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说过,一旦被主角记住就得被主角留在故事里,这个设定她绝对不会忘记。
虽然剧情已经结束,但她仍然不想被科兰蒂记住,这又不是什么好事。
温迪跑回旅馆,进了房间后迅速关门,接着,她坐在床上,低头看着自己的右手。温迪的右手握着两个光圈,其他人都看不见,只有温迪可以。乌鸦只告诉她要采集主角光环,却没说该如何采集,温迪就一直在樵夫家外守着,直到刚刚汉斯将兄妹俩带出屋子,温迪便发现班吉尔和科兰蒂的头顶竟然各自冒出了一个光圈!光圈悬浮在他们头顶,而樵夫和猎人,包括兄妹俩本人却都视而不见。
她刚刚借着摸头的机会拿走了光环,跑回旅馆到了独处时才敢仔细打量。
没想到,只要是主角,就有一个光环,她第一次出击就一箭双雕,简直太赚了。
看来啊,必须得等主角过了剧情,头上才会冒出主角光环,接下来,她才能进行采集。
可是,在光环出现前,她无法判断谁是主角。
这倒是一个麻烦。
算了,总之先出去转悠一下。温迪刚要出门,看着右手抓的主角光环又忍不住发愣:这些光圈要放到什么地方去呢?难道塞进背包里?总不能留在房间的床上吧?老实说,如果不带着两个光圈,那么温迪是不能放心的,可是这两个光圈的体积不小,要塞进背包恐怕有点困难。话说回来,这光圈只有她能看见,说不定必须由她拿在手里,还不一定能装进去呢。
温迪决定做个实验,她先将背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接着将光圈放进去,结果光圈直接透过背包,摔在了床上。这她就想不通了,针对背包,它是透明的,为什么倒能放在床上?不过,幸好有这种双标型设计,否则,它一旦透过床掉进去,那温迪可就只有砍了这张床才能将光圈拿出来了。
“真麻烦啊……难道我一路都得拎着它吗?我又不是哪吒!”
温迪有点烦躁,坐回床上思考自己应该怎么办。
扔掉它是绝对不可以的,留在房间里也不够安全。温迪不相信这个游戏世界会限定在一所小镇,她说不定很快就会离开这个地方,她总得走的,难道走到哪里就把光圈拎到哪里?好麻烦啊!温迪抱着头很郁闷,她可不想走到哪都提溜着一个拖油瓶。她愁眉不展,手放在头顶,头脑飞速运转后倒是想到个主意。
这主意正是由她头顶的手产生的。
既然这个主角光环是从主角的头顶采集的,那她的头顶能不能放?
温迪一愣,接着尝试将一个光圈举起,轻轻放在自己的天灵盖上,接着她站起来,松手低头——地上不见光圈,它并未掉下来!温迪伸手摸了摸,发现它居然真的在自己的头顶悬浮起来!“我去,这也可以?”温迪哭笑不得,这样一来,她岂不成了主角光环的主人?难道,她也有一个故事吗?
温迪不欲多想,将第二个光圈放在自己头顶,没想到,第二个光圈也稳稳当当地悬浮着。她没有镜子,只能用手触摸来确认光圈的位置,它们果然放得很稳,比温迪用手拿还稳当。为了确认这个主角光环的稳定性,温迪还跑回床上躺下,结果,即便她躺在床上,这两个光圈依旧在她的头顶悬浮,除非用力一拽,否则不会主动从她头顶落下。
“这个设定不错耶!”温迪兴奋地自言自语,“主角就会有主角光环,那我戴了也会有吗?”
没人回应。
不过温迪不在乎,她继续乐滋滋地自说自话:“那我出去试验一下好了!”
当然她其实就是随便找个理由出门,从她离开森林到赶往小镇,再到等猎人将班吉尔和科兰蒂带回汉斯家,其实并没有过太长的时间。温迪立刻掏出银怀表看了眼现在的时间,才刚到下午三点,距离天黑还有好几个小时。她已经吃完午饭,肚子不饿,因此决定趁着入夜前的几个小时在小镇里逛一逛,熟悉一下地形。
这是温迪探索的第三个游戏世界,也是最热闹的一个游戏世界,在这里漫步,有一种穿越的错觉,还有许多友善的NPC互动,实在太新鲜了。而且,根据她的推测,一共要收集七个主角光环,前两个来得容易,后五个可就不一定了。既然连主角都得由她自己寻找判断推定,那就说明她应该会在游戏里待很长时间。
当然,温迪的日子不会过得太难,魔女贡献了许多珠宝和金子,换成流通币,买房都够了。
温迪不打算在这座小镇里定居,她发现路边有一家成衣店,决定进去买一套新衣服。
她从衣柜中挑选的是魔女库存里最不花哨的衣服,但这仍旧与温迪的审美背道而驰。
“太难看了。”她在心中吐槽。
没想到,当温迪进入成衣店后,她身上的衣服却遭到了店老板和伙计的一致好评,在经过温迪同意后,店老板捧着她袖子上的蕾丝花边,大声地赞叹着缝制这件短裙的师傅手艺。温迪顺口说道:“既然你喜欢这件衣服,那我卖给你呗,我不想要了。”
“真的吗?!”店老板兴奋不已。
温迪惊了:“你真要啊?”
店老板也惊了:“您不卖吗?”
“卖卖卖。”温迪点头,这件衣服过于奢华,行动不便,且太过艳丽,她不喜欢。
但是这件款式显然符合店老板的喜好,且衣服上点缀着许多金丝和珍珠,都是贵重物品。
所以,她不喜欢,也不会将它贱卖。
温迪出了身上的短裙,在这里买了一双新靴子和两套衣服,外加3枚金币,12枚银币和70枚铜币。她并不清楚市价,不太懂这身衣服卖这样的钱值不值得,但根据她定房的钱来看,住一晚上等房间只需要交纳5银币,吃午饭只用了40铜币,所以,她的收获还不错。加上温迪本来就不想要留下这套衣服,因此,她算是白赚。
在交易的过程中,温迪以自己是外地人的理由,打听了一下当地物价。
1枚金币相当于25枚银币,一枚银币相当于100枚铜币,如此换算。
温迪没有铜币,所以多跟店老板换了一些。
在糖果屋的魔女卧室中,温迪也捡到不少流通币,有银币20枚和金币17枚,剩下的她全部留给班吉尔科兰蒂这对兄妹。毕竟她还收了一些珠宝和未铸的金子,这些钱够她舒舒服服在这个游戏世界里浪了,没有必要再去多拿。话说回来,她还真羡慕魔女,钱多到只收金币和银币,而铜币则干脆没有,这小日子过得还真够舒服的。
“这是3奥里,12第纳尔和70个福里斯,请您收好。”店老板数出钱交给温迪。
他说的称呼是货币单位,奥里指金币,第纳尔指银币,福里斯则是铜币。
第410章
温迪上下摸索没找到放心的兜,索性又跟店老板要了个荷包。
她打算买来着,不过店老板说荷包便宜,送给她。
“谢谢。”温迪换了一身衣服,穿上新靴子,另一套衣服也已经装好,提溜走就行。她又在成衣店里转悠了一圈,感觉自己真的没有再看中的衣服,便离开了。温迪又在街上逛了一圈,但小镇里的店铺不多,东西也很少,温迪算是看看热闹尝了点新鲜就不想再继续逛了,她想回去,主要是想回去吃晚饭。
不知道是否因为她饿了,一路上就比较关心那些正在吃东西或是拿着食物的人。等她走回旅馆前,正好发现旁边的饭店里走出了一位老人,老人手中提着三个巨大的布袋,从布袋里传出浓浓的香味。温迪立刻换方向,改由旅馆前的台阶转向走进饭店里。她今天中午就是在这家饭店里吃的午饭,味道还算不错,价格也很公道。
一个伙计刚刚将老人送出门,见到温迪,认出她的脸,赶紧跑过来迎接。
他将温迪引到了包间中,温迪点好菜,让他先去传达,再来送水。
伙计点点头答应,迅速跑了出去。
他对温迪毕恭毕敬,因为今天中午她就很大方地给了他饭钱八分之一的打赏,总数不多但很慷慨,伙计除了送水送菜就没再附送别的服务,但拿的钱却和被其他人呼来喝去时一样多,他当然会更喜欢温迪这样的顾客。伙计将菜单送到厨房,很快跑回了包间,给她送上一杯温水。
“刚刚你送走的那个老人,好像提着三个布袋,我闻到好浓的香味啊,他买了什么?”
温迪没有铺叙太多,开门见山地询问那个老人在饭店里购买了什么东西。
伙计才不讲究什么隐私权,立刻热情地回答道:“那是我们镇上的一位冒险家维比亚,他刚刚买走了三布袋的干粮,据说,是要培养他的儿子们继承他的本领,也要成为和他一样厉害的冒险家!”他不仅给了温迪询问的答案,甚至附赠了老人的家庭背景姓名。
“买干粮和培养冒险家有什么关系?”温迪见他愿意多说,便顺着这个话题继续追问。
“维比亚说,他要将三个儿子送出小镇去外面冒险,就像年轻的他一样!”伙计兴奋地说。
“看样子,你对这个维比亚非常推崇。”
“当然!他是我们镇子里少数去过其他国家的人,我长这么大,连镇子外的森林都没去过!”
提及与自己有关的事情,小伙计就没那么激动了,显然他将这位冒险家维比亚视为偶像。
温迪打开荷包:“他有三个儿子?”
伙计努力不去看荷包里金灿灿的反光,抬头盯着房间的天花板,大声回答:“是!”
“维比亚住在哪里?”
“大家都知道,您向左转出这条街,再往右走,第四间屋子就是他的家。”伙计回答道。
温迪突然调转话题:“饭钱是多少?”
伙计没有任何质疑,依旧尊敬地回答道:“和中午一样,40个福里斯,女士。”。
“好的。”温迪数了数,将一把福里斯交给他,“你自己点数吧。”
伙计摊开来数出40个福里斯收进左口袋,剩下的数完是20个福里斯。他顿时露出兴奋的表情,两只眼睛简直能发光。他迅速将这20个铜币收进右边口袋,里面装的全部是他自己收的小费。他对温迪激动地致谢,声音都在发抖:“慷慨的女士,多谢您的馈赠!”
温迪微微一笑:“不客气。”
她也同样从伙计这里获知了自己想要的。
接着,等厨房做好菜由伙计端进包间,温迪吃完晚饭,便溜达着离开了饭店。
她先回了一趟旅馆,将衣服放下,背包藏起来,随身携带手枪与望远镜:
手枪用来防身,望远镜用来窥伺。
拿好这两样东西后,温迪就立刻离开了旅馆,往外走。
这时,天已经黑了。
镇子里没有宵禁,但也没有路灯,非常昏暗,路上偶尔会有行人,不多,因为正好是饭点。
“先左转……再右转……第一、二、三、四、第四间。”温迪找到了维比亚的家。
这位大冒险家的屋子带了一间庭院,温迪绕到院子后面,顺着矮墙爬了上去。
古代的平民房屋有一个特点,就是隔音差,温迪趴在墙上,都能听到屋子里的人说话的声音。当然,这首先是因为说话的人并没有压低声音,所以她才能听见,不然,要是屋内的人讲悄悄话,那么她就必须翻过院墙,蹲在屋外的墙角才能偷听到他们的说话的内容了。
她举起望远镜。
屋子开了后窗,很小,但找对角度还是能看到一点房间里的内容。正在说话的人是她在饭店门口撞见的冒险家维比亚,那么,坐在他对面的三个青年显然就是伙计所说的维比亚之子。在吃饭时,温迪又打听了一下,得知这三兄弟由大到小分别叫作马库斯,昆图斯和格奈亚。三兄弟这种配置,就很符合一个故事主角该有的生平,一个热爱冒险又想训练儿子们继承自己的老人,也符合主角之父或引路人的身份。
再一看名字:马库斯,昆图斯和……格奈亚?这种特殊化,一听就是个主角啊!
温迪在三人中逡巡,试图将脸和名字对应。
不过难度不小,因为三人都是大胡子,光看颜值,个个都挺莽的。
童话主角不该是金发王子吗?最起码也要占个眉清目秀吧?看着这三张脸,温迪很是幻灭。
“这些干粮和水是我为你们准备的,作为一名冒险家,会经常在野外生存,水与食物是你们最重要的东西,明白吗?”听到这句话,温迪推测维比亚应该是已经训诫完毕,正在作结束语。他扫视着三个大胡子青年,叹息着摇摇头,“也许,我应该早一点放手让你们出去,而不是将你们关在我身边。”
“不,父亲,陪伴您和母亲,让她快乐地度过最后一段时光,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我想留在您身边,继续照顾您!”在靠窗这边的青年开口,他的声音与脸截然不同,听起来十分稚嫩。温迪端起望远镜仔细研究他的侧脸,忽略胡子的话,两只眼睛水汪汪的,皮肤看起来也不错,眉清目秀四个字,刮了胡子应该是沾边的。
“格奈亚!”在靠门那边的大胡子张口说道,“你难道不知道父亲的使命吗?身为伟大的冒险家维比亚之子,你我都应该拥有与父亲一样强大的冒险精神和进取心!留在父亲身边?你是认为父亲的训练是不正确的吗?”他的语气逐渐变得严厉,像是在指责自己的弟弟。
坐在中间的人开始打圆场:“好了,格奈亚,哥哥,你们不要当着父亲的面吵架。”
根据这三人的话,温迪得出结论。
那个最先张口的人就是被她预订为故事主角的格奈亚,是年龄最小的弟弟。那么另外两人就是他的哥哥,针对格奈亚的人话语里没有能分辨年龄的有效台词,但是,幸好坐在两人中间负责调节气氛的那位称呼他左边的人为哥哥,不必说,那个对格奈亚看不顺眼的人就是大哥马库斯,性格较为温和担当调解者的则是排行第二的昆图斯。
马库斯、昆图斯、格奈亚。
温迪端起望远镜,仔细研究戴胡子的三张脸,将他们的长相与名字一一对应并记住。
冒险的三兄弟,多么典型的童话故事啊!
她明天终于有事情做了,温迪决定,要跟踪这三个人。
不过她没有离开,温迪还想多留一会儿,也许还能获得更多的有效信息。
果然,温迪的想法并没有错,很快,维比亚又接着说话了。他首先安慰格奈亚,老人似乎都最喜欢最小的孩子,他对格奈亚非常温柔,先安慰他,说道:“孩子,我很高兴你能想到你的母亲,而且,愿意留在我的身边陪伴我。但是你的大哥说得没错,身为我的儿子,你也要有冒险的勇气,得有和我一样想出去闯荡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