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美强惨反派(快穿)——人世客
时间:2021-01-09 09:45:49

  但是人家李公公这么直白地说傻王爷吃软饭,芍药也没什么话说了,行吧,反正侯爷愿意纵着这个小傻子。
  从神智恢复清明以后,闻煜一直就知道,陶然很宠他,但她还是一次又一次地打破了他的理解,比他能够想象到的所有程度,还要更加宠他。
  本王可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被最忠诚的属下,指着鼻子骂,说本王是个吃软饭的。
  王妃待我,真是极好。
  想要宠她,想要比她宠我更加多千倍、万倍地宠她。
  闻煜对着李荣海点了点头。
  他看懂了李荣海的试探,也做出了自己的回应。
  李荣海激动的手都在颤抖,王爷真的恢复了!
  闻煜和陶然一起坐上了马车,驶往西园,一路上都在思考,该怎么样开口,向她和盘托出。
  他们生活的世界,只是一本书,这件事能够告诉她吗?会不会太挑战她的理解能力了,她能接受吗?
  他恢复记忆,又该从哪里说起?他提前知道的那些未来,又该怎样告诉她?
  她能接受我的转变吗?会不会比起战王闻煜,她更喜欢那个小傻子?
  陶然今天来西园,是来放生苍鹰的。
  苍鹰的育雏期,本来也就一个月,西园落成的这些时间,也刚好够它成长到了离巢的时候。
  陶然有些感慨:“当初这只雏鹰刚刚来西园,身上还有白色的绒毛,现在羽毛已经全部变成黑褐色了,那时候它的个头小小的一只,现在居然这么大了,抱都抱不住了,放它走吧,我记得有让你们培养它在野外生存的能力。”
  驯鹰师说:“王妃仁善,我这就打开鹰笼。”
  “雄鹰本来就该翱翔于天际,不该一辈子被关在鹰笼里。”这不是陶然第一次说这样的话了。
  鹰笼打开,苍鹰展翅,发出嘹亮的清鸣,先是在鹰房的上空,围绕着西园飞翔了几圈,才向远方飞去。
  驯鹰师在清理鹰房。
  陶然抬头望着苍鹰渐渐远去,最后它只在碧蓝色的天际,留下了一个淡淡的黑点,她神色带着怅惘和释然,对芍药说:“我常常觉得,战王就是苍鹰、黑豹。
  他受奸人所害,变成了傻子,就像是雏鹰和奶豹,我在这段时间里,有幸庇护了这位大英雄,但他终究是属于天空的,等神医治好了他,我就和他和离,你觉得怎么样?”
  芍药早就想过,自家侯爷肯定是要和傻王爷和离的,但她那时候想的是,等侯爷看腻了闻煜这张脸就是和离的时候。
  很明显,侯爷想和离的理由,不是这个。
  “奴婢不懂。”
  “我的身体,你是知道的,和我爹一脉相承的病弱,太医甚至说过我……”
  芍药打断她:“您一定能长命百岁!”
  “总之,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像飞将军那样,和战王一起驰骋沙场。他是大漠里的长河落日,我只是养在温室里的一朵娇花,其实我们一点也不合适,我的身体甚至不允许我为他生儿育女。
  我知道他会感念我的恩情,我猜他会让我自己选择,我想要他报答的方式,到时候我就说和离。爱从来就不是占有,我愿意放手,和他一起红尘作伴的那个女子,应该像他一样强大。”
  这是陶然早就打算好的,把退场的人设立好。
  等闻煜治好了脑子,她这个任务也就圆满完成了。
  到时候,她就这样,漂漂亮亮的退场。
  反正闻煜肯定不会喜欢她的,但闻煜一定会报答她,她就狮子大开口,给他要一大堆金银珠宝。
  虽然这个世界的东西,她带不回现代,不过可以在任务世界多留一段时间,天天和那些宝贝睡在一起,短暂地享受一下嘛。
  蓝团子泪眼汪汪:“我给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宿主,你这个深情人设立的太好了,有始有终,我都感动哭了。”
  角落里,一身黑衣的闻煜,怀里抱着一大壶新挤的鲜牛奶,几乎要立刻冲出去,把陶然拥在怀里,告诉她:“本王不要什么另一个强大的女子,本王只要你。”
  王妃身体不好,本王就为你寻访天下名医。
  不能生儿育女,有什么大不了的?喜欢小孩可以抱养,不喜欢小孩正好家里少了人呱噪。
  我是属于天空,六国我一定会打下,可我也属于你,不光我属于你,天空也属于你,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本王恢复清醒了,从前你庇护我,此后余生全都由我来保护你。
  却是一个牛房的老兵拉住了他,“王爷,您刚才挤牛奶的时候,把玉佩落在牛房了,这可是您和王妃的定情信物,一定要好好保管啊。”
  驯鹰师说:“要不是这块玉佩,王妃还没办法和王爷相认呢,差点就错过这段天赐姻缘。王爷对她有救命之恩,她以身相许,用了两年来寻找自己的意中人,谁能想到就是要和她拜堂成亲的夫君呢。”
  那些善意的话语和笑声,却像利箭一样,从四面八方向闻煜射来,周遭的一切都在扭曲,变得尖锐无比。
  闻煜手里握着那块云纹蓝田玉,大拇指摩挲着玉佩上雕刻的那个“娇”字,终于找齐了小傻子记忆的最后一块拼图。
  他把所有的记忆全都串了起来。
  卧龙坡一战之前的十几年,那个少年将军闻煜,小傻子流浪的这一年的,被人欺凌的傻王爷,还有书里描述的他成为了暴君的后来。
  不是他。
  那个人不是他。
  王妃心心念念要找的意中人,她口中那个盖世英雄,从来就不是他闻煜。
  闻煜记得那一次秘密行军,他们所有人都穿着夜行衣,带上了黑色的面罩。
  他手下的一个小将,听到了山道上传来的呼喊,偷偷地跑去救人。
  闻煜也是在事后,看到那个小将擅离职守,才知道他在执行任务的中途居然还去救了一趟人,这件事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那个小将后来死在了一次战争里,这块玉佩是他的遗物,闻煜帮忙收殓了尸骨,珍藏了他的遗物。
  哪有那么多天赐良缘?
  哪有那么多阴差阳错?
  我根本不是她要找的那个人。
  她苦苦等待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闻煜脑海里迸出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如果王妃问起她当年被救的事,如果她聊起山道初遇的细节,我圆不上来谎话怎么办?一旦我恢复清醒,她必然会问起我这件事,因为这是她爱我的理由。可我并不知道她和那位小将的经历,她会发现我不是她的救命恩人,她会不会离开我?她一定会离开我的,她本来就打算离开我,更何况知道了这个真相以后。”
  然后就是惊觉,闻煜啊闻煜,你竟卑劣如斯?
  明明她对你有天大的恩情,可你不想着怎么报答她,甚至在明知道她一直在找那个小将的时候,还想掩埋你所知道的真相,不肯告知她那个小将的姓名。
  ——因为我想要拥有她。
  哪怕是用最卑劣的手段。
  你要找的人,死在了残酷的战争里,我会替他报仇,终结这个乱世,让所有的将士不再承受战争的苦难。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这就是残酷的战争。
  七国战乱,将由我而终,还天下太平。
  那么,就算当年那个人不是我,王妃能不能也喜欢我?
  喜欢我吧。
  好不好?
  留在我身边。
  成为我真正的王妃。
  直到你也爱上我,像我无法离开你那样,无法离开我,直到那一天,我才敢让你知道,我不再是个傻子了。
  闻煜捧着那个水壶走向陶然:“夫、夫人,我给你挤了牛奶,今天没有弄洒哦。”
  “夫人”这个称呼,一旦叫出口就无比顺畅,好像他早就这样叫过千遍万遍了。
  陶然:“小煜儿好棒!有了鲜奶,就可以做糖蒸酥酪啦。”
  闻煜:“我来给夫人做糖蒸酥酪好不好?我也想为夫人做好吃的。”
  “诶?从没见你下过厨房啊。”
  闻煜把她拥在怀里,额头抵着她的额头,眸子里像是盛放着星河的点点碎芒,“嫁给我之前,夫人不也没有下过厨房吗?”
  就算闻煜说话的口吻向来傻里傻气的,也从来都遮掩不了他生了一把好嗓子这个事实,清清冷冷,极有磁性。
  好奇怪,明明还是陶然熟悉的怀抱,但是只是从扑进她怀里,变成把她拥入怀里,就似乎哪里都变了。
  原来小傻子的个子这么高的。
  原来他的声音这么好听。
  原来他身上有淡淡的龙涎香味。
  是个让人依恋的怀抱,陶然还有了那么一点小鹿乱撞的感觉,要是换成别的成年男人,她肯定把他一把推开,不过想想这是自家小傻子,早就抱过数不清多少次了,再多抱一次也不会怎样吧?
  她加深了这个拥抱,还深深地嗅了一口闻煜身上的气息,“芍药,你给他熏的龙涎香?真好闻。”
  “没有吧?可能是李公公?”
  闻煜:“是他。”
  虽然并不是,其实是闻煜今早换衣服的时候,自己选的熏香。
  但就请唯一看穿本王伪装的李公公,先帮忙背一下锅吧。
 
 
第131章 傻王爷
  李荣海原本以为, 闻煜会在西园告诉陶然, 他已经恢复清醒了。
  可是等闻煜和陶然从西园回来, 两人之间的相处方式分明还是照旧。
  李公公困惑了。
  他私下里找到闻煜:“王爷,请您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不管您有什么目的, 想要瞒着世人,可王妃绝对值得信任。王妃并不是世人所说的草包美人,是天下人太蠢,不懂得欣赏她的好,我想您不是那样的蠢人。”
  继今天中午被指着鼻子骂, 说是吃软饭的之后, 现在又差点挑明了说, 你是个蠢人了。
  这可是自己最忠心的下属啊。
  闻煜摇头失笑, 他完全不怀疑李荣海的忠诚。
  只能说, 自家娘子的个人魅力实在是太强大了,完全把李荣海给收服了。
  “我是昨天夜里神智恢复清明的,今天在西园,我本来想要和王妃坦白,却听到她和芍药说,一旦我不再是个傻子了,她就要跟我和离。这个理由, 足够吗?”
  “这怎么可能呢?”李荣海不解。
  天下人都知道,王妃爱王爷如命,可是王妃却要和王爷和离?
  闻煜重重地点了点头, 再次肯定了这个说法。
  王爷没有必要在这种事上说谎,李荣海:“那您打算怎么办?”
  闻煜:“先说说神骁军的开销吧,不能总变卖王妃的嫁妆,本王可不是吃软饭的。先屯兵屯田,开垦荒田,让神骁军自食其力;本王还有一些产业,你拿着那些地契,先把王妃嫁妆的缺口成倍给她补上;帮我母妃寻找名医,治疗她的眼睛。
  还有就是练兵的事情,天下苦战乱久矣,本王必定一统七国,开创一个太平盛世,你照我的去做,练兵找这几个人做总兵,具体的练兵地点就选……”
  一身黑衣的闻煜,谈吐间条理清晰,智珠在握,俊美的面容一派冷肃,一双黑眸里似乎倒映着天下山河,分明就是那个所向披靡的少年将军,天下人心中的那尊战神。
  陶然推开门:“小煜煜~”
  闻煜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就变了,咧开嘴憨憨一笑,活像是村子里的二傻子。
  李荣海眼角抽了一抽,轻轻咳嗽一声,提醒闻煜,演技过于刻意了,小傻子是傻的纯真可爱,您这是傻的浮夸。
  闻煜微调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对着陶然唤了一声:“夫人。”
  陶然牵着他的手:“你们在这里干嘛呢?要不要去踢毽子呀?”
  她的手温温软软,手指细长而白皙,触感如同丝滑的绸缎,明明她的力道很轻,闻煜却觉得有一股巨大无比的力量,把他整个人都锁住了,像是全世界都只剩下了她。
  她本来就是他的全世界。
  闻煜也回握住了陶然的手,和她十指紧扣,对她微微一笑。
  暖风轻拂,春日的花影摇曳,日光透过雕花的窗棂洒在闻煜的身上,他的身姿颀长而挺拔,在军队里锻炼出来的军姿,时时刻刻都站如青松,明明是英俊凌厉的面容,却因为这一笑染上了春日繁花的温柔。
  陶然的心砰砰直跳。
  糟糕,是心动的感觉!
  该死的颜性恋。
  陶然你这个混蛋,给我清醒一点啊!
  人家只有三岁的智商,你这个色女,再怎么样也不能诱拐小朋友好吗?
  闻煜等了很久,陶然都站在那里没动。
  “不是要去踢毽子吗?”
  “哦,对!踢毽子,我们要先做鸡毛毽子。”
  李荣海看着这对夫妇,男子俊朗,女子秀美,分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且不管是王爷看王妃,还是王妃看王爷,双方的眼神分明都情意绵绵,为什么王妃却要和王爷和离呢?
  “果然咱家只是个阉人,情情爱爱的事情,难搞哦,还是先照王爷的吩咐,去忙一统七国的事儿吧。”
  陶然以为的做鸡毛毽子,就是随便抓一只大公鸡。
  然而,事实是
  闻煜安排的时候,完全是往最铺张浪费的路子上走,在他眼里,自家娘子本来就是全天下最娇贵的人,当然要有最大的排场。
  哪怕只是踢个毽子。
  听说王妃要自己做鸡毛毽子,闻煜就吩咐下人为她准备了好多公鸡,那是从各地搜罗来的珍稀品种,有雪鸡、芦花鸡、乌鸡、霞烟鸡、五彩大公鸡……
  甚至还有一只绿孔雀!
  讲道理,闻煜才只有三岁的智商,就准备的这么面面俱到?陶然觉得像他这么能干的人,可能真的还是七国战场更适合他。
  窝在小小的一个战王府后宅,挖空心思给她准备吃喝玩乐方面的事,简直是太屈才了好吗?神医还是快点来吧,赶快把我家小伙伴的脑壳给治好吧!赶紧让他去战场上一展身手。
  要做毽子,一定要用活公鸡的毛,这样做出来的毽子才会柔软而有弹性,不像死鸡毛那样僵僵的。
  闻煜问:“夫人想要哪一只公鸡的毛做毽子?我帮你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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