桂花,“能找到主人吗?”
肖明成夹了一筷子清炒菠菜,丢过来一个不学无术的谴责眼神,“这是蟾宫折桂纹样,寓意高中,佩戴的大多是读书人。”
“读书人?”度蓝桦一怔,停下剥毛豆的手,“可跟死者发生争执的分明是个女子,难道……争风吃醋?”
女人,货郎,读书人……性别和身份跳跃太大了。
还有那什么蟾宫折桂,难道你不觉得图案忒抽象了点儿?谁能认出那一坨是蛤/蟆!
“还不能确定,”肖明成摇摇头,“不过这块玉佩的材质一般,雕琢手艺倒是不错,天亮之后可以派人去玉器铺子问问,或许能找到失主。”
度蓝桦见他把红烧肉和炒菠菜都吃光了,唯独土豆烧大鹅几乎一筷子没动,当即难以置信地望过去,“你这么大个人竟然挑食?”
肖明成漱口的动作顿了顿,若无其事道:“吃不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