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他将目光落在三人身上,来回打量。
“你们和我不同,我没有兄弟姐妹,独自闯荡,在外面遇到过许多的麻烦,可是,我没有值得相信的人,有再多的危险也只能一个人去闯。可是你们比我要好太多了!你们是三兄弟,结伴出去冒险,可以互相照应,互相保护。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你们是兄弟。马库斯,你是最大的哥哥,一定要好好保护你的弟弟们;昆图斯,你是最聪明的孩子,有任何危险,你一定能帮助他们化险为夷;格奈亚,你还太小,要好好听从你哥哥们的话,他们会指导你,帮助你。咳咳!”
说着说着,维比亚大声地咳嗽起来。
格奈亚吓了一跳,立刻跑进厨房给维比亚倒了一杯水,服侍他喝下。
喝完这杯水,维比亚继续说道:“当你们三个人能够在外面闯荡获得成就,那么,一定不要忘记你们是伟大的冒险家维比亚之子,等你们闯出了名声,就像从前的我一样时,就可以回到我身边来告诉我你们究竟做了多少事情,与我分享你们的冒险经历。放心吧,这次历练之后,我会给你们一个很好的奖励,让你们成为名正言顺的大冒险家。”
听完这席话,马库斯和昆图斯激动地握紧拳头,对视了一眼。
唯独格奈亚,仍然用忧愁的目光看着维比亚,面带担心。
第411章
格奈亚的目光与他两位哥哥的完全不同,马库斯和昆图斯两人都表现得对离家冒险感到迫不及待了,格奈亚却依旧恋家,满脸都是对父亲的担心。这个沿袭了维比亚取名风格的小青年,有着与父亲和哥哥们截然相反的性格,这着实是一种不幸。如果这是一位主角,那温迪倒真想不到他的故事该怎样书写。
她端着望远镜将几人的表情都摄入眼中,顿时叹息不止。
这个格奈亚还真是够会捣乱,他究竟能不能搞清楚自己现在身处于怎样的气氛?连她这个外人都能一眼看出维比亚明显是一个积极进取的冒险家,将三个儿子能继承自己的衣钵视为最重要的目标。而他两个哥哥马库斯和昆图斯显然都对父亲非常了解,他们的兴奋与激动都太浅显,也许是因为真的太热爱冒险,也许是为了表演给维比亚看,但都得到了维比亚欣赏的注目。
唯独格奈亚!他满面忧愁,仿若一个怯懦的孬种。
正如温迪推测的那样,望着格奈亚的维比亚渐渐流露出怒意:“你难道没有进取心吗?”
“父亲!”昆图斯似乎是一个专业调解员,“格奈亚向来这么傻,绝不是故意对您无礼。”
他一番好心,却刺痛了维比亚。
维比亚对格奈亚更加失望了,他摇头说道:“或许我不该指望你,好吧,你留下不要去了!”
“不行啊父亲!”昆图斯连忙说,“您千万别对格奈亚失望,我和马库斯会照顾好他的!”
“这小子懦弱无比,更应该出去历练,留在家里他岂不是废了?”马库斯也说。
没想到,马库斯这个大哥嘴上不饶人,却仍然对兄弟爱护有加,不想让他变成废人。
维比亚为两个儿子爱护弟弟的情谊深受感动,他点点头,“好吧,既然你们都为他做保证,那么,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好好照顾格奈亚。听到了吗?格奈亚,你的哥哥对你是多么的爱护,你一定不要让他们的担保变成笑话,更加不能令我失望,你离开家后,便代表着维比亚之子的身份,绝不可以影响家族的声誉,别再令我丢脸了!”
格奈亚小声答应。
在得到两位哥哥热情地支持后,他再不愿意,就太伤哥哥们的心了。
“这个人真的是主角吗?”温迪深表怀疑,她现在仍未想起有哪出童话的主角如此恋家。
相比较而言,更具武勇的马库斯和更具智慧的昆图斯反倒更接近主角模板,只不过他们的名字取得比较普通罢了。幸好,根据维比亚的说法,接下来这三兄弟会捆绑在一起共同冒险,温迪不需要斟酌应该跟踪谁,跟谁都是一样的,至于谁是主角,只需要静待故事展开即可。她趴在院墙上,听完了维比亚最后一句话:“等到天亮以后,你们带上干粮和水即刻出发,不要耽误。”
马库斯和昆图斯齐声道:“是!”
格奈亚慢吞吞地答应:“……是。”
维比亚无奈地看了眼最小的儿子,似乎想说什么,但只是张张嘴并未出声,摇头去休息了。这个开会的地方就只剩下三兄弟,两个哥哥将格奈亚夹在中央,昆图斯温和地说:“格奈亚,你就不能答应得爽快一些吗?万一父亲改变主意,叫你留下,那可怎么办?”
“留下才好呢,我正想陪着父亲。”格奈亚低声说。
马库斯烦躁地吼道:“你怎么这么没出息!”
昆图斯看了眼大哥,摆摆手,“让我来劝他。”
他担心格奈亚明天再闹幺蛾子,真被留下,而这是他与马库斯绝对不愿意看到的场景。因此,他拉着格奈亚坐下,充满地耐心地劝说道:“你千万别以为留下来陪伴父亲就是孝顺,真正的孝顺是要做父亲期望的事。他期望的是什么?是我们能够成为像他一样伟大的冒险家,你是不是忘了他刚刚说的话?离开家后,我们三兄弟代表的便是维比亚之子,唯有我们能获得荣誉才能让父亲安心。经过多年的冒险,父亲积攒了那么大一笔财富,可他仍然觉得不满意,是因为财富太少吗?不,他想要的是名誉,是爵位,这是多年冒险后他未曾获得的。”
昆图斯低声说:“如果我们能够获得爵位,父亲该多么自豪啊,你仔细想想吧!”
他的话打动了格奈亚。
如果昆图斯单纯从格奈亚的利益来剖析,他不会在意。
但昆图斯搬出了维比亚的愿望,又提到爵位——这打动了格奈亚,他明白父亲耿耿于怀的是什么。镇子里人人都夸赞维比亚是了不起的大冒险家,他去过许多国家,见识过各种不同人文风景,可是,他却连一个最低等的爵位都不曾得到。这对于骄傲的冒险家而言无疑是一种耻辱。
格奈亚点点头:“谢谢您,哥哥,您的话我听懂了。”
昆图斯当即露出笑容,他轻轻抚摸着格奈亚的后脑勺,与马库斯对视一笑:“……那就好!”
马库斯抱着手臂转身走:“那就赶紧回房间休息吧!父亲可说了,天亮就要出发!”
昆图斯拉着格奈亚走出了房间。
温迪默默翻进院墙,去找维比亚的屋子,他也没有开窗。温迪找准方向,蹲在院子的树后,举着望远镜朝房间里看。维比亚背对着窗口,左手拿着一个小布袋,正在往里面装东西。一开始温迪以为那是干粮,但等维比亚装满其中一个,换第二个空布袋时,温迪就看清了他的动作与他右手拿的东西:那竟然是一把奥里。维比亚正在往布袋里装金币!他只拿了少量的银币和铜币,其他的全部都是金币,一共三个布袋,应该是他为儿子们准备的盘缠。
这是继她见过的魔女后,又一个土豪。
“嚯,还真厉害。”温迪现在更加相信主角出在这个家庭了。
无论从故事情节还是家庭背景来推测,这三兄弟里总有一个是她需要跟踪的对象。
不过,那个马库斯走的时候说了什么来着?——天亮就出发!
嗬,这么说她可不能再耽误了。
于是温迪立刻又翻墙离开,先出了维比亚家的院子,接着原路返回,绕回到饭店里。她找到之前给自己服务过的小伙计,先扔给他10个福里斯。伙计惊讶地接住这10枚铜币,高兴又诧异地问:“我们这里已经快打烊了,如果您有吃宵夜的需要,恐怕没法在这里吃。”说完,预备将钱退还给她。他帮不上忙,当然不敢瞎拍板。
像这种穿着贵气又大方的顾客的钱,是绝对不可以白拿的。
他是喜欢钱,可并不贪婪,更不是要钱不要命的傻子。为了10个福里斯丢掉命那可不值当。
“放心吧,我不是来吃宵夜的,只是有件事需要你帮我办。”
温迪又交给他三枚第纳尔。
看到银币,伙计眼睛都绿了,双手展开接住她给的钱。
“您、您、您、您需要我为您做什么事情?您尽管说,我一定竭尽所能为您办到!”
“哈哈哈……倒用不着说得那么严重,只是小事而已。”温迪说,“麻烦你去厨房说一声,让他们准备一些干粮和水,我需要远行,所以,要较多的水和干粮,得打包好,明天早上天亮前,我会来饭店门口拿走这些东西。”她给伙计形容了一下自己需要的大概数量,要比昨天大冒险家在这里买的饼更多。他那些是三个人吃的,她这是一个人吃的,但总量却要翻好几番。这是因为温迪向来都比较求稳,做好万全准备是她的人生格言。
“那……那应该用不了这么多的第纳尔……”伙计小声说,他有心还给温迪,但看着手中银光闪闪的钱币,却又伸不出手,交不出去。这可是三枚第纳尔!相当于300个福里斯。付完干粮和水的钱,还能剩下许多许多。
温迪摆摆手:“不要紧,剩下的钱由你和厨房的人分了,不用找给我,算是酬劳。”
伙计狂喜:“那您可太客气了!您真是我见过最慷慨的人!”
“不过,明早天亮前就得做好,所以今晚你们得加班,明天我必须马上拿到,没问题吧?”温迪先给糖果再给大棒,严厉地说,“如果明早我不能及时拿到那些干粮和水,错过了我的大事,那么,余下的酬劳我会收回,虽然我补给你们辛苦费,但可不会有这么多了。”
“明白明白。”伙计点点头,“您放心,我现在就去催他们!”
“好的,那么,明早我们就在这里见面。”
“是!”
温迪与小伙计做好约定,转身离开,但仍然没有回到旅馆,而是朝樵夫家走去。走了没两步她又加快脚步开始跑,因为刚开始走她突然感觉到时间不够了,拿出银怀表一看,果然!现在已经到了晚上七点,而她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呢!温迪快速跑到了樵夫家,然后拼命敲门。
幸好,樵夫在家。
他谨慎地打开门,看到是她,表情更紧张了:“温迪小姐,这么晚了您找我有什么事?”
汉斯刚获得一笔巨款,现在看谁都觉得想图自己财害自己命。
不过温迪还真不是要找他。
她问:“汉斯先生,请问您那位猎人朋友住在哪里?”
第412章
从樵夫那打听到猎人的住址,温迪扭头就跑。
幸好换上了更加合脚的新靴子,跑几步也不会觉得脚痛。
猎人家距离樵夫家不远,这两个人认识很多年了,一直是相处得不错的朋友。不能说是死党吧,但也经常互相照顾,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住得近。温迪敲响了猎人家的门,将人拉出来。他刚吃完晚饭,一头雾水地跟着温迪出来,疑惑地问她有什么事。
“我新来这个镇子,对这里不太熟悉,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事?”
“我想问一下哪里有马匹卖?”
“你要买马?”猎人惊讶地说,“马很贵啊。”
“其实我之前有一匹马,但在森林里走丢了,我还要去别的地方,没有马是不行的。”温迪追问道,“镇子里有没有人愿意卖马?”
“有道是有……不过,真的很贵,至少需要三枚奥里。”猎人说。
三枚金币?
温迪爽快地说:“没问题!对了,你那个猎枪是从哪里弄的?”
“也是买的,倒比马便宜,你也需要吗?”
温迪飞快地点头。
猎人爽快地说:“既然你需要又买得起,那我明天带你去吧……”
明天?
“明天不行,我明天清早就得走!今晚能不能买到?”温迪急迫地说。
“很急啊……那好吧,我帮你问问,跟我来。”
猎人非常豪爽,回去换了一套衣服立刻带她走。他按照远近,先带温迪去找了那个卖马的人。这座小镇并不大,住在镇子里的人基本都能互相认识,至少也混个脸熟,由此可见面积很小,人口也不多。在这种情况下,专职卖马一定会亏得很惨。因此,猎人找的这家其实是一个赛马馆,定期做赌马,平时租马给人参观或骑练。在这个小国家里,大多数人都有一个骑士梦,虽然真正能做成骑士的人并不多,但人总有做梦的权利。
要做骑士,那就不能没有马匹,因此,很多人会来这里租马,在马场中学习骑术。
当猎人带温迪赶到时,赛马馆已经关门,但他敲开了赛马馆,联系到了这里的老板。
原来,这家赛马馆的老板是猎人的朋友。
在猎人的介绍下,交易进行得很顺利。温迪还好奇他怎么知道马的卖价,原来是因为镇子上唯一能卖马的人是他朋友。果然,赛马馆老板报价开口就是3金币,温迪赶着做交易,非常爽快地给了钱。送来的马匹配了鞍鞯、辔头、长鞭,没有缺少的配件。接着温迪迅速向赛马馆老板告辞,再让猎人带自己尽快离开,赶紧去买猎枪。
卖猎枪的店距离这里有点远,不过现在温迪已经买到了马,骑着马赶去倒是挺快。
“等等,皮特罗!”猎人喊停那个准备关门的男人,“我这里有个朋友要买枪!”
“啊?这么晚?”
“她明早就要走,麻烦你了,再营业一下嘛,她买猎枪!”猎人喊道。
“猎枪?”名叫皮特罗的男人立刻重新将门打开,对温迪热情地说,“请进!”
嗯。
看到他的表现,温迪已在心中做好被宰的准备。
……
“来,你看看这把枪,是本国国都里刚刚研究完毕推出的最新款式,打击稳定,后坐力小,枪身与旧款式比起来轻了许多,长期持握也不会累。如果你有使用猎枪的经验应该知道,端起猎枪时是极其辛苦的,因为那些旧款式猎枪都特别重,但我给你介绍的这款不一样,他轻便省事,上火药非常方便,我来给你演示一下!”皮特罗恨不得当场射击一发给温迪看看它的威力。