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了一句:“没人在我姑姑面前嚼舌头根子吧?就是娇娇姐的事,我昨天特意给国公府递了话,让你们别告诉姑姑我姐受伤的事。就她那柔弱性子要是知道了,得难过死,怕不是得把眼睛哭瞎,再一病不起,到时候娇娇姐没事了,我和娇姐还得给姑姑侍疾。”
桂嬷嬷:“您放心吧,没有人说。”
赵云浩伸了一个懒腰,“你们国公府可真够大的,好气派啊,比战王府大多了,我昨晚喝多了,脑壳晕乎乎的,从大门一路走过来累得不轻。”
桂嬷嬷笑了笑:“定国公府是十三进的大宅院,另有东西两大跨院,是整个北靖国除了皇宫之外占地面积最大的宅院。府里给您备了软轿,您怎么不坐呢?”
赵云浩:“这要是在南宁国宫里,让我坐我老爹的御辇,我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但来姑姑家做客,我还是要点脸的,该走路还是得走。”
“太子殿下,公主昨晚说了,如果您今早来了,先给您摆饭,您看?”
“不了,我等姑姑一起吃。”
桂嬷嬷满眼都是赞许,世人都说南宁太子顽劣不堪,或许只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真正的赵云浩。
他可能确实沾染了一些纨绔子弟的不良习性,也有时候不太在意世俗的繁文缛节,可他本心是极好的。
看他来到北靖国做的这些事,大到替大小姐出头,小到站在莲华庵外等公主用膳,就能看出来太子殿下并没有长歪。
一直到了卯时三刻,云梦公主的早课才结束。
她走出莲华庵,穿着一件青色袈裟,身上没有丝毫珠宝,只簪了一根木簪子,却仍旧美得出尘脱俗。
发现赵云浩在外面等着,云梦公主问下人:“怎么没先给浩儿摆饭,不是让你们准备了他最喜欢吃的刀鱼吗?”
赵云浩和她撒娇:“姑姑,我自己要等的,不怪别人,不用另外给我准备了,我和你吃一样的斋饭就行,昨晚的喜宴大鱼大肉的,我有点腻得慌。”
云梦公主边走边问:“昨天的婚礼怎么样?娇儿嫁进战王府还习惯吗?”
“天赐良缘,原来战王曾经对娇娇姐有救命之恩,她早就对人家芳心暗许啦,我今早离开的时候,听说娇娇姐要给战王做糕点呢。”赵云浩报喜不报忧,他很了解自家姑姑的性格。
云梦公主从小被娇宠长大,性子柔软,没有主见,她在家从父,父死从兄,出嫁从夫,丈夫病死后,她如今听的是老国公爷的话。
她当然很爱自己的女儿,但是要让她劝国公爷打消把女儿嫁给战王的念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她只会反过来劝女儿,婚姻大事,自古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她就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古代女子。
这件事赵云浩更想找定国公理论,可惜老国公爷远在边关,就算是嫡孙女大婚都回不来,昨晚赵云浩借着酒劲怒写了七八封长信斥责他,送到边关还要一段时间。
云梦公主笑道:“娇儿长了这么大,我还没见过她下厨房呢,这样很好,有了出嫁为人妇的样子。”
赵云浩:“你这么关心娇娇姐,自己去战王府看她不就行了。”
云梦公主:“那可不行,照你那么说,就全都乱套了。女子大婚的时候,她的父母不能在场,要等到大婚第三天,她和夫君才能回娘家,这叫回门。”
赵云浩并不和她争论,他不在意世俗礼法,不代表别人都不在意,也不强求别人和他一样不在意,“那我吃完早饭再回战王府,帮你看看娇娇姐。”
“你呀,还是先休息一下,你看看你一身酒气,喝了醒酒汤,好好睡一觉,醒来再说吧。”
“就知道姑姑疼我~”
“你父皇怎么样?南宁国一切都好吗?”
“老爹啊,还不就是老样子咯,身体好得不得了,每顿比我还多吃一碗饭呢,南宁国风调雨顺、百姓安康。倒是北靖国,老皇帝病重,都三年没上朝了,老爹说朝政不知道乱成什么样了。要不,你们别掺和这个烂摊子了,您和娇娇姐跟我回南宁国住?再带上她那傻子夫君……呸!是战王。”
云梦公主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们想走,随时能走,轻易就能抽身。可是公爹怎么办?这是他拼尽性命守护的北靖国,他既然把娇儿许给战王,说明这朝政的事,他想用自己的方法掺上一手。我们全都走了,留他一个老人家孤军奋战,于心何忍啊?”
她这一番话,倒让赵云浩愣了一愣,姑姑只是性格软弱,但人并不糊涂,看问题很透彻,连他都没想明白这一层。
正如赵云浩所说,陶然确实是在下厨做糕点。
今早起来,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芍药说:“战王府有太多别人的眼线了,天天被人盯着,我很不喜欢。”
芍药秒懂她的意思:“奴婢这就出手,三到五天就能处理的干干净净,您看这样行吗?一部分人送到乡下的庄子,该发卖的发卖,如果查出来有犯了重罪的就扭送到官府打杀。
要不要适当剩下一部分,方便我们操控对手?她们虽然是别人的眼线,但如果反其道而用之,也能成为我们的帮手,我们可以只让这些探子看到、我们想让她们看到的部分,让她们成为我们的传声筒。”
所以就说,芍药是一个得力助手啊。
她今年二十八岁,在丫鬟里其实算年纪很大的了,但国公爷还是让她做孙女的大丫鬟,就是因为她当年是儿子的嫡系手下,不仅能识文断字,更懂权谋人心。
最难得的是,忠心耿耿。
纳兰轩救过她全家人的命。
原书里纳兰娇自杀以后,芍药十分自责,一度想要以死谢罪,为纳兰娇殉葬。
还是赵云浩劝回来了她:“娇娇姐不在了,但是姑姑也需要人保护啊,你知道她的性子有多柔弱,就算我把她接回了南宁国,也不敢保证能护她周全。我相信不管是我姑父、还是我娇姐在天有灵,都不想看到你殉葬。”
后来的芍药,成了男主手下的一位女谋士,巾帼不让须眉,在七国战乱里留下了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
由于不能崩人设,就算在心里赞赏芍药,陶然表面上还是学着原主的样子,懒懒地说:“你知道我最不耐烦听这些了,我信得过你,你放开手去做就是。”
然后提起了第二件事,“王爷喜欢吃云片糕,今天我亲自给他做,他还喜欢吃什么糕点,你查一查,帮我一并拟一个单子,我每一样都要给他做。”说到这个,她的美眸里倒是有了一些神采。
芍药:“奴婢这就为您安排。”
正如云梦公主所说,原主从没下过厨房,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芍药如临大敌,或许别人会觉得,第一个任务很难,第二个任务不过是生活里的一件小事。但对芍药来说,侯爷的事没有小事,她觉得第二个任务可比第一个难多了!
水火无情,侯爷会不会被火烧伤?
刀枪无眼,侯爷会不会被刀切伤?
后厨脏污,侯爷可是有洁癖的。
……
总之,方方面面全都要顾到。
这时候,战王府里的探子还没有被处理干净,听说临光侯要亲自下厨,为傻王爷做糕点,安京城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大吃一惊。
但仔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毕竟昨天大婚的时候,她们可是亲眼看到,女侯爷的纤纤玉指执着香帕,帮傻王爷把脏兮兮的手擦干净。
只能再次感慨一句,陶然对战王果真情深似海。
也有人看她的笑话,任你出身高贵,任你是七国第一美人,任你凭女儿身袭爵,可又怎样?到头来还不是嫁给了一个傻子,偏偏还拿个傻子当宝贝?真是有够好笑的。
外界把这件事传的沸沸扬扬。
陶然安安静静地在厨房里做糕点。
七国的厨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红案,另一类是白案。
红案更通俗的叫法是热菜,有炒、焖、煎、熘、烩、烹、炸、熬、氽、炖……
至于做糕点,是白案师傅的事。
芍药从宫廷里为陶然请了御厨,由御膳房的白案师傅教她做糕点。
陶然学的很认真,小傻子爱吃的糕点还挺多的,除了云片糕,还有水晶糕、海棠酥、竹叶糕、玫瑰酥……
反正只要是甜丝丝的,就没有他这小子不爱吃的。
厨房被芍药收拾的很干净,没有一丝一毫烟火气,就连案板都换成了玉质的。
闻煜抓着蝈蝈兴冲冲地跑到厨房找陶然,推开门的那一瞬间,看到专心揉面的陶然,都分不清她的手指和面粉哪个更白。
晨光隔着窗棂照在厨房里,陶然穿着像是春日嫩柳一样颜色的襦裙,墨发上斜插着一根步摇,窄袖半挽起,露出的皓腕白如霜雪。
闻煜:“你在干嘛?”
陶然低头对他笑笑,侧颜美得就像是画出来的,“帮你做糕点呀,你不是喜欢吃云片糕吗?妻子都要为丈夫洗手做羹汤的哦。”
这样一对比,闻煜就觉得自己好坏。
虽然陶然晚上和他抢被子,但是人家白天还给他做糕点呢。
他却到处找凶恶的小动物,想要吓到她,然后和离。
算了,不吓她了。
闻煜把蝈蝈往身后藏了一藏,“那你做吧,我去堆沙子玩了。”
陶然:“等我做好了,叫你来吃哦。”
想到一会儿就能吃甜甜的糕点了,闻煜脸上的笑容很灿烂。
御厨提前就知道,陶然的厨艺很差,但是他没想到手把手地教陶然,居然也教不明白。
明明跟王妃说,该放白糖了,但王妃一个劲儿地往里面加盐干嘛啊?
陶然:“本侯做的不对吗?”
御厨常年在宫里,和贵人打交道很多,性格非常圆滑,哪敢说她做得不对?战王只是一个傻子,养尊处优的临光侯愿意给他做糕点,已经是用情至深了,至于味道怎么样,重要吗?
但要说陶然特别笨,完全是个榆木脑袋,厨艺这方面开不了窍吧……似乎也不对。
因为她做的糕点,外观真的非常好看,比如说海棠酥,本来就是花瓣造型,如同盛放的海棠花。
陶然做的海棠酥,比御厨亲手做的,看起来还要更多了一分灵气,就像是真的看到了海棠花开似锦。
难道是王妃的技能点全都点歪了?大美人做的糕点,口味可以不好,但是外观一定要美?
总之,这一上午,御厨教的非常心累。
陶然做的很开心,快到饭点了,她也收工了,让芍药赏了这位御厨之后,就去找闻煜了。
芍药拎着食盒,陶然带着芍药,在后花园的凉亭旁边找到了闻煜,闻煜正在扑蝴蝶,早上刚给他换的新衣服,又玩的浑身都是尘土了。
春日暖风拂面,花海摇曳,陶然在凉亭的石桌上打开红木食盒,一盘一盘地取出来糕点。
暖风把糕点的甜香送进了闻煜的鼻翼,他再也顾不上捉蝴蝶了,转身就往陶然身上扑:“吃糕糕啦!”
陶然退了一步,错开他的袭击,“小煜煜,吃东西之前,要干嘛来着?”
闻煜:“啊?”
陶然:“想不出来就不许吃哦。”
闻煜在亭子里急得走来走去,双眼望着凉亭上方雕刻精美的顶梁,反复说着:“吃东西前干嘛?吃东西前……”
终于,他眼睛一亮:“吃东西前要洗手!昨天你刚教过我。”
陶然拍了拍他的小脑壳:“真聪明。”
侍女端来了白玉盆,里面水清如许。
闻煜急吼吼地洗完了双手,连擦干都顾不上,就抓起一块海棠酥往嘴里塞。
才嚼了一下,他就“呸!”地一声吐了出来,“好难吃啊!怎么会这么咸?”
陶然:“你父皇和母妃有没有教过你,不可以浪费粮食哦。”
王府管事也在旁边劝道:“王妃在厨房里从早上忙活到中午,每一道点心都是她耗费了好多心力才完成的,这可是她第一次下厨,全是为了王爷您啊,您就再多吃点吧,不能辜负了她一番情意。”
闻煜不懂什么叫说谎,他非常诚实,难吃就是难吃,也听不懂情意不情意的,不管那些糕点摆盘有多好看,他还是把盘子往旁边一推,“我不吃了。”
不管别人怎么劝,反正他不吃就是不吃。
陶然:“真有那么难吃吗?是不是这个白案师傅教的不行啊,要不你给我说一个御厨吧?你最喜欢吃谁做的糕点,我去和他学。”
闻煜咬着手指思考,想了很久,才说道:“李公公做的最好吃了,我最喜欢吃他做的糕糕。不过李公公很忙的,父皇不让我老去找他,说我那是给他添麻烦,我们能找他做糕糕吗?”
“当然能,只要是你想要的,我全都能给你。”陶然取出一条丝帕,细细地为闻煜擦掉了嘴边的糕点碎末,偏着头对芍药说:“把战王说的李公公找出来。”
同时在心里给闻煜点了一个赞,对系统说:“小傻子记性不错嘛,总算诱导着他把李公公这个名字给说出来了,不枉费我忙活这一场,还故意把糕点做的这么难吃。”
作为作者,她知道这一点信息——反派幼时最喜欢吃李公公做的糕点。
蓝团子:“宿主,这一次我看懂你的操作了,你做糕点一来是为了合情合理地找出来李公公,这么大张旗鼓地学做糕点,同时也是为了造势,深化你的深情人设。”
“是呀,这个人设立好了,方便咱们接下来很多操作的。”
在书里,李公公是暴君闻煜身边的大佞臣。
不管世人怎么恨他手段毒辣,但对于闻煜来说,他就是最忠诚、最得力的手下,就像芍药对于原主纳兰娇那样。
书里就是李公公通过神医流传在外的只言片语,反复尝试,最终帮助闻煜治好了脑子;也是李公公找到了飞将军陈清被关押的地方,可惜那时候已经太晚,只剩下了她的尸骸;还是李公公在闻煜登基之后,帮他处理着一大堆朝政。
这绝对是个人才。
专业的事,应该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她自己囿于纳兰娇的人设,因为不能崩人设,只能当个草包美人,很多事出手不太方便,还不如知人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